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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军对于参谋人员任免,甚至参谋人才的储备,虽然均有详密的规定,但是也存在着以下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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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军事委员会对于各部队请委参谋人员,系照一般军官佐任职程序办理,上校以上者均颁给委状,中校以下者仅予备案,不另给委。事实上,参谋人员既需统制任用,其学识能力尤需较一般军官优秀,故其任职程序即不应与一般军官相同,以示崇异;而遴选之初,尤需由军令部慎重审核,以收统制的实效。[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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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部队选用参谋,大多未经报部审核,尤其是各军、师的参谋长,每多由各战区、各部队长任意保荐,而未由军令部依照规定委派。[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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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国军参谋人员的来源,除了晋任以外,尚包括分发、介绍、甄选和自行申请等数种。其中甄选和自行申请二种用人方式,使用甚少,而以分发和介绍为主。由于此时国军人事制度尚未上轨道,不少官长以某一地区、派系或历史为用人范围。以下拟就分发、学缘、业缘、地缘等主要来源,略作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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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分发:各级军校毕业分发工作,系由主管机关根据需求单位的申请,指令学校统一办理作业。现以陆大的分发作业情形为例,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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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前,陆大学员入学后,仍留原职原薪,修学期间仍照停年晋级。学员毕业后,依《陆军大学校组织法》的规定,系由校长呈请参谋本部择优任用,或送回原送机关服务。[49]不过事实上学员离开原单位已久,多半调为闲职,尤其是抗战爆发后,部队变动甚大,许多学员在毕业后,已无机关、部队可返。[50]适值战时军中幕僚求过于供,陆大学员既受深造教育,自为各单位首长所重视。因此,在分发前,自委员长侍从室起,至军事委员会、军令部、军政部、各战区长官、各军师长,均纷纷致电陆大,要求分发毕业学员。[51]学员入校时,阶级原仅为中、上尉,如照一般晋升,不过上尉、少校而已,然各战区司令长官,如顾祝同、薛岳、胡宗南等,均指名电调,各集团军总司令也电调若干,均给予上校参谋或科长的职位,甚至提供津贴,约其毕业后前往服务,[52]自为学员所乐于接受。相反的,有些战区(如第六战区)以原阶级调用,学员即均不愿前往;[53]甚至有被分发至军令部的陆大十六期毕业学员及参补班、特别班毕业学员,到职后不久纷纷求去的情事,[54]严重破坏了国军的人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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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大教育长万耀煌有鉴于此,即自第十七期入学起,将全部学员调为军令部入学附员,薪饷、服装、补给均由军令部发给,不许兼差,毕业后分发也由军令部统一办理。[55]不过似乎并未收到多大的效果。陆大毕业学员于分发后,仍有若干学员计较阶级的高低、待遇的多寡,私下活动,不遵令前往分发机关报到。[56]此事最后引起了委员长蒋介石的重视,下令凡是陆大学员毕业时,不发文凭,待其到分发机关、部队服务满三个月后,由分发机关、部队主管将其所任职务呈报军令部,并请发给文凭,倘不遵令前往分发机关而自行活动者,即不发文凭,并取消其学籍;至于各机关、部队,也不得以较高阶级相罗致,否则一经查出,即将该主管长官予以惩办。[57]经此整顿,陆大学员在校期间接受津贴的情事,已不见再有发生,不过1943年4月,蒋介石在一次演讲中,仍再三告诫陆大学员毕业后,要遵守政府的分发调度,[58]显示出分发的问题,似乎仍未完全解决。1944年,陆大增设战术教官研究班。1945年4月,国民政府公布修正后的《陆军大学校组织法》,乃规定陆大毕业学员,除了战术研究班的学员,呈请军训部分发任用外,其余均呈由军令部分发任用。[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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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缘:学缘包括同学关系和师生关系。同学关系自古即是中国社会中一种重要的人际关系,近代新式教育兴起后,学生多离家在外就读,同学之间接触机会大为增加,[60]军事学校的学生,由于彼此朝夕与共,关系尤为密切,日后在事业上互相帮忙,自是极自然的事。[61]同学之间相互援引提携的现象,在新机关或新部队成立时,尤为显著。如1937年10月,正在陆大十三期肄业的冷欣(黄埔一期)奉命出任新成立的陆军第三预备师师长。他事后对于此一部队的筹组经过,曾有以下的追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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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我奉军政部何部长敬公电令:已奉委座核定我为第三预备师师长(我未进陆大前曾任过第四师师长),即日往南京报到,当晚邀集二三同学商量如何担当这一个新的任务。因为第三预备师是新成立的部队,并非现成建制,要从头组织起来,颇不简单,复值抗战初期,困难必多。经过一番研讨,初步决定组织计划和训练方针,邀请数位同学相助,翌日呈报学校当局,傍晚与已约定的同学唐云山、徐笙、曹天戈、毛景彪、蔡文治等,同离长沙,向南京进发,并拟定唐为副师长……徐、毛、曹、蔡等,则拟分任参谋,他们都年轻优秀,阶级又相等……到达南京,先后晋谒委座与何部长恭请训示,并请调委各级军官,指定拨兵管区,及武器和装备的需求。[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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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这段史料中,可以显示出,同学关系至少在某些部队参谋阶层创建的过程中,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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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宗南的干部中,不少是出身陆大,其中许多即是由同学关系介绍而来。如1940年,胡宗南的侍从参谋侯声自陆大特别班第四期毕业,向胡签呈介绍张汝弼、张观群、马毅志、慕中岳、梁文铁、宋质坚、佘辉庭等十余位同学,经胡宗南先任为中央军校第七分校少将高级教官,经过考核,先后分派为各军、师参谋长。胡部驻重庆办事处长程开桩,1942年自陆大特别班第五期毕业,也曾介绍许多同期同学至胡部工作,如谢齐家任西安第七补给区司令部少将参谋长。[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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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延揽学生作为干部的情形,则更为常见,如汤恩伯任第三十一集团军总司令时,总司令部的主要幕僚,即多为其任黄埔军校第六期大队长时的学生。[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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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缘关系不仅是军中用人的主要来源之一,同时也为军中非正式团体(informal groups)的形成,提供了潜在的基础。例如民国以来的川军,派别众多,其中“速成”(四川陆军速成学堂)和“保定”为最大的“学系”,至于“军官”(四川陆军军官学校)则依违于两者之间,可称为“准学系”。论者以为,民国时期四川二十年内战,数百次交锋,自始至终贯串一“学系”之争。[65]又如专门培养高级指挥、参谋人才的陆军大学,有些期的学生特别团结,甚至在毕业前即约好特定的电报密码,作为日后联络之用。因此在中央军中,陈诚、汤恩伯、胡宗南等人虽各成集团,但他们下面的陆大十一期毕业生,彼此之间却电讯常通,联系密切,[66]本身虽未成一系,但是却成为各系之间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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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旧属:我国官场向有“班底”积习,军界也不例外。各机关、部队每有主官调动,参谋人员也随之更换者。如此不但影响业务的推进,同时也不符合参谋任用的规定。[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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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地缘:北洋时期,军中用人的主要来源即为同乡。国民政府时期,军中引用同乡作为干部的现象,以地方部队最为显著,如战前广东的第十九路军,于闽变时改编为人民革命军第一方面军,由蔡廷锴兼总司令,其下统辖的五个军长中,即有三个是罗定同乡,总司令部的处长以下官佐,更是不胜枚举;对于同乡以外的粤人,尤其是外省人,则疏而避之。[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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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大多数的人在用参谋时,都是兼及数种关系,只是各人偏重不同而已。一般说来,地方部队由于乡土色彩较浓,用人常以血缘、地缘为主,而中央军由于流动性较大,因此主官引用故旧、同事、学生的情形较多。如胡宗南集团中,师参谋主任以上各级幕僚长和参谋人员,大多为陆大正则班或参谋班毕业,在各军、师司令部中,则有不少处长和科长是浙江人和第一师、第一军的老部下。[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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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的军人,一如公务员,缺乏有效的保障制度。部队或机关每更动一个主官,往往造成人事上很大的变动,致使全体属员均感不安,精神因以涣散,工作效率也随之减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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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升迁调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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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军参谋人员的升迁办法,和其他一般军官,并无多大不同,故在此不拟多加讨论。[71]根据抗战时期军令部的检讨,认为参谋的升迁,由于缺乏严确的考核,以至于没有严格的标准,每使优秀者不能才尽其用,次焉者反得滥竽充数,于是参谋服务的热忱自然降低,而能力也自然日趋衰颓。[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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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如果想要提高官佐的素质,应实施各种调任,使每一军官能经历指挥官、参谋、幕僚、事务官、教官等各种职务,养成健全的人才,同时也可打破军队私有的积弊。军官佐于任职中的调任,最主要的有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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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经历调任:军官佐应有本官科各种职务的经历,应在部队、机关、学校之间轮流调动,而不应长久停滞于某一处。三者之中,尤以部队职务最为重要,凡军官晋级、晋阶,必先服相当期间的部队勤务。国军人事法规虽然也有经历调任的规定,但是并未实施。1939年4月,始实施指挥官与幕僚的调任,至该年年底止共调任137员。1940年10月,军事委员会再订定《陆军军官实施互调暂行办法》,通令定期任职时,实施经历与职期调任。[73]但是未能推动,其原因为:(1)作战期间,人员更动确有未便。(2)少数部队长官狃于习见,视军队为私人产物,非其所属系统,不肯互调。(3)抗战期间,各级军官,学识程度降低,而实战经验增高。相互调职,以幕僚调队职多能胜任,以队职调幕僚,能胜任者实鲜。因此各部队仅在可能范围内,作少量互调,以示奉行法令而已,并无法普遍施行。[74](4)中央规定,凡升调及投考陆大,均以曾任主队职与否为标准,因此军校及陆大毕业学生,一到部队,多喜带兵,而不屑于参谋的工作,形成重主官轻幕僚的积习,部队中如以一上尉连长调升少校参谋,许多人则认为是明升暗降。[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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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中期,国军开始强化参谋制度,规定军以上的参谋长,需具备陆军大学的资格,并将参谋处作战、情报、后勤(后来又加人事)三科(课)的参谋,或调训,或委派分发参谋班的学生担任,于是各部队的参谋制度逐渐建立,而各级指挥官也渐能了解参谋的重要性。因此至抗战后期,在中央军的部队中,指挥官或参谋官,已多由“曲线”晋升,而非“直线”晋升;至于中、下级军官,则多采“曲线”晋升,直接由排、连、营长的晋升,更是绝无仅有的事。所谓“曲线”晋升,是指在指挥职和参谋职之间轮流调升者。此种干部,既具参谋的学识,又具带兵作战的经验。而“直线”晋升,则是由参谋而科长,而课长,而参谋主任、副参谋长、参谋长;或是由排、连、营、团、旅、师、军长直升。前者有学识而缺乏实际经验,后者则有经验而缺乏军事学识。[76]抗战后期,各机关、学校、部队开始实施有限度的互调,[77]但是由于战乱及其他因素,成果极为有限。[78]经历调任既无法按时举行,遂养成参谋和主官各成平行直线式的升级,任免,待遇各趋一途,于是参谋几成专业,其学识经验既偏于一隅,其地位则总居僚属,终致国军殊少幕僚、主官兼备的全才。[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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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职期调任:在一个单位过久,易生惰性,即平日的教育、纪律,也将逐渐松懈,其部属也因日久玩生,缺少刺激,而少奋发新兴之气;长官与其部属相处日久,更易产生私家军队的流弊。因此任何一个健全的军队,无不有职期调任的制度,如日本的军、师长,自抗战爆发后,仍照常举行定期调动,军、师长绝少在同一部队任职二年以上者。[80]根据国军军官佐任职规定,军官佐任同一职务未满一年者,除特殊原因外,不予调任;满三年以上者,除有必须留任之原因外,应予调任。[81]但是由于作战及事实上的种种困难,也未能实施。1942年,军令部在一次视察中,即发现某些部队的参谋,有调职过速或连续任参谋七八年者。[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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