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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以抛弃过去的通行观点——“长城”的用途是直接防御的,因为人们已经认识到,是不可能据守长达300多英里(约480多千米)防线的。此外,某些发现的工事不是土坝,而是将一部分山体劈开,且垂直面不是朝日耳曼人一边,而是朝罗马一边2;还有的土坝修在沼泽靠外而不是靠内的一侧。有的学者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彻底否认这些工事的军事目的,认为它不过是用来收取关税的。这种看法是矫枉过正了。与贫穷的日耳曼人贸易没有那么重要,不至于如此兴师动众。它确实是军事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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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道墙是针对尤其危险的骑马入寇者的重要屏障。另外,用古斯塔夫·施罗德将军(Gustav Schröder)的话说3,这道墙可能是为了妨碍日耳曼人撤退的。每个瞭望哨大概有3个人,他们挡不住成群的日耳曼人侵犯罗马土地,却能发现入侵者并传出示警信号。瞭望哨都布置在至少能看清前方几百米的地方,而且可以联络后方的堡寨。图拉真柱上也绘有烽火台,目的显然是示警。看到信号后,部分堡寨守军就会立即出发,拦截入侵者。墙在这里就有大用处了,因为它能拖住被追击的日耳曼人。他们不能迅速翻过墙去,至少没法很快将抢来的财物、牲畜、俘虏和车辆运走。4如果追击的士兵来自多个方向,他们可以从一开始就协同抓捕,墙下擒敌。规模更大、带有战争性质的入侵同理。一个堡寨乃至多个堡寨的守军都不足以对付这些入侵,而需要从远处的大营赶来的军团。若能将敌军压迫到墙下,胜利就能变成歼灭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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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墙对边境的直接防御也有意义,因为它对罗马巡逻兵和部队有庇护和掩护作用,防止他们被直接发现。逼近城墙的日耳曼人永远不会知道,他们选择的越境地点背后会不会藏着一支守株待兔的罗马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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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莱茵河至多瑙河一线,同时有人驻守的堡寨总数约为50个。算上小型瞭望哨的侦查员,总共大概最多有2.5万人,长城上的守兵可能只有1.5万人。5这些部队并非罗马军团,而是盟友的部队,因此甚至会有一部分日耳曼人。军团驻扎在更后方的莱茵河畔,主力在美因茨大营,另有一部分在斯特拉斯堡(Strasbourg),早期(公元105年之前)在苏黎世附近的温迪施(Windisch)。若干中等规模的堡寨可能由支队驻守。下日耳曼军团的驻地有波恩、诺伊斯(Neuss)、奈梅亨(Nijmegen),尤其是维特拉-克桑滕,它一直是下日耳曼省的首府。上日耳曼和下日耳曼各有4个军团,雷蒂亚一个都没有。于是,罗马在北海-莱茵河-“长城”-多瑙河-帕绍(Passau)一线驻扎了8个军团,再加上盟军,总兵力为7万左右。罗马边防体系的基础不是直接和绝对地防御边界线本身,而是一种间接防御。通过将边界推进到天然屏障,也就是河流,或者创造人工屏障,也就是墙,然后清理屏障前方地带的手段,罗马人在一切可能的地方提高了跨越边境的难度。日耳曼人并非完全不可能跨越这些障碍,但凭借组织完善的观察和报警体系,罗马人总能及时采取惩戒行动。日耳曼人必须明白,尽管他们有可能在对面劫掠成功,但把抢来的东西和自己带回来可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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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真正的战争中,面对攻来的大军,边墙不仅毫无保护作用,甚至会带来危险,因为它会把可用的部队平摊在一条警戒线上,彼此远远分开。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边境是一定要守的。考虑到这种可能性,军团没有被拉到警戒线上,而是作为总预备队驻扎在后方的莱茵河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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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知道,日耳曼人集结起大军并不容易,罗马在日耳曼也不缺报告大军行动的探子。因此,即便面对大规模入侵,罗马人也总能将临近盟友编入军团,形成足够的兵力及时做出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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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森林和盘踞着一个野性强悍民族的荒野就在紧邻的地方,罗马人在戍边军团的庇护下过着优雅文明的生活。直到今天,罗马人留下的遗迹依然让我们赞叹,尤其是特里尔(Tr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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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人渐渐觉得自己安全了,于是在2世纪中期将莱茵河沿线军团的数目从8个减到4个,两个控制莱茵河上游,两个控制莱茵河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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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艺术史 8 古罗马帝国的军队建制与军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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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任务不是介绍古罗马军事体系的形式与遗产,但我们仍然必须去理解这个庞大组织日常生活中的各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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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都颁布的《奥古斯都谕令》(Constitutiones Auǵusti)是一套全面系统的军队条令,确定了罗马军队的建制。尽管《奥古斯都谕令》今已不存,但通过多处引文还是能够分辨出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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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战时期,军团数目不断增加。恺撒留下了40多个军团,后三头同盟又新增了几个,反对后三头同盟的共和派也有23个军团。公元前36年,屋大维和安东尼共有超过75个军团。在共和国早期,只有罗马公民会被编成军团。这条基本原则不仅被逐渐废弃,更被颠倒了过来:进入军团者会被授予罗马公民身份。就连恺撒手下的军团里,出生时就是罗马公民的士兵都只占少数,后三头同盟手下的军团肯定更是如此。在许多这些军团里,罗马公民成分只是表面上的。维吉尔直言不讳地将定居意大利的退役士兵称作蛮子。1当奥古斯都成为无人挑战的唯一统治者时,他留意到先前的原则,并以一种着实巧妙的方式来运用它们,以适应这个以罗马城和拉丁民族为内核的世界帝国的状况。他没有一刀切地将公民组成的单位和非公民组成的单位分开,但与国家的政治格局一样,军队也是按照不同的民族来组织的。如果军队继续不加区分地混编罗马人和非罗马人,那么,每个单位的拉丁人成分都会相当薄弱,既不能同化其他成分,又不能主导之。在如此疏松的制度下,军队战斗力必然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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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奥古斯都似乎将军团数目砍到了18个,他去世前增加到了25个,塞提米乌斯·塞维鲁(Septimius Severus)[18]时期又到了33个。内战时期,通常只有轻步兵和骑兵作为辅助部队配合军团作战,而现在对重步兵也做了区分,一边是罗马特色鲜明的军团,一边是按照民族编为大队的辅助部队。进入军团服役则自动获得罗马公民身份的原则被保留了下来。因此,被分配到军团里的士兵绝非清一色的天生公民。但我们可以设想,军团中的非公民肯定已经一定程度上罗马化了,尤其要懂得拉丁语,以免偏离军团总体的罗马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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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利乌斯王朝时期,西部军团仍然主要由意大利土著构成。这一状况从韦斯巴芗时期逐渐走向终结2,意大利人之后基本只被编入罗马城的禁卫军。军团士兵在驻地省份征募;从铭文资料来看,就连日耳曼人都越来越多地进入军团。3在一份流传至今的铭文中,一名禁卫军士兵和维吉尔一样提到了“蛮族军团”。从血缘来说确实如此,但从精神、习惯和语言来说,尽管这些人出身蛮族,但是如今的军团都是从帝国境内已经罗马化的民族中征募兵员,服役期间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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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小部分百夫长出自军团本身,这进一步确保了军团的罗马性。百夫长大多是从意大利人组成的禁卫军调来的。4此外,从铭文尤其是墓碑能发现,百夫长经常在军团之间调动,从而维护并加强了全军军官队伍的团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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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部队中无疑有个别罗马公民服役,但主体是由尚未罗马化的罗马属民组成的。武器、战法和纪律与军团一致。军官和士官是罗马人。执行任务时使用拉丁语,日常交际大概是用土话。5因此,辅助部队和军团只有相对的区别,而且区别在逐渐消失。这些辅助部队构成了与按民族编成的轻步兵和骑兵部队,以及纯蛮族之间的一道桥梁。在纯蛮族与罗马人的关系中盟友关系多于隶属关系;蛮族是带着自己的武器、组织和长官加入罗马人的。当然,这里也有转化程度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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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塔西佗的《阿古利可拉传》(Aǵricola)第28章中写道,一支驻扎在不列颠岛的乌西皮特人大队哗变,杀害百夫长和“掺入他们的支队,传授军纪,被视为榜样和教员”的罗马士兵,然后企图乘着3条船回老家。由此可见,罗马人曾试图强迫顽固的日耳曼人完全接受罗马军事体系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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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在西威利斯领导下起事的巴达维亚人尽管表面上是大队,却显然纯粹是按照部族编成的。但此事之后,罗马人更谨慎了,不再将同乡的日耳曼人编为一队,而是将其打散,派到远离家乡的地方。他们还任命罗马人当军官,不再由本部酋长一族统兵。现在的驻印英军就类似于这些罗马辅助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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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部队编制对罗马军队的性质而言极为重要。每个军团都配属了数量不等的辅助大队,但后者的规模通常不会大于军团本身,而且通常要小得多。即便这套制度在实际应用中做不到整齐划一——比如,前面讲过的雷蒂亚就没有军团,只有辅助部队——但上述编制确实可以视为基本情况。我们来想一想:假如蛮族大队被集中部署或全部作为独立单位的话,一切将会有多么大的不同。那样一来,罗马人的成分与非罗马人的成分就是并立关系,有着同等的权利;罗马人的成分会被占据数量优势的蛮族压倒。通过将军团布置在罗马化蛮族辅助部队之间,而非与其打成一片,以及围绕军团布置尚未开化或开化不久的蛮族辅助部队,这样就使得罗马人的成分在整体编制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大队的编制分散独立,民族又不统一,共同的纽带只有军团而已。从最核心的罗马人开始,军团的罗马化过程必然会逐步向外层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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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团规模沿袭旧制,满员6000人左右,加上配属的骑兵和辅助部队,总兵力平均估计在0.9万到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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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和原则上讲,普遍兵役制依然在实行,但现实中主要是志愿兵和募兵。入伍后,服役年限为20年(禁卫军为16年),但通常会大大延期。我们知道有一些人尽管力竭体衰,却依然留在军中,有些人甚至已经可以正式退伍了。他们有不用干杂务的特权,而且很可能会划出军团编制,组成独立的小单位“别营”(vexillationi)。这样做的原因大概不是招募和训练新兵困难,而是要尽量利用老兵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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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大概也会有募兵不满员额、要靠征兵补足的情况。被选中者可以找一人代役,这当然就意味着确实有人愿意当兵。唯一的区别在于,绕了个弯子以“代役”身份入伍的人能拿到国家酌情发放给这位或那位富家青年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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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不得参军,违者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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