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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任何一跃就能跳上月亮的突变乳牛都会被天择淘汰。上面没有氧气,你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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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我很惊讶你没有想到配备了基因制造的宇宙飞行服与氧气罩的突变乳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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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好主意。不过,我猜真正的理由一定是乳牛就算跳上月球也得不到什么好处。别忘了到达逃逸速度所需要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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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这实在太荒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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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用不着说,你不是个真正的达尔文信徒。你到底是什么人,某种暗地里信奉突变理论的分歧分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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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要是你那么想,你就该见识一下真正的突变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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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变论者:这是达尔文阵营的内部辩论吗?还是任何人都能加入?你们两人的问题在于你们把天择看得太重要了。其实天择所能做的,只是删刈畸形与怪胎罢了。天择无法产生真正有建设性的演化。回到一开始的例子,谈谈蝙蝠翅膀的演化吧。真正发生的是,在一个陆栖的祖先族群中,突变开始制造加长的手指与指间的皮膜。随着世代推移,这些突变个体变得越来越常见,最后整个族群都是有翅膀的个体。这与天择毫无关系。在蝙蝠祖先的体质中,有内建的倾向,注定要演化出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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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虚拟达尔文信徒(异口同声):玄之又玄!滚回19世纪吧,那儿才有你的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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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读者不会同情突变论者与虚拟不实的达尔文信徒,我希望我这么说不会引起反感,认为我太过自以为是。我假定读者赞成真实的达尔文信徒表达的论点;我当然也赞成,用不着多说。虚拟的那位现实中并不存在。不幸有人认为他真的存在,而既然他们不同意此君,就等于不同意达尔文理论。有些生物学家形成了一套观点,他们沉湎于以下的说法。达尔文理论的问题是,它忽略了胚胎发育对演化的限制。达尔文信徒认为,要是天择青睐某一可以想象的演化变化,那么必要的突变变异就会出现。(这是不实的叙述,读者一定看得出来。)任何方向的突变变化都同样可能:天择提供了唯一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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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任何真实的达尔文信徒都会承认,虽然任何染色体上的任何基因在任何时候都可能突变,突变对于身体的影响却受到胚胎发育过程的严苛限制。要是我真的怀疑过这一点,我的生物形计算机仿真实验也会将我的怀疑驱散。你无法只顾着要求一个在背上长出翼芽的突变。翅膀或其他任何东西,只能在发育过程容许的情况下演化。没有东西能够说出现就出现的。它必须由胚胎发育的过程制造。在想象中可以演化的东西,既有的发育过程实际上只容得下一小撮。先有手臂的发育过程,才可能再发生突变使手指增长,手指间长出皮膜。但是在背部的发育过程中,也许没有什么可以假借,以长出天使般的翼芽。基因可以继续不断地突变,但是没有一种哺乳类会像天使一般,从背上发出翼芽,除非哺乳类的胚胎发育过程容许这种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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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们不知道胚胎发育的细节,对于某一组想象的突变出现过还是从未出现过的评估,我们就有争论的余地。举例来说,也许最后我们发现,哺乳类的胚胎发育过程并没有阻止天使翼发生的因子,因此那位虚拟的达尔文信徒就这个例子所做的说明是对的,就是天使翼芽过去发生过,但是天择不欣赏,因此没有机会演化完成。或者,我们对胚胎学知道得更多后,发现背上怎么都不可能长出翼芽,因此天择根本没有机会欣赏它。还有第三个可能,这是为了使论证圆满起见才列入考虑的,就是胚胎发育过程从来就不容许天使翼这种可能,而且天择根本不欣赏这种玩意儿(即使有机会见到背上长出的翼芽也不会欣赏)。但是我们必须坚持的是,我们绝不能忽视胚胎发育过程对演化的限制。所有认真的达尔文信徒都会同意这一点,可是有些人却将达尔文信徒描绘成否认这一点。仔细爬梳他们的论证后,才发现这些人夸夸其谈,把“发育限制”当作所谓的反达尔文力量,其实只是一场误会—他们把正宗达尔文理论与虚拟不实的达尔文观点给弄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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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节的讨论始于一个简单的问题:我们说突变是“随机”的,这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列出了三种情况,突变在那些情况中都不是随机的:由X光等因子诱发的突变;不同的基因,突变率不同;某一方向的突变率不一定会被反方向的突变率抵消。还有第四种情况:只能改变既有胚胎发育过程的突变,也不是随机突变。突变不能无中生有,不能凭空造出一个天择可能会欣赏的形质。供天择拣选的变异,受既有胚胎发育过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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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情况,其中的突变也许是非随机的。我们可以想象一种突变形式,它会系统地偏向改善动物的生活适应。但是,虽然我们可以想象这类突变,这种偏见的运作机制却没有人说得出名堂。只有在这个情况中(“突变”情况),真实的达尔文信徒才会坚持突变是随机的。突变不会系统地偏向适应改进的方向,已知的机制中没有一个能够引导突变朝这第五个“非随机”意义的方向发展。相对于适应利益而言,突变是随机的,虽然在其他所有方面突变都是非随机的。引导演化朝向非随机方向发展的(相对于利益而言),是天择,也只有天择办得到。突变理论不仅实际上错了,它根本就不可能是对的。它在原则上就无法说明改进的演化。突变理论与拉马克理论一样,不是达尔文理论已遭到否定的论敌,它们根本不是达尔文理论的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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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一个要谈的也是达尔文理论的所谓论敌,就是英国剑桥大学遗传学家多弗(Gabriel Dover)提倡的分子驱动理论。这个名字很奇怪,因为什么东西都是分子构成的,所以我不明白多弗强调的过程为什么值得叫作“分子”驱动,其他的演化过程就不行吗?木村资生与其他宣扬中性理论的学者,就没有为他们的理论做过不实的权利主张。他们没有幻想随机漂变(random drift)可以当作天择理论的论敌,以解释适应演化。他们承认只有天择可以驱动演化朝向适应的方向发展。他们的主张只不过是:许多演化变化(指分子遗传学家眼中的演化变化)并无适应价值。多弗可不,他宣传自己的理论,言大而夸。他认为他不需要天择就可以解释演化的所有面相,虽然他很大方地同意天择理论也许有几分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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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书中,我在考虑这类问题时,都会一贯地拿出眼睛当例子。但是我得强调,为了说明“复杂而设计精良的器官不可能由偶然打造”,有太多例子可以举了,眼睛只是它们的代表罢了。对于人类的眼睛以及同样完美而复杂的器官,我反复论证过,只有天择才算得上提供了合理的解释。好在多弗已经公开接受过挑战,对眼睛的演化提出了他的解释。他说,假定眼睛从无到有的演化过程,共有1000个步骤。他的意思是,将一小片赤裸的皮肤转变成一只眼睛,需要1000个基因变化(突变)。为了论证方便起见,我认为这是可以接受的假设。以生物形国度来比拟的话(见第三章),就是裸肤动物与长眼的动物在基因空间中相距1000个基因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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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归正传。多弗已经说了,只要走完那正确的1000步,就能出现一只我们所知道的眼睛,问题是:怎样解释这个事实呢?天择的解释大家都很熟悉。将它化约成最简单的形式,大致是这样的。那1000步的每个步骤,突变都提供了几个不同的选项,其中只有一个受青睐,因为它有利于生存。演化的1000个步骤代表1000个连续的选择点,在每个选择点上,大多数选项都导致死亡。现代的眼睛是个复杂的适应器官,是1000个成功“选择”的终点产物,只是那些选择都是无意识的。物种在各种可能都具备的迷宫中走出了一条特定道路。一路上有1000个分岔点,在每个分岔点上幸存者都恰巧是那些走上改进视力之道的个体。路边散布着尸体,都是转错弯的失败者。我们知道的眼睛,是1000个成功选择连续累积起来的终点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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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天择论的一种解释。那么多弗的解释是什么?基本上,他主张演化世系在每个步骤所做的选择并不重要:不管出现的器官是什么样的,都能为它找到用途。根据他的说法,演化世系走出的每一步都是随机的。例如步骤1,一个随机突变散布到整个物种。由于新演化出来的形质在功能上是随机的,它不会帮助动物生存。于是物种搜索世界,寻找一个新的地方或新的生活方式,让它们可以利用强加在身体上的新生随机形质。它们发现了一个环境适合身体的随机形质发挥功能后,就会在那里生活一阵子,直到另一个新的随机突变出现,散布到整个物种。现在物种必须再度搜索世界,找个新地点或新的生活方式,让它们可以利用新生的随机形质过活。等到它们找到了这种地方,步骤2就完成了。接着是步骤3随机突变散布到整个物种,如此这般1000个步骤就完成了,于是我们所知道的眼睛就形成了。多弗指出人类的眼睛刚巧使用我们所谓的可见光而不是红外光。但是,要是随机过程恰巧使我们的眼睛对红外光特别敏感,我们也能利用,并且发现一种充分利用红外光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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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看之下多弗的想法有其合理之处,颇诱人,但是也只有在乍看之下才会产生这种感觉。它的诱人之处在于它将天择理论完全颠倒了过来,那种对称手法堪称一绝。以最简单的形式来说,天择理论假定环境是强加在物种身上的事物,那些遗传禀赋最适应环境的个体才能生存。环境强加在物种身上,物种演化以适应环境。多弗的理论将它颠倒过来。现在物种的天性是强加给的,以这个例子而言是源自变化不定的突变,以及其他的内在基因力量—多弗对这些内在力量有特别的兴趣。然后物种在各种环境中,找出最适合天性的地点生活。别忘了,在多弗看来,所谓天性是强加给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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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对称的诱惑其实肤浅得很。一旦我们着手以数字构思,多弗的想法就露出它华而不实的本相了。他的说法要紧之处在这里:在那1000个步骤里,每一步物种转哪个弯都无关紧要。物种获得的每个新发明,功能上都是随机的,然后物种找个环境适合它。多弗的意思是,物种无论在哪个分岔口选择了哪一条路,都会找到一个适当的环境。现在请想一下,这么一来得有多少环境才足够?总共有1000个分岔点。让我们保守些,假定每个分岔点都是二岔路口(而不是三岔路口或十八岔路口),只有两条路可选,不是左就是右。那么为了使多弗的想法行得通,原则上物种可以生活的环境必须有2的1000次方才够。这个数字大略是1后面接着301个0,比整个宇宙的原子总数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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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弗自命提出了天择论的论敌,可是他的理论根本行不通,不仅在100万年内行不通,即使给它宇宙历史100万倍的时间也行不通,给它100万个宇宙,每个宇宙的历史是这个宇宙的100万倍还是行不通。请注意,要是我们把多弗最初的假设(人类的眼睛是花了1000个演化步骤才组装完成)修改一下,这个结论仍然如此。要是我们把它修正为100个步骤,虽然大概是低估了,我们仍然得到一个不可能的结论:物种可以生存的环境必须超过100万的5次方(1后面接着 30个0)。这个数字小多了,但是计算的结果显示,多弗必须为物种准备的“环境”,每个还不到一个原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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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天择论不会让这种“大数论证”摧毁呢?多弗的理论不是与天择论在形式上是对称的吗?既然多弗的经不起大数的考验,天择论为什么就经得起呢?这个问题值得回答。在第三章,我们想象过一个超空间,所有真实动物与我们想象得出来的动物在那个空间里都有确定的位置。我们要在这里做同样的事,但是会把它简化,每个分枝点只分出两根枝杈,而不是18枝。于是1000个演化步骤所能形成的所有可能物种,都“栖身”在一棵巨大的树上,这棵树不断地分杈,最后枝杈的总数达到1后面接着301个0。任何实际的演化史,都能用这棵虚拟大树上的特定路径再现。在所有可以想象的演化路径中,只有一小撮有物种走过。我们可以想象这棵巨树大部分都隐匿在“乌有”(non-existence)中,只有这儿那儿的几条轨迹我们看得清楚。这些就是生物实际走过的演化路径,尽管这些路径并不少,在所有可能的路径中,仍然只占极端渺小的比例。天择是一个过程,它能在这棵虚拟巨树上自行寻路,并找到那些少数“生路”。我用来攻击多弗的大数论证,并不能对付天择理论,因为天择理论的要义就是:天择会不断大量砍下巨树上的枝杈。那正是天择的天职。在巨树上(包括所有可以想象的动物),天择会拣路走,步步为营,避开几乎可说是无限多的绝户枝杈—例如眼睛长在脚掌上的动物等等;而多弗的理论却因为它内部奇异的颠覆逻辑,不得不容忍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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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讨论过所有天择论的所谓论敌,只剩下最古老的一个,就是创造论—生命是由一个有意识的设计者创造的,或者生命的演化是由他规划的。这个理论的某些特定版本,例如《创世纪》记载的,实在太容易批驳了,其实胜之不武。几乎所有民族都发展了自己的创造神话,《创世纪》的故事只是中东牧民某个部落恰巧采用的一个,并无特殊之处。根据一个西非部落的信仰,世界是用蚂蚁的排泄物创造的。这两个信仰谁也不比谁特殊。所有这些神话,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依赖某种超自然存在的蓄意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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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瞬间创造”与“天启演化”的创造论,两者似乎有重大差异。有点深度的现代神学家已经放弃对“瞬间创造”说的信仰。支持某种演化观的证据已经让人无可推诿。但是许多自称是演化论者的神学家却让神从后门走私进来:他们让他扮演某种督导演化过程的角色,神可以影响演化史的关键时刻(特别是人类演化史的),甚至更为全面地干预日常事件(演化变化就是那些日常事件累加的结果)。例如第二章提到过的英格兰伯明翰主教芒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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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无法否证这类信仰,要是信徒假定神会费尽心思,总是在他的干预行动上罩着一件自然过程的外衣,使人觉得面对的是以天择为机制的演化现象,我们就更无能为力了。对这些信仰,我们所能说的就是:第一,它们都是多余的;第二,它们把我们想解释的主要事物当作事实接受,就是有组织的复杂事物。根据达尔文的演化论,有组织的复杂事物居然是从太古素朴中出现的,这才是它让人赞叹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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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们想主张世上有一位神祇,所有有组织的复杂事物都是它制造的,无论是瞬间制造的,还是通过演化的手制造的,那位神祇必然一开始就复杂得不得了。创造论者只是主张,在混沌之初这么一位智能超凡又复杂的存在就已出现,无论他是天真的原教旨主义者,还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主教,这都是信仰的起点。要是我们也有这样的荣幸,只要主张有组织的复杂事物在混沌之初已经存在,就可以蠲免解释的重担,那我们何不依样画葫芦,说我们所知道的生命在太古之初就已存在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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