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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艺术的分类,格罗塞采用了最常用的分类法,将艺术分为静的艺术和动的艺术,前者包括造型艺术和形象艺术,人体装饰和器具装潢是形象艺术最原始的形式,绘画和雕刻都属造型艺术;舞蹈是从静的艺术到动的艺术的一个过渡;诗歌和音乐都属动的艺术。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的第五到第十章,分别研究了原始狩猎民族的人体装饰、装潢、造型艺术、舞蹈、诗歌和音乐这几个门类的艺术。下面分别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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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体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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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节所示,泰勒在《人类学》中曾对人体装饰进行过研究,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中更是辟专章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这是因为人体装饰在原始民族中是极为普遍的现象,格罗塞将其视为形象艺术最原始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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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罗塞将人体装饰分成固定的和活动的两种,劙痕(scarification)、刺纹(tattooing)、穿鼻、穿耳等属于固定的装饰;活动的装饰是指佩戴一些活动的饰品,例如缨、索、环、坠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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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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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罗塞首先对活动装饰中最简朴的一种形式——画身进行了研究,之所以如此,他给出了两个原因:第一,画身最显著地代表着装饰的原始形式;第二,画身和某几种固定装饰有因果关系。格罗塞主要考察了澳大利亚人、安达曼人、布须曼人等原始民族的画身,通过分析他得出结论:“原始民族的画身,主要目的是为美观;它是一种装饰,并非如有些人所说的,是一种原始的衣着。”[58]这与泰勒的观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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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罗塞从美学的角度对画身展开了探讨,重点分析了画身所用的颜色。应用最广的是红色,“红色——尤其是橙红色——是一切民族都喜欢的,原始民族也同样喜欢它”。如澳大利亚既用红色涂身来表示进入生命,也用这种颜色表示退出生命;布须曼人用红色矿土涂抹他们的面部和毛发;翡及安人同样最喜欢红色。格罗塞分析了个中原因,他提出两点:第一,对红色的美感是出于动物的本能,格罗塞提到许多动物对红色有特殊的感觉,如牝牛和火鸡看到红布会异常兴奋,狒狒的红臀、雄鸡的红冠,都是用红色表示第二性征。第二,红色产生的效力因为感情上的强烈联想而得到加强。红色是血的颜色,人们总是在狩猎或战争期间,也就是感情最兴奋的时候看见血色的。因此在跳舞和角斗时施用红色,会期望对红色的联想发生效力。黄色也得到普遍应用,在安达曼岛上,黄色代替了红色的地位,明科彼人用黄色画身和澳大利亚人用红色完全相同,澳大利亚人的施用黄色作装饰和用红色同等。黄色在南方用的少一些,是因为当地缺乏黄矿土。布须曼人不用黄色来画身,是因为他们的皮肤同样为黄色,再应用黄颜色则无法将画身彰显出来。白色的应用同样很广泛,它主要应用于深颜色的民族,如黝黑的澳大利亚人和明科彼人中间,淡色人种如翡及安人则很少运用白色。深颜色的民族使用白色画身,是为了使身体的主要轮廓易于显现。澳大利亚人和明科彼人用白色作为丧葬的颜色,格罗塞分析说这是因为害怕遇到死者的灵魂,就以平时不常用的颜色画身,好让鬼不认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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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民族画身所用颜色的材料很是丰富,但对于图样的知识还很欠缺。当时的人类学材料在谈到原始图样时,总是以“奇异的”、“奇幻的”这类话概括,语焉不详,因此格罗塞无法展开研究。他分析了画身的图谱的来源问题,他认为原始画身的图谱并非来自个人的原创,而是对于日常生活事件的摹拟。这在原始民族用具的装潢上更能体现出来,那些图案和画身上的图案类似,是对兽类的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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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劙痕和刺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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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身的缺点是不能长久保持,原始民族找到了固定装饰的两种方法:劙痕和刺纹。这两种方法的选用依肤色而定,深黯色的澳大利亚人和明科彼人用劙痕,黄色的布须曼人和铜色的爱斯基摩人施行刺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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劙痕就是用燧石、贝壳或其他的原始小刀割破肌肤之后长出的淡色疤痕。劙痕的位置,可能在背部、手腕、胸脯、腹部或腿部。这种方式两性通用,男性用得更多。其图谱有点、有曲线、有直线。劙痕是表示进入成年仪式的一个部分,关于其功能,格罗塞认为有两个目的:“它在一方面是要测验这候补人有无成年人的忍耐力,在另一方面是要用一种不可磨灭的标记来证明他的部属关系。”[59]除了部落的标记和宗教的象征,它还有装饰意义,甚至有的是纯粹装饰之用。格罗塞引用曼恩的研究,曼恩曾在明科彼人中居住了很长时间,他指出“劙痕的最大意义是装饰”[60]。格罗塞认为劙痕确有审美的意义,但由于材料不足,对其他功能难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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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纹就是用一种颜色(通常是研细的炭粉)渗入皮下,等到发炎过后嵌入而成型的花纹,经此处理的花纹永不褪落。布须曼人和明科彼人的刺纹图样都很简单,大都是短而直的线或平行成列的线。爱斯基摩人也施行刺纹,不过为女性所专用,而在其他民族却是男性的特权。爱斯基摩的女孩到了8岁就施刺纹,他们使用锋利的刀具,以烟煤或火药为颜料,将刺纹绣在脸上、臂上、手上、股上和胸上。刺纹的图样是曲线、平行线或成行的点。究其功能,或许是等级的标记,但同时具有装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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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罗塞强调这两种方式的装饰功能,他指出:“那些标记有时候用作部落的标记,也许有时候会有所谓宗教意义,虽则连一个简单的证明也没有得到。但是在大多数情形下,劙痕和刺纹都为了装饰。”[61]相比部落标记,格罗塞认为装饰意义更为原始:“喜欢装饰,是人类最早也最强烈的欲求,也许在结成部落的这意思产生之前,它已流行很久了。”[62]这里有将人类的审美追求视为原始本能的意味,与达尔文等人的观点具有相承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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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栓塞和穿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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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托库多人和翡及安人不知道劙痕和刺纹,菩托库人使用另一种永久性的装饰,他们在嘴唇和耳朵上嵌入栓塞(botoque),其部落名称就由此而来。这一部族的孩子七八岁就开始接受这种装饰。首先在下唇和耳轮上穿个纽扣模样的窟窿,将一种很轻的木制栓塞装进去。不久之后再用较大一点的栓塞去代替那些较小的栓塞,直到栓塞直径在四英寸时为止。菩托库人的唇栓和耳栓成了他们部族的标记。除了作为标记之用,格罗塞认为,它们能表示佩戴者的勇敢,同时还有装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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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美洲的一些部落也佩戴唇栓,这种装饰少见于其他部族,布须曼人在耳朵上悬挂铜制或铁制的耳环;部分澳大利亚人穿通鼻子的中隔,戴上一根木条或骨片,在节日则换上两支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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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罗塞认为,原始人通过固定装饰,能够战胜自己的怯弱,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此外,佩戴这些繁复的装饰需要悉心收集与制作饰物,还能显示他们的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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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饰、头饰、项饰与腰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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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饰是从活动装饰到固定装饰的过渡形态,它并不常见于原始狩猎民族。翡及安人常常让他们的头发任意生长,他们有时也修剪头发,却不是出于审美的需要,而是因为迫切的实际理由。菩托库人有时会用发饰作为他们的部落标记,但也没有多大的装饰价值。剃发在女人间比较普遍,这不是为了装饰,而是表明妇女的从属地位。布须曼人的发饰相对发达,他们的男女两性都用红色的矿土和着很厚的脂油涂在头发上,再将头发盖在头上,就像一顶帽子。澳大利亚人的发饰样式更为多样而新奇,男子们劳心费力地装饰自己的头发,尤其在节日期间。他们用红色的土粉涂抹头发,有时用红土脂油将头发涂得厚如坚硬的饼子。昆斯兰德人用蜡涂在头发上,在日光下能像油漆般发光。在胶粘的头发上再插上羽毛、蟹爪等饰物,在胡须尖上也挂上白贝壳或野狗尾,这些装饰很具审美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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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饰相比,头部装饰属于活动装饰。最重要也最常用的原始头饰是头巾,除爱斯基摩人外其他狩猎民族都通用。头巾的材料不一,如安达曼人用一张卷拢的露兜树的叶子,形式粗拙。大多数澳大利亚人用袋鼠筋或植物纤维制成头巾,涂上红白泥土,很是美观。格罗塞指出,头巾的主要功能是作为装饰品或作为装饰品的支撑物。他们主要以鸟类羽毛装饰头部,格罗塞指出:“鸟类差不多做了一切地方的原始头饰的主要材料。”[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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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饰是应用最丰富的一种装饰,因为项颈是人体最适宜安置装饰的部位。各个原始民族都有项饰。翡及安人很少穿外套,却用两根带子或绳子装饰项颈。布须曼人总是戴着由一堆颜色庞杂的小珠子穿成的项链。裸体的菩托库人把编成的美丽链条绕在头上和颈上。澳大利亚人常用袋鼠毛做的绳子做项饰,绳子里掺杂着芦苇。他们还把袋鼠的牙齿做成小巧的项饰。昆斯兰德人喜欢绳子,绳上挂着一大堆白色的鹦鹉螺的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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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民族的腰部装饰最值得研究,因为它是关于羞耻感的起源研究最需要的例证。有人认为原始的人体遮掩是天生的羞耻感的表现,另有人的观点完全与此对立,认为人的羞耻感是由于将某些部位遮掩起来而滋生的。格罗塞通过人类学的材料指出,在许多狩猎民族那里根本找不到腰饰,翡及安人在腰间一丝不挂,菩托库人过着赤身裸体的生活。那些使用腰饰的部族,他们的饰物也没有遮住性器官,实际上是装饰之用,起到吸引注意的目的。“所以遮羞的衣服的起源不能归之于羞耻的感情,而羞耻感情的起源倒可以说是穿衣服的这个习惯的结果。”[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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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了几种原始的人体装饰以后,格罗塞将之与文明民族的装饰进行了比较,他认为这二者之间没有什么不同,文明社会的各种装饰形式都可以见于原始民族,这种观点与泰勒的“文化遗留”的观念很是类似。格罗塞再次回答了原始民族为什么会有如此丰富的人体装饰这一问题,他说:“在原始民族间,身体装饰,是真含有实际意义的——第一,是作吸引的工具,第二,是作叫人惧怕的工具。无论哪一种,都不是无足轻重的赘物,而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和最有效的生存竞争的武器。”[65]前者是为了性的吸引繁衍后代,后者是为了恐吓敌人保存生命,这二者都攸关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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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装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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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即在用具上加以饰物,但格罗塞考虑到这种情况在原始民族中很少见,便将对用具的磨光修整也视为装潢,这种装潢在每个原始民族比较普遍,能够满足实用和审美的双重需要。对于前者,就格罗塞所接触到的材料而言,只有澳大利亚人、明科彼人和北极人之间才有,相关研究非常少,因此格罗塞对原始装潢的研究属于开山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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