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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40 亨利三世的新国防法(1252年)大大拓展了亨利二世的国防法(1181年)。亨利二世只明确规定了全体自由人必须有的装备,亨利三世的征召范围则是16岁至60岁的所有人(“cives burgenses, libere tenentes, villanos et alios”:“市民、自由人佃户、镇民及其余人”)。亨利二世只把人分成三等,现在细分成了五等。最高一等要骑马服役。倒数第二等要装备弓箭、长剑和短剑。最末一等——拥有最小一级的土地或价值40先令以上的动产——只需要装备镰刀、短剑、小刀和其他小型武器。征召兵由治安官和高级治安官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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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42 这些法规能够例证:如果我们想要了解历史事实,哪怕是在我们有法律原文的情况下,比如上面的例子中,法律也是指望不上的。尽管军备法令确实构成了存续至今的英格兰民兵的基础,但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这些民兵在军事史上几乎没有发挥任何作用。中世纪的法令虽然惩罚极其严厉,但从来不能落实。分人划等、编制名册、强制和监督武器采购的任务太过繁难,哪怕是贯彻到底了,军事价值也还是太小。我们已经看到了,真正打仗的部队完全是另一种组织形式。尽管按照亨利三世的法令,16岁至60岁的全体男丁能组成一支几十万的庞大民兵队伍,但即便到了下一个时代,参加决战的军队还是只有几千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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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44 格奈斯特(Gneist)曾将英格兰全民分五等服兵役的做法,与古罗马百人队分五等置武备的做法相提并论。表面的相似性显而易见,但重要的是我们必须理解不同点。两者的区别在于罗马是征召公民进入纪律严明的军队,英格兰则只有一支几乎只存在于纸面上的民兵,与真正的战士阶层脱节。另外,我们现在发现,著名的塞维鲁等级征召兵制只不过是生活在2世纪的人们对加图中庸政治的臆想。(参见第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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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46 尽管这些军事法规的实际意义很小,但了解它们对我们依然很重要:首先,作为文献,它们表明了征召来的乌合之众是何其无用;其次,尤其重要的是,它们可以类比于中世纪早期以来西哥特人和法兰克人的类似法条。我们不知道“assizes”的实际含义,大概是“sententia assisa”的缩写,意思是“评估”。斯塔布斯(Stubbs)简单地将其称作“敕令”,就像加洛林敕令那样。它们确实也是敕令。21加洛林敕令对学界造成多么大的误导,我们又花了多少精力才还原它们的实际意义,因为我们首先要明白的一条就是中世纪的法律条文不仅不符合现实生活,而且可能完全相悖!在金雀花王朝的军备法令中,我们极其清楚地看到了加洛林敕令中极难辨明的东西,因为13世纪的文献已经不像8世纪那样稀少了,而且能清晰地一步步追溯实际演变过程。这样一来,后世文献不仅阐明了自身所处的时代,更确证了我们对前代的解读,正如瑞士人写的勃艮第战记为评价希罗多德笔下的希波战争提供了指针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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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52 战争艺术史 6 意大利的诺曼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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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54 上一章讨论了英格兰的诺曼人国家,我们现在要讨论南意大利的诺曼人国家,后者的建立时间略早于威廉征服英格兰,双方有不少共同点。因此,两相对照有助于彼此阐明,也能印证我们先前对诺曼人国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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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56 首先,一个值得重视的点是两个国家几乎同时建立,因为这是一个新的证据,表明这么少的军队就能在当时攻城略地。当威廉公爵渡海远征英格兰时,他甚至没有集合本土的全部军力,有一部分人先前就去意大利了。我们很快会看到,前往意大利的诺曼人数量并不多,但与威廉有限的地盘相比仍是一支可观的力量。另一方面,如果这么点战士就足以在意大利建立王国,那么放在英格兰,结论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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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58 尽管我们在估计数目时,大多数情况下不得不依赖偶然记载和后设结论,而非可靠的一手资料,但就意大利的诺曼人而言,我们倒是有几份直接可用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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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60 1016年,40名诺曼骑士从耶路撒冷朝圣归来,恰好在萨莱诺(Salerno)即将被撒拉逊人攻陷时来到这座城市。这支勇猛小队的出动解救了城市,而此事也为越来越多的诺曼人来南意大利当兵提供了理由。当时的南意大利依然有一大批伦巴第人的小公国、小伯国和独立城镇,互相争斗不休,还要与希腊帝国[35]和征服了整个西西里岛的撒拉逊人交战。诺曼人是作为雇佣兵来的,有时帮希腊人打撒拉逊人,有时帮伦巴第贵族或伦巴第人统治的地盘打希腊人。最后,他们自己也成了领主,就像当年罗马帝国境内的奥多亚克或哥特人那样。据记载,诺曼人在前两场击败希腊人的决定性会战,奥利文托河会战(Olivento)和坎尼会战中(1041年)的兵力分别为3000人和2000人。即便是这么少的兵力也不全是诺曼人,还有与其联手对抗希腊人的当地人。有的文献记载参加奥利文托河会战的诺曼人有500名骑士,也有的说是700名骑士加500名步兵。1据记载,罗伯特·吉斯卡尔初出茅庐时从最低阶层的卡拉布里亚人(Calabria),也就是罗马佃农和奴隶的后代中拉出了一支专门抢东西的队伍,然后带着他们劫掠乡里。2后来,继承了维京人勇猛气质的诺曼人以自己为核心,在身边聚集了精通各类武艺的好战人士。所以,征服者威廉的军队也不全是诺曼人,而是有来自各路领主的雇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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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62 为了摆脱这些好战的、傲慢的人,被压迫者进行了无数次密谋和反叛。戈弗雷德·马拉泰拉(Gaufredus Malaterra)[36]告诉我们,当诺曼人寄宿家中时,当地人会为自己的妻女感到担心。3但是,他们的所有努力都是徒劳。最终,诺曼冒险家中最强大、最幸运的罗伯特·吉斯卡尔统一了整个南意大利和从撒拉逊人手中夺回的西西里岛,使之全由自己的家族统治。诺曼人的力量也强大到了足以对抗德意志皇帝的地步。罗伯特·吉斯卡尔将亨利四世逐出罗马,成为额我略七世的庇护者,甚至制订了击败拜占庭帝国、攻占君士坦丁堡的计划。据一份文献记载,他为此横渡亚得里亚海时率领的大军包括1300名诺曼骑士和1.5万名杂军,4后一个数字当然是极大的夸张。这份文献还有一个更夸张的数字,说罗伯特率领3万大军对抗亨利四世,其中有6000名骑兵。该结论来自一个事实:根据其他文献记载,5这支军队的主体是数量不可能很多的撒拉逊雇佣兵。如果南意大利有动员起1.5万人更不用说3万人的军事实力,那么它会被少数诺曼人征服和统治一事就是完全不可理解的了。就连罗伯特率领1300名骑士横渡亚得里亚海、出征拜占庭的记载都已经是往最多了说的。但这仍然是一个有价值的证据,表明哪怕少量骑士也能发挥重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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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64 诺曼人在南意大利建立的政治架构类似于同族在英格兰建立的国家。这种相似性不是因为诺曼人的种族特征或部落性质,而是来自历史事件。诺曼人的政治结构结合了骑士制度和官员行使政务、收税供养的行政体制。骑士制度固有的自然倾向——向上层建筑层级化的封建体系发展——被强力王权、官员和税收所约束和压制。如果没有强力王权,异族军事集团的统治是不可能持久的。诺曼骑士骨子里的桀骜与自豪不亚于法兰西或德意志骑士,但他们不得不向王权低头。因为如果没有王权,他们就只能重新被迫过上无家可归的冒险生活。到了1083年,意大利的诺曼人对自己的领土依然没有多少依恋,以至于当罗伯特·吉斯卡尔进攻拜占庭的行动如意料之中那样进展不顺。他先行返回意大利时,一大批诺曼军人被希腊皇帝亚历克塞(Alexius)策反,投靠了皇帝。当罗伯特两年后去世时(1085年),留在希腊境内的驻军也加入到了先前敌人的麾下。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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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66 过了几代人之后,居无定所的异族战士才与被征服民族融合,形成了新的整体。尽管实施了封建制度,但骑士们依然保留了雇佣兵的特征,而非封建骑士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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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68 德意志皇帝腓特烈二世将这套制度发展到了极致。他出身霍亨斯陶芬家族,是最后一位诺曼女主康斯坦丝(Constance)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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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70 据编年史记载,7战士阶层的男丁“有封地和没有封地者”(“milites tam feudati quam non feudati”)大概都被腓特烈二世征入军中(“cum toto servitio quod facere tenentur”:“履行一切应负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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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72 但是,这次真正的封建征兵只发挥了极其次要的作用。战士们——招募来的骑士、市民和普通士兵——几乎完全是为报酬服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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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74 1227年,腓特烈二世筹备十字军东征时向每块骑士封地征收8盎司黄金的税款,还要求每8块骑士封地提供一名骑士及装备补给。8因此,这还是加洛林敕令里的那套制度,只不过此处明确说了抽丁的对象不是农民,而是骑士。另外,皇帝规定税款不交给伯爵,而是直接入御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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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76 理论上,腓特烈切断了封建制度的真正基础,也就是国王直属附庸和次级附庸之间的个人纽带。他的法典规定,国王也要向次级附庸授予封赏,而且任何人不得效忠国王以外的人。次级附庸与其名义上的领主现在只剩下了要交10盎司黄金的联系。当然,诺曼底王朝英格兰国的附庸制度也发生了同样的演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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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82 战争艺术史 7 拜占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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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84 我们上一次介绍东罗马帝国时,查士丁尼再兴大兵,凭借招募来的蛮族雇佣兵消灭了汪达尔王国和东哥特王国,让阿非利加与意大利重归帝国版图,而且几乎收复了西班牙。但是,帝国无力维持这种局面。公民不愿意承担维持雇佣兵、向邻国纳贡买平安所需的沉重税收。终于,大灾难因为又有一名军事统帅登上皇位而发生了。查士丁尼完全是政治家。他派遣将军出征,本人则以统治者的身份控御和引导方方面面——首都与行省、教会与军队,各有各的分歧和派系。有人可能会认为,当查士丁尼之后的第三任皇帝,本身就是一名杰出而成功的将军的莫里斯(Mauritius,582-602)登上皇位后,帝国肯定会更加稳固。毕竟,帝国是依靠征战才恢复了故土。但帝国的力量不足以完全收复故土,因为少了最关键的根基——军团纪律。莫里斯好像是脱离实际的人,1非要将野蛮的雇佣兵团改造成更稳固的军事组织。他在帝国境内而非从异族中招募了尽可能多的兵员,但在一次与斯拉夫人和鞑靼人交战期间,当他要求军队留在多瑙河以北过冬时,军队就哗变了;兵变的另一个原因是莫里斯甚至付不起士兵开出的价码。正如3世纪下半叶从佩蒂纳克斯达(Pertinax)到奥勒良和普罗布斯的一连串被害的猛将皇帝一样,由于首都市民也起来反抗,所以他被杀害了(6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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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86 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军饷在这最后一次组建严明军队的尝试中起了什么作用。部队的规模是很小的,因为他们击退蛮族部落及其入侵的过程相当艰难,而且是有输有赢。莫里斯这样有能力、有眼界的皇帝大概会愿意满足军队的要求。尽管如此,当他因克扣武器和被服的问题与军队发生冲突时,国库无疑是确实拿不出更多了,因为查士丁尼时代的严苛税制在他去世后便被废除,以争取人民的支持;筹饷已经不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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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6788 于是,东罗马帝国也采取了一种很接近我们之前在罗马-日耳曼化的西欧地区看到的军制。大约在7世纪中期,帝国将土地分成了若干军区(themes)和军分区(meros和turma),各区分别负责招募和供养一定数目的军队。为此,就像法兰克的伯爵那样,之前长期分离的军务与民政重新统合了起来。由于军区是根据现有部队单位命名的,因此部队单位无疑是分布在军区之内,且永久性地配属于军区。部队分区驻守,补给来自就地征收的实物或屯田,而不是只驻扎在边境和首都,由整个帝国供应粮饷。当发生战争时,军区部队会被派去支援野战军或邻区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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