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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斯领主是最出色的战争英雄。他的一个连队人数常不满百,17配置的军官如下:队长、副队长、掌旗官、2名或3名军士、3名一般军士长、3名传令兵、1名军械官、1名指挥贵族士兵或一等兵的小队长、1名文书、1名宪兵、10名一等兵和2名鼓手。这些军官的月薪几乎和全连士兵加起来一样多。因此,如果将连队规模扩大到200人或300人,军费就能节约一半,所以这么小的连队似乎不合道理。但我们要知道,这位出身高贵的领主在意的不是让连队和团队兵力达到别处的通常水平,而是决心让1000人的团顶住3000名敌人。他经常以这种阵形出击,百战百胜,做到了看似不可思议的以一敌三,这就省下了大笔费用。兵少官多则指挥灵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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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式国土佣仆的队长走在前列,是领头人和一线战士的角色。尼德兰队长有其他高阶士兵的辅佐,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军官。他们不只是领头,更要创造;先练兵,后领军。作为操术改革家和真正意义上的军纪之父,奥兰治领主莫里斯也是军官地位的创立者,尽管军官在很久之后才具有了特殊的排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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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操练的新式军纪本意是让小纵深、小规模的矛兵阵和射手阵能够在同等条件下迎战旧式方阵(他们确实做到了),同时也立即赋予了尼德兰士兵另一项能力。从实践角度看,这项能力一开始甚至比战术水平提高更有意义。那就是:军官要求士兵挖掘工事变成可能的了。这种事之前无疑就偶有发生,但如今被提升到了制度。古代榜样也发挥了作用。利普修斯的文字中专门强调了“设防营地”(castrametatio)。当然,罗马人自己懂得也说出来过,他们战胜敌人除了勇气(virtus)和武器(arma),还有勤奋(opus)。以前的国土佣仆太高傲,太把自己当回事了,不愿屈尊挖沟。两位尼德兰领主则意识到凭借足额军饷和军纪,士兵们应该愿意干这种活。他们也贯彻了这一点。1589年威廉·路易将自己的计划呈献给联省总督,强调最要紧的事是按时发饷,同时提出高额军饷一定会打消士兵以挖沟为耻的错误观念。他说,挖好壕沟能保护士兵免受伴随着战争的种种危险。他说,设防营地中的士兵不会被迫出战,如果营地临河的话,补给也不会被切断。如此一来,他们应该围攻要塞——他点名了奈梅亨(Nijmegen)、海牙(The Hague)、芬洛(Venlo)、鲁尔蒙德(Roermond)、代芬特尔(Deventer)和聚特芬(Zutphen),可以不战而取,免于厄运风险。他说,士兵以工事自保,帕尔马(Parma)[35]根本想不到解围之法。如果首先夺取了沿河的城市,其他城市因为缺乏补给也坚持不了多久。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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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三十年战争中能得出上述言论的一个反例。1620年夏,本来应该修建营地工事的波希米亚军人觉得苦工贬低身价,拒不出力,还要求付清军饷。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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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斯发起攻势,通过突然炮击夺取了奈梅亨和一批小城镇,又采用堑壕和地道的正规围城手段拿下斯滕韦克(Steenwyk)、库福尔登(Coeworden)、海特勒伊贝赫(Gertruidenborg),最后将格罗宁根(1594年)也收入囊中。据说围攻斯滕韦克期间,威廉·路易本人日夜守在城下工事中。20被困守军用轻蔑的语言嘲讽那些“工人”,说他们将自己从士兵贬低成了种田刨沟之徒,不用长矛用铁锹。但无论是他们的言辞,还是他们的射击或出城突袭都没有延缓工程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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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莫里斯曾让士兵带着木桩沿河行军,每人扛两根或三根。在木桩的帮助下,他很快就在敌人近前将阵地保护了起来。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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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3年,尽管沼泽地形大大提高了施工难度,莫里斯还是在海特勒伊贝赫城下用内外两圈壕沟保护阵地。曼斯费尔德(Mansfeld)率领9000人来解围却无计可施,只能眼睁睁看着城市投降。胜负已分之际,威廉·路易给赢家莫里斯写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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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围城战堪称阿莱西亚会战第二。它意味着我们已经恢复了至今被无知之人看轻和嘲笑、就连当代最了不起的将军也不理解或至少没有践行的古代兵艺与兵术的一大部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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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夺取代尔夫宰尔(Delfzyl)之际,莫里斯绞死了两名士兵,分别是因为偷了一顶帽子和偷了一把匕首。在围攻许尔斯特(Hulst)期间,他在全军面前枪毙了一名抢劫妇女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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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一代人的时间,威尼斯使节吉罗拉莫·特雷维萨诺(Girolamo Trevisano)从尼德兰回报称,联省总督甚至在平时也养着3万名步兵和约3600名骑兵,皆为善战之士。23他说不管情况如何,发饷连一个小时都不曾拖延,军纪极其威严。他接着记述了城市抢着驻扎军队,市民争着留宿士兵,因为他们都指望着由此赚一大笔的奇景。一间双床空房可以住6名士兵,因为随时都有两人在外执勤。他说市民会毫不犹豫地让妻女和士兵独处,这是别处都没有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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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斯打过的唯一一场野战是1600年7月2日的尼厄波尔(Nieuport)会战。吕斯托详细讨论了此战,但还是不能完全令人满意,也有未尽之处。参加我的研讨班的库尔特·格贝尔(Kurt Göbel)对此展开了专门研究。1914年10月底,他在迪克斯迈德(Dixmuyden)为国捐躯,那里与尼厄波尔战场离得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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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艺术史 4 古斯塔夫·阿道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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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us Adolphus)完善了莫里斯的战争艺术,他不仅继承发扬了新战术,还建立一套为宏大战略打下基础的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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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末期,就像同时期的卡斯蒂尔和阿拉贡,瑞典几乎与丹麦、挪威合并为一个国家,但瑞典人抵制统一,并在争取国家独立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个实力前所未有的军事国家。瑞典全国包括芬兰和爱沙尼亚在内的人口不超过100万(大致不超过萨克森选侯国和勃兰登堡之和),但平民、议会(estates)和国王团结一心。而德意志地区却由于领主与议会的对立而处于完全瘫痪的状态,哈布斯堡家族与霍亨佐伦家族的领地都是如此;平民则是麻木不仁,漫无目的。瑞典瓦萨(Vasa)王朝的源头与德意志领主观念完全不同,不是封建世袭权利,而是人民的选择。与君主一样,瑞典议会与欧洲其余的德意志列国和罗曼列国中常见的代议制等级会议也有很大不同。瑞典国会是一个职业代议机构,它不代表自身的权利,而是为了支持国王而由国王自行召集的。为此,国王不仅会召集贵族、教士和市民,也会召集农民,此外,军官、法官、文官、矿工和其他行业都有代表出席。1后面的这些团体最终退出了国会,军官代表与贵族代表合并,于是形成了四院定制。议会与君主关系密切,一致对外。1611年,古斯塔夫·瓦萨之孙古斯塔夫·阿道夫践阼,时年17岁。在与俄国、波兰的战争中,他夺取了卡累利阿(Karelia)、因格曼兰(Ingermanland)和利沃尼亚(Livonia),军队增至7万人以上,军队占人口的比例远远超过1813年的普鲁士。2为了维持大军,贫困的瑞典必然已经将财力搜刮到了极限。这并非长久之计,但战能养战。瑞典军队一旦存在,便在被征服的国家就地自养,甚至规模还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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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兵员不止源于自愿应募,在教士协助下,瑞典编制了全国所有15岁以上男丁的名录,征兵由地方官酌情处理。因此,瑞典是第一个组建国民军队的民族。瑞士人尚武,有国民兵而无国民军。国土佣仆具有鲜明的德意志色彩,但与德意志国民无关。法国“军团”的分量不足以称之为国民军。西班牙军队倒是近了一些,尼德兰军队又是纯粹的万国派佣兵。但瑞典军队是一支训练有素,服务于本国防卫、本国疆土、本国荣誉的军事组织。平民子弟充实行伍,本土贵族组成军官团。当然,即便国民性在战时无法保持,军队也会招募大量外国士兵。就连战俘都有大批入伍,外族军官也被接纳。古斯塔夫·阿道夫进军德意志时手下有许多苏格兰人,而且随着在德战争的拉长,瑞典军中的德意志官兵也逐渐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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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军队采用了尼德兰式的军纪和训练方法。陶皮茨(Traupitz)在1633年出版的《瑞典王国军队的战争艺术》(Krieg-skunst nach königlich schwedischer Manier)一书中写道,尽管“士兵在德意志像牛群猪群一样四处游荡”,但队列必须整齐,间距必须精确。他和其他作者描述的瑞典军阵往往很假,不可能在实战中执行。不过,只要有人认为瑞典军人能做出这样的动作,这就已经表明了积极操练蕴涵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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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人门罗(Monro)这样描述古斯塔夫·阿道夫在布赖滕费尔德(Breitenfeld)和吕岑(Lützen)两场会战中麾下的一个苏格兰团:“全团纪律严明、如同一体、行动一致,每一双耳朵都以同一种方式听从口令,每一双眼睛都顺着同一个方向移动,每一双手都像同一双手那样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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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斯托在《步兵史》中生动描绘了“瑞典阵形”。每个团都是一个由长矛手和火绳枪手组成的战术单元,名为“旅团”(brigade)。旅团的基础是6排纵深的线形阵,长矛手和火绳枪手左右交替排布。这样就解决了如何让长矛手保护火绳枪手的问题:有骑兵来攻时,火绳枪手就退到矛兵线的后面,正面暴露的空档由一线矛兵后面的第二梯队矛兵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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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经过准确比对,我们会发现吕斯托的文献依据并不支持他的描述,其他记载的说法也很不一样。从客观角度来看,火绳枪手面对来袭的敌军迅速退到旁边的长矛手后面,然后第二梯队的长矛手上前填补空档,这种操作的可能性是很值得怀疑的。此外,在初始阵形中,第二梯队的火绳枪手被第一梯队挡住,武器派不上用场,我们也看不出他们要如何、在哪里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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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此处不会深入这些问题,因为它们毕竟是技术性问题,而且瑞典军阵在军事史和世界史上的要点是毋庸置疑的:火绳枪手增多加上武器进步,我们在莫里斯军制那里已经看到了的这一点。火绳枪重量大大减轻,用不着木叉支撑了,这意味着射速的提升。今天还有人认为火绳枪手自身挡不住骑兵进攻,但纯火绳枪团已经出现的事实反驳了这一看法。早在1630年,钮迈尔·冯·拉姆斯拉(Neumair von Ramssla)就在《军制回忆录与规范》(Erinneurngen und Regeln vom Kriegswesen)3中写道:“长矛更像是削弱敌人的工具,而不是战争的脊梁。火器赋予长矛以力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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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兰中校马斯卡姆(Lieutenant Colonel Muschamp)参加过布赖滕费尔德会战,担任一个火绳枪营的指挥官。他这样描述步兵战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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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首先命令我前方的3门小炮开火,还命令火绳枪兵必须等到进入敌军手枪射程内再齐射。然后,我让前3排士兵齐射,再让后3排齐射,接着发起冲锋,用火绳枪或弯刀杀伤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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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们已经与敌军展开肉搏,但敌军还是齐射了两三轮。我们刚出击时,敌军步兵前方有4队斗志昂扬的骑兵攻击了我方长矛兵,冲到近前齐射了一两轮手枪,射死了所有苏格兰旗手,于是许多军旗一下子同时落到地上。我们的人适时发起反击。一名身穿绣金红衣的勇敢军官就在我们正前方。我们看着他用弯刀敲打手下的脑袋和肩膀,催促他们前进,因为他们不愿意往前走。这位绅士让战斗坚持了一个多小时,但他被杀的时候,我们看见所有矛兵和单位全都发生动摇,彼此踩踏,他的人纷纷逃亡。我们一直追到了天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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