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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瓦讷在其他几段话(第122页、第123页、第203—205页)中重申了不要快步进攻,以免懦夫掉队的告诫,结合其他观察作了详细阐发。用袭步速度[30]跑了15步而不观察士兵的骑校有孤身冲入敌阵、结果被包围的危险。懦夫会在离敌6步远的敌方停下。但如果用慢步或低速快步前进,他们就没有躲避的机会了,后排会推着他们往前走。以袭步接敌则人寡而阵乱。因此,方队应该徐徐前行,经常停下,队伍前面和四角的骑校应该呼喊手下的姓名,后排的一等军士应该驱策胆怯者前进。手下靠得住的长官可以在15步距离发起袭步冲锋。先缓缓前进,直到10步距离时才以高速快步或低速袭步出击的人永远不会独自接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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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塔瓦讷生动描绘的紧密方队进攻的对立面,我们来重温一下赖斯纳《弗隆斯贝尔格传》笔下比克卡会战中的一段情节。它证明塔瓦讷的话绝无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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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战开始后,一名法国胸甲骑兵一直冲到了弗隆斯贝尔格骑兵方队的第三排,正当士兵要将其砍杀时,弗隆斯贝尔格高喊:“放了他吧。”他通过译员问那人为何要鲁莽地冲进来,又是如何做到的。答曰:他是一名贵族,之前有70名贵族发誓会追随他攻敌,他只想着众人紧随自己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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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瓦讷还在多处建议骑兵列阵于自然屏障之后,比如水沟,然后等着敌人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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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格诺阵营中的队长德拉努与天主教统帅塔瓦讷有许多相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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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拉努(生于1531年)在一场战斗中失去左臂后换成了铁臂,于是士兵们称他为“铁臂”(bras de fer)。在被西班牙人俘虏的5年(1580—1585年)里,他写下了著名的28篇政治与军事论文,1587年在巴塞尔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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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职业军人都认为一队枪骑兵必然击败一队手枪骑兵。他宣称西班牙人、意大利人、法国人都认同这个观点,但德意志人有异议。就算是在贵族组成的一队重骑兵中也总会有胆小的人,如果以“楔形”阵进攻,阵线上很快就会出现窟窿。即便勇士——他们通常占少数——奋力进攻,心无斗志的其余人也会落在后面。这个鼻子流血了,那个马刺断了,还有个人的战马蹄铁脱落了。简言之,往前走了200步,长长的队伍会越来越稀疏,出现一个个大窟窿。这会大大激励敌人。100名骑兵中往往只有不到25人真正接敌。看到后面再无援兵时,他们会折断骑枪,用剑刺几下。接下来,如果他们没有被打垮,肯定就掉头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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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德意志骑兵的长处在于阵形紧密。据德拉努说,他们好像被胶粘起来似的。经验告诉他们,坚阵总能击败弱阵。哪怕被打退了,他们也不会散开。但当他们实施回旋,为了手枪齐射而在20步外将侧翼暴露给敌人,然后回到后方装填或换枪时,他们常常会被击败。毕竟,手枪的有效射程只有3步,要想击退一整队敌人,进攻必须要取得决定性胜利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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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拉努接着说,不仅战斗时必须保持良好队形,行军时也一样。法国人在这方面有欠缺,德意志人也坚持认为,就连行军时也要各就各位。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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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反驳道,“楔形”阵可以包抄敌军方队的侧翼,但这样做的意义不大,因为深深楔入厚实的方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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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枪骑兵组成纵深更大的阵形,那么能用得上骑枪的还是只有前几排。后排在肉搏中用不上骑枪,只能弃枪拔剑。但到了肉搏战中,手枪骑兵最是危险;枪骑兵刺出一枪的同时,手枪骑兵能开六七枪,而且方队能发出密集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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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言论可能会让我们认为德拉努建议抛弃骑枪,以较大的队形纵深确保队伍行进途中的紧密,手枪在近战中能取得决定性胜利,且不应采取回旋。但从他反复具体的观察结果中得不出如此清晰的结论。不管他如何强调手枪比骑枪可怕得多,但他依然重视骑枪,并明确抗议说他不打算抛弃骑枪。他尤其不建议法国贵族使用手枪,因为他们会将手枪保养和装填的工作交给仆人,于是手枪免不了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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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面要引用德拉努第15篇论文中对同时代盔甲的评述,原文出自1592年雅各布·拉斯格本(Jacob Rathgeben)的德文译本。他说法国贵族好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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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他们目前通常是如何用盔甲护身的。如果说因为手枪和火绳枪的威力和威胁,所以他们将盔甲做得比以前更坚固,用上更优质的材料或许不无理由的话,但他们的做法还是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大部分人简直不是穿盔甲,而是带了一整个铁砧在身上。于是,骑马披甲的潇洒形象变成了丑陋的怪物。头盔形同铁锅。左臂是延伸到肘部的硕大铁手套。右护臂很是寒酸,只能护住肩膀。胸甲通常是不穿的。罩衫让位于钟形短上衣。枪矛都不用。在其他时候,亨利国王麾下的胸甲骑兵和轻骑兵都要潇洒雅观得多。他们戴着自己的头盔、臂甲、手套和罩衫,手持顶端有旗帜飘扬的枪矛。全身盔甲轻便灵活,24小时穿着也是轻轻松松。但现在常用的盔甲极其沉重不便,以至于35岁的贵族穿上后肩膀就压得动不了了。我当年亲眼见过两位生命卓著的长者埃圭伊阁下(Sire Eguilli)和匹格豪菲尔骑士(Puigreffier)从头到脚穿着盔甲,率领连队骑了一整天的马。换作现在的一位年轻得多的队长,他是不愿或者说不能如此坚持区区两个小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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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军政论集》第15篇第345页,德拉努说有一种反对意见认为“楔形”阵中的每个人都能参战,而方队中最多只有六分之一的人——也就是前几排的人——能与敌军接触。但德拉努说,问题不在于个人战功,而在于突破敌阵,这就要用到方队。方队会击退敌方战线上军旗、队长或精锐所在的位置,接着全阵就会瓦解。最勇猛的人会放在方队的第一排,第二排也是勇士。其余人会有安全感,于是跟着往前冲,因为取胜时危险由前排承担,但所有人都能沾光。100名装备完善、指挥得力的士兵组成的方队会击败100名贵族组成的“楔形”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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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连德拉努也主张在两种特殊情况下保留“楔形”阵:一是小队独立作战;二是面对步兵时分成小队四面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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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兹·蒙吕克(Blaise Monluc)(死于1577年)起于行伍,最后做到法国元帅。他在1569年的回忆录中称赞了德意志骑兵的军事素养。他们会规避可能遭遇的奇袭,会妥善保养马匹和武器,战斗力也不俗。他们作战时全员持冷热兵器上阵,每一名小马夫都会发给装备,锻炼成为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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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最重要的西班牙军事理论家是贝尔纳迪诺·门多萨(Bernardino Mendoza)。他在1592年写了一部尼德兰战史。1595年《战争理论与实践》(Theorie und Praxis des Krieges)面世,该书有多个德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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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多萨没有确切规定方队的深度,而认为指挥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或深或宽的阵形。但无论如何,长宽比不得超过三比一。(《战争理论与实践》第1卷,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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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骑枪和手枪孰优孰劣的问题上,门多萨偏爱骑枪(第1卷,第44章和第49章)。据他称,一个100人或120人的枪骑兵连队若从多个方向猛攻,可击败400名到500名斗篷骑兵。但他补充道,在枪骑兵左翼部署钩铳或手枪骑兵为辅助是有益的(第43章)。如果有许多人偏好手枪骑兵,那是因为手枪骑兵及其坐骑所需的训练远远少于枪骑兵。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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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对1574年莫克尔荒原会战的记述中——他的记述在其他方面并不完全清晰——门多萨解释道,一队枪骑兵的规模不应超过100人至120人,而且进攻必须凶猛;那样一来,德意志骑兵的手枪在肉搏战中就派不上用场了。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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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奥尔格·巴斯塔(Georg Basta)1550年出生于意大利,是一名伊庇鲁斯贵族的儿子。早年在亚历山大·法尔内塞(Alexander Farnase)帐下统领一支阿尔巴尼亚兵,后来成为西班牙将领,指挥皇帝军队对抗土耳其人。除了一本关于一线指挥官的著作《行军大总官》(il maestro di campo generale),他还写了一本关于轻骑兵的著作(1612年),该书也有多个德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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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塔瓦讷相仿,巴斯塔相信在战斗中保持阵形稳固不止要靠勇气,也要通过严格的纪律。他在第4卷第5章中规定,在接敌过程中,队长应当在连队前方两三个马身远的地方,尉应当持剑在队尾,如有必要,则当场斩杀“任何行为不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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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塔在书的末尾专辟一章比较胸甲骑兵和枪骑兵的优劣,认为胸甲骑兵更好。他写道枪骑兵需要精良马匹、大量操练和坚实地面。枪骑兵只有前两排能发挥武器的威力,因此必然要分成多个小队分别进攻。但我们不清楚胸甲骑兵为何优于枪骑兵。作者多次自相矛盾,最后甚至不清楚他讲的是类似骑士的重装枪骑兵,还是无甲的轻装枪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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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塔论述的欠缺招来了当时最著名的军事理论家、但泽城卫队团长约翰·雅各比·冯·瓦尔豪森(Johann Jacobi von Wallhausen)在《骑兵战的艺术》(1616年)一书中的尖刻嘲讽。他轻蔑地嘲笑优秀骑兵巴斯塔(巴斯塔当了40年骑兵,以骑兵为业)的理论,而且旗帜鲜明地站在骑枪一边。两位作者都认为枪骑兵应该以不超过两排的小队进攻,且两排之间要留出距离。瓦尔豪森说(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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