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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59 在诗的形式上,早期白话诗主要表现出散文化的倾向。基本不用韵,不顾及平仄,随情感的起伏变换长短句式,如同水缓缓地流过,自然形成了舒缓自如的内在节奏;同时,大量运用虚词,采取白话散文的句式与章法,以清晰的语义逻辑联结诗的意象:这都根本有别于传统诗歌。而另一些早期白话诗人则热衷于向民间歌谣传统的吸取与借鉴。1920年成立的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它的发起人与参与者大都是早期白话诗人,如周作人、刘半农、沈尹默等,由此而开始了现代新诗“歌谣化”的努力。刘半农在从故乡江阴采风的同时,还用江阴方言写作“四句头山歌”20余首,编成《瓦釜集》,在随后写作的《扬鞭集》里也有现代山歌的创作。刘大白《卖布谣》、《田主来》等诗也直接借鉴了民间歌谣的体式。这自然也是对传统诗歌的文人化、贵族化倾向的一种反拨,与“五四”文学“平民化”的思潮是相一致的,如俞平伯所说,诗应当“还淳返朴”,“把诗底本来面目,从脂粉堆里显露出来”,以“推翻诗底王国,恢复诗底共和国”〔12〕:这样的努力也是开拓了新诗的一个方面传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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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61 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 [:1700003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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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64 三 “开一代诗风”的新诗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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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66 1921年,当新诗基本上站住了脚跟,又面临着新的内部危机与新的突破的内在要求。这一年6月,周作人在一篇题为《新诗》的文章里,在指出“现在的新诗坛”的“消沉”现象以后,又恳切地提出:“诗的改造,到现在实在只能说到了一半,语体诗的真正长处,还不曾有人将他完全的表示出来,因此根基并不十分稳固”,他的结论是:“革新的人非有十分坚持的力,不能到底取胜”〔13〕。周作人这里提出的是一个关系到新诗发展前途的战略性任务。而响应这一历史召唤的,恰恰是一批青年诗人。从1923年开始,成仿吾、闻一多、穆木天等先后发表文章,从不同的艺术角度,探讨充分发挥“语体诗的真正长处”的各种可能性;他们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早期白话诗当作批评的目标。如果说胡适一代新诗的创建者对旧诗的批判是一次整体性的摧毁,这一次艺术的反叛,却是对新诗内部进行结构性的调整,中国新诗也从此走上了一条通过自身的艺术否定向前发展的道路。为了叙述的方便,下面将分节做具体介绍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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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68 1923年5月,《创造周报》第一期发表了成仿吾的《诗的防御战》,郭沫若称之为投向诗坛的“爆击弹”。文章对早期白话诗的理性色彩展开了猛烈的抨击,认为“诗也要人去思考,根本上便错了”,同时也反复强调了文学与诗的抒情本质:“文学始终是以感情为生命的,情感便是它的终始。”〔14〕郭沫若则以更明确的语言概括了他的诗歌观:“诗的本质专在抒情。”〔15〕早期白话诗“不重想象”的平实化倾向也受到了创造社诗人的挑战。当时自视与创造社“同调”的闻一多,曾撰文尖锐批评早期白话诗“很少浓丽繁密而且具体的意象”,陷入了“抽象”与“琐碎”,不能“跨在幻想底狂恣的翅膀上遨游”〔16〕;郭沫若在《论诗三札》里把“诗的艺术”概括为一个公式:“诗=(直觉+情调+想象)+(适当的文字)”〔17〕。创造社把“情感”与“想象”作为诗歌的基本要素加以突出与强调,这对于调整新诗内部艺术结构,自然是一个新的推进。郭沫若的《女神》正是充分体现了创造社诗人的上述理论主张。《女神》在新诗发展上的主要贡献是:它一方面把“五四”新诗运动的“诗体解放”推向极致;一方面使诗的抒情本质与诗的个性化得到充分重视与发挥,奇特大胆的想象让诗的翅膀真正飞腾起来(详见上一章分析)。这样,不仅“五四”时代的自由精神在新诗里得到了更为充分的体现,而且诗人也更加重视诗歌本身的艺术规律:正是在这两个意义上,《女神》成为中国现代新诗的奠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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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70 《女神》出版于1921年;1922年,汪静之、冯雪峰、潘漠华、应修人等出版了他们的合集《湖畔》,同年还出版了汪静之的个人诗集《蕙的风》,1923年又有合集《春的歌集》出版,文学史上称这四位诗人为“湖畔诗人”。他们不同于早期白话诗派的新诗先驱者,不是新、旧时代的过渡人物,而是“五四”所唤起的一代新人;他们在写作湖畔诗时,基本上是“五四”高潮时期,还没有“五四”落潮时期的苦闷与彷徨(尽管他们的诗中也出现了眼泪与悲哀)。他们的诗是真正意义上的“五四”的产儿,是“没有沾染旧文章习气老老实实的少年白话新诗”〔18〕。他们的爱情诗与自然景物诗都带有历史青春期的特色:“赞颂的又只是清新,美丽的自然,而非神秘,伟大的自然;所咏歌的又只是质直,单纯的恋爱,而非缠绵,委屈的恋爱。”〔19〕他们的首要贡献是爱情诗的创造:“妹妹你是水——/你是清溪里的水,/无愁地镇日流,/率真地长是笑,/自然地引我忘了归路了”(应修人:《妹妹你是水》):如此纯净率真的爱情女主人公形象在现代文学史上并不多见。“伊的眼是温暖的太阳,/不然,何以伊一望着我,/我受了冻的心就热了呢!//伊的眼是解结的剪刀,/不然,何以伊一瞧着我,/我被镣铐的灵魂就自由了呢!”(汪静之:《伊底眼》)“我冒犯了人们的指责,/一步一回头地瞟我意中人,/我怎样欣慰而胆寒呵!”(汪静之:《过伊家门外》)如此大胆坦白,以致后者发表后,竟引来了“有意的挑拨人们的情欲”的指责,周作人还写了《什么是不道德的文学》一文为之辩护。湖畔诗人天真、开朗的自我抒情主人公形象对《女神》中叛逆、创造的自我抒情主人公形象是一个很好的补充,同样是时代精神与诗人个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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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72 1923年,同时出版了冰心的《繁星》与《春水》,以及宗白华的《流云小诗》,引起了人们对“小诗体”的关注与兴趣。小诗体是从外国输入的,是在周作人翻译的日本短歌、俳句和郑振铎翻译的泰戈尔《飞鸟集》影响下产生的。它的主要作者除冰心、宗白华外,还有徐玉诺、何植三等人。小诗是一种即兴式的短诗,一般以三五行为一首,表现作者刹那间的感兴,寄寓一种人生哲理或美的情思。小诗的出现,一方面表现了诗人对于诗歌形式的多方面的探索的努力,另一方面也表现了诗人捕捉自己内心世界微妙感情与感受的努力。如宗白华的《夜》:“一时间,/觉得我的微躯,/是一颗小星,/莹然万星里,/随着星流。//一会儿,/又觉得我的心,/是一张明镜,/宇宙的万里,/在里面灿着。”夏夜仰望星空时,人的自我感觉刹那间的微妙变化被诗人敏锐地抓住,并赋予如此灿烂的诗意的表现,引起人们对于人在宇宙中地位的悠长的哲学思索。这样短小的篇幅中包容了如此广阔的空间,这典型地表现了小诗对丰富新诗艺术表现力的贡献;而从外部客观世界的描绘转向内心感受、感觉的表现,自由诗体的句法与章法的趋于简约化,这些在新诗的发展史上都具有过渡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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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74 稍后于湖畔诗人出现于诗坛上的重要抒情诗人是冯至。冯至这一时期写有诗集《昨日之歌》,他自称是在郭沫若的《女神》影响下从事现代抒情诗的创作,但他也有自己的独立创造与贡献。鲁迅曾经把冯至誉为“中国最为杰出的抒情诗人”〔20〕;这与鲁迅关于“感情正烈的时候,不宜做诗,否则锋芒太露,能将‘诗美’杀掉”〔21〕的观点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冯至抒情诗的最大特色正是处处表现出艺术的节制。《女神》式的繁复的、使人眼花缭乱的形象纯化为明净的形象;内心的激情不采取直接倾泻的方式,或外化为客观的形象,或蕴涵于简单情节的娓娓叙述中。前者如《蛇》,通过奇特的想象,把炽烈、真挚的情思寄寓在“蛇”的冰冷而寂寞的形象中;后者如《雨夜》,深情而又简洁地叙述了一个行人怎样在林中迷路并与幽灵相逢,故事显然带有异域情调,所要披露的却是诗人自己在现实中迷失方向的凄苦心境。诗人并且着意追求诗情的哲理化,使他的抒情诗具有一种“沉思”的调子,决定了他的创作下一阶段向“哲理抒情化”发展的方向。在形式上采取了半格律体,诗行大体整齐,大致押韵,追求整饬、有节度的美。这样,冯至的诗,不仅情调充满感伤苦闷,而且诗的节奏舒缓,音韵柔美,形成了“五四”新诗中独具一格的幽婉的风格。冯至对新诗的另一个重要贡献,是他“堪称独步”〔22〕的叙事诗。中国传统诗歌本长于抒情,短于叙事,“五四”以来叙事诗仅有朱湘的《王娇》、沈玄庐的《十五娘》、白采《羸疾者的爱》等可数的几部。冯至的叙事诗从德国谣曲中直接获取养分,又采取中国民间传统与古代神话故事,虽别有一种不可解脱的神秘气氛,含蓄着中古罗曼的风味,所表现的对于封建婚姻制度的憎恨与对爱情理想的追求,仍然是“五四”时代的。代表作《帏幔》、《蚕马》及《吹箫人的故事》,抒情与叙事融为一体,艺术表现十分精致,把现代叙事诗的创作,提高到了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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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79 四 新诗的“规范化”——闻一多、徐志摩为代表的前期新月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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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81 郭沫若的《女神》以“绝端的自由,绝端的自主”的彻底破坏精神,冲决了传统诗词的形式,这是一个还没有确定形式的、无可仿效的天才创造,就连郭沫若本人此后也再没有写出《女神》这样的诗作。很显然,在郭沫若的《女神》为新诗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以后,就迫切需要出现形式与内容的严格结合和统一,可供学习、足资范例的新诗作品,确立新的艺术形式与美学原则,使新诗走向“规范化”的道路。以闻一多、徐志摩为代表的前期新月派在新诗发展史上所担负的正是这样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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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83 前期新月派,是1927年以前,以北京《晨报副刊》“诗镌”为基本阵地的诗人群。主要诗人有:闻一多、徐志摩、朱湘、饶孟侃、杨世恩、孙大雨、刘梦苇、于赓虞等。闻一多曾在《创造周报》上发表《〈女神〉之时代精神》,从前期创造社到新月派是一个既继承又否定的历史过程。闻一多在《〈女神〉之地方色彩》中对《女神》的批评集中在两点:一是“过于欧化”,因而提出要写“中国的新诗”;二是反对郭沫若关于诗只是一种“自然流露”、“不是‘做’出来的,只是‘写’出来的”的主张,提出“自然的不都是美的,美不是现成的。其实没有选择便没有艺术,因为那样便无以鉴别美丑了”,因而强调要“诚心诚意的试验作新诗”〔23〕。这就是说,在新诗已经基本上立足以后,新月派所要做的,一是“在新诗与旧诗之间建立一架不可少的桥梁”〔24〕,二是把创造的重心从早期白话诗人关注“白话”(“非诗化”)转向“诗”自身,也即“使新诗成为诗”,由此,新月派举起了“使诗的内容及形式双方表现出美的力量,成为一种完美的艺术”的旗帜〔25〕,中国的新诗创作于是进入了一个“自觉”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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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85 在这面旗帜下,新月派提出了“理性节制情感”的美学原则与诗的形式格律化的主张。新月派的矛头所向,是他们所谓的“感伤主义”与“伪浪漫主义”,也即诗歌中情感的过分泛滥,以及不加节制的直抒胸臆的抒情方式。在新月派诗人看来,“如果只是在感情的漩涡里沉浮着,旋转着,而没有一个具体的境遇以作知觉依皈的凭借,结果不是无病呻吟,便是言之无物了”〔26〕。新月派的这些理论主张,显然受到了同样是力主“无我”、“不动情感”与倡导艺术形式的工巧的西方唯美的巴那斯主义〔27〕的影响;但同时也是与中国传统的“哀而不伤,乐而不淫”的抒情模式,特别是与将情感消解于自然意象之中,追求情景交融、物我合一的唐诗宋词传统相暗合:这正是闻一多所提倡的“中西艺术结婚后产生的宁馨儿”〔28〕。如果说,早期白话诗人是从中国诗传统中处于边缘位置的宋诗那里,获得反叛的历史依据与启示;那么,现在新月派诗人就开始与中国诗传统中的主流取得了历史的衔接与联系。可以看得很清楚,新月派诗人所要推崇的“理”是一种自我克制,而并非早期白话诗人及后续者追求的诗的哲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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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87 为了实现他们的“理性节制情感”的理论原则,新月派诗人在诗歌艺术上做了有益的尝试。首先是客观抒情诗的创造,即变“直抒胸臆”的抒情方式为主观情愫的客观对象化。闻一多曾介绍他的作诗经验:在“初得某种感触”、感情正烈时并不作诗,要等到“感触已过,历时数日,甚至数月以后”,“记得的只是最根本最主要的情绪的轮廓,然后再用想象来装成那模糊影象的轮廓”,把主观情绪化为具体形象〔29〕。闻一多著名的诗篇《口供》,抒发的是诗人内心感情的矛盾:既充满爱国的激情,又苦闷、彷徨,以致颓废;然而,在诗的艺术表现里,并没有铺写触发这些情感的具体事件,也没有赤裸裸地倾泻情感,而是经过艺术的想象,幻化为具体可触的客观形象:“青松和大海”,“鸦背驮着夕阳”,“黄昏里织满了蝙蝠的翅膀”,“一壶苦茶”,“苍蝇”在“垃圾桶里爬”。这种主观情感的客观化,使情感的表现蕴藉而含蓄,具有鲜明的形象性,并且能够激起读者更丰富的联想,积极参加审美再创造过程。这在新诗抒情艺术上是一个发展。新月派诗人在艺术上的另一尝试,是加强诗歌中的叙事成分。他们进行了现代叙事诗的试验,朱湘的《王娇》、《还乡》等就是其最初的成果。同时还做了“新诗戏剧化、小说化”的努力。闻一多的《罪过》、《天安门》、《飞毛腿》,徐志摩的《大帅》、《一条金色的光痕》、《罪与罚(二)》,把戏剧中的对话与独白引入诗中,诗中的“我”不再是诗人自己,而是戏剧化的人物。诗歌采取了合乎人物身份的土白方言,通过具有一定戏剧性的情节,表现人物的独特命运与感情,以此反映军阀统治下下层人民的不幸。诗人仍然把自己的主观憎恨与同情深藏在人物的自白里,尽可能地表现不露声色的客观态度。以上两个方面努力的结果,减弱了早期白话诗里开始显露、在郭沫若《女神》等诗作里充分展现的诗人主体形象与主观意志,并显示出“非个人化”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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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89 和“理性节制情感”的美学原则相适宜,新月派明确地提出以“和谐”与“均齐”为新诗最重要的审美特征。而作为依据的,正是中国的诗歌传统。早在1922年闻一多即写了《律诗底研究》,此为“五四”运动以后,较早用新的方法、系统研究中国诗歌的民族传统的论作。文章明确指出,“抒情之作,宜整齐也”,“中国艺术中最大的一个特质是均齐,而这个特质在其建筑与诗中尤为显著。中国底这两种艺术底美可说就是均齐底美——即中国式的美”〔30〕。正是为了创立“中国式”的新诗,闻一多进一步提出了“新诗格律化”的主张,鼓吹诗的“三美”,即“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耐人寻味的是,当闻一多强调“格律是艺术必须的条件。实在艺术自身便是格律”〔31〕时,我们很自然地要联想起梁启超与学衡派当年的类似主张。尽管这时梁启超、学衡派的理论已为人们抛弃与忘却,但他们的某些理论原则、思想却隐隐在新的诗歌理论(例如新月派的理论)中重现,也就是说,“新”的探索者实际上(不论他们是否愿意与自觉)是在“遥继着上一轮语言较量中失败者的衣钵”〔32〕。当然,重现并非重复,新月派提倡新诗格律化,就绝非梁启超式的简单保留旧格律、古风格,闻一多曾这样明确划清了新、旧格律的区别:“律诗永远只有一个格式,但是新诗的格式是层出不穷的”;“律诗的格律与内容不发生关系,新诗的格式是根据内容的精神制造成的”;“律诗的格式是别人替我们定的,新诗的格式可以由我们的意匠来随时构造”〔33〕。这是借鉴西洋与中国传统格律,根据现代汉语的特点,所进行的新的创造:闻一多于“音乐美”(强调“有音尺,有平仄,有韵脚”)之外,还要有“建筑美”(强调“有节的匀称,有句的均齐”),就是因为“我们的文字是象形的,我们中国人鉴赏文艺的时候,至少是有一半的印象是要靠眼睛来传达的”〔34〕,“绘画美”的强调也是考虑了中国诗画相通的传统。新月派诗人也用了很大的力气来进行西方格律诗的转借,其中有得也有失。总的说来,新诗格律化的倡导,纠正了早期新诗创作过于散漫自由、创作态度不严肃造成的一定程度的混乱局面,使新诗趋于精练与集中,具有了相对规范的形式,巩固了新诗的地位。此后格律体的新诗与自由体的新诗一直成为新诗两种主要诗体,互相竞争,又互相渗透,对新诗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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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91 新月派诗人尽管有着大体相同的追求,但更为重视的却是个人的独特的艺术个性,并涌现出了闻一多、徐志摩、朱湘等具有鲜明个人风格,自觉进行新诗试验的诗人,这本身即是新月派对新诗发展的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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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93 闻一多(1899—1946年)是前期新月派“领导文学潮流”的代表诗人,却最集中地体现(揭示)了新月派的内在矛盾。新月派诗人大都是接受了西方(主要是英、美)教育的中国知识分子,他们自觉地沟通东、西方的文化,也同时感受着两种文化的冲突。在闻一多这里就显得格外尖锐。他留学美国,热情地学习西方文化,却又强烈地感到民族与文化的压迫,作为一种反抗,他写下了被称为“爱国主义”的诗篇,倾诉着:流落异国,备受凌辱所感到的“失群的孤客”的痛苦(《孤雁》),对于故土焦灼难眠的思念(《太阳吟》),对“如花的祖国”的由衷赞美(《忆菊》)(以上收入《红烛》);回到祖国面对“噩梦挂着悬崖”的“恐怖”,痛心疾首的失望与呕心沥血的热爱(《发现》),对中华古国光荣过去的苦苦追寻(《祈祷》),对祖国“春天里一个霹雳”般的觉醒的热切呼唤(《一句话》)(以上收入《死水》),深邃而炽热,悲怆而又激越,正是写尽了这位根植在深厚的传统文化土壤中的现代知识分子的内心矛盾与痛苦。正像闻一多自己所说,“我个人同《女神》底作者底态度不同之处是在:我爱中国……尤因他是有他那种可敬爱的文化的国家”,而“东方底文化是绝对地美的,是韵雅的,……是人类所有的最彻底的文化”〔35〕。正是这“东方主义”的文化观,成为闻一多向“和谐”、“均齐”的传统美学理想靠拢的内在依据;但他又是一个有着敏锐的现代感受的诗人,一个深受西方文化影响、具有强烈的生命意志力与个性自觉的现代知识分子,就不能不对“物我两忘”的传统美学境界产生怀疑与拒斥,他的诗歌里正充满了矛盾的张力:自然的和谐与社会的不和谐(《春光》),生活的宁静与思想、心灵的不平静(《心跳》),言辞的洒脱与情感的偏执(《你莫怨我》)……等等。巨大而深刻的思想矛盾时时刻刻有如汹涌海涛不断撞击着闻一多的心,他的本性又是如此激烈热情,内心的“火山”几欲冲决而出;然而他又自觉追求传统的感情的克制,要把过量的“火”压缩在凝定的形式中,这一“冲”与一“压”之间就形成了他的诗所特有的“沉郁”的风格。在《发现》一诗里,诗人把感情的酝酿、发展过程全都压缩掉,只从感情的爆发点起笔,连声高呼:“我来了”、“我来了”、“不对”、“不对”,先声夺人地把悲愤、失望的情绪极其强烈地一下子推到读者面前,仿佛郁结已久的火山突然爆发,有一种灼人的美。闻一多与郭沫若一样,有着无羁的自由精神与想像力(这里同时有西方浪漫主义与庄骚传统的影响),他们共同使新诗真正冲出早期白话诗平实、冲淡的狭窄境界,飞腾起想象的翅膀,获得浓烈、繁富的诗的形象;而闻一多又以更大的艺术力量将解放了的新诗诗神收回到诗的规范之中,正是这一“放”一“收”,显示了闻一多的诗在新诗发展第一个十年其他诗人所不能替代的独特作用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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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95 徐志摩(1896—1931年)是贯穿新月派前后期的重镇。他热烈追求“爱”、“自由”与“美”,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与他那活泼好动、潇洒空灵的个性及不受羁绊的才华和谐地统一,形成了徐志摩诗特有的飞动飘逸的艺术风格。因此,有人说他的人与诗都是“古典理想的现代重构”〔36〕。请看《雪花的快乐》:雪花在半空中“翩翩的”“潇洒”,“娟娟的飞舞”,那“冷寂”、“凄清”、“惆怅”的情趣与这“快乐”的精灵全然无关。她有另一种追求,另一个“我的方向”:“飞扬,飞扬,飞扬”,直奔向“清幽的住处”,会见“花园”里的“她”,“盈盈的,沾住她”,“贴近她”,直到融入“她柔波似的心胸”——这里,雪花的精灵,诗人的精灵,“五四”时代的精灵,竟如此自然天成地消融为一体,没有丝毫雕琢的痕迹。诗里的“她”是诗人想象中的情人,这是一种升华了的神圣纯洁的理想的爱情;“她”更是一种精神力量、理想境界的人格化。这些都显示了徐志摩诗的特点:他执著地追寻“从性灵深处来的诗句”〔37〕,在诗里真诚地表现内心深处真实的情感与独特的个性,并外射于客观物象,追求主、客体内在神韵及外在形态之间的契合。而徐志摩总是在毫不经意之中,在灵感袭来的刹那间就抓住了其中的契合点,并且总有新鲜的发现,既在人们感觉、想象之外,又十分贴切、自然。徐志摩诗中经常出现令人惊叹的神来之笔,飞跃出除他之外,别人不能创造的、只能称作“徐志摩的意象”。例如那支“像是春光,火焰,像是热情”的黄鹂(《黄鹂》),那匹“冲进黑茫茫的荒野”的“拐腿的瞎马”(《为要寻一个明星》),那“恼着我的梦魂”的落叶(《落叶小唱》),那刚“显现”却又“不见了”的虹影(《消息》),那“半夜深巷”的琵琶(《半夜深巷琵琶》)……。徐志摩正是用这些显示了活跃的创造力与想像力的新的意象,丰富了新诗的艺术世界。徐志摩对诗的外在形式的美也具有特殊的敏感。试看《雪花的快乐》的第一节:“假如我是一朵雪花/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我一定认清我的方向——/飞扬,飞扬,飞扬,/——这地面上有我的方向。”在这一节里,一、二行每行三顿,每顿二至四字,形成一种比较舒缓的节奏,并采用了“花”、“洒”这样开放而又柔和的韵脚,与“雪花”翩翩潇洒的神韵相适应;到第三行就开始换韵,采用了“向”、“扬”这样的更为响亮、上扬的韵脚;第四行又突然转换为跳跃式的节奏:“飞扬,飞扬,飞扬”,与飞跃向上的内在精神与内心节奏相适应。徐志摩总是抓住每一首诗特有的“诗感”、“原动的诗意”,寻找相应的诗律,《志摩的诗》几乎全是体制的输入和试验。徐志摩总在不拘一格的不断试验与创造中追求美的内容与美的形式的统一,以其美的艺术珍品提高着读者的审美力:徐志摩在新诗史上的独特贡献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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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97 朱湘(1904—1933年)是新月派又一位重要诗人。他在献出了《夏天》、《草莽集》两本薄薄的诗集后,就愤然、凄然弃世,未收集稿又由友人编成《石门集》。尽管朱湘很早就与徐志摩反目,因此有人否认其为新月派诗人,但朱湘却是最认真地实践了新月派“理性节制情感”的美学原则的。沈从文早就指出了这一点,说他“生活一方面所显出的焦躁,是中国诗人中所没有的焦躁”,诗“却平静到使人吃惊”;“生活使作者性情乖辟,却并不使作者在作品上显示纷乱”,他诉之于“平静调子”〔38〕。尽管在《草莽集》中也有《热情》这样的喷发出他内心深处的浪漫主义激情的作品,在《石门集》中更表现了诗人的凄苦与幽愤,但诗人的主要追求在塑造采莲少女(《采莲曲》)、待嫁新娘(《催妆曲》)、摇篮边吟唱的少妇(《摇篮歌》),这样的超越时间的具有“东方的静的美丽”的形象,形成“古典的与奢华的”美的风格。沈从文说他是“用东方的声音,唱东方的歌曲”,“使新诗与旧诗在某一意义上,成为一种‘渐变’的联续”〔39〕,这是有道理的。对诗的形式美的探索,讲究形式的完整与“文学的典则”,是朱湘又一个追求中心。《草莽集》表现了诗人向中国古典诗词传统吸取艺术养料的独特眼光与巨大热情,《石门集》则集中了诗人模拟西洋诗体的成果,虽然不尽成功,但试验范围之广,用力之深,为同时代诗人所不及。在诗的章法上,经过多种试验,他倾向于全章各行整齐划一、章与章之间各部对称这两种形式;为探索诗行的规律,他自一字到十一字都尝试过,结论是:不宜超过十一字,“以免不连贯,不简洁,不紧凑”;在音韵的选择上,他试验根据诗的内容和情绪来安排诗韵,取得了很大成功。《采莲曲》中在描写采莲荡舟的诗句中插入“左行、右撑”“拍紧、拍轻”这样的短语,“以先重后轻的韵表现出采莲舟过路时随波上下的一种感觉”〔40〕,是朱湘的得意创造。在叙事诗的创作上朱湘也颇用功,他宣称要“用叙事诗的体裁来称述华族民性的各相”〔41〕,因此,叙事诗是更能看出诗人与我们古老民族的精神联系的,他的《王娇》通过一个传统故事歌颂了民族刚直不阿、仗义勇为的美德,《猫诰》以荒诞的形式对国民性的弱点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上百行、近千行的长诗却采取了颇为严谨的格律,充分显示了诗人的艺术功力与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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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099 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本) [:170000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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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102 五 “纯诗”概念的提出与早期象征派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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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104 如果说新月派诗人“新诗格律化”的主张与实践是对早期白话诗的“非格律化”的一次历史的反拨;随着新诗自身的发展,胡适“作诗如作文”的理论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其实,疑惑是早就产生了的:早期白话诗人康白情在写于1920年的《新诗底我见》里即已提出了“打倒文法底偶象”的口号;俞平伯也发表过类似的意见:“文法这个东西不适宜应用在诗上。中国本没有文法书,那些主词客词谓词的位置更没有规定,我们很可以利用他,把句子朝着造成很变化很活泼,……诗总要层层叠叠话中有话,平直的往前说去做篇散文就完了。”〔42〕他们显然已经察觉到,诗歌创作在思维方式上应该与西方文法所表示的科学逻辑思维(也就是散文的思维方式)有所不同。正面向胡适提出挑战的,是1926年早期象征派诗人穆木天《谭诗——寄沫若的一封信》这篇文章:“胡适说:作诗须如作文,那是他的大错。”穆木天因此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先当散文去思想,然后译成韵文,我以为是诗道之大忌”,“得先找一种诗人的思维术,一个诗的逻辑学”,“用诗的思考法去想”,用“超越”散文文法规则的“诗的文章构成法去表现”。他于是进而要求“诗与散文的纯粹的分界”,创作“纯粹的诗歌”。穆木天所谓的“纯诗”包括两个方面。首先诗与散文有着完全不同的领域,主张“把纯粹的表现的世界给了诗作领域,人间生活则让给散文担任”,“诗的世界是潜在意识的世界”,诗是“内生命的反射”,“是内生活真实的象征”。其次诗应有不同于散文的思维方式与表现方式:“诗是要暗示的,诗最忌说明的。说明是散文的世界里的东西。诗的背后要有大的哲学,但诗不能说明哲学”,“诗不是像化学的H2+O=H2O那样的明白的,诗越不明白越好。明白是概念的世界,诗是最忌概念的”。穆木天这里强调的是诗的“暗示”与“朦胧”的特质;周作人在同写于1926年的《扬鞭集》序中也提出了类似的意见:他批评以“清楚与明白”为追求的早期白话诗与“浓得化不开”的徐志摩为代表的前期新月派的作品“像是一个玻璃球,晶莹透彻得太厉害了,没有一点儿朦胧,因此也似乎缺少了一种余香与回味”。在他看来,这都在不同程度上离开了诗的“精意”,而向“象征”发展就是新诗的“正当的道路”。另一位同为早期象征派诗人的王独清在与穆木天的讨论中,又突出了“感觉”的因素,强调“色”、“音”感觉的交错,主张“作者须要为感觉而作,读者须要为感觉而读”〔43〕。可以看出,早期象征派诗人所提出的“纯诗”的概念,在其更深层面上,是意味着一种诗歌观念的变化:从强调诗歌的抒情表意的“表达(沟通)”功能转向“自我感觉的表现”功能。前者颇类似于“五四”时期“谈话风”的散文,追求“自我(扮演‘启蒙者’角色的作者)”与“他者(被启蒙的读者)”间的交流,自然强调哲理、情感因素,强调“明白,易懂,亲切,感人”;而后者则类似于“独语”,是对内心感觉世界、内生命中潜意识的自我观照,从根本上它是拒斥“他者(读者)”的,在艺术上也自然以“明白,亲切”为大忌,而要强调朦胧,新奇,着意破坏习惯的语言规范,追求“陌生化”的效果〔44〕。如果说前者反映了“诗的平民化”的要求,后者则必然强调“诗的贵族化”。因此,当年康白情在强调诗具有不同于散文的思维时,就同时提出了“诗歌是贵族的”的命题〔45〕。现在,初期象征派诗人更把它发展到极端,强调诗的领域是“一般人找不着不可知的远的世界,深的大的最高生命”,它就不可能是“大众(平民)”的,而只能是少数、个人的,精神探索、艺术试验的领地〔46〕。初期象征派诗人诗歌观念与表现的“内转”,显然是受到西方象征派诗人的影响,而且是一种完全自觉的转借:穆木天的主张与以瓦雷里为代表的法国象征主义诗学,李金发的创作与魏尔伦等法国象征派诗人的关系,是人们所熟知的;但同样不可忽视的是,这种“内转”,同时是向中国传统诗歌的主流,特别是晚唐诗与宋词的靠拢。正是在这一时期,在早期象征派诗人这里,明确提出了将东西方诗歌“沟通”的理想:李金发在他的诗集《食客与凶年》的“自跋”里,指出“东西作家随处有同一之思想,气息,眼光和取材”,应“于他们的根本处”,“把两家所有,试为沟通,或即调和之意”;周作人在《〈扬鞭集〉序》里也提出以“象征”作为东、西方诗歌的联结点:“这是外国的新潮流,同时也是中国的旧手法;新诗如往这一路去,融合便可成功。”〔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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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05106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无论是“纯诗”概念,还是“沟通(融合)”理想的提出,都只是一种理论的提倡——理论倡导在先,创作实践滞后,这正是中国新诗(以至整个现代文学)发展的一个特点。因此,在新诗发展史上,早期象征派的理论价值是超过了其创作实践的。但早期象征派诗人的试验仍然为新诗艺术提供了新的东西。如李金发(1900—1976年)的诗作(这一时期他出版了《微雨》、《为幸福而歌》、《食客与凶年》等诗集),正像朱自清后来所总结,他“多远取喻”,即“在普通人以为不同的事物中看出同来”,“发现事物之间的新关系”;在诗的组织上常用省略法,即将诗人在构思过程中由一个形象到另一个形象之间的联想过程全部省略,只将最鲜明的感官形象推到最突出的地位,让读者运用自己的想象搭起桥来。如李金发的《弃妇》:“弃妇之隐忧堆积在动作上/夕阳之火不能把时间之烦闷/化成灰烬/从烟突里飞去/长染在游鸦之羽/将同栖止于海啸之石上/静听舟子之歌”,诗人把一连串的形象:夕阳、灰烬、烟突、游鸦、海啸、舟子之歌有如散落的珠子一个一个地排列在一起,表面看来,似乎毫无联系;但细细琢磨,自可发现其内在的联想线索:由“弃妇”生命在烦闷中流逝而联想到“夕阳”,由“夕阳”的势力联想到“火”,由“火”的焚烧联想到“灰烬”,由“灰烬”的飞散联想到“烟突”,由“烟突”伸入空中联想到翱翔其间的“游鸦”,由“游鸦”联想到“海”与“海啸”,由“海”联想到栖于海上的“舟子”及其歌:这确实是一个联类不穷、引而申之的自由联想。然而,所有这些联想而及的形象都有着共同的感情色彩:无论是夕阳、灰烬,还是游鸦、海啸、舟子之歌,都能够激发起人们一种颓丧、感伤、忧郁的情绪。这样,弃妇的微妙的难以名状的“隐忧”就由此而获得了具体的形象的体现。而弃妇的隐忧又引起读者更丰富的联想:难道被这尔虞我诈的社会所抛弃的人们不都会有这样的隐忧?这就是诗的由此及彼、由特殊(的“弃妇”)到普遍(的“弃妇”)的暗示的力量。象征派诗歌强调表现人的内心感觉,在远距离的事物中发现诗的联系,突出“暗示”在诗歌艺术中的地位,重视读者在欣赏过程中的能动作用,这些都提高了诗的艺术表现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李金发的诗歌里,大量地,而且可以说是自觉地选用了文言词语,如“窗外之夜色,染蓝了孤客之心,/更有不可拒之冷气,欲裂碎/一切空间之留存与心头之勇气”(《寒夜之幻觉》),“或一起老死于沟壑,/如落魄之豪士”(《夜之歌》)等等,尽管仍给人以生硬的感觉,但影响却是深远的。正如当年文言诗词成为一种滥调时,白话词语的运用让厌倦了的读者耳目一新;现在当白话也被滥用,如周作人说“晶莹透彻得太厉害了”,文言词语的适当引入,也会造成陌生化的效果,增加无形的神秘的感觉。早已被抛弃了的“学衡”派的主张在这里似乎又获得了某种历史的回应;但这仍是有不同意义的,如周作人所说,这是在白话文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以后,主动“把古文请进国语文学里来”〔48〕,使其成为现代文学语言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期的小说家、散文家(如废名、俞平伯)也在试验采用文言词语以增加文章的“涩味”〔49〕,与李金发等在新诗语言上的努力表现了同一趋向。李金发之外的早期象征派的艺术探讨也各有得失。穆木天的《旅心》为了增加诗的朦胧性与暗示性,做了废除诗的标点的试验,并常采用叠字、叠句式回环复沓的办法来强化诗的律动;冯乃超的《红纱灯》加强了诗的色彩感,王独清的《圣母像前》有更多的异域情调与病态感情的渲染,虽没有李金发那样艰涩,格局都太小,感情世界也过于狭窄:象征派诗歌的发展也要经历一个逐渐成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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