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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比较18世纪的法国和普鲁士军队会发现,尽管两者在基本要素方面有相似之处,但也有相当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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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军操练只要掌握必要的步法就可以了。普军则是每天都要操练,而且军官和士兵在服役期间会不断接到任务。军官必须住在部下附近,以便收到通知后立即整队。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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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鲁士军官团是一体的,法国则有贵族军官和市民军官的区别,贵族中又分为宫廷贵族和地方贵族。法国有一些未经严格军官训练的优秀青年团长和将军。这可能是一项优势,因为真正的帅才有可能年纪轻轻便被提拔上来。但归根结底,这正是鸢尾花旗帜下的法国王军的一大病灶。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和七年战争中的廷臣将军们与曼特农夫人(Madame de Maintenon)和蓬帕杜尔夫人(Madame de Pompadour)通信交流作战计划,彼此内斗不休,欠缺杀伐决断的气质,而从长远来看,行事果决正是领兵打仗的最关键因素。他们欠缺的不是个人的勇气与斗志,而是一个人整体上的真正的军人气魄。若要问法军为什么在七年战争中虽然占据极大的数量优势,但与汉诺威、不伦瑞克、黑森这三个只得到普鲁士和英格兰些许援助的德意志小邦交战时却一无所得,答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到这一点。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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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鲁士和法国军队的士兵都有很大比例是外国人。但法国是将外国士兵单独编成团;普鲁士当然也会临时组建小规模的外国人——胡格诺教徒、波斯尼亚人、匈牙利骠骑兵和波兰枪骑兵——单位,但大多数情况下,外国人会与军区征召的士兵编到同样的团里。1768年,普鲁士军队据说有9万名外国人,本国人则只有7万名左右。40法军以本国人为主,这似乎是一项巨大的优势,但放在18世纪并无军事意义,因为恰恰是本国的渣滓才参军。尽管如此,这一区别对世界史的意义很大。法军的国民军性质虽然对战斗力没有特殊的好处,却足以避免实行普鲁士那样近于野蛮的严厉军纪。法军的惩罚手段里没有打人这一条,军官和士官的无限制殴打权利就更不用说了。41而在各种坏分子聚集的普鲁士军队中,打人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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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军在七年战争中屡战屡败、军纪动摇,于是战争大臣圣热尔曼(Saint Germain)试图采用普鲁士的治军手段,将打人加入惩处措施,以此改善军纪。法国人的自尊心接受不了,此议遂寝,但军纪就此彻底败坏。在法国整体君权衰落、人民主权观念得到接受的时代,军纪更是一败到底。开辟世界史新纪元的法国大革命之所以能成功,正在于军队抛弃了国王,加入了群众运动。由外国人组成的瑞士团依然忠于国王,法国团却背弃了他。甚至在全面战争爆发后,先后由拉斐特和杜穆里埃推动的遏制军纪败坏、恢复军队秩序的尝试全都因为军队的抵制而失败。在军队中,国民自豪感比忠于国民军总司令更重要,国民军总司令这个职位与国民概念是对立的。普鲁士不是一个民族国家,普鲁士军队也不是国民军队,从而避免了这种内部冲突的出现。普鲁士军队的弊病在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方面,并在1806年以骇人的方式呈献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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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必须认识到普军和法军的最后一个区别:与其人口和经济实力相比,普鲁士征召军人的强度要比法国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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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王国兵力最多的时候似乎是1761年,也就是七年战争的最后一年,当时有14万人在德意志,15万人在本土和殖民地,总计29万人,42占总人口的1.2%左右。大革命爆发前夕,法军只有17.3万人(79个法国人步兵团加23个外国人步兵团,仅约相当于总人口的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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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0年12月,普鲁士有近10万兵力,占224万人口的4.4%。43腓特烈大帝去世时为20万人,占人口的3.3%左右,不过当年服役时间超过10个月的士兵连一半都不到(82700人),但即便按后一个数字算,普鲁士军队占人口的比例依然是法国的两倍。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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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艺术史 4 操练与18世纪的战术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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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战争中的步兵是长矛手与火枪手混编。火绳枪射速太慢,精度太差,火枪手在开阔地带无法抵御骑兵进攻,而要靠长矛手保护。但即便是认为长矛相对于其他所有武器都有一定优势的门多萨也曾说过,长矛兵很少在野战中交手,发挥主要作用的是火器。那是16世纪末的情况。到了三十年战争期间的1630年,兵学家钮迈尔·冯·拉姆斯拉写道:“长矛更像是削弱敌人的工具,而不是战争的脊梁。火器赋予长矛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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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兵用长矛和刀剑作战会被当作稀罕事记录下来,1例如文献中写道,在1642年的莱比锡会战中,“帝国步兵直接向瑞典长矛兵冲了上去”。格里美尔斯豪森(Grimmelshausen)在《斯普林菲尔德异闻录》(Der seltsame Springinsfeld)(1670年)打趣道:“不必要地杀死一名长矛手就是谋害一名无辜者。长矛手只会伤害往矛上撞的人。”尽管如此,长矛手还是保留了下来。到了1653年,大选侯还下令卫戍部队中必须有三分之一装备长矛(从野战部队转过来的)且要勤加操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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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昂泽姆会战(battle of Enzheim)(1674年)中,长矛仍然发挥了一定作用,因为蒂雷纳为了抵挡德意志军的一次大规模骑兵进攻而结成了一个长矛兵大方阵,将火枪手围在中间。敌军骑兵不敢上前硬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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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17世纪、18世纪之交,长矛逐渐退出了欧洲军队。在这段过渡期用来帮助步兵抵御骑兵的猎野猪矛或拒马并无多大实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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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绳枪与长矛混编被单一的带刺刀燧发枪取代。这也赋予了常备军与旧式佣兵团完全不同的面貌。通过将“锥子”插入枪管将火枪转换成矛的想法由来已久。5但决定性的发明在17世纪中期之后才出现,也就是套在枪管外面的筒状插槽,如此便可同时充当火器和近战武器。但这种刺刀上起来还是很麻烦,直到允许士兵在刺刀装牢的同时便捷装填的刀格(cross arm)发明,这种新技术才完全实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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燧石大约在同期取代了火绳。6燧石具有明显的优势,尤其在雨天。但因为燧石发火不是次次都能成功,所以勒泰利耶在1665年的法国军事条令中严厉禁止使用这种新武器。检查中发现的燧发枪要立即销毁,然后由该单位的长官自费更换。因此,当时出现了一种既有火绳又有燧石的火枪,但燧发枪很快就胜出了。一系列小改进——药锅、火门、药锅盖、铁通条取代木通条、方便插入通条的环7、枪托,尤其是弹药纸包——不断提升着火枪的效能,到18世纪初就形成了沿用一个多世纪的形制,期间只有少许变化。德意志解放战争中使用的火枪几乎与七年战争一模一样。[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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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十年战争后期开始,火器的持续使用和改进就让步兵逐渐抛弃了盔甲,行军能力的提高也反映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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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常备军中的士兵训练水平更好,他们能够越来越有效地运用越来越进步的火器。摆成6排的火枪手要通过回旋战法才能用上所有火枪,过程中很容易陷入混乱。现在6排阵被减到了4排,普鲁士军队最后减到了3排,这样只要让第一排士兵跪下,所有火枪就能同时开火了。8腓特烈大帝甚至试图让阵形更加密集,将4个人占据的宽度从4步压缩到3步。9通过持之以恒的训练,这种阵形能够将火力的迅猛度提升到最高。考虑单发射击的精度极低,普鲁士军队从一开始就不指望瞄准,甚至根本不训练瞄准,而要尽可能快速地集体开火,也就是听令齐射。腓特烈依然规定开火不应该太急,“因为开火前一定要看到目标”,但瞄准后来甚至直接遭禁。另一方面,众人同射如同一人是重中之重,许多人同时开火被认为具有令敌人丧胆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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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丰特努瓦(Fontenoy)(1745年),法国和英格兰汉诺威联军的禁卫军靠近到50步远时都没有开枪。双方军官都将第一枪大度地让给对方。英军发出的第一轮齐射造成了极大杀伤,法国禁卫军几乎全被消灭,余者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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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恩霍斯特在《战术学》(第178段)说零星开火必须小心避免。开火必齐射。因为与不同位置的50人依次被击倒相比,同时击倒10个人更能让一个营迅速撤退。另外,开火是要消耗弹药的,弹药打光了,火枪也就没用了。燧石会变钝,枪管会塞住,只能用蛮力才能将弹药捅进去。最后,军官会失去对部下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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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射最好由整营(battalion)或分排(platoon)进行。一个营站成3列横队,分为8个排。各排以极快的间隔按第一排、第三排、第五排、第七排、第二排、第四排、第六排、第八排的顺序开火,火力接连不断,骑兵找不到突入的空档。但这种理想状况只能才操练场上达到。根据劳埃德(Lloyd)的说法10,腓特烈本人说逐排开火是最好的,如果确实能做到的话。贝伦霍斯特回忆道,只有第一次齐射或许能按规定进行,或者有两三个排能按次序开火。11他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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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就是随意射击,枪声此起彼伏,人人都是装好弹药就扣扳机,排和列都乱套了,前排士兵就算想跪下也做不到,从最底层直到将军的所有军官都不再能驾驭人群,只能等着看部队到底是往前进还是往后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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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描述带有贝伦霍斯特一贯的讽刺夸张风格,但有一点说得没错,那就是操场上精准无误,实战中或多或少会出偏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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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攻的规范方法是步兵全线推进,逐排连续开火,最后上刺刀冲锋。但现实中几乎从来没有到拼刺刀这一步;对面真的攻到近前时,守军早就放弃阵地了。腓特烈说过,应该向士兵灌输逼近敌人对自己有利的观点,他保证敌军那时不会继续作战。13我们会发现这些战术完全符合军队的构成:普通士卒别无选择,只能服从。士卒左边有一名军官,右边有一名军官,后面还有一名军官,就这样被带着往前走。听到命令时齐射,最后打散队形冲向敌军,基本不会真正交手。这种战术不太依赖于士兵的意愿,只要军官管得住士兵,而且连危险人物也敢招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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