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0284100
番茄的故乡,是在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附近的热带雨林里。最早种植番茄的应该是阿兹特克人,野生的番茄个头很小,成串地长在半攀附的番茄藤上。后来番茄渐渐传到中美洲,墨西哥的玛雅人和秘鲁的印加人都种植和食用过它。番茄再次被带进欧洲是16世纪的晚些时候,英国有位名叫俄罗达拉的公爵在南美洲探险,发现了这种神奇又可爱的红果实,于是他将番茄带回英国,并当作爱情的礼物献给了他的情人,从此,番茄得到一个“love apple”的美名。在那时候的欧洲,人们对新食物的接受总有那么一点抵触情绪。和茄子一样,番茄也是茄科茄属的植物,加上它的枝叶在触碰下会发出难闻的臭味,全身布满的黏软毛会让人想起女巫胯下的天仙子,因此番茄给欧洲人的印象并不算好,更别提会把它吃下肚子。只是好奇的意大利人看着他们西班牙邻居在偷偷品尝这种果实心里很不舒服,于是他们把这红果子丢给猪吃,猪吃过无恙,意大利人才胆战心惊地品尝番茄。最后,南欧人也渐渐接受了这种被他们称为“金苹果”的果实,而北欧和西欧却依然严厉地拒绝它。北欧人认为番茄和颠茄一样,是威胁贞洁的植物,它被当作克娄巴特拉的诱饵而遭到拒绝。德国人的想象力更为丰富,他们甚至认为吃掉番茄会变成狼人,还给它起了个可怕的名字“狼桃”。虽然意大利在1692年就把番茄写进食谱,而英国及北欧到18世纪中叶才勉强接受番茄的美味。与中美洲相连的北美,如果不是第三任总统杰斐逊大肆推广,估计汉堡里不会出现硕大的番茄片。在偏见与误解中,番茄一步一步走到了今天,变成了风靡世界的“天堂之果”(德国人抛弃“狼桃”之后,番茄的新名字)。
1700284101
1700284102
中国人接受番茄的美味,没有像欧洲人这么复杂,但是真正吃番茄的时间也是到了清朝光绪年间了。因为这个时候,适合食用的番茄品种才被带到中国。美味的番茄很快博得了中国人的喜爱,尤其在北方,因为气候干燥清爽,日照时间长,番茄的优良品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记得儿时老家的西红柿,要等到完全成熟才会摘下,薄薄的皮下,透过太阳都能看到流动的酸甜汁液;放在井水里冰过之后,张大嘴巴一口咬下去,顾不上吮吸从嘴角流出来的饱满番茄汁,清爽沁人的味道已经充满整个口腔,低头看看咬过的地方,熟透的像沙瓤的西瓜一样的颗粒果肉,闪着亮晶晶的光。
1700284103
1700284104
中国人爱番茄,番茄的全国总产量在2008年已经达到三千三百多万吨,超越美国成为第一大生产国。然而全世界的番茄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制作成番茄酱来消费,关于这种用来搭配薯条和汉堡的番茄酱还有一个小故事。这个故事起初发生在17世纪的中国,来自英国的船员在广州享用了一种名字叫作“鲑汁”或“醢汁”的蘸料——一种使用鱼和调味料发酵之后配制成的海鲜汁。英国人非常喜欢这种鲜美的味道,便回国模仿制作,并按照粤语发音叫作“Ketchup”。之后人们将有咸味和多种香料调制的浓稠酱汁都叫作“Ketchup”。1876年美国人亨利·海因兹对欧洲传统“Ketchup”酱汁的配方做了改动,加入了酸甜的番茄酱,并把它推向了市场。于是“亨氏”番茄沙司成为世界上最畅销的佐料酱汁。
1700284105
1700284106
看着冰箱里新买的番茄沙司,我又回忆起小时候家里的蒸西红柿酱,它是家里过冬的必备。儿时的冬天,没有多少新鲜蔬菜吃,中午放学回家父亲会用储藏的西红柿酱,在锅里爆香葱蒜,和着黄灿灿的鸡蛋做成红红的鸡蛋打卤。在寒冷的冬天,就着油辣子吃一碗热腾腾的西红柿鸡蛋打卤面是多么惬意的事情。然而现在冬天已经没有人再做这些,毕竟超市里冬天也能买到新鲜的西红柿。
1700284107
1700284108
叹息之余,脑海里又翻腾出立秋家里做西红柿酱的场景:把买来的新鲜西红柿用滚水烫了之后,剥好皮,用手把西红柿捏碎,然后装到用热水洗净烫过的细口玻璃瓶里。玻璃瓶最好是葡萄糖注射液瓶,不但口小还有皮塞子,这些都是家里人托人从医院找来的。取出家里蒸馒头用的大锅,将装好西红柿的瓶子隔水蒸,皮塞子先不塞,泡在一旁的热水里。等瓶子里的西红柿酱变成暗红之后,打开锅盖塞上皮塞子,然后在皮塞子上戳上粗孔的针头,放出瓶子里的热空气。等到瓶子里的气不再冒出来的时候,把锅从火上端开,拔去针头,用胶布封好皮塞子上的孔。等到西红柿酱的瓶子在桌上慢慢冷却了,西红柿酱就做好了。母亲会把密封好的酱瓶子码在立柜的顶上,及时处理掉漏气发霉的。蒸好的西红柿酱可以一直从冬天吃到来年,而她准备这些,要很多天忙到半夜。
1700284109
1700284110
[1] 在古代的欧洲,人们都认为天仙子的根具有巫魔之力,认为女巫们把天仙子抹在大腿上就可以骑着扫把飞上天空。
1700284111
1700284112
1700284113
1700284114
1700284116
时蔬小话 故事里的马铃薯
1700284117
1700284118
我们的马车刚停下,一大群皮包骨头的穷人向马车涌来,乞求施舍。其中一个女人怀抱着一个死去的孩子,声泪俱下地恳求旅行者给一点钱,让她能安葬自己亲爱的宝贝。
1700284119
1700284120
1700284121
1700284122
——爱尔兰学者埃里休·伯里特(Elihu Burritt)《对斯基柏林的三天访问》
1700284123
1700284124
1845年,爱尔兰,谁也没有想到,那些亲手种下的、生机盎然的马铃薯会在近乎一夜之间,感染上了一种“绝症”。原本绿色健壮的马铃薯叶片上开始长出黑色的斑块,随后枯萎的坏疽会沿着茎秆延伸到土壤里的块茎上,被“沾污”的块茎很快发黑腐烂,最后化作恶臭的烂泥。这种“绝症”就是马铃薯“晚疫病”,人们之前从没有见过这种瘟疫,他们只能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辛劳的果实就这样烂下去。那年,爱尔兰的马铃薯减产了百分之四十。
1700284125
1700284126
随后的1846年,一位名叫马修的神父,目睹了马铃薯“晚疫病”再次席卷爱尔兰。“那些遭遇不幸的人们,靠在院子的栅栏上,无奈地扭绞着他们的手臂,在痛苦地悲号着这场将会使他们无物可食的毁灭。”他无不悲伤地把这样的情景写在自己的信里。正如这位神父所言,那些以马铃薯为口粮的贫民们,不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庄稼枯萎,也看着自己挚爱的亲人因饥饿而离去。到了1848年,大批饥饿的人放弃他们腐烂的家园到处游荡,他们甚至明白自己时日不多,就像伯里特目睹的那位悲痛欲绝的母亲一样,她所能做的不是为自己挣得食物,而只是不让自己的至亲暴尸荒野。
1700284127
1700284128
这就是爱尔兰大饥荒,自鼠疫“黑死病”之后欧洲遭受的最严重的灾害。直到1851年灾难宣告终结的时候,爱尔兰八百万人口中的八分之一死于饥荒,近二百万人离开了自己的祖国。这个曾经被马铃薯拯救的国家,却在这场马铃薯的灾难里变成了一个人间地狱:尸横遍野,疫病肆虐,同类相食。
1700284129
1700284130
1588年,距离大饥荒近三百年前的爱尔兰,马铃薯拯救了这个国度的人民。很多人认为马铃薯是一艘西班牙帆船在爱尔兰附近海域发生海难之后,海浪把这种陌生的植物冲到爱尔兰的海滩上。也有很多爱尔兰人认为它是英国的第一位环球航海家德雷克爵士在环绕地球航行后带回来的。这种在欧洲其他地方曾被严厉排斥的块茎,却在登陆这片土地之后生根发芽。1541年,英王正式成为爱尔兰的国王。在英国的统治下,英国上层人物和地主们把岛上为数不多适于耕种的土地从农民手中抢走,只剩下那些湿冷又贫瘠的土地里出产的一丁点粮食支撑着饥饿的人们。或许马铃薯与爱尔兰人就是拥有宿命一般的关系,突然而至的马铃薯在这片湿冷的土地上竟然如鱼得水地生长,原本每英亩亩产仅有不到一吨燕麦的土地却可以长出六倍还多的马铃薯。人们发现种植马铃薯也非常简单,只需要把这些块茎一行行地摆开,然后盖上泥土便可以完成播种,等到秋天地上的茎叶枯萎,一只马铃薯就会在土里像变戏法一般地长出一小堆来,马铃薯不但产量高,它的营养也很丰富,除去富含的淀粉之外,它所含的维生素C、维生素B以及蛋白质都可以满足人体的需要。于是饥饿的爱尔兰人深情地拥抱了马铃薯,他们通过仅有的几英亩贫瘠的土地,便可养活一大家子人和为他们提供牛奶的奶牛。然而和带来马铃薯的爵士或者是海浪相比,在爱尔兰人心里,他们或许更感激的是万能的上帝,正是他让马铃薯这种曾经远隔万里的植物在此时此地拯救了人们。
1700284131
1700284132
当信奉天主教的爱尔兰人正在感谢上帝带给他们马铃薯的同时,在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那些失去祖先家园的印加人正在为他们栽培了近八千年的马铃薯进行祭祀,以祈求神来保佑丰收。
1700284133
1700284134
1537年,安第斯山,西班牙军队占领了一个印加人的村庄,欧洲人第一次在这个居民仓皇逃离的村庄里看到了马铃薯。这种被西班牙人错当作“松露”的块茎,是印加人视为“丰收之神”的重要食物。在印加人的传说里,他们的祖先曾经是生活在富饶平原的部落,因与其他部落交战失败而遭到驱逐。战胜的平原部落对他们穷追猛打,破坏他们的作物,掠夺他们的粮食,并把他们驱赶到寒冷的安第斯山麓。山地高原的环境,让那些原本生长在平原上的粮食无法正常生长,可惜最糟糕的并不是这些,那些驱赶他们的部落还时不时地回来破坏他们的农田,甚至掳走了那些最后寄予希望的种子。先人们绝望至极,正当他们要放弃的时候,伟大的天神现身了,他掏出一袋神奇的种子留给先人们。人们将这救命的种子种下,天神的种子不但发了芽,生长也异常茁壮,并且很快开出了漂亮又芳香的花朵。然而好景不长,那些作恶的部落得知了这里长出了茂盛的作物之后便赶来破坏,他们疯狂地用武器砍断丰满的叶片,用脚踩踏健壮的茎秆,顷刻间天神赠予的食物化为狼藉。强盗们悻悻地离开之后,那些无食果腹、神情绝望的人们只得再次求助于天神。这次天神再没有赐给他们种子,只是告诉人们土地里就有食物。按照天神的示意,先人们疑惑地挖开曾经栽种过种子的土地,一个个如同果实一样的块茎就埋藏在土里,这就是马铃薯,天神知道那些强盗会来破坏而把那些可以吃的部分藏在了地下。从此,印加人把这种救命的植物当作养育自己的“生长之母”(Mama Jatha),他们视马铃薯为生命的一切,将马铃薯当作生活的标准:印加人用马铃薯的产量来丈量土地,用马铃薯烹饪的长短来记录时间。每年在种植和收获马铃薯的时候,印加人都会祭祀马铃薯神,祈求风调雨顺,祈求国泰民安。
1700284135
1700284136
印加人如此虔诚地侍奉马铃薯神,但是神也未料到,从“旧世界”来的西班牙人,凭借“新文明”迅速地在“新大陆”毁灭了这个被视为“旧文明”的印加帝国。西班牙人为了黄金背信弃义地勒死了印加王国的国王,又用马蹄和枪炮把印加人驱赶到更深的山里。西班牙人的殖民,使得印加文明遭到毁灭,如今它只留下了安第斯山深处的马丘比丘和至今仍在山间耕种的印第安子民。“安第斯”在印第安人的语言里的意思是“通往天空的梯田”。山地很少被人开垦为耕地,安第斯山却是一个例外,生活在这里的印第安人,通过千百年驯化出适宜在山地生长的作物,从而把人类的田地修上了高耸的山巅。
1700284137
1700284138
公元前8000年或者更早,的的喀喀湖,一支来自亚马逊盆地的印第安人迁徙到了这里。在这个海拔3800米的高山大湖周围,人们遇到了生长在这里的野生马铃薯。高原生长的野生马铃薯是一种很普通的植物,矮小茂密的身躯是为了适应高原的寒冷,每年初夏气候温暖的时候,在它层层叠叠的暗绿色叶片上,会探出成串的淡紫色芳香花朵。马铃薯名字的由来则是因为它的果实,这种类似番茄的紫黑色浆果,大小和圆度都很像马胸前挂着的铃铛。与番茄一样,马铃薯也是茄科的有毒植物,成熟的番茄可以当作美味,但马铃薯的果实却会让人上吐下泄。马铃薯和番茄的叶子上还长有黏黏的柔毛,利用这些黏毛,它们可以“捉”小昆虫来为自己“肥田”。高原气候寒冷多变,野生马铃薯不能完全依靠种子来繁衍后代。在漫长的进化中,它利用自己肥大的地下茎来作为来年发芽的“种子”。这些存贮着来年发芽所需营养物质的块茎,吸引了印第安人的胃口,人们开始驯化这种在高原上不可多得的食物。公元前500年左右,生活在的的喀喀湖附近的蒂瓦纳库文化发明了梯田技术,印第安人的梯田里不但长着玉米还长着马铃薯。这种技术配合适应高寒的马铃薯,很快就让印第安人的梯田修上了安第斯山,于是在这高大而又雄伟的“通往天空的梯田”上,那些位于雪线附近,海拔四千多米的地方都能看到马铃薯的身影。
1700284139
1700284140
种植马铃薯的印第安人,深知安第斯山上变幻莫测的气候,也深知马铃薯这种植物的习性。在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靠近赤道的地理纬度和高海拔的原因,造就了这里极为苛刻的自然环境。山里昼夜温差大,一天之内的温差可以达到三十几度;这里小气候很复杂,同一个山坡,因为光照的强弱而在几步之遥就会发生气候变化;山地地形复杂,雨水分布也不均匀,甚至在同一块土地上也有旱涝之分。马铃薯是一种聪明的植物,它利用地下的块茎进行无性繁殖,来保存基因的一致;又通过高山环境中种子的变异,来产生适应环境的丰富变化。于是马铃薯在这样多变的气候中自我进化出适应各种环境的品种,有的喜欢干旱,有的忍耐潮湿,还有的可以抵御突如其来的霜冻。马铃薯的这种特性,也被印第安人加以利用,他们在山地的同一地块里,播种不同品种的马铃薯,用马铃薯的多样性来抵御这里多变的气候,就算某一年气候突然变差了,那些丰富的马铃薯种类也能保证印第安人的土地里不会绝收。如此往复,在西班牙人发现这种神奇的作物的时候,已经有数千种不同品种的马铃薯生长在安第斯山的梯田里。马铃薯的变异性虽然能很好地适应环境,但这个特点也带来一个缺陷,就是大多数单独品种的马铃薯在离开它适宜的环境之后,会发生块茎退化。如果不用种子繁殖的话,它的块茎会越种越变小,最后这种马铃薯会在土地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1700284141
1700284142
正是这个原因,那些生活在“旧大陆”的西班牙人,只能从安第斯山带走很少的马铃薯品种。
1700284143
1700284144
西班牙人让欧洲第一次认识了美洲,也让欧洲第一次认识了马铃薯,他们也是欧洲第一个吃马铃薯的民族。西班牙人从印第安人那里知道马铃薯可以食用,但他们觉得马铃薯是“野蛮人”才会吃的食物。马铃薯也有类似天仙子一样的绒毛,这让那些生活在欧洲本土的西班牙人对它敬而远之。作为航海大国的西班牙,航海是其用来联系海外殖民地的途径,长期的航海最困难的是保存新鲜的蔬菜,这个缺点让很多船员因为缺乏维生素C而罹患坏血症,这种病症曾经让很多船员痛苦不堪,甚至命丧黄泉。当时的人们还并不清楚坏血症与新鲜蔬果的关系,但是西班牙人发现马铃薯对坏血症有预防效果,在海上长途旅行中,耐储存的马铃薯是西班牙人航船中重要的船客。尽管如此,马铃薯并没有得到西班牙人的重视,在欧洲本土依然没有多少人吃这种奇怪的东西。
1700284145
1700284146
在西班牙人“偷偷”吃马铃薯的时候,热衷“偷窥”西班牙人厨房的意大利人发现他的邻居又在偷吃什么,当他们得知西班牙人在吃一种生长在地下的植物的时候,他们觉得西班牙人是疯子。在意大利人看来,这种来自于恶魔黄泉的东西是绝对不能放到嘴里的,更何况这种矮小的植物在生长的时候还散发着奇怪的味道。英国人比意大利人大方一些,1568年,德雷克爵士把他从西班牙人手里抢来的马铃薯献给了伊丽莎白一世。英国人对这种来自“新世界”的食物很好奇,可惜女王的厨子并不知道马铃薯如何吃,他丢掉了那些脏兮兮的块茎,而为众人烹调了它的茎秆和叶子,于是结果已经不用揭晓,女王怎么会让这种令她痛苦的植物登陆她的王国。正是马铃薯的毒性,以及茄科的身份,让其他大陆国家对它嗤之以鼻,他们像对待番茄那样,空口无凭地为它加戴了各种邪恶的名号,人们把它当作“恶魔之果”;法国人认为吃了马铃薯会得麻风病,原因竟然是那土黄色的块茎长得像得病的脏器;欧洲北部的人们更没有见过马铃薯,道听途说的人们恐惧地对待这种植物,认为它是汲取阴曹地府营养的坏东西。
1700284147
1700284148
然而,这种让欧洲人恐惧的“坏东西”,却一次又一次地救人们于危难。
1700284149
[
上一页 ]
[ :1.700284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