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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00 阿诺德·冯·温克尔里德,瑞士历史上的传奇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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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05 森巴赫会战。1386年奥地利公爵利奥波德三世和旧瑞士邦联之间进行的战斗。这场战斗瑞士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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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11 战争艺术史 第一篇 查理曼及其继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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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20 战争艺术史 1 查理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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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22 日耳曼人之前已经以战士阶层的身份进入世界帝国罗马的诸省份。接着,伴随着可怕的破坏与苦难,他们终于延展成覆盖在这些省份上的一层薄膜,可以说是一层新的皮肤,从而建立了新的罗马-日耳曼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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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24 在法兰克王国,为确保战士阶层长期战斗力所采取的组织形态以封建制度为基础,附庸(vassal)领受封地并承担相应义务。凭借战士阶层,加洛林王朝从穆斯林手中拯救了国家,接着,在一场持续数代人的进程中实现了军事力量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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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26 这些战士以自备补给的骑马武士为主,因此哪怕只为一名军人配备武具,其负担都很重。一部法兰克人的古老法律详细列出了武器和军用牲畜的价值。1我们把这些数字加起来,再用等价牛数来表示武备的价值就能得出下列数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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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31 因此,单兵装备价值45头牛,或15匹母马(3头牛相当于1匹母马),或一整个村子的大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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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33 此外还有粮草、运粮车加拉车的牲畜或驮粮的牲畜和照顾牲畜的民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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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35 于是,从卢瓦尔河流域出发与萨克森人交战,或从美因河去往比利牛斯山的法兰克军队与最早期的日耳曼士兵是完全不同的。后者将自备武器视为福利而非负担,而且作战范围仅限于周边。定居后的士兵出征后是要回家的,与一去不回头的民族大迁徙时代的战士也是不同的。加洛林时代的军队是由只占全体人口一小部分的——事实上,是极小的一部分——特定阶层组成的,而且采取的形式只是附庸制度加上维持该阶层存在所需的封地占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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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37 过去是国王以人民领袖的身份征召子民参军,现在是国王以封建体系至高领主的身份征召附庸参军。这个转变过程发生得非常缓慢,而且很可能在王国不同区域是不同步的。附庸制度的发端早在墨洛温王朝建立后的第一个世纪就很明显了,但在查理曼时期,普遍兵役仍然在法律和形式上存在。直到查理曼孙辈的时代,普遍兵役制才彻底消亡并完全让位于附庸制度。古代的普遍兵役制只在民兵中继续存在,也就是动员平民对抗外敌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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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39 在法兰克王国的罗马区,这一社会分化的进程肯定要比日耳曼区更容易和更明显。与罗马帝国时期一样,罗马区的人口主体仍然是佃农和农奴。市民(plebs urbana)不被视为完全自由的人,工匠和店主也并不比农民更有尚武精神。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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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41 只有大部分日耳曼人出身的战士才是自由人(liberi, ingenui),往往也叫作“贵人”(nobiles)。他们的人数极少5,一片2200平方英里(约5698平方千米)的地盘上不过只有几百人而已。有的战士生活在小农场里,有的在大农庄里;有的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有的生活在封地上,还有的作为附庸生活在领主的宫廷里为其服务,没有自己的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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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43 这一时期的观念完全被一个事实所主导——战士就是自由人,自由人就是战士——以至于早在五六世纪时,作者们就用“miles”一词来表示与神职人员相对的社会阶层了。6到了中世纪晚期,在安茹伯国的法律用语中,“franchir”(跨越,超越)的意思仍然是anoblir(使成为贵族),而不是——打个比方——affranchir(使自由)。在我们看来,这是一种古旧的表达方式,从中能窥见一个早已逝去的时代。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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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45 收服萨克森人之前,法兰克王国境内的纯日耳曼地区很少。在莱茵河沿线、施瓦本和巴伐利亚,大量罗马遗民仍然生活在日耳曼征服者的统治下,而且保持着与罗马区相同的社会关系。但在混居地带,尤其是莱茵河河口、斯海尔德(Scheldt)河两岸、黑森地区和美因河两岸[1]等纯日耳曼区的日耳曼人中间也发展出了类似的社会关系:一大部分人或多或少放弃了完整的自由权,脱离了战士阶层。我们没有直接的证据,也不知道这个进程的发生时间、强度和速度。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件事确实发生过,首先从整个法兰克王国军制的统一性就能看得出来。我们从流传至今的军队动员条例中会发现,每个区域的战士都必须自带全套装备和口粮上阵。另一个证据是,征兵时不是——比如,按照各个区域的人口数目和供给能力——抽取一定规模的人;恰恰相反,征兵对象是全部或一部应服兵役者。由此可以假定,应服兵役的自由人是相当平均地分布于整个国土的。否则的话肯定会出现极大的不公平现象,比如,黑森境内的一个地方要动员几乎全部的成年男子并为其提供装备,而高卢内地某处明明只有少数地位高于佃农和市民的自由民,却只需要为这些自由民提供补给。既然高卢内地的各个片区定居的日耳曼人人数少,因而自由民人数也不多,那么当时法兰克王国东部和西部的社会组织形式肯定已经是相当类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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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47 上述论点还有另一则间接证据。哪怕在仍然信仰异教的萨克森人[2]中间,我们也发现了同样的进程。据文献显示,萨克森人中有一批没有完整自由权的人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虔诚者路易时期,这些部分自由人(frilingi et lazzi,自由人和半自由人)构成了一个庞大的群体。8842年,他们组成了一个名为“同志会”(Stellingabund)的密谋团体,目的是伸张异教时期享有的权利。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此事表明法兰克人的统治剥夺了他们的完整自由。我们还可以假定法兰克人事实上将自由人降低成了下层阶级。但是,人民的要求不是恢复自由地位,而是赋予他们过去的阶级权利。因此,早在异教时期肯定就有一大批这种有一部分自由权利的人,之后讨论萨克森战争时会回到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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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149 王国各地的自由民数目越少,下面两套流程就越容易执行。一种是国王通过手下伯爵召集自由民作战的旧制度;一种是召集领主及其军事附庸的新制度。两者是并存且彼此对立的。最终符合逻辑的解决办法是:原先的自由民中继续从军者加入附庸阶层,改事农耕者下沉为半自由民,这样就没有身份不属于附庸的战士了。规定每个自由民都要有一名领主的正面证据首次出现于847年秃头查理时代的文献中。但864年又有一份条令显示,(身份不是附庸的)自由民要与其他自由民一同上阵。9同样的还有一份晚至884年的文献。10那时的现实生活已经远远脱离了这些要求,以至于作者会用“vasallisch”(附庸)这个词来表示“kriegerisch”(战士)。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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