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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译释(第四版)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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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关于辨证问题所以存在那样多的争议,总由于未深入理解各种辨证的关系。所以会误把辨证共性的六经专属于风寒外感病,这是循名而不责实,满足于现成结论,缺乏认真研究而致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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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在六经与八纲构成的辨证体系之外,还有一个伟大创造,就是辨以方名证的“汤证”。由于《伤寒论》的方剂大多配伍严谨,针对性强,只要方与证合,则收效卓著,所以论中明确提出了桂枝证、柴胡证,为辨证治疗学另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后人根据这一精神运用《伤寒论》方,取得许多新的成绩,使得经方的运用范围不断扩大,一张常用方有时能治愈几十种不同的疾病。近几年来对于《伤寒论》汤证的研究,已不单是临床实践,而是利用各种手段进行科研。随着研究的深入,也进一步证实了《伤寒论》辨证论治理论的科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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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伤寒论》的辨证内容极为丰富,既有辨“病所”与“病性”的共性辨证,又蕴含有各种个性辨证精神,是辨证理论的基础,对临床各科都具有指导意义。只因为囿于《伤寒论》书名,遂将这综合的六经辨证理论,专属于狭义伤寒,实是天大的误解。柯、俞等氏在六经专主伤寒已成定论的时候,能够勇敢提出“六经钤百病”的意见,对于“始终顺旧”的人来说,无异是当头棒喝,可惜当时因禁锢太深,未能引起较大反响。如果现在仍然因循旧说,不加研究,那就有愧于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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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译释(第四版) 附二 《伤寒论》名实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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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学院 陈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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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原名《伤寒杂病论》,是东汉张仲景鉴于当时大量外感兼夹杂病的患者,因医生不知辨证论治,而是各承家技,始终顺旧,只知用汗、下等法治外感病,未认识兼夹的杂病,以致许多人都被误治而死的惨痛局面,通过深入研究、系统总结而成书。书中不仅有成功的经验,而且有失败的教训;不仅示人以规矩准绳,而且示人以灵活运用之巧,所以对于临床诊疗具有极为普遍的指导意义。正如仲景的自我评价:“虽未能尽愈诸病,庶可以见病知源,若能寻余所集,思过半矣。”但自王叔和改名为《伤寒论》以后,却变成外感病的专著。至宋代发现了《金匮要略》,于是有“《伤寒》论外感,《金匮》论杂病”的论调。至金代李东垣著成《脾胃论》、《内外伤辨惑论》等书,于是又有“外感宗仲景,杂病法东垣”的说法。由此可见,误认《伤寒论》是外感病专著,已经年代久远,根深蒂固。及至温病学的辨证体系形成,《伤寒论》又由广义伤寒,多种外感热病的专著,降格为狭义伤寒专论风寒性质的外感病医籍了。现代中医高等院校的统一教材对于六经辨证就主张只适用于风寒性质的外感病。果然如此,那么,《伤寒论》的理论,究竟还有多少价值?尝思叔和更改书名,主要因为他没有领会仲景伤寒杂病合论的意旨,而后人的长期沿误,则是因为囿于书名而未计其实,以致一误再误,甚至误上加误。虽然有一些医家已觉察到叔和更改书名的错误,并且从理论上加以驳斥,但是,对《伤寒论》原文的联系较少,不容易被接受,所以照常沿误下去。更重要的是因长期已经形成的观念,很难改变。像近人主张《伤寒论》与温病学合编为《热病学》或《外感病学》或《时令病学》等所谓“寒温统一论”,其实质仍旧认为《伤寒论》是论风寒性质的外感病,依然在重复外感病专著的错误,由此可见积非的难改。要想真正解决这一传统习惯已成定局的错误,首先必须“正名”,把《伤寒论》的错误书名更正过来,仍名为《伤寒杂病论》。只有正名,才能打破认识上的局限。同时,更须“求实”,根据伤寒杂病合论的精神,对《论》中原文内容作重新的认识和评定。只有求实,外感病专著的错误说法才能彻底纠正。兹将本人一些不成熟肤见略陈如后,聊供参考,并希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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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景书名《伤寒杂病论》的深远意义 仲景原著名为《伤寒杂病论》,何以不名《伤寒论》或《杂病论》?因为临床所见,单纯外感病的辨治比较容易,能掌握汗下清温诸法,即可收到预期疗效,单纯是杂病的辨治也比较容易,因杂病的病种虽多,而每一种病都有一定范围,识别亦不太难,惟有外感兼夹杂病的病情非常复杂,最难辨治,究竟当先治外感,还是当先治杂病,或是外感和杂病同治,若未能从整体出发,具体分析,全面权衡内外夹杂证候的标本缓急,就很难作出恰当的处理方案,稍有偏差,即有可能发生诊断、治疗的失误。伤寒与杂病夹杂难辨,是临床的客观事实,因医生辨证不清误治致死,也是临床的客观情况,因此迫切需要有切实可行的理论来指导,仲景正是针对这一现实急需来撰写《伤寒杂病论》的,着重揭示辨证论治的规律,所以对于临床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庶可以见病知源”,就是撰《伤寒杂病论》的目的要求和具体体现。正由于仲景所创立的辨证论治理论具有普遍性意义,决非仅适用于外感病,或仅适用于某一类杂病,所以颇得一些名医所赞誉:如元代王安道说:“读仲景书,当求其立法之意,苟得其所以立法之意,则知其书足以为万世法,而后人莫能加、莫能外矣。”又如朱丹溪说:“仲景诸方,实万世医门之规矩准绳也,后之欲为方圆平直者,必于是而取则焉。”这方面的评价颇多,不多赘举。关于伤寒杂病合论之旨,也有一些医家早有认识,如清代程郊倩从辨证的角度分析指出:“园机活法之中,纪律森严,条理秩然,故仲景自序,不以为伤寒之书,而以为平脉辨证,见病知源,能愈诸病之书;不以为伤寒杂病分十六卷,而以为伤寒杂病合十六卷。伤寒杂病不分,是教人于伤寒杂病异处,辨其何以异,更于伤寒杂病之表里府脏同处,辨其何以同。”柯韵伯的认识与程氏同,但尤为深刻,他说:“世谓治伤寒,即能治杂病,岂知仲景杂病论即在《伤寒论》中,且伤寒中又最多杂病夹杂其间,故伤寒与杂病合论,则伤寒与杂病之证治井然,今伤寒与杂病分门,而头绪不清,必将以杂病混伤寒而妄治之矣。”二氏所析,颇能突出伤寒杂病合论的优点和长处,无疑是正确的,说理也较为充分,对于深入理解仲景撰《伤寒杂病论》的深远意义有一定帮助。或者认为柯氏主张杂病论即在《伤寒论》中的说法不够允当,杂病论既在《伤寒论》中,何必再有《金匮要略》?这可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伤寒论》中有大量的杂病内容,不容否认。二是强调伤寒与杂病合论,因为伤寒与杂病夹杂互见,并没否定伤寒的存在。三是伤寒与杂病合论,要在揭示辨证规律,不是专论杂病,所以不详于病名而在于辨证。《金匮》是以病为单位进行辨证,而且专论杂病,与伤寒杂病合论的目的不同。由此可知《伤寒杂病论》是论述辨证论治的一般规律,具有共同性,而《金匮》以病为单位,侧重于个别性,何况《金匮》晚出于《伤寒论》之后八百多年,而且羼入了后世医籍的内容。其临床价值尽管很高,但决不能据此而否定伤寒杂病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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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叔和更改《伤寒杂病论》名称的动机与后果 王叔和搜集整理仲景旧论的动机是“拟防世急”,无疑是正确的,应该得到充分地肯定,使得该书能够流传下来,这功绩也应当充分地肯定。那种崇张抑王,把王叔和说成一无是处,甚至把一切错误都安在叔和的身上,是不公允的。王氏为什么要将《伤寒杂病论》改名为《伤寒论》呢?还是认识上的问题,提出“拟防世急”,正是着眼外感急病而言,为了说明改名《伤寒论》的目的和意义,特在本论原文之前增入概述伤寒内容的《伤寒例》,既引《阴阳大论》,强调“伤于四时之气,皆能为病”,又引《素问》中的六经形证等,以期与仲景自序相印证,可算得上煞费苦心。例中不但对外感病的病因病机学方面有所阐发,而且涉及到外感病的类别,并列举了许多病名,从而使外感病理论初具规模,为温病学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这应是叔和对外感病理论的最大贡献。然而对于《伤寒论》的理论,不仅毫无帮助,反而造成《伤寒论》是外感病专著的错觉,直接影响到仲景辨证论治理论的实际价值,这一极为严重的后果,都是更改书名所导致,叔和是不得辞其咎的。柯韵伯对此曾分析指出:“自王叔和编次,伤寒杂病分为两书,于本论中削去杂病,然论中杂病留而未去者尚多,是叔和有《伤寒论》之专名,终不失伤寒杂病合论之根蒂也。名不副实,是非混淆,古人之精义弗彰,是以读之者鲜,而旁门歧路,莫之适从,岂非叔和编次之谬以祸之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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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书名长期沿误未能纠正的原因 视《伤寒论》为外感病专著由来已久,何以会长期沿误而得不到纠正呢?囿于书名,固然是主要的原因,但不是唯一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它的理论能够正确指导外感病的辨治。不过,这并不奇怪,《伤寒杂病论》本来包括外感与杂病,对两者都有指导作用。在仲景成书之前,不但外感与杂病夹杂病证,没有矩则可以遵循,对于单纯外感病的辨治同样没有矩则可以遵循,一般医者只知“热者清之”,而不知表寒证发热,当用辛温解表,常会造成大错。仲景对于外感病主张辨表里寒热虚实,足以纠正不知辨证而直观用药的错误,自然会得到广大医家的赞同。既然书名“伤寒”,又能正确指导外感病的治疗,并取得预期的疗效,所以对外感病专著之说也就深信不疑了。唐初孙思邈就曾因当时医者治疗外感病只知清热而百无一效,慨叹“江南诸师秘仲景要方不传”,去积极搜求《伤寒论》,但一直到他的晚年,始发现《伤寒论》全文,于是通过“方证同条,比类相附”的整理,载入《千金翼方》“伤寒门”。正由于这个缘故,宋代的许多有名医家,如韩祇和著《伤寒微旨论》,庞安常著《伤寒总病论》,朱肱著《无求子伤寒百问》,许叔微著《伤寒发微论》、《伤寒九十论》等,也都侧重于外感,从而大大丰富和发展了广义伤寒的内容。及至金代成无己为《伤寒论》全文作注,经明至清,注家竞起,逐渐掀起了注释的高潮,据粗略统计已达四五百家之多,而且形成了许多流派。然而对《伤寒论》的理解,多数仍然局限于外感病。并且环绕外感病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术语概念,如风伤卫,寒伤营,风寒两伤营卫的太阳病三纲论;首太阳、终厥阴的六经传变次序论;传经为热,直中为寒论;经证府证的名称,以及六经病性质等,或过于玄虚,或失之机械,长期争议不休,实际并无什么意义,有些只是徒增麻烦,徒乱人意。至于如何辨外感内伤,却很少提及,有些条文明明是外感兼夹杂病,但仍就外感立论,转弯抹角,牵强附会。由于长期受到外感病专著说法的束缚,加上许多机械、玄虚的附加成分,大大影响了对辨证论治理论的学习、理解和运用,甚至产生学了无用的错误结论。目前情况仍和柯氏的分析一样,“惑于《伤寒论》之名……不得仲景伤寒杂病合论之旨……治伤寒者,但拘伤寒,不究其中有杂病之理;治杂病者,以伤寒无关于杂病而置之不问,将参赞化育之书,悉归狐疑之域。”总的说来,“惑于《伤寒论》之名”,正是长期沿误的主要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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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程郊倩、柯韵伯等医家对伤寒与杂病合论的阐述外,早于他们的医家如戴原礼、王海藏等也有所认识,如戴原礼就曾提出“伤寒正病”与“伤寒杂病”的概念,并相互比较,对诊治伤寒杂病提出“医者当于有可疑之处,能反复体认,无致举一废一,则尽善矣”的希望和要求。王海藏同样主张伤寒杂病不必截分,应当合论。指出“分伤寒杂病为二门,故有长于此而短于彼者。逮夫国家取士,分科为七,宜乎愈学而愈陋,愈专而愈粗也。试以伤寒杂病二科论之,伤寒从外而之内者,法当先治外而后治内;杂病从内而之外者,法当先治内而后治外,至若中外不相及,则治主病,其方法一也,亦何必分之为二哉!”虽然没有直接联系仲景的《伤寒杂病论》,却颇能说明伤寒杂病合论的优点和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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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也有一些医家不囿于外感病专著的传统说法,如任应秋说:“《伤寒论》就是疾病论。”刘渡舟说:“《伤寒论》系辨证论治的书。”尽管不够具体,但敢于突破传统的求实精神,是非常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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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名”纠正讹误,“求实”明辨是非 如前所述,《伤寒杂病论》是具有见病知源普遍性指导意义的医籍,之所以会长期被误作外感病专著,主要因为书名“伤寒”的影响.尽管有些医家批驳书名的讹误,但仍沿用《伤寒论》的名称,终难达到纠正讹误的目的,依旧沿误下去。这就给予我们一个很重要的启示,欲纠讹误,必须正名,把错误的书名改正过来,顾名思义,才可能逐渐纠正原有的传统偏见。因此,不应该再墨守《伤寒论》之名,应当直接地改名为《伤寒杂病论》。叔和当日根据他的认识既能把《伤寒杂病论》改名为《伤寒论》,现在经过大量事实证明书名“伤寒”,名不副实,及其产生的严重后果,我们为什么不能把错误的书名更正过来呢?“名不正则言不顺”,更正书名,无疑是纠正讹误的关键。当然,由于传统观点的禁锢,可能会引起许多人的反对,但是,只要我们广泛宣传,以理服人,改变、提高大家的认识,一定会被渐渐接受的。总之,名实必须相符,名实不副,就会产生认识上的错误,假使恢复仲景《伤寒杂病论》原名,就不会发生外感病专著的片面结论。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例如李东垣著《内外伤辨惑论》,是鉴于很多内伤病人的临床表现类似外感,医者误作外感治疗而致大量死亡,目的在于揭示内伤外感的鉴别要点,提高医者的诊疗水平,以避免发生外感内伤不分的医疗错误。由于他的书名为《内外伤辨惑论》,就不会误解为单辨外感,或单辨内伤的医籍。就此也可说明“正名”的重要。或者提出东垣著《内外伤辨惑论》是因为内伤类似外感误治而死,名实相符;仲景撰《伤寒杂病论》的自序中明确说明其宗族死亡于伤寒者十居其七,况且书中以伤寒冠首的条文极多,可见是以伤寒为主,改名《伤寒论》有何不可。如果不是伤寒病,绝不会死亡那么多的人?这一问题仍可从东垣《内外伤辨惑论》中得到答案:“向者壬辰改元,京师戒严,迨三月下旬,受敌者凡半月,解围之后,都人之不受病者万无一二,既病而死者,继踵而不绝……此百万人岂俱感风寒外伤者耶!大抵人在围城中饮食不节,乃劳役所伤,不待言而知,由其朝饥暮饱,起居不时,寒温失所,动经两三月,胃气亏乏久矣,一旦饱食太过,感而伤人,而又调治失宜,其死也无疑矣……盖初非伤寒,以调治差误,变而似真伤寒之证,皆药之罪也。”如果东垣所说可信,病死率高并非都是外感,由此不难推知仲景宗族之死亡,最大的可能是死于伤寒兼夹杂病,而不一定为单纯伤寒,否则,所撰的书就不必名为《伤寒杂病论》了。至于书中以伤寒两字冠首的条文,条文下面的脉证有许多都是杂病,而且治法与方剂也是主治杂病而不是伤寒,充分体现了伤寒杂病合论的特点。照理这并不难认识,只是因带着外感病专著的成见,熟视无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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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纠正像《伤寒论》这样传统习惯已成定局的讹误,“正名”固然是十分重要,但尚难彻底解决问题,必须在正名的前提下,“求实”以明辨是非,通过实事求是的分析研究,对《论》中原文作出重新评定,自可看出六经辨证决非局限于外感病;六经病各有寒热虚实之辨,六经病性质的说法不符合原文精神和临床实际;六经传变的许多说法尤其是始太阳终厥阴的传经次序说都不切实际,皆应该摒弃。至于伤寒与杂病合论的条文并非凤毛麟角,而是俯拾即是。例如“喘家作”(18),就是外感引发宿喘,所以用桂枝汤加厚朴、杏子,外感与杂病同治。又如“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40),伤寒表不解是外感,心下水气是杂病,五个或有证,既与外感有关联,水气尤为直接的因素,所以用小青龙汤外感与杂病同治。又如“伤寒,阳脉涩,阴脉弦,法当腹中急痛,先与小建中汤,不差者,小柴胡汤主之”(100)。伤寒,是外感,而下述脉证为中虚木贼的杂病,因中虚较著,故用小建中汤先补其中土,不差,再用小柴胡汤疏泄肝木。又如“伤寒,脉结代,心动悸,炙甘草汤主之(177)。”也是外感兼夹杂病,以心脏虚弱的程度严重,所以不治外感,而用炙甘草汤补其心气心血。再如麻黄汤是治太阳伤寒的主方,但必须正气不虚,方可使用。《论》载麻黄汤的禁例有九条之多,因而误认麻黄汤为发汗峻剂,不敢轻易使用,其实服麻黄汤仍是覆取微似汗,只是不须啜粥而已。从九条禁例来看,大都是兼夹里虚的杂病,要之不外阴阳气血之虚,这就提示一个论治原则,治疗外感虽然应当驱邪,但必须注意有否兼夹杂病,不管是哪一种杂病,凡属于虚候的,驱邪剂即当慎用,以避免虚虚之弊,绝不是仅限于麻黄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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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如阳明里热实证比较多见,但并非都是外感病,潮热谵语便结,固然可见于外感病中,而不更衣十日无所苦的脾约证,就多见于杂病。至于三急下证,尤多见于“急腹症”。阳明喜忘的蓄血证,明确指出“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237),“本有久瘀血”,难道是外感?至于食谷欲呕,属阳明,治用吴茱萸汤,以及阳明中寒不能食等,无疑,都是阳明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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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从太阴病提纲证的条文来看,一派脾阳虚弱,寒湿阻滞之象,明明是内伤生冷而致的杂病,却一定说成外感,简直是是非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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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阴病分心肾阳虚与阴虚阳亢两大类,虽然可见于外感病程中,但尤多见于杂病,就病程来看,也不一定是病的后期。如麻附辛汤证的条文是“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301),附子汤证的条文是“少阴病,得之一二日”(304),又如黄连阿胶汤证的条文“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303)等,都何曾是病的后期。其实这些汤证,也不局限于外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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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厥阴提纲证的“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326),其病机主要是肝旺克脾犯胃,每多见于杂病。他如乌梅丸、当归四逆汤,白头翁汤等,更都是治疗杂病的方剂,又何曾一定是外感病的后期呢?聊举以上数则,已可充分证明外感病专著说是不能成立的,也是完全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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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们能真正做到正名求实,虽然是千古沿误,必会逐渐得到纠正,仲景的伤寒杂病合论之旨,也必定会被更多人理解和接受。只要我们能真正领会了伤寒杂病合论的精神,就会使辨证论治的理论水平和临床医疗水平更加提高,从而为发扬中医学作出新的贡献,为攻克现代医学尚无良法治疗的许多疑难疾病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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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译释(第四版)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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