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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25 恭子说:“小彩被杀那天,我正收拾行李准备搬去V公寓。就在这时,从厨房传来了松永的声音:‘准备好电’我在搬着行李的时候,看到了给小彩通电的画面。小彩全身赤裸着躺在地上,手脚被绳子捆着。松永坐在小彩脚边的椅子上,绪方站在折叠挂帘的旁边。松永说‘把它夹在大腿上’,绪方就把夹子夹在了大腿的外侧和里侧。然后,松永通了电。小彩抽搐了一下,并没有叫出声,只是发出了类似于打嗝的‘嗝、嗝’声。小彩一直抽泣着。大约三十分钟后,就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了。当我经过厨房时,看到小彩已经闭上了眼睛。她的身体已经完全不动了。我心想‘她可能已经死了’。松永告诉绪方:‘因为你逃跑了,所以不得不杀死所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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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27 在小彩被杀害后,除纯子以外的其他人都从M公寓搬到了V公寓,关于恭子又返回M公寓这一点,两人的证词是一致的。但之后的内容就又出现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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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29 纯子说的“恭子立刻帮忙肢解尸体”,与恭子的说法不同。恭子本人说“是被迫帮忙勒小彩的”。也就是说,恭子承认自己勒了小彩的脖子,但勒的不是活着的小彩,而是已经被通电杀死之后的小彩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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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31 恭子说:“出发去V公寓前,松永对绪方说:‘说不定小彩会复活,你盯着点。’然后,他又对我说:‘如果你也跑了,就杀了你全家。’如果我逃跑,不仅我自己会被杀,我的爷爷、奶奶也会被杀,我觉得我逃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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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33 “出发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们坐出租车,五分钟就到了V公寓。一到V公寓,松永就让我马上返回M公寓,我就跑着回去了。一想到马上就要被迫协助肢解尸体,我就很害怕,很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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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35 “绪方打开门锁,我走进了房间。只有小彩尸体上方的灯泡亮着,光线昏暗。小彩还在被通电时的同一个地方,仰面躺在地上。她的脸上盖着一块白布,脖子上系着一根绳子。站在小彩右肩附近的绪方说‘你去那边’,我就站到了小彩的左边。然后她说‘拉那边’,让我去拉小彩脖子上的绳子。我太害怕了,以至于全身抖得厉害。但是,我知道反抗的话下场会很惨,所以就照做了。我如果不照做的话,就可能被杀,而且我也害怕被电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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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37 “我没有坐下,而是蹲在那儿,双手紧握着绳子。绪方对我说:‘用一只脚踩住小彩脸上的毛巾,不要让它掉下来。’然后我和绪方勒住了小彩的脖子。我不太记得勒了多长时间,但是感觉过了很久。勒的时候小彩没有动,也没有叫出声来。我看绪方松了力,我也跟着松了劲儿。绪方取下搭在小彩脸上的毛巾。小彩的表情像是睡着了。我感觉她的脸色要比平时苍白了一点。然后我们把小彩的尸体搬到了洗澡间,开始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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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39 恭子和纯子的证词之间,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异?那是完全不得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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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41 有旁听的人说:“恭子如果说自己勒的是活着的小彩,就等于是杀人了,所以她撒谎说自己勒住的是死了的小彩。”但实际上,我们所听到的恭子的证词是具体而逼真的,很难认为是虚构的。但同样,纯子的证词也不像是虚构的。应该是她们中的一个人出现了记忆混乱,很难辨别谁的证词更可信。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再三地提问:“你们记得没错吧?”两人都毫不动摇地说“没有记错”,都不曾更正自己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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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43 进入肢解作业的情形后,两人的证词再次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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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45 松永在肢解作业中从未回过M公寓,也没有看一眼小彩的遗体,但他频繁地打来电话。因为电话太过频繁,纯子和恭子便把手机挂在浴室的墙上。松永这边催促着纯子说:“总之快一点!”“再不快点,尸体就要腐烂了!”转过去又向恭子抱怨道:“我一个人照顾孩子太辛苦了!”或者是对着纯子大喊大叫:“为什么我必须得照顾孩子?他们是你的孩子!”松永显得焦躁不安,情绪很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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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47 关于肢解用具的处理,松永也下达了比以往更详细的指示。为了不让别人捡到后拿来用,他们把桶的把手卸下扔掉,把锅踩扁,还故意在扔掉的工具上淋上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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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49 至此,服部清志、绪方誉、绪方静美、绪方理惠子、绪方主也、绪方优贵、绪方彩等共七人的杀害和肢解作业,完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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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51 之后,松永他们五人继续在M公寓和V公寓之间辗转生活。但是,从誉他们那里榨取的资金,早晚也会耗尽。于是松永开始着手寻找新的金主,第二年的夏天,他把目标锁定在一个有双胞胎男孩的三十多岁的家庭主妇身上。她因与丈夫不和而苦恼,正在考虑离婚。这一点与第四位金主宫田贵子完全相同。于是松永故技重施,再一次探听出她的烦恼,并逼她离婚,和自己住在一起。就连让她离家出走,住进他新租的公寓里的这些手法,也和贵子那时候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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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53 但是,不知为什么,松永竟然没有对这名女子实施通电等虐待,而仅仅是骗她的钱。松永把纯子介绍给她,作为她的“避难所”,供她躲避丈夫,并以此为由索要钱财。那个女人在筹不到钱之后,就去粉红沙龙工作,继续付钱给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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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55 纯子对她说,“你丈夫雇佣的侦探正在找孩子”“你丈夫的目标是孩子,所以你至少应该把孩子藏起来”“如果你每月向我支付儿童抚养费,我可以照顾你的孩子。那样你就可以安心工作了”,等等。该女子相信了纯子的话,在小仓北区租了一间公寓,让孩子们藏在那里。松永让自己的两个孩子也和他们住在一起,由恭子来照顾他们。据检方的调查,在两年半左右的时间里,借助纯子之手,他们从该女性手里诈骗的金额高达三千三百多万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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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57 但是,这种生活也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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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59 恭子在初中毕业后,一直被迫专职做家务和当保姆。平成十四年(二〇〇二)一月,恭子遭到松永的严重暴力虐待之后,逃到了祖父母家。之所以逃跑,是因为她确信“这样下去,自己一定会被杀掉”。这就是在第一章开头描述的、恭子的第一次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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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61 平日里,一有什么事的话,松永都要恐吓恭子:“把我养你的钱还给我!”恭子一直以为,只要还了钱就能得到解脱。因此,她请姑姑给她办了存折,然后把存折和印章一起放进了V公寓的信箱里,并留下了“我会把钱放在存折里,这样做实在对不起”的亲笔字条。她是真的打算每个月给松永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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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63 但是,如前所述,松永将恭子从祖父母家带了回去。然后,松永把恭子关了起来,又对她进行了残忍的虐待。他强迫恭子写下一份“相关事实的说明”,内容是“我杀害了爸爸清志”,并威胁她说“如果你再逃跑,我就把这份说明交给你的祖父母”,甚至肆无忌惮地胁迫道,“下次再跑的话,我就把你送到你爸爸身边去。这很简单的哟”“就算你跑了,我也会派侦探去找你,或者叫黑社会来帮忙找。一找到,就把你杀了”“你把孩子们扔下自己一个人跑了,警察会以保护责任人遗弃罪逮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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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65 还有,松永听雅子说恭子曾把一个字条交给了祖母,之后便对她进行了一次“通电审讯”,并让她写了一份“血书”。他给了恭子一把小刀,让她切开自己右手的食指,用血写下“我再也不会逃跑了”,并用血署名。松永将那份血指印贴在了衣柜的推拉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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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67 虐待仍在继续。松永递给她一把尖嘴钳子,命令她在五分钟内拔掉右脚的拇指趾甲。恭子用钳子捏住自己拇指的趾甲尖,慢慢地向上拉,想把它拔下来,但因为疼痛难忍,就犹豫了一下,哭丧着脸哀求道:“我做不到,我做不到!”但是,松永说:“你不拔的话,我就来给你拔。你只剩下一分钟的时间喽。”恭子屏住呼吸,咬紧牙关,一口气把钳子使劲地向上一拉,把趾甲拔了出来。拇指一阵剧痛,一股寒意从拇指窜到腰部,鲜血从趾甲被拔下的地方流了出来。恭子看到周围满是鲜血,放声地大哭了起来。当纯子问“要不要治疗一下”时,松永却说“那样就行了”。不仅如此,松永还命令纯子用晾衣绳去勒恭子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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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69 这样的虐待持续了大约有二十天。终于,恭子第二次逃跑成功。一连串的案件得以暴露在青天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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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71 如果恭子没有试图第二次逃跑,或者再次失败,她就会像她的父亲清志和绪方家的其他成员一样,被持续虐待直至形同废人,最终逃不掉被杀害和被肢解的下场。纯子也一定会遵从松永的指示,继续执行她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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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14273 假如恭子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那么这起史无前例的连环监禁杀人案,也必将成为一个不为人知的“完美犯罪”。因此,恭子成功逃脱,并在公开审判中出庭作证,就有了极其重要的意义。意义之大,是多少笔墨、多少口舌也都难以表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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