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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世纪中期,几名有正当防卫之必要,又苦于受到无数主人苛待的贫苦骑士联合了起来,将百姓的苦难与泪水放在心上。在上帝和圣乔治的见证下,他们彼此发誓,要投身于保护被压迫者的事业,用手中的剑保护弱者。他们衣着朴素,行迹严谨,有功依然谦卑,不成亦稳健镇定,很快便赢得了不起的名声。在淳朴而轻信的喜悦之下,心怀感恩的民众为给他们取得的战功增添了许多不可思议的说法,夸大了他们的勇气,还在祷告词中加入了这些手握神力、宽宏大度的解放者。受压迫的人会神化解救自己的人,这是自然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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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明白了,只要蛮族敌人——维京人、撒拉逊人、马扎尔人——达到一定的规模,封建国家就会变得软弱。哪怕是在国内,当我们认清王权的威力和执法能力是多么弱小,特别是在镇压私斗和抢劫方面时,这种软弱就会表现得更加明显。实行封建制的德意志王国在亨利三世时期达到了权势和扩张的顶点。他是雄主康拉德之子,康拉德则是柳特加尔德(Liutgarde)——奥托大帝的女儿——的曾孙。亨利三世时期,列日座堂总铎安塞尔姆(Anselm)为列日主教沃佐(Wazo,1041-1048年在任)写传,其中专门有一章讲沃佐对教区内强盗骑士采取的手段。哪怕在最有力的领主治下,这段记载也让我们全面认识到了帝国境内的安全状况,由此引发争斗的性质,以及建立切实有效权威的难度,因为骑士是如何对待诸侯的,诸侯就是如何对待国王的。因此,我要全文引用安塞尔姆的文字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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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虔诚、对无助者的同情、对穷困者的怜悯,主教从原本平和安宁的生活中挺身而出,扶危救难,坚信最神圣、最让神喜悦的事莫过于阻止强盗压迫无辜民众的暴行。大群强盗在沼泽或悬崖修建了牢固的贼窝,以其为基础劫掠周边,奴役民众至不可忍受的境地,为祸甚广,令乡里沦为废墟。贼窝一向肆虐,今日尤甚,主拣选的器皿决心一举荡平,解救乡间于久苦之匪患。我们的英雄充盈着撒母耳击败亚玛力王亚甲、以利亚打倒巴力先知的精神,只带着少数骑士随从,便开始逐个攻打贼窝。起初,强盗们信任墙壁和沼泽的力量,不相信有任何危险,辱骂我军,说他们想要攻克天险是痴心妄想。但我军在杰出领袖的激励下,一个比一个努力地堆砌土墙,制造束棒,打开前进的通道。凭着辛苦和努力,他们征服了自然,将一向只有鱼蛙的沼泽改造成坚实的地面,建造消灭盗匪所用的器械。接着,他们没日没夜地向贼窝投掷石块,主教也在现场颂歌祈祷,鼓舞士气。很快,因为没有援军能进来,强盗们在自身不受伤害的条件下投降了,贼窝也被夷为平地。就这样,贼窝一座接一座被打下来了。但我也要提到一点,围城军队的人数通常有1000人——往往会多于此数,很少会少于此数,而主教一直按照古罗马的传统向骑士发放军饷(“cottidianos sumptus praebebat”:“他为其供应日常所需”),允许普通士兵(gregario militi)屠宰不是耕地必需的牛并全价赔偿牛的主人,即便在这样紧急的状况下,他也没有做任何不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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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塞尔姆就说了这么多。60在甚至不存在一个强大王国的法兰西地区,教会试图改善现状,于是发布了“上帝休战”(Treuga Dei)运动,规定至少在圣史中的神日,也就是周四傍晚至周一上午期间,一切私斗都要中止,让平安统治大地。“上帝休战”运动接着传播到了勃艮第和部分德意志地区。后来不时有宣布特定时间内全境不许私斗,以此确保国内和平的法令,或者至少是立法规定私斗必须提前三天公布(红胡子腓特烈于1186年前后颁布)。但“永久和平”直到马克西米利安皇帝时才实现(1495年),而那时骑士制度、封建制度和中世纪已经全部落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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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艺术史 2 骑士制度的军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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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们目前的进度,本卷前两篇主要是从军制史的角度来考察中世纪军事的,并通过一系列战役和会战来聚焦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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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三篇第1章中,我们探讨了骑士制度下独特的阶层分化,从而进入一个军事体系和军事行动的复杂程度远胜以往的时期。转变是逐渐发生的,但差异是巨大的,让我们得以将中世纪分为不同的时期。写到此处,我们也应当插入一宏观的研究,从理论上把握骑士制度下的战法与战略。当然,这项任务不仅在前一章中已有触及,而且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因为骑士阶层地位的根基正是战法。但现在这个问题必须要全面地、从相反的视角来重新审视,也就是从现有阶层构成的角度来审视,并详细考察其过程。这项任务要比本书先前对应的部分更加困难,因为先前的各个时期和发展阶段可以轻易分开,进行明确的断代,各自的特征也很明显。中世纪不存在这样明确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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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前基本上把划分点定在12世纪,但一个时期的特征有时也会出现在另一个时期,而且发展是连续进行的。于是,一个世纪与另一个世纪无疑是可以区分开的,但这种方式仍然做不到明确的断代。最广义的整个中世纪(从民族大迁徙一直到15世纪末)都有着同样的基本特征。最后一场有详尽记载的真正的骑士战斗是1465年的蒙莱里会战(battle of Montl’héry),交战双方是大胆查理和路易十一,类似形式的战斗完全可能发生在亨利四世皇帝与各位反王,乃至克洛维与狄奥多里克之间。我一度曾考虑要不要把时间顺序放在一边,将极其生动的蒙莱里战记——作者是亲身参战的科米讷(Comines)——与亨利四世皇帝的征战史合起来讲,以此表明15世纪与11世纪的事件是何其相似。最后,我没有这样做,因为细节上毕竟有差别,而且这些差别只能在研究的过程中才会变得清楚。尽管如此,我还是建议读者从这里跳到蒙莱里会战的一章,从而对相似之处有一个完整的印象,并通过一个更好的视角来看待中世纪初期的事件,那些事件留下的记载不如科米讷写实和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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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中世纪军制中,除了相似的基本特征,自然也有不少差别、变动和呈现出面貌迥异的特殊情况,以至于相似点在全面考察事件后几乎消失不见。但我们必须努力把握相似性。为此,我们要考察十二三世纪的情况,但也要牢记一点:许多类似的事情之前就发生过,而且一直延续到15世纪,尽管那时雇佣兵盛行,武器也有了进步。至于界线要划在哪里,如果有可能划出界线,那就要到具体战例和本章之前和之后的研究中寻找。当考察具体战例时,我们必须不断记住一点:要将十字军东征的特殊情形及其在西方引起的反响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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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换一个视角来看,我们认识到查理曼和奥托大帝的战士主要由骑兵组成,他们有着良好但并不很沉重的装甲保护,在特定情况下也会下马步战。步兵或射手基本是没有的。11世纪以来,武士阶层分化出更明确的不同兵种,于是各种兵器在战斗中如何配合的问题就出现了。有两种可能的编组方式:一种是各兵种分别组成的单位,比如重装骑兵、轻骑兵、下马射手、下马近战武士;另一种是将辅助兵种围绕在主力兵种骑士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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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情况都发生过,但第一种只是便宜之计。原则上来说,第二种占主导地位,即围绕骑士布置辅助兵种。这一点在战记中是很清楚的,且源于武器的性质。其他三个兵种都不能与主力兵种骑士抗衡,在正常和同等情况下他们会一触即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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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轻型马、身披轻甲乃至近乎无甲的骑兵根本不敢与骑着重型披甲马、从头到脚是坚不可摧的铠甲的骑兵正面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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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箭手或弩手或许能指望自己射出的箭击中冲锋中的骑士(或战马)无防护的位置或盔甲的薄弱点,使其失去作战能力。但成功率是相当渺茫的,向来射出多支箭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小,因为射手不会等到敌军骑兵靠近时才逃跑,那样几乎肯定小命不保,而是隔着老远,趁还有一线希望的时候就逃命去了。因此,一队独自列阵于开阔地、没有特殊地形保护的步射手是不能对抗骑兵的。关于中世纪后期英法战争期间的射手问题,我们会专辟一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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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本身没有发展出弓骑兵,首次遇到该兵种是在匈牙利人身上,但在之后的十字军东征中更加见识到了它的厉害。我们后面会讨论弓骑兵特殊的优势和劣势。这里只提一点:总体来说,他们竞争不过装备枪矛和刀剑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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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可能正面抵挡骑士的是近战步兵,他们沉稳而灵活,可以躲过对手的冲锋,然后从侧面攻击骑士或战马。但这只适用于一对一作战的情形。大批步兵可以结成密集长矛阵挡住骑士。但如果阵形不是很紧密,或者在任何一处出现了骑士可以通过的口子,步兵就输了。如果步兵阵形确实紧密,那么问题就在于骑士有没有射手。在这种情况下,罗马大队会主动出击,唯此方可活命。但中世纪步兵做不到(步兵发起进攻的记载非常少,只是特例),因为他们缺乏密集行进所需的训练与团结性。在胡斯派和瑞士人之前的整个中世纪,我只找到了一两个步兵(非下马骑士)向骑士发起进攻的确凿战例:1302年,弗兰德斯城市联盟在科特赖克会战(battle of Courtrai)击败了法军;1314年,苏格兰人战胜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的班诺克本会战(battle of Bannockburn)有可能也是。在所有其他情况下,步兵都属于辅助兵种,不管是作为射手,是混编作战,还是以紧密阵形消极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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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是中世纪战争真正的决定性因素,我们已经多次证实了这一点,而且必须一再指出其重要性。在古罗马,骑兵被认为不及军团步兵(“nequaquam par habetur”:“绝不能视为平等”)。1中世纪的说法则是:“百骑可当千步卒。”2与轻骑兵或射手一样,步兵在中世纪只是辅助兵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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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辅助兵种的最佳运用方式是尽可能支持主战兵种,而决定胜负当然是主战兵种的事。步兵从侧面能发挥一定作用,但效果最好的办法还是步骑混编,我们从古代就知道了这一点。因此,自从多兵种形成以来,混编作战就是中世纪实际常用的作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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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一步考察混编作战的各种可能性之前,我们首先要注意战术发展与军制发展之间的关系,换言之,辅助兵种的起源和社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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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兵种有三个来源:一是没有上升为骑士,而是沿着另一个方向发展的古代武士阶层;二是独立意识觉醒,新加入战士阶层的市民,他们使用远射武器和枪矛作战;三是随从,他们是未成年的武士、学徒期的骑士、骑马的仆人,直到12世纪才成为战斗员。即便在那时,他们也不是手无寸铁,偶尔也会执行次要的作战任务,就像古希腊和古罗马的轻步兵(psiloi)那样,但他们在野战中是不计入实际兵力的,也不会随主人一起上阵。随着骑士阶层内部的分化,情况发生了改变。尽管重装骑兵是强大的战士,但依然有相当大的局限,有轻装部队参战是很受用的。如果这些人是特殊单位,那么骑士随从中的仆人同样是特殊单位,尤其是盾士。我们发现“盾士”一词(“scutarius”“escuyer”和“esquire”的词源)常常指的是下层武士,因此大概可以得出结论:该兵种是从两个来源发展来的:一是本来不打仗的骑士随从;二是没有上升为骑士的传统武士阶层。前者是从非战斗员变成了战斗员,后者或者保持了原有的地位,或者地位下降了,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更高。因为他们拿着武器上阵只能换来别人分剩下的战利品。如果我们明白骑士从来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某位领主的陪臣,是一个团体的成员,那么上述两类人的差别就更小了。平民士卒是要集中起来为己所用的,还是分给骑士做盾士和辅助兵,这都是封建领主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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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时代常有人提到步骑混编作战。维奥蒂亚人用过这种战法,恺撒在法萨卢斯会战之前专门临时编成一支混编单位。3韦格蒂乌斯(3.16)声称,就连最优秀的骑兵也打不过混编单位。恺撒在《高卢战记》(1.48)中这样描述古代日耳曼人的混编战法:“他们有6000名骑兵”——他说的是阿里奥维斯塔的军队——“还有同等数量的步卒,是从全军精选出来的敏捷勇敢之士,一名步兵掩护一名骑兵,两人如同一体。遇到危急情势,骑兵会退回来,后方步兵急速上前支援。骑兵落马重伤,步兵会围起来保护他。如果需要快速前进或后退,受过专门训练的步兵会抓住马鬃,以此赶上马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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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不可能有这种作战样式。骑士装甲太重,过于笨拙。步兵缺乏训练,与骑士没有战友情谊,只有从属乃至陌生人的关系。尽管如此,协作方式也是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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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巴·马拉斯皮纳(Saba Malaspina)[51]记载了安茹的查理(Charles of Anjou)[52]于1266年贝内文托会战之前对战士的讲话。这是一段常被引用的经典发言,点明了骑士混编作战的性质和意义。国王的建议是打马不打人,身披重甲的骑士落马后行动不便,步兵就能料理了他们。因此,每名骑士都应该配一两名步卒,人手不够可以找雇佣兵,因为久经考验的雇佣兵知道如何攻打马匹和落马的骑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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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兵首次以这种方式参与骑战的实例是1126年的莫尔迪-塞菲尔会战(battle of Merdy-Sefer),记载者是研究十字军东征的历史学家提尔的威廉(William of Tyre)。之后经常有这样的战例,比如1191年的阿苏夫会战(battle of Arsuf)[53]、1214年的布汶会战(battle of Bouvines)[54]和1237年盾士(armigeri militum)将落马的敌人俘虏和捆绑的科尔泰诺瓦会战(battle of Cortenuova)[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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