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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眼钟表匠:生命自然选择的秘密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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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写作本书,基于一个信念:我们人类出现在世间,过去都认为是谜中之谜,可是现在已经不再是谜团了,因为谜底已经揭晓。揭谜的人是达尔文与华莱士,虽然我们会继续在他们提出的谜底上加些脚注,来日方长。对这个深奥的问题,许多人似乎还没有察觉他们提出的解答优雅而美妙,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许多人甚至不觉得那是个问题。因此我才会写作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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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复杂设计。我用来写下这些字句的电脑,内存容量达6.4万个字节(64k),大约每个字节(byte,等于8 bits)储存一个英文字母。这部电脑是人们有意识设计、费劲制造出来的产品。你用来理解我的字句的大脑,部署了上百亿个神经元;其中有许多,大约几十亿吧,每个都以上千条“电线”(突触)与其他神经元相连。此外,我们的身体有数以万亿计的细胞,在基因层次上,每个细胞都储存了大量的数字信息,比我的电脑多了上千倍;编码更精确,犹其余事。生物之复杂,只有生物之设计比得上:生物看来都像是精心设计出来的,机制精妙、效能卓越。这么高明的复杂设计不该有个解释吗?要是有人不以为然,予欲无言。不过,我忽然转念:不可放弃。本书就是要接引那些没开眼的人入门,让他们一窥生物之复杂的宗庙之美,百官之富。除了说生物之复杂是个需要解释的谜题,本书另一个主要目的,是提供谜底,解开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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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是困难的艺术。解释一件事,有的办法可以使读者理解你使用的语言,有的办法可以使读者打心眼儿里觉得有那么回事。为了打动读者,冷静地铺陈证据有时还嫌不足。你必须扮演辩护律师,使用律师的技巧。本书不是一本冷静的科学著作。其他的作者讨论达尔文的理论,都很冷静,许多作品论述精彩、数据宏富,读者应该参考。我必须招认,本书不仅不冷静,有些篇章还是以热情写的;在专业科学著作中,这样的热情也许会招致非议。当然,本书会铺陈事实、进行论证,但是本书也想说服读者,甚至让读者着迷—这是我的目标。我希望读者着迷的是:我们的存在,虽然是个明白的事实,却也是个激励心智的谜团;这个谜团不但已有优美的答案,而且在我们的理解范围之内,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事!还有呢,我想说服读者:达尔文的世界观不只在此时此地是真的;我们存在的奥秘,在已知理论中它是唯一在原则上能够说明的理论。达尔文理论因此更令人满意。我们可以论证:达尔文理论不只在地球上通行,宇宙中凡有生命之处都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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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我与职业辩护律师很不一样。律师或政客展现热情与信仰,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表演,不见得对雇主或目标衷心信服。我没做过这种事,以后也不会。我不一定总是对的,但是我热切地拿真理当回事,我绝不鼓吹自己都不相信的事。有一次我受邀到一个大学辩论协会与神创论者辩论,我还记得那次我感受到的震惊。辩论之后我们共进晚餐,我的邻座是一位年轻女士,她在辩论中代表神创论者,演说还算有力。我觉得她不会是个神创论者,就请她诚实回答我为何她会代表神创论发言。她很自在地承认只是在磨炼辩论技巧罢了,她发现为自己不信服的立场辩护,更具挑战性。看来大学辩论协会都这么做,参与辩论的人为哪一方辩护,都是指定的,而与自身信仰无关。他们的信念在辩论中毫无地位。面对大众演说我并不在行,我大老远赶来出席,是因为我相信我受邀辩护的论题是真的。我发现辩论协会的人只不过拿辩论题目作为玩辩论游戏的引子,于是决心不再接受辩论协会的邀请。涉及科学真理的议题,不容虚矫辩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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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理论比起其他科学领域的同级真理,似乎更需要辩护,理由我并不完全清楚。我们许多人不懂量子理论,或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但我们不致因此而反对这些理论。达尔文理论则与“爱因斯坦理论”不同,批评者不管多么无知,似乎都能拿它说事,乐此不疲。我猜达尔文理论的麻烦是:人人都自以为懂—莫诺[1]真是一语道破。那可不?达尔文理论实在太简单了;与物理学、数学比较起来,简直老妪能解。说穿了,达尔文理论不过是“非随机繁殖”,凡是遗传变异,只要有时间累积,就会产生影响深远的后果。但是我们有很好的理由相信:简易只是表象。别忘了:这种理论看似简单,却没人想到,直到19世纪中叶才由达尔文与华莱士提出,距牛顿发表《基本原理》(Principia,1687;其中包括“万有引力定律”)近二百年,距古希腊学者伊拉特斯提尼斯(Eratosthenes,前276~前194)测量地球圆周的实验超过两千年。这么简单的观念,怎么会那么久都没有人发现,连牛顿、伽利略、笛卡儿、莱布尼茨、休谟、亚里士多德这一等级的学者都错过了?为什么它必须等待两名维多利亚时代的自然学者?哲学家与数学家是怎么了,竟然会忽略了它?这么一个丰富的观念为什么大部分至今仍然没有渗入常人的意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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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觉得人的脑子是特别设计来误解达尔文理论的,让人以为它难以置信。就拿“偶然性”来说吧,有人将它夸张成“盲目的”偶然性。攻击达尔文理论的人,绝大多数以不当的热切心情拥抱这个错误的观念:达尔文理论中除了“随机偶然性”之外,一无所有。而生命呈现的复杂性,活脱脱是“偶然性”的悖反。要是认为达尔文理论相当于“偶然性”,当然会认为很容易反驳。我的任务就是要摧毁这个备受欢迎的神话—达尔文理论不过是个“偶然性”理论!我们似乎生来就不相信它。另一个理由是:我们的脑子设计来处理的事件,与生物演化变迁过程中的典型事件,发生在截然不同的时间尺度上。我们能够分辨的过程,花费的时间以秒、分、年计,最多以“10年”为单位。达尔文理论分析的,是累积的过程;那些过程进行得非常缓慢,得上千个或百万个“10年”才能完成。对于可能发生的事件,我们已养成了直觉判断,可是面对演化就不灵了,因为差了好几个数量级。我们世故的充满怀疑论和主观概率理论的器官(指大脑)失灵,因为它们是在人的一生中磨炼出来的,也是为了协助人过一生而形成的,最多几十寒暑—讽刺的是,这是拜演化之赐。我们得动员想象力,才能逃脱熟悉的时间尺度构筑的牢笼—我会设法协助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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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脑子似乎天生抗拒达尔文理论,第三个原因出在我们自己的成功经验:我们是有创意的设计人。我们的世界充满了工程、艺术的业绩。复杂的优雅皆是深思熟虑、精心设计之象。这个观念我们习以为常。这大概是信仰某种超自然神祇最有力的理由,自有人类以来绝大多数人都怀抱这一信仰。达尔文与华莱士以极大的想象实现跳跃,才能超越直觉,看出复杂“设计”从原始的简朴中中兴的另一条路—你了解之后,就会认为那是条(比超自然神祇)更为可能的道路。这个跳跃实在太难完成了,难怪直到今天还有许多人不愿尝试。本书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读者完成这一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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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自然希望自己的书影响深远,不只是昙花一现。但是每个倡导者除了强调自身立场的永恒面相,还得回应当代对手的观点,不管是真正的对手,还是表面的对手。这样做颇有风险,因为今日各方交战得不可开交的论证,有些也许几十年后就完全过时了。这个矛盾常有人举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为例:第一版比第六版高明多了。因为《物种起源》出版后引起许多批评,达尔文觉得必须在后来的版本里有所回应,那些批评现在看来完全过时了,于是达尔文的回应不仅妨碍阅读,有时还误导读者。尽管如此,当代流行的批评,即使我们觉得可能不过昙花一现、不值一提,也不该纵容自己完全视而不见。因为对批评者我们应有起码的敬意,而且也要为搞昏头的读者着想。虽然我对本书哪些篇章终将过时自有主见,读者—与时间—才是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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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有些女性朋友认为使用“男性”代名词“他”或“他们”就表示有意排除女性,这让我很苦恼。要是我想排除什么人,我想我宁愿排除男人—好在我从未想过排除什么人。有一次我试着使用“她”称呼我的抽象读者,一位女性主义者就抨击我“故作姿态”(patronizing condescension),她认为我应该用“他/她”或“他的/她的”。要是你不在意文字,不妨那样做。但是,要是不在意文字,就不配有读者,无论哪个性别。我在本书中回归英文代名词的正常规范。我也许会以“他”称呼读者,但是我不认为我的读者就是男性,法文中“桌子”是阴性词,法国人也不会把桌子当作女性吧?事实上,我相信我经常认为我的读者是女性,但是那是我个人的事,我可不愿让这样的考虑影响我使用母语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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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道金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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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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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雅克·莫诺(Jacques Monod,1910~1976),法国生物学家,1965年荣获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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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眼钟表匠:生命自然选择的秘密 1996年版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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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重新发行本书,请我写个新导言。我起先以为这很容易。我只要列出改进本书的方式就成了;要是我今天重写这书,必然会做许多改进。我一章一章搜寻,渴望发现错误、误导、过时和不完整的地方。我真诚地想找出那些缺陷,因为无论科学家多么脆弱,科学却不是自满的行业,而且科学通过证伪而进步的理想,可不是说着玩的。可是,不瞒你说,除了细节,本书各章没有一个主旨我会撤销。以今日之我战昨日之我,令人涤荡心胸,好不畅怀,我却无由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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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并不是说本书已无从增减一分。我信手拈来就再写了十章,讨论“演化设计”这个永远令人兴奋的题材。但那已是另一本书了,书名叫作《攀登不可能的山峰》(Climbing Mount Improbable,1996)。虽然这两本书自成一格,不妨分开读,可是每一本都可以当作另一本的延续。两本书的主题不同,就像本书各章,每一章都与其他章不同,却有共同的基调:达尔文演化论(Darwinism)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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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过,我继续写作达尔文演化论,并不需要驰辩,可是这么说未免矫情。达尔文演化论是个巨大的主题,它有许多面相,值得用更多书论述,花上一辈子写,即使自觉圆满如意,都写不完。我也不是一个职业“科学作家”,“写完”演化论后,可能转向物理或天文学。我何必这样做?历史学者写完一本历史书之后,可以继续写下去,根本不必说明自己不转向古典学或数学的理由。厨艺师可以写另一本书,谈论烹饪的某一面相,那是他过去没写过的,而园艺,最好还是留给园艺家去写吧。他是对的。虽然书店里什么题材的书都有,兼容并蓄(又是矫情之论),达尔文演化论是比烹饪或园艺更大的题材。它是我的主题,有宽敞的天地,够我浸淫一生,安身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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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演化论涵盖所有生物—人类、动物、植物、细菌,以及地球以外的生物(假定我在本书最后一章所说的正确无误)。为什么我们会存在?为什么我们是这副德行?达尔文演化论提供了唯一令人满意的解释。它是一切人文学科的基础。我的意思并不是:历史、文学批评、法律都必须以达尔文演化论重新塑造。我并无此意。但是所有人文创制都是脑子的产物,而脑子是演化而来的信息处理器,要是我们忘了这一基本事实,就会误解脑子的产物。要是更多医生了解达尔文演化论,人类现在就不会面对“耐抗生素”病原的威胁。有位学者评论道:达尔文演化论“是科学发现的自然真理中最惊人的”。我会加上:“不仅空前,而且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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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在1986年出版,10年来其他的书也出版了,其中有些我希望是我写的,还有一些要是我重写本书必然会参考。克罗宁(Helena Cronin)的《蚂蚁与孔雀》(The Ant and the Peacock,1991)文笔优美。瑞德里(Matt Ridley)的《红色皇后》(The Red Queen,1993)也同样清晰,任何人重写本书“性择”那一章,一定会受他们的影响。丹奈特(Daniel Dennett)的《达尔文的危险观念》(Darwin’s Dangerous Idea,1995)全面影响了我的历史与哲学诠释;他的率直风格,令人耳目一新,本书的重要章节,我重写的话,一定会更理直气壮。牛津大学教授马克·瑞德里(Mark Ridley)的巨著《演化》(Evolution,1993,1996,2003),我与本书读者都应随时查考。平克(Steve Pinker)的《语言本能》(The Language Insfinct,1994)本来给了我灵感,让我想从演化的观点讨论语言这个题目,可是他太成功了,令我无从下手。“达尔文医学”也一样,可是奈斯与威廉斯(R. M. Nesse & G. C. Williams)的书(1994)实在太棒了,倒省了我的事(但他们的出版商偏要用《我们为什么生病》做书名,根本不能帮助读者了解那是什么书,真是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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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道金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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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6月于牛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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