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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081 在整个中世纪军制中,除了相似的基本特征,自然也有不少差别、变动和呈现出面貌迥异的特殊情况,以至于相似点在全面考察事件后几乎消失不见。但我们必须努力把握相似性。为此,我们要考察十二三世纪的情况,但也要牢记一点:许多类似的事情之前就发生过,而且一直延续到15世纪,尽管那时雇佣兵盛行,武器也有了进步。至于界线要划在哪里,如果有可能划出界线,那就要到具体战例和本章之前和之后的研究中寻找。当考察具体战例时,我们必须不断记住一点:要将十字军东征的特殊情形及其在西方引起的反响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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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083 现在换一个视角来看,我们认识到查理曼和奥托大帝的战士主要由骑兵组成,他们有着良好但并不很沉重的装甲保护,在特定情况下也会下马步战。步兵或射手基本是没有的。11世纪以来,武士阶层分化出更明确的不同兵种,于是各种兵器在战斗中如何配合的问题就出现了。有两种可能的编组方式:一种是各兵种分别组成的单位,比如重装骑兵、轻骑兵、下马射手、下马近战武士;另一种是将辅助兵种围绕在主力兵种骑士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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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085 两种情况都发生过,但第一种只是便宜之计。原则上来说,第二种占主导地位,即围绕骑士布置辅助兵种。这一点在战记中是很清楚的,且源于武器的性质。其他三个兵种都不能与主力兵种骑士抗衡,在正常和同等情况下他们会一触即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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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087 骑着轻型马、身披轻甲乃至近乎无甲的骑兵根本不敢与骑着重型披甲马、从头到脚是坚不可摧的铠甲的骑兵正面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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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089 弓箭手或弩手或许能指望自己射出的箭击中冲锋中的骑士(或战马)无防护的位置或盔甲的薄弱点,使其失去作战能力。但成功率是相当渺茫的,向来射出多支箭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小,因为射手不会等到敌军骑兵靠近时才逃跑,那样几乎肯定小命不保,而是隔着老远,趁还有一线希望的时候就逃命去了。因此,一队独自列阵于开阔地、没有特殊地形保护的步射手是不能对抗骑兵的。关于中世纪后期英法战争期间的射手问题,我们会专辟一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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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091 西方本身没有发展出弓骑兵,首次遇到该兵种是在匈牙利人身上,但在之后的十字军东征中更加见识到了它的厉害。我们后面会讨论弓骑兵特殊的优势和劣势。这里只提一点:总体来说,他们竞争不过装备枪矛和刀剑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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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093 最有可能正面抵挡骑士的是近战步兵,他们沉稳而灵活,可以躲过对手的冲锋,然后从侧面攻击骑士或战马。但这只适用于一对一作战的情形。大批步兵可以结成密集长矛阵挡住骑士。但如果阵形不是很紧密,或者在任何一处出现了骑士可以通过的口子,步兵就输了。如果步兵阵形确实紧密,那么问题就在于骑士有没有射手。在这种情况下,罗马大队会主动出击,唯此方可活命。但中世纪步兵做不到(步兵发起进攻的记载非常少,只是特例),因为他们缺乏密集行进所需的训练与团结性。在胡斯派和瑞士人之前的整个中世纪,我只找到了一两个步兵(非下马骑士)向骑士发起进攻的确凿战例:1302年,弗兰德斯城市联盟在科特赖克会战(battle of Courtrai)击败了法军;1314年,苏格兰人战胜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的班诺克本会战(battle of Bannockburn)有可能也是。在所有其他情况下,步兵都属于辅助兵种,不管是作为射手,是混编作战,还是以紧密阵形消极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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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095 骑士是中世纪战争真正的决定性因素,我们已经多次证实了这一点,而且必须一再指出其重要性。在古罗马,骑兵被认为不及军团步兵(“nequaquam par habetur”:“绝不能视为平等”)。1中世纪的说法则是:“百骑可当千步卒。”2与轻骑兵或射手一样,步兵在中世纪只是辅助兵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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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097 正常情况下,辅助兵种的最佳运用方式是尽可能支持主战兵种,而决定胜负当然是主战兵种的事。步兵从侧面能发挥一定作用,但效果最好的办法还是步骑混编,我们从古代就知道了这一点。因此,自从多兵种形成以来,混编作战就是中世纪实际常用的作战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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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099 在进一步考察混编作战的各种可能性之前,我们首先要注意战术发展与军制发展之间的关系,换言之,辅助兵种的起源和社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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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101 辅助兵种有三个来源:一是没有上升为骑士,而是沿着另一个方向发展的古代武士阶层;二是独立意识觉醒,新加入战士阶层的市民,他们使用远射武器和枪矛作战;三是随从,他们是未成年的武士、学徒期的骑士、骑马的仆人,直到12世纪才成为战斗员。即便在那时,他们也不是手无寸铁,偶尔也会执行次要的作战任务,就像古希腊和古罗马的轻步兵(psiloi)那样,但他们在野战中是不计入实际兵力的,也不会随主人一起上阵。随着骑士阶层内部的分化,情况发生了改变。尽管重装骑兵是强大的战士,但依然有相当大的局限,有轻装部队参战是很受用的。如果这些人是特殊单位,那么骑士随从中的仆人同样是特殊单位,尤其是盾士。我们发现“盾士”一词(“scutarius”“escuyer”和“esquire”的词源)常常指的是下层武士,因此大概可以得出结论:该兵种是从两个来源发展来的:一是本来不打仗的骑士随从;二是没有上升为骑士的传统武士阶层。前者是从非战斗员变成了战斗员,后者或者保持了原有的地位,或者地位下降了,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更高。因为他们拿着武器上阵只能换来别人分剩下的战利品。如果我们明白骑士从来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某位领主的陪臣,是一个团体的成员,那么上述两类人的差别就更小了。平民士卒是要集中起来为己所用的,还是分给骑士做盾士和辅助兵,这都是封建领主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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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103 古典时代常有人提到步骑混编作战。维奥蒂亚人用过这种战法,恺撒在法萨卢斯会战之前专门临时编成一支混编单位。3韦格蒂乌斯(3.16)声称,就连最优秀的骑兵也打不过混编单位。恺撒在《高卢战记》(1.48)中这样描述古代日耳曼人的混编战法:“他们有6000名骑兵”——他说的是阿里奥维斯塔的军队——“还有同等数量的步卒,是从全军精选出来的敏捷勇敢之士,一名步兵掩护一名骑兵,两人如同一体。遇到危急情势,骑兵会退回来,后方步兵急速上前支援。骑兵落马重伤,步兵会围起来保护他。如果需要快速前进或后退,受过专门训练的步兵会抓住马鬃,以此赶上马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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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105 中世纪不可能有这种作战样式。骑士装甲太重,过于笨拙。步兵缺乏训练,与骑士没有战友情谊,只有从属乃至陌生人的关系。尽管如此,协作方式也是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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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107 萨巴·马拉斯皮纳(Saba Malaspina)[51]记载了安茹的查理(Charles of Anjou)[52]于1266年贝内文托会战之前对战士的讲话。这是一段常被引用的经典发言,点明了骑士混编作战的性质和意义。国王的建议是打马不打人,身披重甲的骑士落马后行动不便,步兵就能料理了他们。因此,每名骑士都应该配一两名步卒,人手不够可以找雇佣兵,因为久经考验的雇佣兵知道如何攻打马匹和落马的骑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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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109 步兵首次以这种方式参与骑战的实例是1126年的莫尔迪-塞菲尔会战(battle of Merdy-Sefer),记载者是研究十字军东征的历史学家提尔的威廉(William of Tyre)。之后经常有这样的战例,比如1191年的阿苏夫会战(battle of Arsuf)[53]、1214年的布汶会战(battle of Bouvines)[54]和1237年盾士(armigeri militum)将落马的敌人俘虏和捆绑的科尔泰诺瓦会战(battle of Cortenuova)[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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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111 射手或者跑到骑士前面,或者留在骑士两旁,作为散兵尽可能在骑士冲撞前杀伤敌人。史籍中有一次(1264年)步兵和骑兵相互支援的例子。5这次战斗发生于普鲁士战争中,纳坦根部落(Natangi)首领亨利·蒙特(Henry Monte)在哥尼斯堡城下与骑士交战,他用矛刺伤了正要给弩(balistam)上弦的骑士亨利·乌伦布施(Henry Ulenbusch)。乌伦布施手下的一名步卒(famulus)用短矛(“cum modica lancea”)刺伤了蒙特,于是蒙特不得不撤退。当然,这个例子并不典型,因为骑士亲自当了射手。但是,英格兰编年史家吉拉尔德斯·坎布伦西斯(Giraldus Cambrensis)在亨利二世征服爱尔兰(1188年前后)的战记中对各个兵种的价值及其配合有过一番理论思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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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113 他说,高卢人的战法——在他的概念里也包括诺曼人带到英格兰的战法,尽管它在英格兰颇受青睐——与爱尔兰人和威尔士人截然不同。英格兰人喜欢找开阔地,爱尔兰人和威尔士人则喜欢破碎的地形;一边是平原,一边是森林。一方以盔甲护体,另一方面则不想要沉重的负担。一方靠稳固取胜,一方以敏捷制胜。在平原,武装紧身衣外再穿铁甲的全装重甲能提供防护,但在狭窄的区域,不管是森林还是沼泽,步兵的适应性要强于骑兵,轻装士兵占有极大的优势。因为无甲部队总是打不赢就跑,对付他们只用轻兵器就够了。但若要到狭窄崎岖的地形中追击敌人,重甲必然会妨害行动。骑兵穿着繁复的盔甲,坐在高高拱起的马鞍上,上马和下马都很麻烦,步行更是困难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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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115 因此,在所有爱尔兰人和威尔士人的战役中,这些经历过地方械斗锤炼的战士都是最优秀的。与爱尔兰人作战时,骑士一定要有弓箭手配合。因为如果爱尔兰人先朝重装骑士扔石头,然后敏捷地后撤,接着再回来时,我们就必须射箭予以还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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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117 文献中对重装骑士与轻装骑士如何在实战中配合语焉不详。在只有少数骑士参加的小型遭遇战中,轻重装骑士的配合不难,但人数越多,辅助兵种占用骑士的空间就越大,能起到的作用也就越小。当然,圣殿骑士团团规(第179次团会)规定,当骑士进入战场时,一部分扈从要将驮畜牵到后方,另一部分要在旗手(gonfalonier)指挥下随主人上阵。但从其他两次团会来看,让装备不足的扈从参加骑士战斗是一项过分的要求。第172次团会和第419次团会规定:凡是骑士团的骑士和重装士兵,战旗未倒而擅自撤离战场者都会在羞辱中遭到开除,无甲人员则可以选择撤退而不受指责;如果良知告诉他,他既帮不上忙也守不住阵地。在大多数情况下,条顿骑士团团规无疑都不要求扈从参战。但条文中规定扈从应集结在战旗下,等候主人从战场归来。7他们对战斗虽然不起什么作用,却也省掉了一种危险:如果扈从顶不住压力而撤退了,恐慌情绪也可能会感染骑士。不管从哪个方面看,步兵都能多帮忙、少捣乱。他们能为主人提供各种帮助,遭到敌方骑士直接攻击的风险小了,而且溃逃时也不至于影响到骑士。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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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119 科勒将军(General Köhler)[56]在作品中多次提出,13世纪的骑士随从中完全没有骑马武装的仆人,即便有也不是战斗员。科勒在这一点上说得过头了。毫无疑问,这些人或多或少是存在的,而且一直存在。他们也是战斗员,因为他们会承担次要任务,比如武装劫掠、蹂躏敌国领土之类。他们在小规模战斗中也会实际参战,辅助骑士。但是,扈从跟随骑士上阵是逐渐才发展为常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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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121 接近14世纪中期时,为骑士单独配属辅助兵种的做法终于发展出了“gleve”,或者叫“枪队”(lance)的概念,意思是一名骑士加上他的随从。战场上当然仍有被称作“独队”的个体骑士出现,但兵力核算的通常单位已经是枪队了。当然,这个概念很不明确。一个枪队可以多达10人(包括骑兵和步兵),但军队兵力按“骑枪”来核算这一点再次证明了骑士作为决定性兵种的有利地位。骑队准战斗员的多少不是很受重视。另一方面,枪队中的骑士不仅仅是最严格意义上的骑士,即天生的骑士、参加过授封仪式的贵族,而且也可能是加入骑士队伍的贵族,或者装备等同于骑士的兵卒。社会地位的划分越是严格,下级贵族群体越是成形,纯正的骑士就越少。尽管许多在十二三世纪以军士身份参战的武士后代如今进入贵族阶层,但也有许多没保住封地的人沦落为平民百姓。于是,真骑士总是不够用的,需要从士卒中选出精锐来填补空缺,承担或多或少与骑士相当的工作。“骑士”一词的含义在12世纪还没有完全失去弹性,现在已经仅限于真骑士了,于是征召来的全体骑兵就用“骑士与军士”这个短语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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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123 混编作战的理论自1126年以来得到了文献佐证,但我们无疑可以假定混编作战是古已有之,只要有多个兵种就会存在。现在,混编作战催生了无数种特殊的兵种编排方式,有按照类型和适用场合划分的,也有来自统军者的具体构思和命令的。作战行为本身的发展和催生了各样阵形和兵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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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125 有一种阵形是置射手于骑兵身前,以便在两军接战前造成尽可能多的杀伤,然后在最后关头从战马之间留出的宽大空间中撤回。这种辅助方式有人使用,但不被认为是决定性因素,这是可以理解的。有些战斗根本没有射手参加,因为实际能射箭的时间肯定很短,成效也不会很大。另一方面,只要射手偶然聚集成团,或者没有迅速从缝隙和两侧撤回,他们就会妨碍骑兵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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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127 装备枪矛的步兵大概只有在有拒马等障碍物时才会上前。他们通常会跟在骑士身后,战斗中从后方杀出。埃尔斯特河会战(battle on the Elster,1080年)的情况——为了从骑兵难以通行的侧面接近敌军,部分骑士下马作战——当然完全不同,和我们说的不是一码事。除了这种特殊的组合以外,枪兵能发挥的最大作用就是在危急时刻结成紧密阵形,为骑士提供掩护。首次提出步兵具有这一功能的理论著作来自韦格蒂乌斯9,之后的利奥皇帝也有同样的看法。利奥在《战术》(第14章,第20段)中提议,如果敌军由骑兵组成,而我军的步兵相当薄弱,那么我军就应当将步兵布置于骑兵后1英里到2英里(约1.61千米到3.2千米)处。这样一旦骑兵被打退,他们不应该沿直线逃跑,而应该从步兵两边绕过去,并在步兵后面重新集结。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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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77129 这种战法的第一个实例似乎出自一首讲述罗伯特·吉斯卡尔(Robert Guiscard)的诗中。11另外,对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期间多里莱乌姆会战(1097年)的描述中也有一个可能性很大的疑似实例。当然,多里莱乌姆会战中的步兵可能以失去战马的骑士为主,但历次十字军东征期间,这种战法都得到成体系运用。安条克公国摄政罗格(Prince Roger of Antioch)手下的宫相戈蒂埃(Gautier)留下的记载极具价值,他在对哈布会战(battle of Hab,1119年)[57]的记述中写道,步兵列阵于三队骑兵之后,以便彼此掩护。12十字军采用这种战法的原因是叙利亚的步骑比率和西方大不相同,从老家带来的大部分马匹在路上就死掉了,替用马又很不好找。根据领主们给教宗的报告——当然,它们在各个方面都是极度夸大的——安条克的骑士只剩下100匹马可用了。马匹的需求量显然非常大,因为日志中经常提到马匹作为战利品,骑士团团规中也频繁提及老家送来的马匹,如果叙利亚有足量可用的马匹,那肯定就犯不上花大价钱运输了。因此,长枪步兵在十字军中的作用之所以远大于在西欧军队中的作用,既不是出于某种原则,也不是那里发展出了技艺超群的枪兵,只是迫不得已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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