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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 “当代中国人文大系”出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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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变革波澜壮阔,学术研究的发展自成一景。对当代学术成就加以梳理,对已出版的学术著作做一番披沙拣金、择优再版的工作,出版界责无旁贷。很多著作或因出版时日已久,学界无从寻觅;或在今天看来也许在主题、范式或研究方法上略显陈旧,但在学术发展史上不可或缺;或历时既久,在学界赢得口碑,渐显经典之相。它们至今都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有再版的价值。因此,把有价值的学术著作作为一个大的学术系列集中再版,让几代学者凝聚心血的研究成果得以再现,无论对于学术、学者还是学生,都是很有意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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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沙拣金,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人文学科的学术著作没有绝对的评价标准,我们只能根据专家推荐意见、引用率等因素综合考量。我们不敢说,入选的著作都堪称经典,未入选的著作就价值不大。因为,不仅书目的推荐者见仁见智,更主要的是,为数不少公认一流的学术著作因无法获得版权而无缘纳入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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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人文大系”分文学、史学、哲学等子系列。每个系列所选著作不求数量上相等,在体例上则尽可能一致。由于所选著作都是“旧作”,为全面呈现作者的研究成果和思想变化,我们一般要求作者提供若干篇后来发表过的相关论文作为附录,或提供一篇概述学术历程的“学术自述”,以便读者比较全面地了解作者的相关研究成果。至于有的作者希望出版修订后的作品,自然为我们所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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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人文大系”是一套开放性的丛书,殷切期望新出现的或可获得版权的佳作加入。弘扬学术是一项崇高而艰辛的事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在学术出版园地上辛勤耕耘,收获颇丰,不仅得到读者的认可和褒扬,也得到作者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将坚守自己的文化理念和出版使命,为中国的学术进展和文明传承继续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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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人文大系”的策划和出版,得到了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等学术机构的学人的热情支持和帮助,谨此致谢!我们同样热切期待得到广大读者的支持与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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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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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 再版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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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自初版问世后,已经过了22年。在这22年中,生命科学、生物医学和生物技术的发展趋势始终强劲,不断地向人类提出新的伦理、法律和社会方面的挑战;但同时各个国家和国际社会加强了对生命伦理学这一学科的支持和发展,应对这些挑战,尤其是生命伦理学的体制化,使得生命伦理学研究成果通过法规、条例、规章或准则及时转化为行动。这是生命伦理学这门学科的特点,也是它的优势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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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与哲学伦理学不同,它以生命科学、生物医学和生物技术以及医疗卫生中的伦理问题为导向。在这些领域中应该做什么(实质伦理学)和应该如何做(程序伦理学)的解决,不是靠伦理理论和原则的演绎推理所能解决的,而是必须从实际出发,以伦理理论和原则为引导,找到具体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伦理理论和原则所规定的行动规范或要求都是“初始的”(prima facie)的,而在实际上我们应该采取何种行动必须权衡相关方面的价值,既能尊重人和相关实体,又能使风险最小化和受益最大化。因此,从事生命伦理学的人们必须对临床、研究和公共卫生的实际具有敏感性,必须善于向科学家、医生、社会学家、法学家、心理学家以及行政管理专家学习,同时也必须以开放的态度,了解伦理学的进展,运用合适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的伦理问题。然而生命科学、生物医学和生物技术发展迅猛,伦理问题是如此新颖独特和千差万别,企图依赖一种理论来解决所有伦理问题,既是不切实际的,也是不合适的,因为这会阻碍我们对急迫的伦理问题寻求合适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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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生命伦理学》是在我国,也是在亚洲和发展中国家的第一本系统论述生命伦理学方方面面的著作,因此本身似乎具有一些历史的意义。在整体上将它保留下来,便于人们了解我国生命伦理学发展的历程。所以当上海人民出版社的编辑曾希望我重写《生命伦理学》时我犹豫再三,始终没有承诺下来。但毕竟《生命伦理学》出版于1987年,在这20余年中,研究伦理学和艾滋病伦理学的发展成果显著,近几年公共卫生伦理学又异军突起。所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编辑建议补充一篇“学术自述”,并收录一些原《生命伦理学》没有探讨或探讨较少的问题的文章附在后面,以补不足。但即使如此,由于篇幅关系仍然不能补足缺陷,好在翟晓梅教授与我合编的《生命伦理学导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包含了这方面的内容,同时该书还有探讨“艾滋病伦理学”以及干细胞、生物信息库和药物遗传学中伦理问题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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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再版的《生命伦理学》基本上与初版没有出入,然而校正了初版时没有发现的错误,做了一些文字上的修改,加了一些脚注来说明现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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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本书的再版,会给对生命伦理学感兴趣的读者一些帮助,并希望读者们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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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仁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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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草桥欣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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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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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 Ⅰ 难题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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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命伦理学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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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是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一门新学科。1969年在美国纽约建立了一个社会、伦理学和生命科学研究所,现在通称为海斯汀中心(The Hastings Center),1971年该中心出版了双月刊《海斯汀中心报道》(The Hastings Center Report)。同年在美国华盛顿乔治城大学建立了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Kennedy Institute of Ethics),1975年《医学哲学杂志》(The Journal of Medicine and Philosophy)创刊,1978年肯尼迪伦理学研究所组织编写的四卷本《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Encyclopedia of Bioethics)出版。从此以后,北美、西欧、日本等国大学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各国和国际的有关生命伦理学的学术会议、专题学术讨论会、研讨会连绵不断,出版了大量的学术论文和专著,并且引起了医学界和哲学界以外的学术界、司法和立法部门、新闻媒介和公众的关注。[215]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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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伦理学(bioethics)一词第一次是由波特(van Pansselar Potter)在他的《生命伦理学:通往未来的桥梁》一书中使用的[176]。但他使用这个术语的含义与现在不同,他定义生命伦理学为用生命科学来改善生命的质量,是“争取生存的科学”。他把应用科学与伦理学混为一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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