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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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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战斗单位一旦投入战斗,其击毁效率一直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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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常战斗单位一旦投入战斗,还存在击伤效率,且击伤效率正常情况一直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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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双方都存在击伤情况,且负伤战斗单位击毁效率和击伤效率比正常下降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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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已经负伤的战斗单位如果被二次击中,无论击伤还是击毁,都属于被击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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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假设条件,或其他假设条件,可以建立更为复杂的战争循环因果序列。最极端也最接近真实战争过程的情况是每一个时序的击毁效率和击伤效率都不一样。具体分析在此省略,有兴趣的读者可自行作为作业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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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战争论:战争与和平的数学原理 第二章 战争的精确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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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战争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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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的战争是在战争维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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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谈论战争循环因果序列时,所提到的战斗单位数量和击毁效率,仅仅是指实际参与战争的战斗单位。如果某一方仅仅是存在的战斗单位数量很高,但却并没有在战争发生时加入战争,那么它们的数量就不具有实际意义,至少不具有直接的战术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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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把直接加入某个战争的战斗单位所涉及的时间空间范围和其对应的所有战争资源,称为“战争维”。我们所讨论的一切提升战争能力的途径,全都是指加入到战争维中的战斗单位。因此,战争循环因果序列中的所有参数都是以战争维为定义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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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设R方有1000架战斗机,B方有300架战斗机。但在发生某个空战时,R方仅出动120架战机加入空战,而B方是180架加入空战。那么,实际的战争维就是由R方120架,与B方180架战机构成,而不是R方1000架和B方300架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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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战争维是战争双方有效击毁距离、机动能力等所决定的空间和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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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在战前分析两国或两军的讨论往往是不着边际的。如会提到双方军队各有多少,双方武器各有多少。这些数据当然是有重要意义的,但实际交战的结果却往往完全出乎这类纸上谈兵者的意外,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真正决定实际战争中交战成效的并不是宏观的双方实力统计数据,而是实际战争维中的双方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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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交战双方军队,其中一方的潜在战争维是以己方军队基地为圆心,以击毁距离为半径的圆。圆内就是己方的战争维。如果有多个基地,就是多个基地决定的战争维空间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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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战双方的战争维,是双方战争维的重叠部分。如果以集合论术语来说,就是双方战争维集合的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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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战争进行的空间是用“战场”“战区”等概念来描述。但是,战场和战区并不是精确定义的数学概念,我们发现在很多战例中,正是这些模糊的概念使参谋和军队指挥人员产生了极大的错觉,并导致了严重错误的指挥和决策。如后面会重点分析到的孟良崮战役中国民党军队方面的“中心开花”战略,就是一个简单将战场和战区等同于战争维而导致的错误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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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静态战争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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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战争维的计算相对比较简单。它有最大静态战争维、最大互击毁战争维两个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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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静态战争维:双方最远武器击毁距离中更大的一个。当双方超出这个距离之后,就脱离接触,不能进行战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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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互击毁静态战争维:双方最远武器击毁距离中更小的一个。这个空间距离是保证双方军队可以进行互击毁的最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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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最大互击毁静态战争维,而小于最大静态战争维的区间,是武器击毁距离更远一方的战争维包含型零伤亡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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