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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44 布谷雏鸟的红色大嘴有着挡不住的诱惑力,鸟类学家甚至经常发现宿主鸟给另一只宿主巢内的布谷雏鸟喂食!这只鸟也许正带着喂养自己孩子的食物回家,但当它飞过另一只完全不同的宿主鸟巢边时,布谷雏鸟的红色大嘴突然出现于它的眼底,它便不由自主地停留,将原本留给自己孩子的食物投进布谷鸟的嘴中。这种“不可抗理论”与早期德国鸟类学家的理论不谋而合,这些鸟类学家认为养父母的行为如同“上瘾”,而布谷雏鸟是它们的“软肋”。尽管这种理论在现代实验学家处不是很受欢迎,但毫无疑问,如果我们假设布谷鸟的大嘴是一种超级刺激,类似于容易上瘾的强劲药物,我们就更容易解释事情的经过,也更容易同情这些站在庞大孩子背上的娇小父母了。它们并不愚蠢,“欺骗”也不是一个合适的词汇。它们的神经系统受到控制,正如一个不可救药的瘾君子一般不可抗拒药瘾,布谷鸟则好像一个科学家一样,将“电极”插进养父母的大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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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46 但即使我们对这些受控制的养父母有了更多的同情,我们依然会问:为什么布谷鸟得以逃脱自然选择?为什么这些宿主的神经系统无法演化得更为坚强,从而抵挡住红色大嘴药物的诱惑?也许自然选择还没来得及完成这项工作,也许布谷鸟只是在最近几个世纪才开始寄生于现在这些宿主中的,也会在接下来几个世纪里被迫放弃而加害于其他种类的鸟。这个理论已经有一些证据了,但我还是觉得事情不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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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48 在布谷鸟和其宿主们的进化“军备竞赛”中根植着不公,这是因为双方失败的代价并不等同。每一只布谷雏鸟都是经过一连串古代布谷鸟进化而得的后代,其中任何一只古布谷鸟都曾成功操纵了养父母,而那些无法操纵宿主,甚至只是暂时失去控制的布谷鸟都已在繁衍前死亡了。但对于每一只宿主鸟而言,它们的许多祖先都从未见过布谷鸟。那些被布谷鸟寄居的祖先也许短暂屈服了,但下一季依然有机会生养自己的后代。在这里,失败的代价并不等同。知更鸟或岩鹨的“无法抵抗布谷鸟”的基因可以轻易传给下一代,布谷鸟的“无法操纵养父母”的基因则无法传递给自身后代,这就是我所说的“根植不公”和“失败的代价不等同”。《伊索寓言》中有一句话可以概括这个故事:“兔子跑得比狐狸快,因为狐狸奔跑是为了晚餐,而兔子奔跑是为了活命。”我和我的同事约翰·克雷布斯将此概括为“生命与晚餐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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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50 由于“生命与晚餐的原则”,动物们有时并不追求其最佳利益,而受到其他动物的操纵。事实上,它们确实是在追求其最佳利益。“生命与晚餐的原则”表示,它们理论上可以抗拒被操纵,但代价巨大。也许你需要更大的眼睛或大脑来抵挡布谷鸟的操纵,这是个不小的代价。因此,这种基因趋势实际上在传递基因时并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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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52 但我们再一次回到原先的观点:从生物体个体的角度去思考,而不是基因。当我们讨论吸虫和蜗牛时,我们已经习惯于认为,正如动物基因可以在自身身体产生表型影响一样,寄生生物的基因也可以在宿主身体中产生表型影响。我们所谓“自身身体”这个概念只是加重语气的假设。在某种意义上,身体内所有基因都是“寄生”基因,无论我们是否愿意称之为“自身”的基因,或者是其他。布谷鸟基因是作为不居住于寄主身体的一个例子出现在我们的讨论中的,它们操纵宿主的方式正如寄生的动物一样,也如其他体内药物或激素一样强大而不可抗拒。那么正如寄生生物的例子一样,我们现在需要把这个故事以基因和延伸表型的概念再讲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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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54 在布谷鸟和宿主的进化“军备竞赛”中,双方的进度均以基因变异产生与被自然选择选中的方式来决定。无论布谷鸟的大嘴是以怎样的方式如药物般作用于宿主的神经系统的,它都来自基因变异。这种变异通过其作用表现出来,比如作用于布谷鸟鸟嘴的颜色和形状,但这依然不是其最直接的影响。最直接的影响其实是细胞内肉眼不可见的化学变化,间接影响则是鸟嘴颜色和形状。现在我们来分析最重要的一点,只有一部分间接影响是这些布谷鸟基因作用于被迷惑的宿主。正如我们说布谷鸟基因对鸟嘴颜色和形状有表型作用一样,布谷鸟基因对宿主行为也有(延伸性)表型作用。寄生生物基因对宿主身体产生作用的方式并不限于寄生生物居住于宿主身体中,直接以化学作用操纵宿主,还包括当寄生虫离开宿主身体后,依然在一定距离外操纵着宿主。事实上,我们还将看到,即使化学作用也能在体外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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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56 布谷鸟是一种神奇的、引人深思的生物,但昆虫的成就可以超过任何脊椎动物,它们的优势在于数量。我的同事罗伯特·梅(Robert May)正好有个结论:“可以说所有生物都是昆虫,这是一个生物数量的好的近似。”昆虫中的“布谷鸟”数不胜数。它们数量众多,习性经常改变。我们将看到的一些例子已经超越了我们熟悉的“布谷鸟模式”,而抵达“延伸表型”所能启发的最荒诞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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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58 布谷鸟将鸟蛋寄居于宿主处,而后消失不见,而一些雌性蚂蚁“布谷鸟”将它们的献身演绎成一场更戏剧性的演出。我不经常在书中给出动物的拉丁名,但这两个拉丁名Bothriomyrmex regicidus (弑君者)和B.decapitans (斩首者)本身已经讲述了一个故事。这两种蚂蚁都是寄居于其他蚂蚁种群中的寄生生物。当然,所有的小蚂蚁通常都由工蚁喂养,而不是父母,工蚁被这些“布谷鸟”操纵愚弄。它们第一步是设法使目标工蚁的母亲产下另一种蚂蚁。这两种蚂蚁的寄生蚁后都可以偷偷进入另一种蚂蚁的巢穴,找到宿主蚁后,爬上其背部,而后的故事且让我直接引用爱德华·威尔逊(Edward Wilson)轻描淡写却令人毛骨悚然的语句:“(它安静地)进行一项它独特而擅长的工作:慢慢砍下受害者的头部。”然后,这个凶手收养了已成孤儿的工蚁们,而后者依然毫不知情地照料凶手的卵和幼虫。其中一些也被培养成工蚁,并逐渐取代巢穴中原来的蚂蚁。其他后代则成长为蚁后,离开巢穴去寻找新的空缺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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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60 但砍头的工作量毕竟不小。如果刚好有替身可以被要挟,寄生生物并不愿意展现自我。在威尔逊的《昆虫社会》一书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另一种蚂蚁Monomorium santschii 。这种蚂蚁在进化中失去了它们的工蚁。寄主中的工蚁们为其寄生蚂蚁做所有事情,包括最恐怖的任务——谋杀。在入侵的寄生蚁后的命令下,它们可以谋杀自己的母亲。篡位者运用意念控制宿主,根本不需要动用自己的颚。它是怎么做到的?这至今依然是个谜。也许它用了一种化学物质,可以高度控制蚂蚁的神经系统。如果它的武器确实是化学物质,这可是科学至今所知道的最阴险的药物。想想它是怎么完成任务的:它流经工蚁的大脑,紧握住它肌肉的缰绳,驾驶着它偏离其最根深蒂固的责任,使它转而攻击自己的母亲。弑母对于蚂蚁而言,是一种特殊的基因失常。这种如此强大的力量只能来源于药物,使它们不顾一切地走向毁灭。在延伸表型的世界里,不要问动物的行为如何使自己的基因受益,要问的是谁的基因能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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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62 蚂蚁被寄生动物利用的故事并不奇怪。寄生于蚂蚁的生物除了其他种类的蚂蚁,还有一连串专业的“食客”。工蚁们在各处寻得食物,大量集中囤积,这对于不劳而获者是一个唾手可得的诱惑。但蚂蚁们也有很好的自我保护机制,它们“装备”完善,数目巨大。第10章的蚜虫便用自产的蜜汁来换取蚂蚁保镖。多种蝴蝶在幼虫时都住在蚂蚁的巢穴里,有一些是赤裸裸的掠夺者,另一些则付出代价来换取蚂蚁的保护,后者通常拥有许多操纵保护者的设备。有一种蝴蝶叫Thisbe irenea ,它的头部有一个制造声音的器官,用以召唤蚂蚁,尾端还有一对伸缩嘴,用以生产诱惑蚂蚁的蜜汁。它肩膀上的一对喷嘴更可以施展更为微妙的魔法,其分泌的蜜汁并不像是蚂蚁的食物,而是一种挥发性的药水,对蚂蚁的行为影响巨大。受蛊惑的蚂蚁会在空中跳跃,其颚大张,行为也变得更具攻击性,比往常更渴望进攻、撕咬或蜇伤任何运动中的物体——幼虫显然给蚂蚁下了药。更有甚者,被这些幼虫“药贩子”蛊惑的蚂蚁最终进入“结合”(binding)的状态,在很多天内无法离开蝴蝶幼虫。这些幼虫则像蚜虫一般,利用蚂蚁作为保镖。但蚜虫只是利用蚂蚁正常的攻击行为来保护其不被捕食者侵害,而蝴蝶幼虫棋高一着,可以使用药物让蚂蚁变得更具攻击性,还能使蚂蚁对此上瘾,与其“结合”而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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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64 我选择的例子过于极端了,但自然界中动植物控制自身或其他物种的例子比比皆是。在这些例子中,自然选择偏爱于控制他人的基因,我们便可以合情合理地说,这些基因对受控制的生物体有“延伸表型”的作用。这个基因实际存在于哪个身体并不重要,它控制的对象也许是自己的身体,也可以是其他生物。对那些通过控制世界而得以繁衍传播的基因,自然选择并不吝啬其偏爱。这便是我所说的“延伸表型”的中心法则:动物行为倾向于最大化指导此行为的基因的生存,无论这些基因是否在做出此行为的动物体内。这里我讲的是动物行为,但这个中心法则当然可以用在其他方面:颜色、尺寸、形状,所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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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66 我们终于可以回到最初的问题,来谈谈个体生物与基因在自然选择中竞争中心位置的矛盾关系。在前边的章节里,我假设这里没什么问题,因为个体繁殖等同于基因存活,你可以说“生物体为了传播其基因而工作”或者“基因迫使个体繁衍从而传播基因自身”。它们似乎是一件事情的两种说法,无论你选择哪一个说法,只是个人偏好问题。但这里的矛盾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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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68 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方法是使用“复制因子”和“载体”。复制因子是自然选择的基础单位,生死存亡的根本个体,联系了代代本质相同或随机变异的复制血脉。DNA分子便是复制因子,它们通常连接一起,形成较大的公共基因存留机器——“载体”,这里的原理我们等会儿再讲。我们了解最多的“载体”便是我们的身体。因此,身体并不是复制因子,而是载体。我必须反复强调一下这一点,因为它经常被误解。载体并不复制其本身,它们只传播复制因子。复制因子并不作为,不观察世界,不捕食也不从捕食者处逃离,它们只让载体来做这些事情。出于许多原因,生物学家只集中所有注意力于载体水平上,因为这更为方便。但出于另一些原因,他们更应该将注意力集中到复制因子上。基因与个体生物在达尔文主义的戏剧里并不主演着对手戏,它们分别以复制因子与载体的角色饰演着不同角色,互相补充,同等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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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70 “复制因子”和“载体”这些术语在许多方面都很有帮助,比如,它帮助清除了那个长久不衰的争议——自然选择在哪一个层次起作用。表面上看,将“个体选择”放在“基因选择”(第3章拥护的理论)之下、“类群选择”(第7章批判的理论)之上的阶梯选择层次里,似乎很符合逻辑。“个体选择”似乎可以模糊地处于两个极端之间,许多生物学家和哲学家因此被引诱上了这条不归路。但我们现在可以看到,事情并不是这么回事。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故事里,生物个体与群体是载体角色的真正对手,但两者都根本无法扮演“复制因子”的角色。“个体选择”和“类群选择”之间的争议是两种载体间的争议,而“个体选择”和“基因选择”间根本不存在争议,因为在这个故事里,基因与生物体分饰着复制因子与载体这两个完全不同却又互相补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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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72 生物个体与群体在载体角色中的竞争——真正的竞争,也是可以解决的。在我看来,因为其结果是个体生物决定性的胜利,群体作为竞争实体显得软弱无力。鹿群、狮群和狼群都拥有整齐的一致性与共同目标,但与单独一只鹿、狮子或狼身体中的一致性与共同目标相比,前者显得极其微不足道。这个正确观点已被广泛接受,但为什么它是正确的呢?延伸表型与寄生动物在这里可以再次帮助我们。我们看到寄生动物的基因相互合作,与宿主的基因对立(宿主的基因也同时相互合作),这是因为这两组基因离开共同载体——宿主身体的方式确实不同。蜗牛的基因以蜗牛的精子和卵子的形式离开蜗牛身体这一载体,因为它们参与了相同的减数分裂,它们为了共同目标一起奋斗,这便使蜗牛的身体成为一个一致的、有共同目标的载体。寄生的吸虫不被认为是蜗牛身体的一部分,不将其目标和身份与寄主的目标和身份统一,是因为吸虫的基因并不以蜗牛基因的方式离开它们共同的载体,它也不参与蜗牛的减数分裂——它们有自己的减数分裂。因此,两个载体因蜗牛与蜗牛体中的吸虫而保持距离。如果吸虫的基因经过蜗牛的卵子和精子,这两个身体将会演化成为同一个肉躯,我们将不再能够分辨这两个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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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74 生物“个体”——正如你我的身体,是许多这种融合的化身,而生物群体——如鸟群、狼群,则无法融合为一个单独的载体,因为群体中的基因并不共享离开现有载体的共同渠道。更确切地说,母狼可以产出小狼,但父母的基因却不会与子女基因同享一个载体出口。狼群中的基因并不在同一个未来事件得到相同的回报。一个基因可以通过偏爱自身个体,而利用其他狼付出代价,使自身得到未来的好处。个体狼因此只是自身的载体,狼群则不可能是载体。从基因角度上讲,这是因为一只狼身上的细胞(除了性细胞)都有相同的基因,而所有基因都有相同的概率成为性细胞基因的一部分。但狼群中的细胞并不相同,它们也没有相同概率成为后代细胞。它们必须通过与其他狼身体中的细胞竞争来获得未来(虽然事实上狼群更可能作为一个整体来求得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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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76 个体如果想要成为有效的基因载体,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对所有其中的基因提供相同概率的、通往未来的出口通道。这对于个体狼是成立的,这里的通道是由减数分裂制造的精子或卵子,而这对于狼群不成立。基因需要自私地争取其身体的所得,牺牲狼群中其他基因来取得收获。蜂群类似狼群,也是通过大量繁殖得以生存的。但如果我们更仔细地观察,我们会发现,从基因角度看,它们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是共享的。蜂群的基因未来至少很大一部分依赖于那唯一一只蜂后的卵巢。这便是为什么蜂群看起来,甚至在行为上表现为一个真正的有机结合的独立载体——这只是表达我们前面章节信息的另一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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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78 事实上我们处处可以发现,这些独立、有个体追求的载体经常组成群体,个体生命被紧紧捆绑于其中,正如狼群和蜂群一般。但延伸表型的理论告诉我们,这并没有必要。根本上讲,我们从理论中所看到的是复制因子的战场,它们互相摩擦、争夺、战斗,以争取基因的未来。它们用以作战的武器则是表型。基因对细胞有直接的化学作用,从而表现在羽毛、尖牙,甚至其他更遥远的作用。这个现象毫无疑异地表现在以下情景中:当这些表型组成独立的载体时,每一个基因都井然有序地朝着未来前进——千军万马地挤向那个为大家共享的精子或卵子的“瓶颈”通道。但这个情况不可以被想当然地信服,而应该被质问或挑战:为什么基因走到一起组成大型载体,而这些载体都有自身的基因出口?为什么基因选择聚集,为自身制造大型的身体以供居住?在《延伸的表型》里我试图回答这个困难的问题。在这里我只讲讲一部分答案——当然在写作此书7年之后,我现在还可以试着回答得更深入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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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80 我要把这个问题分成3个小问题:为什么基因要组成细胞?为什么细胞们要组成多细胞生物?为什么生物采纳“瓶颈”般的生命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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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82 首先,为什么基因要组成细胞?为什么那些原始复制因子放弃在“原始汤”中享受自由自在的骑士生活,而选择在巨大群落里举步维艰地生存?为什么它们选择了合作?我们可以从观察现代DNA分子在活细胞的“化学工厂”里的合作方式找到部分答案。DNA分子制造蛋白质,后者则以酶的作用方式催化特定的化学反应。通常,单独一个化学反应并不足以合成有用的人体最终产品,人体的“制药工厂”需要生产线。最初的化学物质并不直接转化为所需的最终产品,这中间需要经过一系列有严格次序的合成步骤。化学研究者的聪明才智大多花费在为起始化学物质与最终产品间设计合理的中间步骤。同样,活细胞中一个单独的酶也无法凭自身力量将最初给定的化学物质合成为有用的最终产品。这个过程需要一整套蛋白酶,由第一种酶将原材料催化转化为第一个中间产品,第二种酶将第一个中间产品催化转化为第二个中间产品,以此接力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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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84 每种蛋白酶都由一个基因制造而成。如果一个合成过程需要6种系列蛋白酶,则必须有6个基因存在以制造它们。这样就有可能出现两条都可以制得相同产品的不同合成路线,每条路线分别需要6种不同蛋白酶,两条路线之间无法混合选择,这种事情在化学工厂里经常发生。大家可能会因为历史偶然原因而选择某一条路线,或者化学家会对某一条路线有更精心的设计。在自然界的化学工厂中,这种选择从来不会被“精心设计”。相反,它完全由自然选择决定。这两个路线并不混合,每一路线中的基因互相合作,彼此适应。自然选择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这跟我在第5章做的比喻“德国与英国的桨手”很是类似。最重要的是第一路线的基因可以在其路线中其他基因存在的前提下繁荣生长,而对第二路线的基因视而不见。如第一路线的基因已经占据了群体中的大多数位子,自然选择便会偏向第一路线,而惩罚第二路线的基因,反之亦然。如果说第二路线中的6种蛋白酶是以“群体”而被选择,则大错特错,虽然这种说法很是诱人。每一种蛋白酶都作为一个单独的、自私的基因被选择,但它只能在其他同组基因存在的情况下才能生长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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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86 现在这种基因间的合作可以延伸到细胞之间。这一定始于“原始汤”中(或者其他什么原始媒介中)自我复制因子间的基本合作。细胞膜也许是作为保持有效化学物质、防止它们渗漏的介质而出现的。细胞中的许多化学反应事实上发生在细胞膜内,细胞膜起到传输带和试管架的作用。但基因间的合作并不止于细胞生化。细胞们走到一起(或者在结合后无法分离),形成了多细胞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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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88 这便将我们带到第二个问题:为什么细胞们组合到一起?这是合作的另一个问题,这将我们的讨论从分子世界带到一个更大的范围里。多细胞生物已经不适用于显微镜的范围了,我们这里讲的对象甚至可以是大象或蓝鲸。大并不一定是好事,细菌在生物界中的数目比大象要多得多。但当小型生物用尽其所能的生活方式,尺寸大一些的生物可能还有繁荣的空间。比如,体形大的生物可以吃小动物,还可以防止被它们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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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90 细胞结合的好处并不止于体形上的优势。这些细胞结合可以发挥其专有特长,每一个部件在处理其特定任务时就可以更有效率。有专长的细胞在群体里为其他细胞服务,同时也可以从其他有专长的细胞的高工作效率中得益。如果群体中有许多细胞,有一些可以成为感觉器官以发现猎物,一些可以成为神经以传递信息,还有一些可以成为刺细胞以麻醉猎物,成为肌肉细胞移动触须以捕捉猎物,成为分泌细胞消化猎物,还有其他细胞可以吸收汁水。我们不能忘记,至少在像你我这样的现代生物中,细胞其实是克隆所得的,它们都拥有相同的基因。但不同的基因可以成为不同的专长细胞,每一种细胞中的基因都可以从少数专长复制的细胞中得到直接利益,形成不朽的生殖细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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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243392 那么,第三个问题:为什么生物体参与“瓶颈”般的生命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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