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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这些,埃尔利希让工业化学家们合成多种有机砷的化合物,其中阿尔弗雷德·贝特海姆(Alfred Bertheim,1879—1914)就把“对氨基苯胂”(atoxyl)进行了详细研究,提出了它的正确结构,并于1906年左右合成了砷凡纳明等大量有机砷化合物。不过,他们发现砷凡纳明对锥虫病没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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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利希等人把它们按结构分成类别,然后通过筛选先导化合物,并不断优化,接近自己的目标。这是历史上首次以团队的形式,运用类别筛选先导化合物的方法来发现新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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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利希的助手秦佐八郎(Sahachiro Hata,1873—1938)是位非常细心、专注的实验专家,他在北里柴三郎的推荐下从日本到德国学习。1909年他在重复埃尔利希实验室以前的实验时,发现一种有机砷化合物可以选择性地杀死梅毒螺旋杆菌。这种化合物被命名为“606”,即砷凡纳明(arsphenamine)[5]。606并非是第六百零六次试验,而是第六类化合物的第六个。在此药物出现之前,梅毒的治疗主要是用汞化物,不但效果不显著,副作用也非常大。当606被开发出来后,很快被赫希斯特公司推向市场。商品名为洒尔佛散(Salvarsan)。虽然本品副作用也不小,但它治疗梅毒非常有效,被称为“神奇子弹(magical bul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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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利希还根据自己的化学结构理论,合成了一个有类似活性的易溶的同族化合物,使得它可以肌内注射。在青霉素出现之前,这两种砷化物就成为治疗梅毒的最主要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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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除术、结扎术与胰岛素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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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病理研究所的医学生保罗·朗格汉斯(Paul Langerhans,1847—1888)于1868年在显微镜下观察氯化金染色后的皮肤细胞,发现了不成熟的树突状细胞,后来以他的名字命名为朗格汉斯(Langerhans)细胞。第二年,他在研究胰腺细胞时,发现大量的胰岛细胞聚在一起,与周围分开形成岛状,后来称为朗格汉斯(Langerhans)岛。但当时大家都不明白这些细胞有什么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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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与巴比妥药物的发现之前,德国医学家约瑟夫·冯·梅灵(Joseph von Mering)对胰腺很感兴趣,希望了解这一器官的功能。1889年,他正在斯特拉斯堡大学,于是与同事德国医学家奥斯卡·闵可夫斯基[Oskar Minkowski,1858—1931,是数学家赫尔曼·闵可夫斯基(Hermann Minkowski,1864—1909)的哥哥]合作。两人为了研究人体胰腺的功能,闵可夫斯基动手将一只狗的胰腺切除掉,然后观察狗的变化。实验管理员发现,实验场上一摊狗尿布满了苍蝇,而旁边的一摊狗尿却一只苍蝇也没有。敏锐的科学思维使他们意识到这两摊狗尿的成分一定不同。经过分析,发现那条被切去胰腺的狗尿中含有大量的糖分。这说明糖尿病与胰腺之间有某种关系。通过胰腺切除术,科学家明白了胰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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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年,胰岛与糖尿病之间的确切关系已经得到了证实。但要从胰岛中分离出相应的有效成分分泌物并不容易,因为胰腺分泌的胰液中的许多酶会破坏这种分泌物。第一个分离胰岛素的是罗马尼亚生理学教授尼古拉·保列斯库(Nicolae Paulescu,1869—1931)。他在1916年成功分离胰岛素,但工作被第一次世界大战打乱,他于战后1921年发表了相关文章。被“一战”打乱相关胰岛素工作的还有其他科学家,否则很难说谁会最快把胰岛素推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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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10月,加拿大一个小镇上的医生弗里德里克·班廷(Frederick Banting,1891—1941),在参加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看到梅灵和闵可夫斯基关于胰腺与糖尿病关系的论文,想要把胰岛的分泌物提取出来。他想到母校——多伦多大学,那里的实验室设备先进、试剂齐全。于是,便先后两次找他的老师约翰·麦克劳德(John Macleod,1876—1935)教授,请求在麦克劳德去苏格兰度假期间使用那里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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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麦克劳德教授答应将实验室借他使用一个暑假,并为他提供了10只狗和两个学生助手。因为班廷只需要一个助手,所以查尔斯·赫伯特·贝斯特(Charles Herbert Best,1899—1978)通过掷硬币选择的方式幸运地留下来。班廷分析了同行失败的原因后,设计了实验方案。为了停止胰腺外分泌部分泌酶类的工作,他把胰腺里的胰管结扎掉,然后再提取胰岛的分泌物。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可实验并没有取得进展。班廷重新审查了实验设计方案和操作方法,发现了失败的原因:胰腺里的胰管结扎不紧,造成胰腺外分泌部仍在分泌酶,从而影响了提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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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7月27日,班廷重新又做了一次实验。他们结扎了几只狗的胰管,待7天后,这些狗的胰腺都萎缩了,并且失去了消化器官的功能,然而胰岛在外观上仍是完好的。他们从这些胰腺中分离出一种液体,注射给因切除胰腺而患糖尿病的狗,结果此提取物很快缓解了那只狗的糖尿病症状。胰管结扎术使胰岛素提取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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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劳德教授度假回来后,了解到他们的结果,但心存疑虑。当班廷重新为麦克劳德教授做了一次演示性的实验后,教授信服了,并表示要帮助班廷将实验进一步开展下去。他还为班廷提取的这个物质起名胰岛素(insulin)。而班廷也要求麦克劳德教授给自己和贝斯特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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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班廷和贝斯特对胰岛素进行提取的工作进展很慢。擅长生物化学的詹姆斯·科利普(James Collip,1892—1965)刚好从美国作为交流学者在多伦多大学生理系工作。于是麦克劳德教授邀请他参加改进提取、纯化岛素的工作,他们用乙醇提取法终于得到较纯的胰岛素。1922年利用胰岛素进行第一例临床试验,获得成功。班廷、贝斯特和科利普申请了专利,并以1美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多伦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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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诺特实验室(Connaught Laboratories)生产的胰岛素。英文标示为50单位,每次10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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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http://www.tudiabetes.org/forum/uploads/default/original/3X/5/6/56a76c048ac6335a2ef34bbb38a2281107bc199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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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口才较好的麦克劳德教授的宣传下,他们提取胰岛素的实验得到医学界承认。不过,他们希望在多伦多大学下属的康诺特实验室(Connaught Laboratories)进行大规模生产。康诺特实验室是由卫生系教授约翰·杰拉尔德·菲茨杰拉德(John Gerald FitzGerald,1882—1940)创办于1917年。在此之前,他和妻子一起买马,生产马血清抗白喉毒素,后来把实验室捐献给了多伦多大学。因为这一实验室主要做公益性工作,所以发展一般,对胰岛素大生产显得力不从心。于是礼来公司参与进来,大大提高了胰岛素的产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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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一家独大的情况,多伦多大学把胰岛素生产权授予多家企业,包括丹麦专门为此成立的诺和诺德公司。从此,大量上市的胰岛素使糖尿病成为一种可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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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班廷和麦克劳德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这是加拿大人首次获得诺贝尔奖。当时,班廷准备放弃诺贝尔奖,因为奖金给了麦克劳德教授一份,而没给贝斯特,他认为贝斯特的工作被忽略了。经过劝说,当时32岁的班廷接受了奖金,然后把自己的奖金分给贝斯特一半。而麦克劳德也把奖金分给了科利普一半。因为班廷和麦克劳德之间的误会,麦克劳德无心继续在多伦多工作,他于1928年离开了加拿大。而贝斯特接替麦克劳德教授,成为多伦多大学生理学系教授,他成立了肝素研究团队,开发了肝素这种抗凝生物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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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科研助手到领军人物:贝斯特在肝素发现中独当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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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德裔美国外科医生里夏德·勒威森(Richard Lewisohn,1875—1961)在美国芒特西奈医院(Mount Sinai Hospital)发明了一种新的抗凝血方法,他在血中加入柠檬酸物质,使得血液凝结时间延长,从而可以实施体外输血。他用这种方法,把自己的血输给患者,这是历史上第一次体外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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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6年,约翰·霍普金斯(Johns Hopkins)大学的二年级学生杰伊·麦克莱恩(Jay McLean)在教授威廉·亨利·豪厄尔(William Henry Howell,1860—1945)指导下研究抗凝血机制。他从狗的肝脏组织中提取了一种脂溶性的膦脂,而这种膦脂加入血液中,可以延长凝血时间,具有抗凝血效果。1918年,豪厄尔把它称为肝素(heparin,肝脏的希腊文是hepar)。1920年后,麦克莱恩转做外科医生,但仍与豪厄尔合作抗凝剂的研究。豪厄尔又发现了一种水溶性的多糖类物质,也具有抗凝作用,他把这种物质也命名为肝素(heparin)。现在的肝素指多糖类的生物大分子物质。豪厄尔在很长一段时间研究肝素的临床应用,但他的产品因为纯度不够、副作用大,效果不明显。但仍然引起了一些药企和科学工作者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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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因为与班廷不和,麦克劳德教授伤心地离开加拿大,接任多伦多大学生理系教授的正是查尔斯·赫伯特·贝斯特(Charles Herbert Best)。他当时还兼任了另一个职务: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的康诺特医学研究实验室(Connaught Medical Research Laboratories)副主任。1929年,瑞典科学家埃里克·约尔佩斯(Erik Jorpes,1894—1973,发现胰岛素重结晶后可降低不良反应)拜访了贝斯特,并参观胰岛素生产线。他向贝斯特建议开发肝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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