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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50 除了puerii(小伙子)以外,我们发现为法兰克贵族服务的人还有amici(朋友)、pares(同侪)、gasindi(武装随从)和satellites(副手)。这些名目的指称对象也存在疑点,并非一目了然。即便自由人中的某些人确实成问题,但正如罗斯认为的那样(第157页),我们在该群体的成员中仍然有可能找到门客(clientela)性质的庇护关系。现在确定了法兰克贵族的随从中必然有自由人身份的战士之后,我们就不可避免地会得出一个结论:这些名称指的也是武装随从,其社会地位多少比pueri高一些(当然,因为它们不是专业术语,所以并非全部,而只是部分如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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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52 如果日耳曼国王——不管是克洛维还是狄奥多里克——让伯爵去管辖王国各处的话,那么伯爵自然不仅会从老百姓里找仆役和粗汉,他们会选一些经过历练的、靠得住的伙伴,并按照日耳曼民族的习俗,要求其发誓效忠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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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54 按照日耳曼人的法律观,自由人无疑可以让自己从属于另一个人,作为其忠实的扈从。对古代日耳曼人来说,只有君王才允许有扈从的政治思想是陌生的。当然,从现实角度看,只有地位崇高、极其富有的人才能有自己的扈从;毕竟,扈从要和主人一起吃饭,主人必须供养扈从。现在,一批大地主和伯爵就处于这样的地位。于是,我们可以合理地认定文献里的“amici”“pares”和“gasindi”都是伯爵或其他显贵的侍从。即便这种关系最初没有得到公开和法律的承认,但激发它的精神与古代扈从制度是一样的。然而,我们现在讨论的这个群体规模太大了,不能强行塞到先前的那种扈从概念里。我们不知道过去那种扈从效忠义务的形态是不是同样适用于后来的这些关系。如果适用的话,它的扩大化必然与某些变化有关联,于是“到底是不是扈从”的疑问自然就会提出来。对此,我们这样回答就够了:有一部分战士或多或少地按照古代君王扈从的形式,自行向不是君王的人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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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56 从文献来看,这种战士从7世纪中期之后就存在了。但我们已经看到,从常识道理和《巴黎敕令》来看,这种形态显然早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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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58 “附庸”(vassal)已经成了表达并非由国家当局征召,而是通过一种特殊义务关系从军者的术语。它起源于凯尔特语,本义是“人”,因此和拉丁语文献中的“homo”和日耳曼语文献中的“leudes”是一回事。这个源于凯尔特语的词只是出于偶然被用于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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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60 在最古老的文献中,“vassus”的词义与今天不同,指的是没有自由的仆役。vassal是经历了某种演变的过程才有了后来的、我们现在接受的意思;当然,其他地方也观察到了这个过程。最早发现“自由人战士”这个含义是在巴伐利亚。对巴伐利亚人来说,“vassal”是一个外来词,其实指的并不是没有自由的人,它也可以用在显贵头上。在查理曼时期,它带着新的含义传回了莱茵河对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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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62 为用词简明起见,我们之后会用“征士”(leudes)指代直接受墨洛温诸王征召的战士阶层,用“附庸”(vassals)指代由大地主征募、先前被西哥特人称作“家丁”(buccellarii)的军人阶层。文献中没有严格区分两种用法。直到8世纪下半叶的查理曼和虔诚者路易时期,“vassus”在今天的含义,即从属于他人的自由人,才得到广泛使用。但在文献中,leudes并不仅限于国王手下的士兵,也包括贵族的士兵,而且这个词直到8世纪才消失。5两者以外还有“amici”、“ǵasindi”、“inǵenui in obsequio”(效忠的自由人)、“pueri”、“satellites”等词。因此,我对这两个词的区分——将“vassal”的使用时期向前推,并限定“leudes”的含义,只能将其理解为缩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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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64 附庸的主人被称作“senior”,本意是上级。法语里的“seiǵneur”(领主)一词就是由此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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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66 我们从文献中不能直接确定附庸招揽的数目从何时起开始扩张。起初,这个群体当然是很小的。但从《巴黎敕令》来看,到了以布伦希尔达王后被处死(613年)告终的内战时期,决定战斗结果的无疑就不再是伯爵手下的旧征士,而是附庸了。何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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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68 我们已经根据当时的战术得出结论,那个时代的特征所需要和产生的是精锐武士。在日耳曼-古罗马诸国的普遍条件下,只有这种武士才能发展起来;事实上,只有它才能生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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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70 清晰地认识这一点极为重要。举个例子,强如墨洛温王朝也不能恢复公元一二世纪的罗马帝国军制。不识字的新君主不能利用手中的财源建立官僚体制,法兰克人不会严守军纪,一片实行以物易物的地区也不能通过税收供养纪律严明的军队。普遍征召不习兵事的壮丁毫无用处。这种社会只能有专门武士阶层这一种军制,而且在大国中,它不可能是官僚制的,而必然是封建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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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72 领主带着他自己的士兵,为了他自己的目的上阵,军资是他自己的,武器是他自己的,战马也是他自己的。他必然与朝廷派遣到地方,管辖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利用公共资源为士兵提供装备的伯爵完全不同。后者即便志虑忠纯,战斗力也比不上前者;如果连志虑忠纯都做不到,而是心怀私欲,那就更不会尽心训练士卒,养护马匹和兵器了,不愿意进行必要的支出,却仍然紧紧盯着用度节约,于是,他的部队很快就会变成一个笑话。控制是没有用的,因为上面对以物易物和士兵素质的控制只能是蜻蜓点水,或者压根管不了。视察能够起到整顿训练和税收的效果,而且部队上战场时,一切都要服从于军政和军令。但无论法兰克人的军队在克洛维后嗣手下取得了怎样的成就,一支完全依赖个人勇武和自带装备的部队在开战后的战斗力仍然是无法保证的。在组织管理手段方面,拜占庭帝国远胜于墨洛温王朝。尽管如此,我们已经看到连拜占庭也诉诸于依靠佣兵队长提供兵力的权宜之计。率领附庸上阵的法兰克大地主就是一种佣兵队长,不妨说是终身佣兵队长。不仅在战时,他在平时也要供养士兵和维持军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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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74 直到这里,上述发展过程与我们在西哥特王国观察到的情况都是如出一辙。但在西哥特王国,家丁最终没有发展出一种有效的新式军事组织。只有法兰克王国通过加入一个维持附庸体制、迫使战士保持职业素养的新元素而做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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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76 这个新元素就是分封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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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78 我们之前介绍勃艮第人定居过程时发现,国王赐予的土地尽管是世袭产业,但仍然有某些约束和限制。现在,这些约束和限制成了法律制度的典范和出发点。我们这样说就够了:法兰克人发展出了封地换军役的做法,封地并非封臣的世袭私产,而是要在该领地的新君即位或封臣去世时收回,换言之,分封者或受封者死后,封地会回到分封者或其继嗣手中。如果原来封臣对新君宣誓效忠,继任的封君可以再将封地授予其原来的持有者。如果去世封臣亲属中有人有上阵杀敌和宣誓效忠的能力和意愿,当封臣去世时,封君可以将封地赏赐给去世封臣的家人。如果上述条件没有满足,则封君会收回封地。于是,通过赐予封地的方式,封君既供养了自己的附庸,又没有永远放弃自己的土地。封君让手下们居住在他的产业上,其自然也就依赖于他,并且不只是一代而终,而是世代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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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80 附庸制和封建制是两个政治制度,不一定彼此伴随。附庸不一定有封地,有封地的也不一定是附庸。在世界历史上,重要的是这两个概念的结合,它们共同构成了封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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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82 我们可以假设,由于分统国土的多名墨洛温诸王之间,以及国王与贵族之间冲突不断,所以法兰克王国中一直有一种强烈需要军事实力的意识。随着建国时原有的战士阶层越来越转向务农,当时就产生了一股风潮,要通过附庸来延续或更新战士阶层,并在封君更替或附庸身死时授予土地,从而为附庸制提供一个广阔的、长期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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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84 但是,附庸制与分封制的结合不仅适合地主供养战士,对创建各种类型的大规模组织同样极为有用。豪门巨室——例如丕平家族(Pepins)和阿努尔夫家族(Arnulfs),乃至于两者通过安塞吉塞(Ansegisel)与贝嘉(Begga)联姻达成的联合体——不能直接经营分布在许多区域的产业,我们也看到了领主的监察对基于附庸制的军事体系有多么重要。于是,一种权宜之计就出现了:将大片土地分封出去,前提是大封臣要将封地再分封出去,通过这种方式提供兵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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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86 为了继续向国王争取权利,大地主们还需要紧密联合。这种联合最明确、最可靠的形式就是附庸向封君宣誓效忠。事实上还不止如此:地主会将土地献给领主,然后再由领主封给自己。世袭继承权确实保留了下来,因此缺少封地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但在背叛的情况下,授予的土地仍然有可能被收回。因此,这一法律行为意味着订立附庸效忠的契约。接下来,除了封地以外,封君还会经常用自己的产业下发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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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88 中世纪最大的地主是教会。于是,当军事实力成为占有土地的一个条件时,教会为了确保自身的权势、安全和广泛的影响力,也不得不分封土地以维持一批附庸。早在6世纪,同为主教的萨隆尼乌斯(Salonius)和萨基塔里乌斯(Sagittarius)兄弟就曾率军上阵并亲自参战;虔诚的图尔主教格雷戈里还对此表示很难过(4.42;5.21)。到了7世纪,主教们有了自己的部队并派他们上阵。从8世纪初期开始,我们发现了亲自统军的主教,这种情况很快成了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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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90 关于领主及其附庸在战争中的重要性,一份偶然保存下来的查理曼动员文告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合理的图景。尽管文告的年代是804-811年,大大晚于此处介绍的时期,但类似的文件和命令之前毫无疑问是有过颁布和执行的。我们现在谈的正是封臣动员制度,因此,把它拿到这里来讨论也是可以的。它是发给弗尔拉德院长(Abbot Fulrad)的,此人大概是法国北部圣康坦修道院的院长。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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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92 文告通知院长当年的御前会议将于萨克森东部的博德河畔施塔斯富特(Stassfurt-on-the-Bode),要求院长率领全部装备齐全的武士(hominibus)于6月16日出席,并做好准备从那里向会议决定的任何地点进军。每名骑马武士应配备盾牌一面、长矛一支、长短剑各一把、弓一张及箭只。各种作战所需器具都要装在车上运来:长斧、短斧、钻子、鹤嘴锄、铲子、锄头。粮草要带足施塔斯富特大会后3个月之需,兵器被服要够换半年的。沿途不得扰民,除青饲料、木柴和水以外不得索取。首领应与辎重同行,并有马队纠察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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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94 我们要停下片刻,想一想备齐3个月粮草的要求。由于院长到施塔斯富特时要有3个月的粮草,从圣康坦到施塔斯富特又有超过450英里(约724千米)的距离,所以他出发时要带上4个多月的给养。811年的一份法令汇编规定,卢瓦尔河以外的封臣应带足渡过莱茵河后3个月的粮草;莱茵河以内的封臣应带足渡过易北河后3个月的粮草。如果要对西班牙作战,则莱茵河以外和卢瓦尔河以外的封臣分别应带足越过卢瓦尔河和比利牛斯山后3个月的粮草。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封臣出发时应带足4个月的给养。文献中没有明说回程的补给来源。如果作战期间没有缴获大批物资,那么战役时间就不能超过两个月,以便远道而来的部队能靠3个月的粮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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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4996 一名现代士兵每天的口粮(忽略掺入土豆或米饭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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