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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伊茨堡守军的运气就没有那么好了,他们趁夜逃跑时被发现并被斩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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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滕斯坦因在封锁下坚持到第四年,最后形势极其危急,其守军只有秘密逃亡才能活命。他们为逃亡做了巧妙的准备,数日间躲在墙内一声不出,好让普鲁士人以为城堡已经被放弃了。普鲁士人靠近时突然遭到射击,退走时损失惨重。守军撤退时分为两股:一股去了40英里(约64千米)外的柯尼斯堡;一股去了70英里(约113千米)外的埃尔宾。一名眼盲腿瘸的骑士留守,定期在指定时刻敲钟,以此欺骗因为最近的损失而更加谨慎的敌人,让他们以为城内依然有人把守。等他们终于认定德意志人真的走了以后,后者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两股守军分别成功抵达柯尼斯堡和埃尔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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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所有要塞,骑士团都无力救援。但是,梅默尔堡、柯尼斯堡、拜尔加、埃尔宾等邻水要塞都岿然不动。起义军不敢冒险接近托伦和库尔姆。拜尔加,特别是柯尼斯堡都遭到强大敌军的围攻。在柯尼斯堡,普鲁士人甚至试图在普列戈尔河上修桥以封锁河道,但骑士团毁掉了桥,给养和援军通过水道送入城内,最后甚至成功解围。有一次,于利希和贝格两位伯爵赶走了普鲁士人(1262年1月22日)。1265年,不伦瑞克公爵和图林根领主抵达柯尼斯堡,让骑士团得以从城内重新发起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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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大起义的结束方式似乎与第一次类似;普鲁士人并没有被真正打败,而是在等待时机。两位酋长(或者称公爵)——纳坦根的亨利·蒙特和厄莫兰的格拉佩(Glappe)被骑士团欺骗抓获并处以绞刑,其中可能也有同族背叛的因素。另一位酋长——巴尔滕的迪万在围攻申塞城堡(Castle Schönsee)时被杀。普鲁士人意识到,尽管他们对征服者造成了那么大伤害,夺取和摧毁了那么多城镇、村庄、要塞并将居民杀害,但还是不能赶走敌人。于是,领地位于东南角的苏道恩部公爵斯库曼(Skumand, the duke of the Sudauens)在奋战多年,一度将战火烧到库尔姆地区后决定放弃。万念俱灰的他率部出走立陶宛,但之后又返回,放弃异教信仰,承认了骑士团的统治。其他酋长也是这样做的。1283年,托伦要塞建成后的第五十年,骑士团终于完成了对普鲁士的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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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会问:罗马人当年有没有可能以同样的方式统治日耳曼,并引入罗马的政治制度。罗马人与条顿骑士团的第一个不同点在于,前者的任务要艰巨得多。毕竟普鲁士比日耳曼尼亚小得多,而且就算日耳曼尼亚人口稀疏,普鲁士只会更稀疏。甚至最深入敌境的据点离大海和维斯图拉河这两个安全的基本盘也不太远。在整场斗争中,波兰人一直是骑士团的盟友。尽管波美拉尼亚公爵(dukes of Pomerania)有时与骑士团关系恶劣,与普鲁士人直接结盟,但凭借军事实力和外交手段——公爵已经是基督教文化圈的成员了,前来参加十字军征讨的各地诸侯会出手干预——公爵最终被安抚下来。如果我们将德意志,部分程度上还有波兰和整个西欧,用于征服普鲁士并使其基督教化的资源加起来,那么与普鲁士一隅相比当然就显得极为庞大了。我们不能忘记,这场斗争总共持续了53年,而恺撒只用8年时间就征服并平定了莱茵河以西的庞大高卢全境。通盘考虑下来,恺撒征服高卢那样高烈度的速战速决成本更低。骑士团做不到是因为实力不济,而且外界资源总是一滴一滴地流入。于是,罗马人为什么没有用骑士团的方法征服日耳曼尼亚呢?答案是:如果他们对日耳曼尼亚志在必得且愿意投入必要的资源,他们肯定会用恺撒的方法。罗马皇帝绝不会用耗费巨大的骑士团的方法。第一次失败后,他们会立即发动全面战争。但我们已经知道为什么全面开战在日尔曼尼库斯被召回后便不复可能,以及为什么日尔曼尼库斯被召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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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艺术史 8 英格兰箭术与爱德华一世征服威尔士和苏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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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箭在中世纪早期战争中的重要性很不清晰,从文献中看不太出来,就算能看出来其说法也是犹豫和多变的。对于最早的日耳曼人,史料中基本没有提到弓箭(第2卷),但民族大迁徙时期的哥特人和其他日耳曼部族又好像广泛使用弓箭,以至于韦格蒂乌斯会说罗马人败在日耳曼人的箭雨下(第2卷)。加洛林王朝的法令中有弓箭的规定,但同时期的记述中很少提到弓箭,而且德意志骑士肯定是几乎只用刀剑枪矛的。另一方面,诺曼人在黑斯廷斯会战中对弓箭的运用极其熟练。但十字军与突厥人打交道时发现对方的射手素质更高,于是仿照突厥人组建了弓骑兵。我们知道撒拉逊弓箭手是腓特烈二世皇帝在意大利的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根据文献记载,在腓特烈的儿子和孙子与安茹的查理交手并失败的历次会战中,射手并未发挥积极作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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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弓以外,弩也渐渐流行起来。2“弩”在德语中叫“Armbrust”,与“手臂”(arm)和“胸膛”(breast)都没有关系,而只是中世纪拉丁语词“arcubalista”和“arbalist”在民间流变的结果。古典时代的弩似乎已经不只是大型投射武器,而也有小型手持版本了。现藏于勒皮博物馆(museum of Le Puy)的一幅4世纪浮雕中有弩,韦格蒂乌斯、阿米阿努斯和约达尼斯似乎也有提及。在真正意义上的中世纪,弩首次出现在路易四世御用《圣经》的小幅插画中,时间是937年。安娜·科穆宁据说以“Tzagra”的名字提到过它,说它是一种西方人特有的武器。1139年拉特兰宗教会议的决议中以一种无法完全理解的方式提到了它。3但既然腓力·奥古斯都(Philip Augustus)[110]的传记作者宣称是狮心王理查首次将弩带给了法兰克人,而且据说命运女神希望狮心王死在这种武器之下,所以弩在12世纪肯定还是一种相当少见的武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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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甲的强化导致武器的相应变化。早在查士丁尼时期的《箭术入门》(Anleitung zum Bogenschiessen)5一书中就建议抛射,因为平射出去的箭不能穿透敌人的盾牌。弩箭的穿透力远胜于弓箭,因此弩似乎是对付重甲骑士的理想远程武器。尽管如此,弩的流行过程非常缓慢,而且从未完全取代单体弓,只是与弓并存而已。弩最后甚至还被弓打败了。弓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是偶尔被提及,接着情形在十四五世纪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弓在英格兰军队中突然具有了压倒性的意义。这是如何发生的?这样一种有几千年历史,技术水平大概不可能有进一步提升的古老武器为什么突然变得如此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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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曼在《战争艺术史》(History of the Art of War)一书中已经认识到,弓箭复兴的缘起要到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和他的威尔士战争中寻找。之后,约翰·莫里斯(John Morris)写了一本全面探讨当时战争军事的极有价值的书,书中对弓箭的源起做了彻底的介绍。6与之前的奥曼一样,莫里斯的出发点是这样一条记载:先前的通行方法是只将弓弦拉到胸前,现在却要将长弓的弓弦拉到耳侧。7我不想逐字重复说一遍,因为弦拉得越远箭的力道越强,不是什么新发现,而且以前肯定也有臂力强的人。此外,我们在700年前的普罗柯比著作(参见第2卷)中发现了一模一样的记载,作者的意图是证明弓箭在当时已经得到了广泛使用。既然有一些时代和民族善用短弓、不用长弓,而且有波斯人和帕提亚人这样以射术闻名的民族也这样做,那么弓体形制的差别肯定不是特别重要。优秀的射手当然一直都会在体力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将最硬的弓拉到最远的位置。但是,莫里斯的观点只需稍加改动就会变成真理。我们可以从弓箭已经存在了上千年,箭术也不可能有突破这一点出发,但箭术并不总是维持在高水平上。如果说箭术在中世纪的某些时期和某些民族中默默无闻,而且有些大战没有射手参与,这无疑意味着制弓和射箭的技艺都退步了。莫里斯指出的一点非常好:19世纪末,随着赛艇速度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小艇这样古老的器物也迎来重大的生产技术进步与完善。对一门技艺的热衷总是与相应器具制造水平的不断提高相伴而行。因此,不管是长弓还是将弓弦拉到耳侧的惯例,它们都不是一个引入全新事物的问题,而是从一定的基础起步,改进弓箭制造和使用技术的问题。随着这种过去被忽略的武器受到越来越多、越来越强的重视,进步自然而然就会发生。于是,使用弓箭的技术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个高度无疑曾经有人达到过,只是在当时的人眼中好像是新奇事物。因此,箭术进步不是弓箭复兴这一军事史现象的原因,而是其结果;当然,它对其原因也会有反作用:弓箭取得的成就越大,人们就越愿意使用这种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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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真正的问题就是:箭术在这个特定时期,在英格兰这个特定地域再次被接受的动因源于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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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起是爱德华一世国王(1272-1307年在位)的威尔士战争,最后威尔士人被征服,威尔士并入英格兰。在英格兰土地上发生的前两次决战——刘易斯(Lewes)会战和伊夫舍姆(Ewesham)会战,交战双方是爱德华一世之父亨利三世和国王手下的男爵们——依然基本看不出射手的用处,与同时代的贝内文托会战和塔利亚科佐会战没有区别。爱德华曾以王太子的身份参与了这两场会战,之后又去圣地参加十字军,他大概是在那里了解了突厥弓箭手及其威力。根据一份未经证实的文献,他甚至被突厥人射伤过。登上王位后,他给自己设定了征服威尔士人的目标。凭借凯尔特遗风和古老的蛮族战法,山寨中的威尔士人历经风雨而不倒,先后到来的罗马人、盎格鲁-撒克逊人和诺曼人都不曾征服他们。爱德华要为接连不断的边境冲突和周边郡县的苦难画上一个句号。北威尔士人沿袭古代传统,仍然以矛为主要兵器,就像塔西佗笔下的日耳曼人那样;南威尔士人则已经受到英格兰-诺曼人的统治和影响,发展出了完善的箭术。早在爱德华一世两代人之前,政治作家和历史学家吉拉尔德斯·坎布伦西斯(又名杰拉德·德巴里,“Gerald de Barri”,死于1220年前后)曾提出过击败威尔士人的方略。杰拉德本人的祖父是诺曼人,担任彭布罗克(Pembroke)治安官,祖母则是一位威尔士首领的女儿。他为父系和母系都感到骄傲,而且对两边的成就都表示了赞赏。他称赞了骑士,也描述了威尔士人的战法,指出轻装上阵的威尔士人有时攻势如火,有时又会隐秘灵巧地退入道路不行的山林。因此,杰拉德建议从归顺或结盟的威尔士部落获取辅助部队,让弓箭手与骑士联合作战:“弓箭手永远应该编入骑士的队伍。”(“Semper arcarii militaribus turmis mixtim adjiciantur”)。8爱尔兰不久前正是通过混合作战被征服的。事实上,更往前的征服者威廉也是这样打败盎格鲁-撒克逊人的。但杰拉德认为自己提出的是一条不同寻常的建议,他也承认法国人只有长矛骑士这一种战法,从而进一步证明征服者威廉时代的战法确实已经衰落了。1181年亨利二世颁布的《国防法令》根本没有将弓箭列为兵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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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爱德华一世之所以会捡起和发展箭术——这门有过流传,但后来被忽视,当时已经少有人知的技艺,是因为山地作战的迫切需要。箭术复兴最初主要是在临近威尔士的各郡,对当地人来说,这是一场关乎生死和传统的战争,另外威尔士人也会为英格兰人服役,领英格兰的军饷。尽管边郡的远程武器使用率较高,但纯粹靠封建制度下的征召服役不会有更大的进展。附庸义务仅限于服役40天的规则在当时还是实行的。实际服役期还要更短;有时只要求服役3周,也有记载称服役期以随身携带口粮耗尽为限。他会带上一条火腿,尽快吃完,然后回家。10但爱德华知道,只有发动一场尽可能重大的战争才能实现他的目标。我们知道,在诺曼人的国家,佣兵一直是征召附庸的补充乃至替代品。爱德华作战全靠雇来的佣兵,只让征召兵执行次要任务,或者与佣兵混合作战。11例如,他命令所有有产骑士(财产达40镑以上)做好应征服役三周,并在第一期服役结束后继续为国王作战,同时从国王处领取报酬的准备。“除此之外,如我有意,应继续为我有偿服役三周,期间开支由我负担。”(“Ad eundum in obsequium nostrum et morandum ad vadia nostra ad voluntatem nostram quandocunque super hoc ex parte nostra per spacium trium septimanarum fuerint premuniti.”)12在本郡或本边区服役是没有报酬的,但出境行动会立即发放报酬。如有大规模行动(例如一场重要的围城战),等到最初的无偿3天服役期结束后,本郡作战的征召兵也会领到报酬。13爱德华还从加斯科涅调来经验丰富的战士与英格兰佣兵并肩作战,而且他会连续作战,冬季也不例外。莫里斯运用大量文献资料、国王御令、佣兵工资单等,详尽说明并生动描述了这场战争,读来总会想起罗马人的日耳曼征讨和条顿骑士团的普鲁士战役。爱德华首要关注的是维持交通线和后勤给养。与日尔曼尼库斯和德意志骑士一样,他利用包括河道和海洋在内的水路来达到这两个目的,从5个港口调集船只。图密善当年在卡狄人的地盘里铺设了180千米长的道路,从而征服了这个部族(第2卷);爱德华也是如此,雇来伐木工人在威尔士丛林中开辟道路。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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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爱德华的战争有全国的鼎力支持,尽管尽了最大的努力,但他召集的军队规模并不比我们之前了解的中世纪军队更大。根据一份详细的记录,1277年开战时,国王的战马是从法国带回来——有100多匹。15我们注意到,这个数目证明100组“战马和优秀骑手”(dextrarii et magni equites)在当时已经是相当可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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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斯(第80页及之后)认为爱德华一世手下最多有2750名骑士,包括全部有义务成为骑士的人在内。因此,他假定按每名骑士另配两名骑手计算,英格兰的最大可用兵力——但当然不会同时全员征召——约为8000名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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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斯估计(第132页),1277年的步兵数目上限是15640人,但其中最多有6000多一点是英格兰人,威尔士盟军则有9000人以上。这样庞大的军力只能集结很短的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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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82年的第二次战争中,步兵兵力为8600人,包括约1800名威尔士人。包括骑士和侍从在内的骑兵总数为700人到800人。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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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冬后,部队因伤亡和逃亡而减员严重,但从加斯科涅来的佣兵弥补了损失。战争爆发时,爱德华继承的国家的大总管(senesc-hal)还只需要提供12名骑马弩手和40名步行弩手。17但现在来了一支210名骑兵和1313名步兵的军队,这是莫里斯根据军饷名册得出的确切数字(第188页)。援军的主要武器是弩,而且用桶和筐带来7万支弩箭。从国王支付的高额军饷来看,这些弩手被视为精锐部队。18凭借这支援军,爱德华一直战斗到了最终取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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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莫里斯估计(第105页),威尔士战争中两场较大的会战的总参战人数不会超过2000人到3000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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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当年腓特烈二世皇帝和征服者威廉的时代,两人手下都有大批射手。这表明每当一位卓越统帅凭借强大中央政权召集军队时,军中总会有射手。但封建征召兵与射手气质不和。统帅明白射手的价值,也重视射手,但必须花钱才能雇到(至少要有付钱的承诺,如征服者威廉)。附庸和单个骑士不会训练射手,也不愿意随从里有射手。他们倒也不是不重视这种武器的技术层面和实战威力,但我们已经认识到封建骑士的观念与射手的运用之间有着显著的张力,因为后者与上层统帅和佣金支付有关,而这种关系与骑士制度的本质是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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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中没有直接说明爱德华最终为什么选择了弓,而不是当时颇受重视,他也大量使用的弩。法国学者吕斯(Luce)[111]在《贝特朗·杜盖克兰》(Bertrand du Guesclin)的第160页写道,你只要看一看博物馆里14世纪“如此笨重难用”的弩,就能明白它为什么比不过英格兰长弓了。但我认为这样说太过分了。尽管英格兰用长弓取得了多次胜利,但弩在与弓的竞争中还是获得了认可,继续占据一席之地。一方的长处是操作简单,射速更高;另一方面的长处则在于穿透力大得多。因此,这不是一个某方占尽优势的问题,而是各有不能相抵的利弊。有学者将弓弩同时并存的局面与19世纪上半叶的来复枪和燧发枪之争相提并论,恰当确切。燧发枪装填和开火速度高得多,但精度低;有膛线的来复枪装填困难,但精度更高。这个问题直到装填快,精度也高的后膛装填器出现才得以解决,但弓弩之间的两难一直没有化解。20朱韦纳尔·德·于尔桑(Juvénal des Ursins)[112]这样描述1414年的布拉班特公爵约翰:“他有4000名弩手,每人配两把弩,有两名强壮的士兵配合,一人持大盾,另一人备弩,确保弩手随时可以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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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爱德华一世发展弓,而他的前任狮心王理查青睐弩的原因在于,理查的对手是骑士,而爱德华的对手是护甲微不足道的威尔士人。我们会看到,一旦弓在威尔士战争和接下来与苏格兰人的冲突中证明了自己,历代英格兰国王就将弓沿用到英法战争中,而且找到了最能发挥其威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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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量辅助骑士作战的娴熟弓手帮助下,加上让长期开战成为可能的积极官署,最后还有监管有序的后勤补给体系,爱德华一世只用几年时间就彻底征服了威尔士山民。凭借在这次战争中建立的军事力量,他接下来又战胜了苏格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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