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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61 狄奥多罗斯(17.100)为我们描述了雅典人迪奥科西波斯(Dio-xippos)与马其顿人克拉格斯(Korragos)之间的一场单挑。迪奥科西波斯效仿赫拉克勒斯,只拿了一根棍子。克拉格斯先朝他扔去一支矛;迪奥科西波斯侧身避开:“接着,前者拿平马其顿人的‘萨里沙’,冲了过去,但等他靠近时,他的对手用棍子击碎了‘萨里沙’。”*此处的“萨里沙”无疑应理解为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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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63 亚里士多德的弟子,哲学家提奥弗拉斯托(Theophrastus)写的植物学手册中有一处注释(3.12.2):“茱萸树雄株最高可达12埃尔,相当于最长的‘萨里沙’。”提奥弗拉斯托死于公元前287年,他提到的历史事件最晚发生于公元前307年和前306年。因此,该书写于公元前306年至前287年,属于继业者时代。如果当时最长的“萨里沙”有18英尺(约5.49米)长,那么亚历山大和腓力二世时代的“萨里沙”应该就不会更长。但是,即便到了提奥弗拉斯托的时代,文献中依然找不到方阵步兵使用18英尺(约5.49米)长枪的记载。或许,这位哲学家提到“最长的‘萨里沙’”时脑子里想的不是野战兵器,而是守城器械或者海战用具,这也是有可能的。我向植物学家求证过,当地的茱萸树(表面有节的齐根海恩手杖就是茱萸木材质)确实最高能长到18英尺(约5.49米)。因此,提奥弗拉斯托向我们证明:就连紧随亚历山大其后的继承者的方阵里也没有波利比乌斯笔下21英尺(约6.4米)长的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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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65 普鲁塔克《菲洛皮门传》(Philopoemen)第9章中介绍亚该亚人对“萨里沙”用法的段落不可用。按照他的说法,亚该亚人好像在菲洛皮门[116]之前根本没有真正的重装步兵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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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67 克里昂米尼(Cleomenes)[117]据说曾在拉西第梦推行“萨里沙”(出自普鲁塔克《克里昂米尼传》第11章和第23章)。文中没说他们看中了“萨里沙”的什么优点,毕竟,拉西第梦人很难组成波利比乌斯笔下的那种方阵。在塞琉西亚会战中,恰恰是马其顿凭借其方阵和装备击败了克里昂米尼(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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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69 波利比乌斯对马其顿方阵的详细描述(18.28—18.32)造成了很多疑难:一是因为他给出的“萨里沙”长度——按规定是16埃尔,实际中是14埃尔——从实践角度看是不可能的;二是因为波利比乌斯既说罗马和马其顿军阵的每列宽度均为3英尺(约0.91米),又说一名军团士兵占据的宽度是一名方阵士兵的两倍。鲁道夫·施耐德(Rudolf Schneider)发表于《文献学周刊》第20期(1886年5月15日)的一篇大体观点正确的文章,以及埃德蒙·拉默特博士(Dr.Edmund Lammert)发表于《莱比锡皇家预科学校学报》1889年刊(Programm des Königlichen Gymnasiums zu Leipzig 1889)的《波利比乌斯与罗马战术》(Polybius und die Römische Taktik)一文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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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71 就列宽而言,波利比乌斯的两个说法中显然有一个必须抛弃。传统看法是一名方阵士兵占地3英尺(约0.91米),而军团士兵需要用剑,每人宽度为6英尺(约1.83米)。就连斯托费撰写的恺撒传中都采用了此说。但通过客观观察和全面史料考据,施耐德和拉默特清楚地证明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我早年反对过每人只占1.5英尺(约0.46米)的观点,因为一个人的宽度就有1.5英尺(约0.46米)左右,连拿枪的空间都没有。但经验告诉我,我的反对意见并不成立。承蒙柏林多家体育研究会支持,我得以利用其资源进行了一次“萨里沙”演练活动。我们首先在申霍尔茨(Schönholz)的大操场上摆出了一个方阵,每人手持一根长约20英尺(约6.1米)的长棍,然后试图确定在能够行军的前提下,阵形最多能紧密到什么程度。实验结果是,在长棍放平的情况下,每人占据宽度不到2英尺(约0.61米)的情况下仍然能轻松行进。长棍确实很难握持,但它们是由水分还很大、韧性相当强的云杉木制成的。当然,方阵士兵间隔为1.5英尺(约0.46米)的说法不必严格当真,尤其是野战条件下。不过,如果士兵训练有素,长枪由晾干的木头制成,那么在1.5英尺(约0.46米)的间隔下列阵行进就是完全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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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73 我们又按照拉默特的提议,不给前排的人配最长的枪,而是配短枪,枪的长度逐排递增。实验效果好得出奇。第六排的枪尖都能透到第一排,全队行动灵便,甚至可以跑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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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75 这次实验还彻底打消了佐尔陶(《赫尔墨斯》20:362)针对拉默特发表于《德国文学》杂志(Deutsche Literarische Zeitschrift)1890年第37卷的文章提出的驳难。佐尔陶这样解读波利比乌斯的话:罗马军阵一开始的每列宽度为3英尺(约0.91米),但支队间的距离会在行进过程中拉大,然后在发起进攻的前夕散开队形,让每人占据5英尺(约1.52米)至6英尺(约1.83米)的宽度,从而填补支队间的空隙。按照佐尔陶的说法,波利比乌斯又一次提到3英尺(约0.91米)时没有把士兵本人算上(“散开行进”)*。如果我们掌握的证据只有波利比乌斯的记载,只看这段话本身,他的解释或许并非完全没有可能。但只要好好看看这种阵形,认真考察一番,便会发现它绝无现实可行性。列宽3英尺(约0.91米)的阵形已经相当松散,不能视为密集阵形了;列宽6英尺(约1.83米)更是完全谈不上凝聚力,为了预备进攻而行进间散开的做法更是纸上谈兵。因此,拉默特通过精心考察所有相关段落得出的解读方式还是可以认可的。此外,利尔斯在《古代军事组织》(Kriegswesen der Laten)第45页合理地指出,《伯罗奔尼撒战争史》(5.71)中的描述让我们对希腊重装步兵的密集阵形产生了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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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77 顺便说一句,拉默特认为波利比乌斯记述中的矛盾不是作者的错,我们看到的那段话出自他人之手。细节详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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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79 为了回应吕斯托和克希利的反对意见,即波利比乌斯笔下的“萨里沙”不能握持,因为重心太过靠前,拉默特提出了枪尾有金属配重的假说,我一开始也觉得有道理。然而,通过与最接近“萨里沙”的武器、瑞士人和国土佣仆使用的长枪——其实就是一回事——做比较,我改变了看法。德明(Demmin)在《武器发展史》(Die Kriegswaffen in ihrer geschichtlichen Entwicklung)第3版第779页提出,这种长枪长达7米至8米,“所以比5米至6米长的马其顿“萨里沙”长了2米至3米”。这些数字几乎可以肯定是错的。我们知道,“萨里沙”可长达24英尺(约7.32米),超过了7米,但德意志地区似乎并没有这么长的枪。文德林·博海姆(Wendelin Boheim)在《兵器手册》(Handbuch der Waffenkunde)一书的第319页写道,德意志长枪的“平均长度”为4.5米,最长可达5米。我们接下来会看到,博海姆把它们说得太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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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81 这些古老的德意志长枪如今非常罕见,柏林兵器博物馆(Berliner Zeughaus)之前连一把都没有。不过,冯·乌毕申馆长(Director von Ubisch)在我的要求下获取了一件。此外,我还垂询了馆藏长枪数量最多的两家博物馆,位于萨尔茨堡的卡洛琳-奥古斯特博物馆(Carolino-Augusteum Museum)和位于苏黎世的瑞士国家博物馆,均得到了管理人员的热情回应。最后,本校植物学系同事、无薪讲师赖因哈特博士(Privatdozent Dr.Reinhardt)为我对木材类型的研究提供了有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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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83 柏林兵器博物馆的长枪长17英尺(约5.15米);卡洛琳-奥古斯特博物馆共有31件长枪,最长的一件略长于17英尺(约5.15米);瑞士国家博物馆共有18件,最长的4件略长于18英尺(约5.4米至5.44米)。尽管它们比波利比乌斯所说的实战“萨里沙”还是短了3英尺(约0.91米)左右,但已经相当接近,可以从中得出结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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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85 按照拉默特的计算,一根6.5米长(约14埃尔或21英尺),上部直径5厘米,下部直径3厘米,由晾干的白蜡木制成的“萨里沙”重量为5.6千克,另外还要加上铁制枪头的270克重量。步行握持的情况下,他估计配重应该有2.4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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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87 我对松木、白蜡木、茱萸木做了同样的计算,结果与拉默特全都一样。白蜡木的比重是0.59,优质松木是0.63,茱萸木是0.81。因此,茱萸木是重得离谱的一种木材,但制造超长枪时也不会考虑用它。松木质地受土质影响很大,上等品种比白蜡木还要轻。不难推想,与瑞士一样,土壤贫瘠干燥的希腊也出产特别适合造枪的木材。不管马其顿人当年用白蜡木还是松木,区别都不会很大。再看木材强度,柏林的那支枪上下基本一样粗,平均直径为3.5厘米。萨尔茨堡和苏黎世的藏品都是中部强度最大。萨尔茨堡的长枪中部周长为13厘米,末端为8.5厘米,枪头处为7.5厘米,因此,中点直径略多于4厘米。苏黎世藏品里面强度最大的一把是中部直径4厘米,顶端3.1厘米,末端3.2厘米。博海姆(第312页)给出的直径是4.5厘米。因此,平均来看与拉默特的设想相符。然而,这些德意志地区的长枪全都没有配重,连末端的套筒都没有。只有瑞士国家博物馆的几支17世纪的短矛有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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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89 因此,如果德意志人能握持无配重长枪的话,马其顿人应该也可以。前文提到的申霍尔茨实验也支持这一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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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91 另外,这次实验给我感触特别深的一点是行军途中扛着长枪太别扭了,比平拿冲锋还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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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96 战争艺术史 [:1700085762]
1700088597 战争艺术史 6 罗马兵役[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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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599 对于罗马兵役的发展过程,我与当前主流观点有几点重要分歧。我认为当罗马最初还是一个小国时就实行了最严格意义上的普遍兵役制,而主流观点认为兵役是逐步扩大的,直到布匿战争时期才达到普遍兵役制。按照主流观点,最初财产不满1.25万阿斯(或1.1万阿斯)者均无须服役,后来下调到4000阿斯乃至更低,最穷的人要到船上服役。而在我看来,既然普遍兵役早已实行,那么上船服役就不是从无到有,专门为穷人创设的项目,反而是为富人免除了原有的义务。凡是财产达到4000阿斯都只需参加陆军,无须上船服役。然而,这绝不意味着下层民众无须参加陆军。罗马在坎尼会战后甚至编成了两个奴隶军团,这就是明证。假如罗马还有一大批可供征召的公民,自然就不必采取如此极端的权宜措施了。如果是那样的话,他们肯定宁愿将武器发给公民,而让奴隶去划桨。这种看法很贴合波利比乌斯的记述(4.17.1—4.17.3)。他说,46岁以下的所有人都有从军义务,“除了财产不足400德拉克马者;这些人都要上船服役”*。在波利比乌斯写下这些话的2世纪,罗马只需要一部分应服兵役者参军,通常是很小一部分。对陆军而言,大部分情况下志愿兵应该就够了。富人无须服役,或者能争取到优惠条件。对水手和划桨手这样不受欢迎的岗位,征兵只得更加严苛。因此,入选者以无产者为主。波利比乌斯给出的400德拉克马(合4000阿斯)估计不是法定界线,而是行政措施,是根据情况调整的元老院命令。于是,尽管波利比乌斯说界线是4000阿斯,但格利乌斯(Gellius)把无产者(1500阿斯)和赤贫者(capite censi,字面意思是按人头算的人,引申为只有身体,没有任何财产的人)也算了进去。底层公民(aerarius)在第二次布匿战争期间也要服兵役——蒙森正确地认识到了这一点(《罗马公法》3:252)——李维的几处记载(24.18;27.11;29.37)也给出了直接的证明。这些记载完全可信,没有留下任何疑点。如果底层公民身份与法定免役权挂钩的话,作者们的意思完全不可能是人们一边被打成底层公民,一边被送上战场,也不可能是监察官威胁要将全体公民划为底层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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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601 主流观点与我的看法有一点相近之处,它承认在紧急和例外情况下,当局会无视阶层和人口调查数据征兵。用蒙森的话说,马略改革的要义就是将非常手段变成了常规措施。在我看来,这种权宜手段是不可行的:(1)因为我相信自己已经证明,哪怕是在早期,罗马也不存在基于“阶层”的兵役界线;(2)因为无论如何,第二次布匿战争从头到尾都在实行普遍兵役制,它已经成为法律观念的一部分,所以我们难以设想这种义务——或者权利,随你怎么称呼——会重新局限于上层公民。陆军的社会地位确实比较高,因为无产者主要上船服役,而且能否配齐装备可能也有一定的作用,太穷的人是不能直接充任重装步兵的。但是,如果一名无产者首先以杂役身份参军,然后以受过训练、守纪律的老兵身份再次申请参军,我们自然不能认定他当不成重装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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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603 如果罗马确实存在普遍兵役制,那么它在整个2世纪的贯彻显然是非常松懈的。2世纪的罗马人口数从24.3704万增长到了33.7452万(公元前164—前163年),因此,每个同岁人群至少有1万至1.5万人。常年征召的陆军由4个军团组成,也就是1.8万至2万人。可以肯定的是,大量——很可能是大部分——参军者会坚持服役16年、20年乃至更久。有鉴于此,平常每年最多需要征召1000至2000人,换言之,并非所有应服兵役者都要入伍,实际征召比例只有十分之一左右。参加10场战役才能出任公职的规定早就沦为具文。然而,在这样一个尚武的国家,有意从政者肯定要有军队经历。除了钟爱军旅本身的人,无疑还有不少年轻人出于政治考虑,愿意在军中度过几个夏天。因此,罗马很容易找到既愿意从军,也有战斗力的充足兵员。当然,在西班牙与努米底亚人交手的那场无功之战中,据说军官和士卒都很难找到人,这进一步证明定期按额征兵已经不是常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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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605 波利比乌斯(6.19)写道,全体应服兵役的罗马人每年都要到罗马城集合应征(“如果他们打算参军入伍,就会在全体适龄罗马人必须出席的年度集会当日公开宣告”)*,选人由部落各自进行,然后分配到各个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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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607 他描述的是理想情况,实际过程肯定有所不同。应服兵役的罗马人总共有15万至20万人,不可能每年在同一天从意大利各地汇集到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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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88609 因此,我们必须这样设想:为了满足需求,各个部落要分别提供兵员。不会核查有哪些人没到,也不存在全体适役者出席的大会。凡是需要更多兵员且志愿兵不足时,当局才会真正执行征兵,从应服兵役者中择丁入伍。实际操作方式未知。不管怎么说,肯定不是先让所有应服兵役者聚集到罗马城,挑出最适合从军且可以放下其他事务的人,再从他们中间抽签决定人选,也不是直接征召最年轻的一批人。部落内部大概会先进行初筛,圈定合格人选,这样真正去罗马应征者的数目就比较可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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