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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280 战争艺术史 1 早期日耳曼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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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282 为了理解日耳曼人[1]的军制和军事,我们必须首先了解日耳曼人的政治-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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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284 与高卢人一样,日耳曼人没有实现政治统一,而是各部落(Völkerschaften; civitates)分治,每个部落平均控制2000平方英里(约5200平方千米)左右的范围。由于有受到敌人突袭的危险,各部边境无人居住,因此只需一天左右的时间便能从一个部落最外侧的定居点来到部落的主要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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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286 由于森林和沼泽覆盖着大片土地,居民实际开垦的范围并不大。他们主要以鲜奶、奶酪、畜肉为生,人口密度不会超过每平方千米4.2人到4.6人。因此,每个部落通常有2.5万人左右,大部落有3.5万到4万人。这样算来,成年男性的人数就在0.6万到1万之间,即使按最大的数目算,减掉1000名到2000名缺席的人,一个人说话也能让全部落的成年男子听到,因此仍然可以组织统一的议事大会。部落的最高主权就由这样的全民大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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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288 部落(tribe)是由氏族(clan)组成的,也叫“百户”(Hun-dred)。氏族之所以叫氏族,是因为它们不是随意编成的,而是由自然的繁衍关系结合起来的。完全不存在可以让年轻人流入并在那里组成新社会关系的城市。每个人一直都要生活在他出生的团体中。不过,氏族也会被称作“百户”,因为每个氏族约有100户战士。1当然,实际数目往往会比100大,因为日耳曼人对“百”的用法是宽泛的约数,即大的数目。除了数目,“百户”还有族长的意味,因为氏族成员之间的实际亲属关系毕竟相当稀薄。氏族不可能起源于若干住在附近的夫妇,然后这些夫妇经历数个世纪的开枝散叶,发展成一个大的氏族,而只能起源于这样一个事实:规模太大、一个地方供养不了的氏族会分裂。于是,一定的规模,一定的数目——大约是100——既是群体的基本单元,也是群体的起源。因此,氏族的性质取决于户数的程度不次于氏族的起源。氏族(Geschlecht)和百户(Hundertschaft)是等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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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290 接下来,我们可以将一个氏族或者说百户的总人数估计在400到1000人之间,个别多的可能到2000人,其控制的土地叫作“宗域”(district),面积为20平方英里(约52平方千米)左右,也可能有几倍大。全族聚居在一个村庄里。日耳曼人修屋子时不会彼此紧贴在一起,而是视场址、森林、泉水便利自建。不过,我们不能将其理解成今天威斯特伐利亚(Westphalia)地区常见的那种独立农庄,而是一大片松散的聚落。耕种的活计主要由女人和不适合打猎参战的男人承担,他们的收获非常微薄。为避免土地贫瘠,聚落地点经常变更。即便到了比较晚的时候,日耳曼的法律也不将房屋视作不动产,而是视为动产。我们前面说过,每平方千米居住的平均人数为4.2人到4.6人,于是,一个750人的村庄相应就有60平方英里(155平方千米)左右的土地。2除非定期迁移,否则实际利用的可耕种土地不会太大。尽管日耳曼人已经不再是游牧民了,但他们与土地的联系仍然相当松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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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292 在战时,氏族成员——同时也是同村的村民——共同组成一个单元。因此,直到今天,挪威语里还将一支军队称为“Thorp”;在瑞士,“Dorf”这个词的意思是一群人,“Dorfen”的意思是召开集会。实际上,德语词“Truppe”(军队)也有着同样的渊源,是由法兰克传到拉丁,最后回传到日耳曼的。这个词保存了我们的先祖在尚无任何文字记载时代的记忆。外出作战的是平时聚居的村民,因此,“村庄”(Dorf)和“军队”(Truppe)这两个词都来自同一个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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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294 因此,古代日耳曼社区从定居方式来看是村庄,从居住区域来看是宗域,从人数规模来看是百户,从人际关系来看是氏族。土地不是私产,而是公产,属于关联紧密的社区。用后来的说法来看,它形成了一个“公社”(communal m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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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296 罗马人没能完全对应上述现象的词汇,因此只能片面描述。本来最接近的一个词“ǵens”,已经几乎完全形骸化,其对说拉丁语的人来说几乎没有实在意义。于是,恺撒将日耳曼氏族称作“居住在一起的部族和父系家族”(ǵentes coǵnationesque hominum, qui una colerunt),以表达这些聚落中的真实血缘关系。塔西佗说,“家族及其亲属”(familiae et propinquitates)一起下地劳作,社区(universi)占有可耕作土地。保罗执事(Paulus Diaconus)也觉得没有一个拉丁语词能真正表达出日耳曼人的状况。在他用拉丁文写成的书里,保罗照搬了日耳曼人的词汇“fara”[家庭,这个词也是pario(我生下)及其过去时形式“peperi”的词源],同时附上3个译词:ǵenerationes(种族、家庭)、lineas(家系)和prosapias(家庭)。4用来描述村庄的词汇也有同样的困扰。罗马人的村庄(vicus)面积很小,而且像城市一样密集建设。为了表示日耳曼村庄面积更大、建筑更松散的性质,塔西佗用了“村庄与乡野”(vici paǵique)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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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298 每个社区有一名选举产生的首脑,被称为“长老”(Altermann)或百户长(hunno),就像同一个社区既被称为“氏族”,也被称为“百户”一样。乌尔菲拉(Ulfilas)[2]用“百户长”(Hundafaths)来指称《圣经》里的百夫长(centurion)。盎格鲁-撒克逊人有Ealdorman,挪威则有Herredsköniǵe或Hersen。在整个中世纪,“Hunno”这个词都继续存在于德意志的许多地方,意思是村长,具体形式有Hunne、Hun和Hundt,甚至一直流传到当代锡本布尔根(Siebenburgen)方言中的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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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300 长老(hunni)在平时领导和管理村庄,在战时指挥男丁。但是,他们与村民们生活在一起。在社会中,他们与其他所有人一样都是普通公民。他们的权威不足以在发生重大纠纷或罪行时维持和平,其地位和眼界也不足以发挥政治引领的作用。每个部落都有一个或几个地位远高于普通大众的贵族,他们享有特殊的地位,自称是神的后裔。公民大会从贵族中选出若干“酋长”或“为首者”(principes),他们巡回于各宗域之间(“per paǵos vicosque”:“穿过村庄与乡野”)开庭断案、对外交涉、共议大事,还可能为了推动提案在公民大会通过而与百户长们磋商。开战期间,一名酋长还会出任总指挥,名为“公爵”(du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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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302 通过瓜分战利品、贡品、礼品、强迫劳作的战俘和有利可图的联姻,贵族们积攒了日耳曼人眼中的巨大财富。5凭借这些财富,他们能够维持一支由自由人组成的扈从。扈从是最勇猛的战士,对领主宣誓效忠,至死方休,与主人同吃同住,平时显示威仪,战时护卫襄助(“in pace decus, in bello praesidium”:“平时充当依仗,战时作卫士”)。不管酋长走到哪里,扈从都为他的话语增添权威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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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304 明确规定只有贵族才能当选酋长的法律当然是不存在的,但在现实中,贵族已经与大众截然分开,平民想跨入精英圈子是不容易的。大会为什么要选一个不比其他人更有地位的老百姓当酋长?尽管如此,平民家族连续出了几代百户长,赢得超乎寻常的声望乃至财富,并因此被贵族阶层接纳的例子并不罕见。事实上,贵族家庭本身可能就是这样形成的,杰出父亲的儿子在选举官员时具有天然的优势,之后逐渐转变为一种惯例:酋长去世后,人们都觉得老酋长的儿子有资格继任并被选为新酋长。酋长身份带来的种种优势又会提升酋长家族的地位,以致其悬隔于大众,于是其他人竞争的可能性就越来越低了。如果说这种心理-社会过程在当代公共生活中只有微弱的迹象,那是因为望族阶层的自然发展过程受到了其他强大力量的抗衡。在古代日耳曼人中间,世袭制无疑是从起初的选举制中发展而来的。在被罗马征服的不列颠地区,出身旧贵族的酋长成了国王和公爵。在本卷讨论的时代,上述关系依然在发展过程中。贵族阶层无疑已经上升为高出平民的群体,但百户长仍然属于群众,而且欧洲大陆的百户长从来没有取得过特殊的单独阶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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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306 罗马人似乎将酋长与百户长的集会视为日耳曼部落的元老院。地位最高的家族的子弟自幼便被赋予贵族的威仪,他们还会旁听长老议事。在其他情况下,这些努力追求不平凡、异于平民寻常生活事物的年轻贵族会由扈从负责教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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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308 只要大权掌握在一名酋长之手,或者其他酋长都被一名酋长消灭或压制,酋长共治就会转变为王制。因此,就其自身而言,这套制度的根基和精神还没有转变,因为最高的、最终的权力仍然掌握在全体战士出席的大会中,一如旧制。酋长统治和国王统治的区别很小,以至于有一次,明明有两名酋长同时在位,但罗马人竟然将其中一人称作国王。6另外,王位与酋长一样不是世袭相承的,而是能者居之,由人民投票和欢呼拥戴产生。在这个过程中,有身体或精神问题的继承人是有可能也确实会被选下去。如果说国王和酋长只有数量上的区别,那么领导和指挥的权力由一人或多人掌握的自然差别就仍然是巨大的。从现实角度看,国王独治完全排除了反对势力、公民大会权衡不同方案、提出各种建议的可能性。公民大会的主权渐渐变成了单纯地拥戴新王。但即便对国王来说,这也是必不可少的。哪怕有国王在场,日耳曼人仍然保留着自由民的高傲和质疑精神。“在日耳曼人究竟能多大程度接受他人统治上,”塔西佗在《日耳曼尼亚志》(13.54)写道,“他们都是国王(in quantum Germani reǵnant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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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310 宗域与邦国的关系相当松散。一个宗域迁居到远方,以至于逐渐脱离了原先所属的邦国,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参加公民大会比以前麻烦了,去的人也少了;两群人渐渐不再有共同利益了。至此,宗域与邦国之间就只剩下同盟关系了,而且随着迁居氏族逐渐壮大,也会形成新的邦国,先前的百户长家族则变成酋长家族。另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各个宗域被分给若干酋长管辖,这些酋长将手下的宗域联合起来,建立王国,与母国脱离关系。这一点在文献里没有被直接证明,但却反映在流传至今的文献中的常见的含混用语上。在我们看来,车茹喜人(Cherusci)和卡狄人(Chatti)好像是民族(civitates)意义上的部落,但他们的地域极其广大,以至于其实可以被视为邦国联盟。在名目繁多的部落中间,我们也大可以怀疑它们或许不过是宗域而已。反过来看,“宗域”(paǵus)这个名称可能常常指的也不是一个百户,而是一名统辖多个百户的酋长的领地。最稳固的关系在团结的百户(氏族)内,百户的成员以类似公社的方式共同生活,并且不容易由于外部和内部因素而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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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315 战争艺术史 [:1700069472]
1700073316 战争艺术史 2 日耳曼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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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318 本书第1卷中说过,军事成就不止有一个而是有两个差别极大的根源:第一个根源是显而易见的,即单个战士的勇猛和体魄;另一个根源是个体战士要结成坚固的阵形,也就是战术单元。尽管这两种力量——单兵战力和集体团结——的性质不同,但后者绝不是与前者无关。一个全由懦夫组成的单元,不管他们操练得多么熟练,都是做不成事的。然而,如果一群人有中等的勇气,再加上团结组织的成分,那他们的战斗力就要高于纯粹的个人勇武。希腊公民的方阵粉碎了波斯骑士的胆气。古代战争艺术史的主线就是方阵这种战术单元发展完善、推陈出新、形成梯形战术和大队战术的过程。罗马人之所以不断取胜,不是因为他们比所有对手都更勇敢,而是因为他们有纪律,由此形成了更坚固的战术单元。通过这段发展史,我们就能明白从起初死板的方阵演进出各种更小、更灵活的战术单元是多么重要,又多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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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320 只要记住古代战术史的历程,再加上对日耳曼人组织形式的了解,我们一眼就能明白日耳曼人必然蕴含着强大的军事力量。在贴近自然的原始蛮荒生活中,在不断与野兽和相邻部落的战斗中,每一个日耳曼人都养成了高绝的个人勇武。他们生活的团体既是氏族,又是邻居,大家在经济、社区和军事方面都同心一致,而且领导者的权威在日常生活中融入整个团体。不论平时还是战时,百户长统率的日耳曼百户所具有的凝聚力,都让纪律最严格的罗马军团望尘莫及。日耳曼百户和罗马军团蕴含的心理因素完全不同,但结果却别无二致。日耳曼人不做操练,百户长几乎没有明确的处罚权,更别提严厉惩戒部属了。日耳曼人甚至没有真正的军事服从概念。但是,整个团体有着牢不可破的团结。百户的团结是如此坚实巩固,以至于历史文献中也会用村庄、社区、同志和氏族来称呼百户。与文明民族不得不通过纪律打造的人为团结相比,这种天然的团结还要更强。论列阵严整、行军有序、进攻时队伍不偏不散,罗马的百人队要优于日耳曼的百户。但是,日耳曼百户内在的就有团结,人人士气高涨,彼此真心倚靠。哪怕是在外部形势混乱、队伍完全被打散以至于经常出现撤退的情形下,日耳曼百户的内在团结也足以维持阵势。百户长的每一声高呼——我们就不用“命令”这个词了——部属都会听从,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其他人会听从。凡是缺乏训练的战士群体,真正的弱点都在于惊慌失措;但是,日耳曼百户即使是在撤退时也能听从酋长号令,不再后退,反身再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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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322 因此,前一章先阐明百户长与长老,宗域、氏族、百户与村庄长老两者的同一性是有意义的。这不是抽象政治-法律状况的一个争论点,而是要探索世界史上的一个重大因素。现在有一点是清楚的:百户长统率的不是一支人员构成和组织形式变动不居、依据具体形势而遴选出来的队伍,而是天生就统领一个自然形成的单元。百户长的名号和战时职能与罗马百夫长相似,但两者的区别就好比自然天成与琢磨造就。一名平时不行使族长管理职责的百户长,到了战场上的效果就和平时不操练的百夫长一样。但因为他是族长,所以他不需要部属宣誓效忠、军法或严密管控部属,就能拥有等同于罗马百夫长必须通过最严厉的管教才能达到的组织性,以及类似于后者的服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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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324 罗马人有时会说日耳曼人没有秩序,2日尔曼尼库斯(German-icus)为鼓励军团士兵时也说过“他们撤退起来毫无羞耻之心,也不听长官号令”(“sine pudore fiaǵitii, sine cura ducum abire”)。可按照罗马人的标准,这些话并不属实。但这从反面证明了日耳曼人强大的凝聚力,在斗志高昂的领导下,他们可以在看起来毫无秩序、暂时后退、没有真正的命令式指挥的情况下维持作战,而不至于阵形瓦解,甚至不会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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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326 日耳曼步兵采用的战术被古人称作“cuneus”,近代学者将其译为“楔形战术”(Wedge)。但这个词是有误导性的,就像我们说的“纵队”一样——从技术角度来看,“纵队”大概是cuneus最准确的译法。如果一个人想要比较“纵队”和“横队”两个概念的区别,那么他会指出,“横队”是宽度大于深度的阵形,“纵队”是深度大于宽度的阵形。但是,如果说这些概念运用到现实中已经有模糊的地方了,那么实际用词更是远远超出了“横队”与“纵队”的基本概念划分。例如,我们会将一个深度只有6人、宽度为12人至40人的阵形称作“连纵队”。同理,我们发现罗马人将概念上肯定属于“方阵”和“横队”的阵形称作“楔形阵”(cuneus)。以李维对坎尼会战的记载为例,参战的迦太基中军被称作“很浅的楔形阵”(cuneum nimis teneum),而实际上,它不仅肯定是线形阵,甚至——按照李维的形容——是很浅的线形阵。Cuneus的意思甚至往往不过是“队伍”而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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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3328 进一步看,如果从“Cuneus”这个词不能得出确切含义,那么这个词除了笼统描述,同样有具体精确的用法,这也是无可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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