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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中有篇章表明,法兰克国王有权要求所有臣民服兵役。过去一贯的解读是:与其他国家的情况不同,法兰克王国实施了面向所有自由人和半自由人的普遍兵役制。这种解读恰恰证明,只看书本甚至会将真正的大学者引上歧途。市民和农民被认为要以个人身份,自备物资到远方服役几个月时间;按照这种方式,哪怕只在王国的部分地区征兵,每平方千米只征一人,那也是几十万人的大军;最后,这群乌合之众几百年来不习战事,方方面面都不适合当兵打仗——想到这几点,我们不禁会想起薛西斯和大流士·科多曼努斯(Darius Codomannus)的百万大军,许多语文学家还舍不得放手。如果我们认为只有地主需要服兵役,那么全民征兵和普遍兵役制的概念就要弱一些了。如果我们排除佃户,那么罗马区就剩不下几个人了,但如果包括佃户——由于罗马区和日耳曼区要分摊负担,所以必须包括佃户——我们可以这样来计算。假设要到比利牛斯山对面作战,于是在塞纳河以南征兵,规定3个农场要出一名战士。征兵区域的面积约为15.2万平方英里(约39.4万平方千米);因为必须去掉大片森林和山脉,所以按照每22平方英里(约57平方千米)平均只有3个到6个村落,共90个农场来估算,那么就要出30名战士,征兵总数约为21万。如果按每平方千米1人算的话,结果就是整整40万。这还只是局部征兵!然而,据说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会全国征兵,9半自由人和其他依附者也要作为轻步兵参战10,那么数字当然会达到百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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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我们必须去寻找完全不同的依据。在法兰克王国,全体臣民均有义务为领主服兵役的重要性与罗马人那里并无不同:在罗马,这种形式的兵役也从未完全消失。就连瓦伦提尼安三世皇帝都曾发布紧急征兵令,要求臣民起来反抗汪达尔人;罗马市民也帮助过贝利撒留守城。与罗马人一样,日耳曼国王大概也会在一定地区征召平常不习兵事的居民。例如,有文献记载勃艮第国王贡达巴德在一次与西哥特人的战争中(大概发生于507年),命令罗马人夷平了利穆赞(Limousin)地区的一座要塞,该罗马人也就是一支从附近勃艮第边境地带征召的民兵。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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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提拉也曾做过同样的事。他从周边地区征召农夫去完成一项他认为用不着哥特人出手的任务,只分配了极少数哥特人随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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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真正的军队还是由战士阶层的高素质军人组成的,法兰克人的情况也不会有任何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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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克王国是由日耳曼区和罗马区组成的。先看罗马区。在这里,我们会马上想到的一个问题是:与更南边的各部落不同,法兰克人没有对罗马人实行分地,那么,从这个事实中能得出什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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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对勃艮第人、哥特人和汪达尔人的定居过程做了如下解释:个人以小群体的形式被授予农庄,但真正决定性的因素是,日耳曼首领和上层人士占据了罗马大地主阶层的位置。由于这个新的特点,日耳曼下层贵族和伯爵现在要为部落同胞和战友们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或者通过古代氏族的余热,或者直接招揽其为自己服务。即便法兰克人没有分地,情况应该也是相当类似的。克洛维认为没有必要划分田土,因为部落的大部分人根本没有外迁,还留在老家。他只需要给每名伯爵分配一定数目的战士;鉴于战士的数目很小,伯爵很容易将他们安置在过去属于皇帝的田地、城堡和农庄,或者其他公有产业或没收的私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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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法兰克人的定居过程和其他部落的真正区别在于,前者没有首先创造出一个强有力的日耳曼大地主阶层,定居力量要薄弱得多,古代氏族单位的衰落速度甚至还要更快。在各个伯爵领内,战士群体的生活方式类似于兄弟会,听从伯爵的指挥,主要由法兰克人组成。作为职业军人,他们不曾停止培养自身的身心军事素质。不过,罗马化的非罗马人(Romanics)并非不可能被这种兄弟会接纳。13尚武精神在凯尔特各部中间尚未完全消亡,不时会有个别天生具备英雄精神和勇士气概的人出现。14总而言之,罗马化的地区不再有能力抵挡几千名日耳曼人的入侵,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勇敢的个人。受日耳曼国王之名分管四方的伯爵们不仅有日耳曼人,也有为国王效劳的罗马化民族上层。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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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耳曼战士并不反对受其指挥;毕竟,他们早就习惯了在罗马人领导下作战。伯爵——不管是日耳曼人,还是罗马化部族的人——可能将罗马化部族纳入麾下,如果他们能够以行动让战友们放心,相信他们的勇气、控御马匹和运用兵器的能力不亚于其他人。16日耳曼人定居在田地上,他们不是在营寨中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而是生活在平民中间,于是变成了日耳曼-古罗马战士阶层。甚至有越来越多的奴隶进入了这个阶层。17在这个意义上,对伯爵来说,一名勇气和能力取得了伯爵信任、为伯爵服务的奴隶比自由人的价值还要大,也就是说,奴隶完全依赖于他的意志,永远不能离开他。如果他还具有其他必要素质的话,那么一旦他被战士群体接纳,他就会彻底浸润该阶层的精神。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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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兰克人,我们没有直接的、完全可靠的证据表明有相当数量的自由人战士具有人身依附性,就像西哥特人的“buccellarii”那样。但接下来会看到,我们可以推导出证明事实确实如此的证据,尽管在初期,由于法兰克君主依然强势,这种私人关系并未在政治和法律上巩固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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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洛温王朝军事体系的基础是,国王按照需要通过官员征召战士阶层的男丁,如不奉召则为罪犯。文献中提到“leudes”(人)时就是指这个战士阶层;还有一个同义词是“fideles”,即忠诚者。上述含义甚至会把王室宫廷和官员也包含在内,有时无疑也会泛化到所有人。尤其是在法兰克王国境内的纯日耳曼地区,战士和其他人的阶层差别自然是慢慢才逐渐引起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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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发现,与狄奥多里克统治的哥特王国一样,墨洛温王朝时期的法兰克王国存在一个有义务响应国王征兵令的职业军人阶层。不过,两者有一个重大的区别。在意大利,这些职业军人是哥特人,完全过着自己的生活,不与罗马人通婚;在这里,谁是战士,谁不是战士是没有疑问的。而在法兰克王国,无论罗马区,还是日耳曼区都不是这样。前者有属于战士阶层的罗马人;再或者,征兵仅适用于全体男性人口的一小部分。因此,战士阶层在东哥特王国是天生的,而在法兰克王国则必须结合受国王之命统治地方的伯爵具有的公权力,如此方可理解。在罗马区,如果伯爵觉得罗马人有能力,也可以将其纳为战士;在日耳曼区,伯爵的征兵数以其供给能力和认为必要的程度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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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界很难辨清墨洛温王朝的军事体系。一会儿好像有扈从,一会儿又好像真正实施了普遍兵役制,一会儿是有产者都需要服兵役,一会儿又只有领受王恩的人才需要。难点在于,从社会、政治和管理角度来看,法兰克战士阶层的状况都太不确定了。当代著名学者保罗·罗斯(Paul Roth)曾指出,“leudes”一词在博闻强识的墨洛温王朝编年史家、图尔主教格雷戈里(Gregory)撰写的重要文献中只出现了三次。他总结道,如果它是表示战士阶层的术语的话,那么它在这样一位作者的著作中肯定出现得会频繁得多。这个观察不仅正确,也符合心理学。但如我们所见,“leudes”这个词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术语。战士阶层是存在的,但还没有一个明确定义的词对应它。此处并无矛盾,因为“阶层”本身都没有明确的定义。一方面,它与官员、伯爵和其他阶层有关联;另一方面,它与服兵役的人有关联;最后,在纯日耳曼地区,它还与全体自由民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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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界有时好像在绕圈圈。学者们一度拒绝相信举族迁徙,认为占据罗马省份的队伍只是独立军阀的大批扈从。文献证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确实是整个部族在迁徙,他们抛弃了故土,要寻找新的家园。但是,我们现在确定迁徙人数是相当少的,也意识到上百万人大迁徙只是传说,于是提出了一幅从客观层面看更类似于早先观念的图景,尽管从政治和法律角度看并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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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udes”,法兰克王国的战士阶层曾被认为是扈从。我们要再次指出,作为一种法律形式,这种看法是不恰当的;征兵令是国王向臣民,而非向扈从、持有王室土地的人或有产者发出的。但从数目来看,征召实际指向的臣民只在相当局限的战士阶层,这个群体可以被认为类似于大批扈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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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学术界不是绕了一个圈,而是螺旋式上升。尽管近年来的成果绕回了更接近旧观点的位置,但同时使其更进一步,从而超越了先前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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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艺术史 2 战术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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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现在,我们发现在世界军事史的所有时期,一个国家的军制与战术总是有着至为紧密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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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装步兵方阵在马其顿国王和罗马共和国的贵族官员手下有着不同的发展方向,而后者转向大队战术与制度变化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日耳曼百户的作战方式与罗马大队不同,这是符合其本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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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耳曼人的全部经济、社会、文化生活条件发生了彻底的变化时,他们有没有可能保留当年在原始森林中形成的作战方法?或者说,怎样的新形态会就此发展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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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日耳曼人被誉为步骑皆精,一个部族的骑兵可能更优秀,另一个部族可能以步兵闻名。阿里奥维斯塔的强悍在于步兵与骑兵混编的“双卒”。在高卢战争最关键的第七年,恺撒用招揽来的日耳曼骑兵加强己方部队,并在其帮助下击败了维钦托利。同一批骑兵在法萨卢斯会战的胜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内战的其他决定性战斗中无疑也是如此。卡拉卡拉皇帝在位的213年,阿勒曼尼人第一次引起了我们的关注,他们以骑战精熟闻名(“ǵentem populosam, ex equo mirifice puǵnantem”:“一个人数众多、擅长马上作战的民族”)。1事实上,他们在斯特拉斯堡会战中就是凭骑兵取胜的。类似地,日耳曼人在阿德里安堡会战中占据上风也是因为骑兵。生活于西哥特人治下的西班牙人伊西多尔(Isidorus)说,西哥特人尽管是优秀的步兵,但尤其擅长在马上投掷标枪。维蒂吉斯称赞勃艮第人和图林根人(Thuringians)的马匹耐力强(“injuriae tolerantes”)。2普罗柯比用平淡的语气说,汪达尔人还没有学会步战,全部是骑兵。(“他们或者是标枪手,或者是弓箭手,不知道如何作为步兵参战。相反,他们全都是骑兵,主要是持矛刺人,兼用刀剑。”*)3查士丁尼用汪达尔人战俘编成了5个骑兵团(“他建立了5个kataloǵoi*”),派他们去东线戍守。4甚至早在200年前(约270年),另一位希腊作者德克西普斯(Dexippus)就提到过汪达尔人,说他们是一个主要由骑手组成的民族。5我们还发现东哥特人偏爱骑马作战,不用弓箭,用刀剑枪矛,而且人马俱甲。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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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克人也是优秀的骑手。当年普鲁塔克(《奥托传》第12章)和迪奥·卡西乌斯(55.24)就提到过后世法兰克人的一个重要族群——巴达维亚人,说他们是特别优秀的骑兵(“日耳曼人中最好的骑手*”“他们最擅长骑马*”)。《百官志》将巴达维亚人和法兰克人列为骑兵;坎宁尼法提斯人(也是后世法兰克人的一个族群)中的一支在铭文中得到了印证,7在图尔主教格雷戈里的著作中,他们经常以骑手的形象出现。8但是,当他们在哥特战争期间入侵意大利时(539年和552年),则以步兵为主,只有国王的护卫骑马。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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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发现,当时的拜占庭军队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不分兵种;步兵和骑兵,劈砍武器、戳刺武器和弓箭全都混编在一起。甲骑也带弓箭,也会徒步作战。换言之,真正的战士就是骑兵,步兵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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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阔地带,孤立的步弓箭手无法抵挡骑兵。但在有己方骑兵掩护,或运用工事或天然屏障的情况下,步弓手能发挥很大的作用,甚至对骑兵也是一样。当时——首先是在乌尔比西乌斯(Urbicius)的著作中10——出现了一种在后世付诸实践的思想,那就是用可移动的障碍物“拒马”保护弓箭手免遭骑兵冲击,但弓箭手一直只是辅助兵种,骑兵更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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