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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17 “于镇抚司绑发西市,寸寸脔割之。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开膛出其肠胃,百姓群起抢之,得其一节者,和烧酒生啮,血流齿颊间,犹唾地骂不已;拾得其骨者,以刀斧碎磔之。骨肉俱尽,止剩一首传视九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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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19 文中描述袁崇焕受死刑的惨状。由刽子手用刑,将他身上的肉一片片地割下,围观的百姓有的从刽子手的手中抢到肉就用嘴巴咀嚼,有的花钱买下他的肉;有的争抢刚开膛取出的肠胃就和着烧酒喝,鲜血从齿颊间流下,还唾骂不停;有的没有抢到或买到肉却捡到他的骨头,就用刀斧敲碎,让袁崇焕骨肉俱毁。可怜的是,袁崇焕最后只剩一个头还被传首九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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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21 袁崇焕所受的“磔”刑本来不是用在人身上,是古代祭祀时把祭祀的牲礼肢解的仪式,后来变成对人最惨烈的酷刑,也就是分尸,又解释作“寸磔”。有一部叫《六部成语》的书中记录说,“磔刑”是“碎磔之刑也,俗名剐罪”,也就是俗称的“千刀万剐”。行刑的方法各代不同,但具体做法是在刑场立一大木柱绑缚犯人,之后一片一片地割尽受刑人的肉——有人肉被割尽,还未断气,心仍在跳动,甚至还有视觉和听觉。至于凌迟用刀割,割法还有八刀、十六刀、三十二刀、六十四刀、一百二十八刀,甚至于三千六百刀的残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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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23 将场景换到同时期的英国,若想将死刑犯如“片鱼”一般凌迟至死,在英国会有不同的做法,当然还有无法解释的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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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25 17世纪英国有座恶名昭彰的“新门监狱”(Newgate Prison),在这里基于皇室的授意,为了达到“杀鸡儆猴、降低犯罪率”的目的,每个罪行重大的死刑犯在接受绞刑处死后,法官可以将他死刑后的遗体交由外科医师实施公开解剖,虽有吓阻的作用,但也因此造成了三方的“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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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27 第一股力量来自家属。为了怕心爱的家人死后遭到分尸的侮辱,死刑犯的家属会雇人抢回遗体;而外科医师怕得之不易、可以解剖的尸体被抢走,也会暗中买通刽子手以及相关保镖,让犯人的尸体可以安全运送到解剖工作室;至于在场的民众除了抱着看好戏的心情之外,也会一窝蜂争抢死刑犯身上的东西。即使是小小的一片衣角也好,据说都有辟邪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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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29 死刑犯的遗体被成功解剖后,通常会有如下的命运:首先是颅颜部会被用石膏拓印下来,送给犯罪学家研究颅颜学,观察他是否符合学者口中的“天生罪犯”的假设;如果解剖死刑犯的外科医师在大学任教,那犯人的骨头在去除组织后,会被组成“骨架”成为大学里公开展示的教学用具;而最后,犯人的皮肤会被鞣制成皮革,除了作为“判决书”的封面之外,有些不肖外科医师会将多余的皮制成皮包,许多有钱人还会出高价争相买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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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31 更有趣的迷信是在同一时期的德国与荷兰。由于这些地方的死刑犯是遭断头台处决,有医师相信那些从犯人断颈留出的血是治疗癫痫最好的药物,所以在断头台下每每有病患家属聚集争夺,不是什么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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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33 谈到这里我也有些呕心与不适,但我并不是有意吓唬大家,而是向各位读者报告,提出东西方两个不同的世界,在同时期对于那些“令人发指”、“恶行重大”的罪犯执行死刑后,处置其尸体的方式异同——两者唯一相同的是“以牙还牙”的报复式公开行刑,不同的是,“磔刑”在中国是让罪人尸骨无存,以昭炯戒;而西方的做法则会利用尸体的“剩余价值”,更有甚者,还将其中部分作为收藏的珍品,说他“遗臭万年”似乎也不是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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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35 东西两方的世界谁比较残忍呢?我想是“五十步笑百步”,大家都一个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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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40 暗黑医疗史 [:1700860047]
1700861941 暗黑医疗史 是杀人,还是救人?——关键词:毒药、特效药、毒害病患、杀人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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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43 每次到了选举的时候,我就头痛。因为台湾一旦陷入选举的氛围,不论谁都很难不想被它影响,不只是街道上有人不停挥手致意搞得自己不知是否要加以回应,或是有冒失鬼到处发传单制造无谓的浪费,媒体也会各取所需,努力将选举相关的资讯塞满报道的空间,仿佛这段时间只有“选举”这件事值得关心;更有甚者,许多候选人并不是努力宣扬自己从政的理念和抱负,往往陷于死缠烂打的“斗争”泥沼,野蛮一些的,就自降格调,极尽八卦、抹黑之能事,学习扒粪记者,用揭丑甚至是煽情的方式,想一举打倒政敌;而文明一点的,就采取“按铃申告”来对簿公堂,不过到底是告人或被告,恐怕没有多少选民会去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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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45 但是在翻查医疗史的资料时,竟然让我头痛的感觉顿时减低不少,而且还很庆幸自己活在现代的文明社会,因为要是把时序往前拉个两千年,那些古代人物对付政敌的方式,可不是耍耍“嘴皮子功夫”而已,嚣张的是明目张胆找人刺杀对手,而低调的就在对方的食物或饮水里下毒。此时,医师就是最好的“帮凶”或“保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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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47 上述说明看起来可能有些危言耸听,不过我若将一些历史故事提出来,相信会改变你心中的成见。例如,西方的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在他著名的誓词里,就有一段暧昧的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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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49 “余愿尽己之能力与判断力所及,恪守为病家谋福之信条,并避免一切堕落害人之恶行。余必不以毒物药品与他人,并不作此项之指导,虽人请求必不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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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51 由上面的誓词就可以推敲,早在古希腊罗马时代,“用毒药杀人”是很普遍的手法,自然身为救人的医师不管是否牵涉其中,至少应该修习“解毒”的技能,同时也不容否认,可能有不肖医师就是因“善于使毒”而招徕客户,只是碍于身份敏感,没人敢以此扬名于世,落得千古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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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53 所以很多人的政敌暴毙,“医师”应该就是幕后的那一只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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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55 上述的论点可不是我胡言乱语,美国爱荷华大学的吉布森(Gibson)教授有一篇专文叫《古希腊罗马医师的修辞学教育》(Doctors in Ancient Greek and Roman Rhetorical Education),其中赤裸裸揭露这时期的医师在谈吐上的训练,并不是为了与病患交流,让应对进退有所依据,而是为了在法庭上辩护,使自己在陷入“毒害病患”的法律案件时能够顺利脱身。这也无怪乎古罗马帝国时的雄辩家西塞罗在演讲时痛批,经由下毒而致人于死的谋杀案比例实在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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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57 历史上医师牵涉下毒最有名的案子是罗马皇帝克劳狄乌斯(Claudius)的猝死案。根据塔西佗(Tacitus)的《编年史》(Annals)记载,克劳狄乌斯是在吃了皇后阿格里披娜(Agrippina)所准备他最爱吃的菇类料理晚餐后,当天就一命呜呼。不过最后给他致命一击的,则是御医色诺芬(Xenophon)放到皇帝喉咙里的那支沾满毒药的羽毛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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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59 毕竟自己身为救人的医师,不想在“用毒杀人”这题目着墨太多,只好拿一些有趣的故事和大家分享。然而在翻查这些史料时,我发现当初几种恶名昭彰的毒物,如今还阴魂不散,存在现在的处方中。例如,颠茄(belladonna)是一种有毒植物,一颗莓果就足以使人丧命,罗马帝国皇帝奥古斯都(Augustus)的妻子莉薇娅(Livia),就曾经狡猾地将颠茄毒汁涂抹在皇帝私人花园的无花果盆栽上,想要神不知鬼不觉毒死皇帝;但颠茄的主要成分“莨菪碱”(hyoscyamine)所制造的药品Buscopan,却是现今治疗胃痉挛、输尿管结石引起的绞痛,还有腹泻等病症的第一线药物。另外,早期统治欧洲北部的厄勃隆尼斯(Eburones)部落的领导人卡度弗克斯(Catuvolcus),最终自裁所用的毒品就是从紫杉(yew)提炼出来的,而如今从这种植物的树皮、根、枝叶提炼出的紫杉醇(paclitaxel),却是治疗癌症的当红炸子鸡,目前还投入治疗白血病、糖尿病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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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61961 从“毒药”变身为“特效药”,可能是历史的“必然性”造就的偶然,而对于医师配合使用毒药杀人这历史上不堪的一页,我只能一笑置之,但对于毒药用以治病的发展,我可是寄予厚望。只是不知怎么搞的,就是觉得心里毛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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