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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手枪的骑兵被叫作“胸甲骑兵”(cuirassiers),从而带来了词义的转变。31“胸甲骑兵”一词过去指的是骑士或采用骑士装备的人,现在的意思则是轻骑兵,也就是人马都披重甲的骑士的对立面。后者现在被称为重骑兵(men-at-arms或gendarmes)。于是,军队被分成了重骑兵、轻骑兵和步兵。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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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也有不少胸甲骑兵是贵族,但大部分还是平民雇佣兵,还有一部分是以前的骑士随从,他们装备铠甲、进攻时用的重盔和手枪。方队的前排和外侧是贵族和最靠得住的士兵。但由于方队的紧密性,方队逐渐均一化。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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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将军任命团长和队长,授予其募兵权时仍然对步骑有所区别。步兵是逐个招募,骑兵则保留了封建色彩,仍然是以一名骑士及其随从为一个单位。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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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胸甲骑兵一样,骑马钩铳手也是组成方队,也采用回旋战法,在施马尔卡尔登战争时就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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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6世纪中期,龙骑兵也成为专门的兵种。火器毕竟只有士兵站在地上才能发挥全部威力,而为了结合火器的优势与马匹的速度优势,步兵配上了不适于进攻、丢了也不心疼的廉价驽马。35因此,龙骑兵的本意就是骑马步兵,而且尽管他们已经逐渐向骑兵转化,但是直到今天还是戴着步兵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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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骑兵兵种的划分并非泾渭分明。正如前面提到的胸甲骑兵,同一个称呼在不同时期的意义不总是相同的。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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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豪森在《骑兵战的艺术》(Kriegskunst zu Pferd)第2页中写道,枪骑兵和胸甲骑兵是重骑兵,骑马钩铳手和龙骑兵是轻骑兵。但枪骑兵其实可轻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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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第一场史有明载的手枪骑兵取胜的大型会战于1552年10月28日发生在南锡不远处的圣樊尚(Saint-Vincent)。阿尔布雷希特·阿尔喀比亚德手下的德意志骑兵遭遇了奥马勒(Aumale)指挥的法国骑兵。在德意志骑兵的手枪弹丸面前,法国的轻骑兵和骑马钩铳手都败了,最后就连重骑兵也败了。许多战马被杀。肉搏战中有一大批大领主被杀或被俘。奥马勒本人也吃了几发手枪,最后当了俘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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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年,威尼斯使节孔塔里尼(Contarini)在回国的报告中声称,法国重骑兵的战斗力有所衰退。他说,在与手枪骑兵对战的过程中,他们起初试图增强盔甲,以至于人和马都承受不住重量。但后来有一大批重骑兵采用了敌人的战法。孔塔里尼又说,从前威名赫赫的德意志国土佣仆水平大减,“新式骑兵”的声望则日渐升高。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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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火器的新发展和新用法,手枪引起了时人的反感,与当年的火炮和钩铳手如出一辙。德拉努有“恶魔般的手枪”之语,塔瓦讷则控诉手枪让战场变成了杀戮场。39塔瓦讷之前写道,过去一场仗要打三四个小时,500人里被杀的不到10人,如今所有战斗都是一个小时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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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手枪骑兵方队并没有直接取代骑士及其辅助兵力。相反,两种战法在理论和现实层面都展开了长期的斗争。这是一场彼此纠缠的双重对抗:一重是窄长方队与单排线形阵,也就是“楔形阵”的对抗;一重是手枪与骑枪的对抗。文献中经常将两者分别称为德式战法和法式战法。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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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世纪末再次出现了枪骑兵,被称为“乌兰”(Uhlans)。由于他们使用骑士的主要武器,所以有人可能将他们视为骑士的继承者。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来自波兰。世事变迁之下,几代人不用的骑枪又被捡了起来,只是情势已经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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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来考察一下关于骑士战法向现代骑兵战法过渡过程的主要言论,这些言论有的出自胡格诺战争的记述,有的出自军事理论著作,其中的纷繁抵牾生动地体现了骑兵领域探索中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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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位论述当时骑兵战法的重量级作者是加斯帕尔·德索-塔瓦讷(Gaspard de Saulx-Tavannes)(出生于1505年)。他当骑士侍从时就在弗朗索瓦国王麾下参加过帕维亚会战,后来在胡格诺战争中担任天主教一方的元帅。他去世于1573年。他的侄子以传闻(可能还有元帅的笔记)为基础出版了《一位真正的军事统帅的教诲》(Instruction d’un vrai chef de guerre),该书没有多少价值。他的儿子让(Jean)依据父亲口述写成的回忆录是有价值和意义的,但可惜对军事问题的零散评述不似出自父子二人的手笔。这是一个巨大的缺憾,因为老元帅去世的1573年正是骑兵转折如火如荼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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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瓦讷(第203页)中写道,为了抵御手枪子弹,骑士的盔甲越来越重。但骑枪对重甲是无用的。枪轻则会断裂,毫无效果;枪重则危及自身,以至于持枪者往往宁愿弃枪也不愿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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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枪只有在平地全速冲锋,而且骑手和坐骑都体力充沛时才有威力。过重的盔甲会让战士无力战斗。因此,塔瓦讷反对骑枪,主张骑兵用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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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瓦讷回忆录》中称,他于1568年率先改变了天主教军的战术阵形,仿照德意志骑兵编成了手枪骑兵方队,还要求重骑兵连队从原先的30人扩大到80人至100人,从“楔形”阵改成方队。他认为400人规模的方队是最佳的。他说,德意志骑兵的方队规模为1500人至2000人,但3个400人方队能击败一个这样的大阵。他相信方队过大会造成混乱,而且能用上武器的人也太少。他解释说,德意志骑兵组成特大方队的原因是普通士卒的比例占到四分之三。因此,一旦前两排被打穿,大阵中剩下的人就没有多少威胁。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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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第291页写道,德意志骑兵起初凭借方队阵形击败了法国重骑兵。但重骑兵一旦采用方队阵形就击败了德意志骑兵,方法是趁后者回旋时发起猛攻的。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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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塔瓦讷主张方队阵形和使用手枪,但反对回旋。他认为进攻要打肉搏战,要打穿敌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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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骑枪多余。他的侄子补充说,他之所以在最前一排和最右一列保留了枪骑兵,只是出于血气和荣誉(sa vogue)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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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瓦讷(第116页)提出了一个问题:快步出击和待敌来攻哪个好?进攻能给骑手和战马提气,但也更容易让不愿肉搏的人逡巡不前。他由此认为,至少对新兵和可靠性存疑的部队来说,阵列严整地等待敌人进攻更好,就算要进攻,也要到20步距离时再转快步或袭步,因为这样胆怯者就不能擅离职守,骑校也能迫使他们勇敢起来,哪怕不符合他们的意愿。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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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瓦讷在其他几段话(第122页、第123页、第203—205页)中重申了不要快步进攻,以免懦夫掉队的告诫,结合其他观察作了详细阐发。用袭步速度[30]跑了15步而不观察士兵的骑校有孤身冲入敌阵、结果被包围的危险。懦夫会在离敌6步远的敌方停下。但如果用慢步或低速快步前进,他们就没有躲避的机会了,后排会推着他们往前走。以袭步接敌则人寡而阵乱。因此,方队应该徐徐前行,经常停下,队伍前面和四角的骑校应该呼喊手下的姓名,后排的一等军士应该驱策胆怯者前进。手下靠得住的长官可以在15步距离发起袭步冲锋。先缓缓前进,直到10步距离时才以高速快步或低速袭步出击的人永远不会独自接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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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塔瓦讷生动描绘的紧密方队进攻的对立面,我们来重温一下赖斯纳《弗隆斯贝尔格传》笔下比克卡会战中的一段情节。它证明塔瓦讷的话绝无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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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战开始后,一名法国胸甲骑兵一直冲到了弗隆斯贝尔格骑兵方队的第三排,正当士兵要将其砍杀时,弗隆斯贝尔格高喊:“放了他吧。”他通过译员问那人为何要鲁莽地冲进来,又是如何做到的。答曰:他是一名贵族,之前有70名贵族发誓会追随他攻敌,他只想着众人紧随自己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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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瓦讷还在多处建议骑兵列阵于自然屏障之后,比如水沟,然后等着敌人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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