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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20 按:《续汉书》、《光武帝纪》俱未载,《可见日食表》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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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22 (3)“各举郡降”注补引《古今注》曰:“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并日有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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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24 按:《续汉书》、《光武帝纪》俱未载,《可见日食表》“九年七月己卯晦”,日食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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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26 (4)(5)又注补引《古今注》曰:“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并日有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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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28 按:《续汉书》、《光武帝纪》俱未载,《可见日食表》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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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30 (6)“将兵击之”注补引《古今注》曰:“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食之,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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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32 按:《续汉书》、《光武帝纪》俱未载,《可见日食表》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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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34 (7)“明帝作北宫”注补引《古今注》曰:“四年八月丙寅时加未,日有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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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36 按:《续汉书》、《光武帝纪》俱未载,《可见日食表》有食,合。见前《考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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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38 (8)又注补引《古今注》曰:“五年二月乙未朔,日有蚀之。京师候者不觉。河南尹郡国三十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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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40 按:《续汉书》、《光武帝纪》俱未载,《可见日食表》有食,合。见前《考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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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42 (9)又注补引《古今注》曰:“六年六月庚寅晦,日有蚀之。时洛阳候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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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44 按:《续汉书》、《光武帝纪》俱未载,《可见日食表》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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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46 (10)“八年十月”注补引《古今注》曰:“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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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48 按:《续汉书》、《孝明帝纪》、《长历》、《朔闰表》皆作“十月”,是。《可见日食表》亦合。见前《考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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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50 (11)“十三年十月”注补引《古今注》曰:“闰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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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52 按:详于前《考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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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54 (12)“苍薨”注补引《古今注》曰:“元和元年九月乙未,日有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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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56 按:《续汉书》、《孝章帝纪》、《长历》皆未载,《可见日食表》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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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58 (13)“仓廪为虚”注补上《古今注》曰:“三年三月,日有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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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60 按:《续汉书》、《光武帝纪》俱未载,《可见日食表》无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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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62 根据以上两辨提供的资料,初步小结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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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64 1.东汉十二世为光武帝、明帝、章帝、和帝、殇帝、安帝、顺帝、冲帝、质帝、桓帝、灵帝、献帝十二帝。自光武元年乙酉,即公元25年,至献帝建安二十五年庚子,即公元220年,为一百九十五年。《续汉书》云:“凡汉中兴十二世,百九十六年。日蚀七十二。朔三十二,晦三十七,月二日三。”《日蚀考辨》拙文以(1)(2)(3)编号,循次至(72)。日食在朔三十四,在晦三十四,月之二日四。与《续汉书》稍有出入。日月合朔一系于岁实(即回归年)、朔策(即朔望月)的疏密;一系于“月行迟疾”、“日行盈缩”、“迟疾率”、“盈缩率”的观测与计算。两者结合,用以制历。初用平朔,后改定朔。汉世所用历法,自公元前104年至公元84年,用太初历,凡一百八十八年;自公元85年至263年,凡一百八十八年,改用四分历,凡一百七十九年。东汉自光武帝至献帝时历,初沿太初,后采四分。太初历岁实为365.25016244,朔策为29.53086419;四分历岁实为365.25000000,朔策为29.53085106。两历岁实、朔策数据俱疏。两历观测日月运行,俱用平行度,计算合朔,乃为平朔,实与天象不符,误差较多。日食在朔,这是检验日月所在和历法疏密的客观标准。东汉七十二食,日食朔食不及一半,便可说明历术之疏,属于古代历学观测日月及五星运行的第一阶段,显示其时天文历算的科学水平。(发展阶段,详见拙著《古籍与科学》第2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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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66 2.张培瑜研究员的研究是在东经107度到120度、北纬30度到41度之间,选取中国历史上十三个都城和名城,计算列出它们的见食情况——日期、儒略日、干支、合朔、初亏、食甚、复圆时刻等,成《中国十三历史名城可见日食表》(公元前1500年-公元2050年),每食列其基本情况——食分、食甚时刻,供学者使用、参考。这里就其成果,对于东汉有关记载日食文献进行复核。此种工作虽属初创,却有其意义与前途也。今收《可见日食表》与《续汉书·五行志六》以及刘昭注补所引《古今注》三者日食记录综合统计得日食计九十五次。在这九十五次中除去《续汉书》所载七十二次,《古今注》所载19(7)、20(8)两次,余二十一次尚未获见文献资料,可能文献资料疏漏。日食文献有时失载,原因较多。有气象因素,如阴云不见;有天文学上的原因,如食分过小,小于一分的易于失察。中国有记载大食的传统,如《春秋经》三分以下日食不记。又有星占学或政治上的原因,一般政治清明记载食少,乱世则多。《续汉书》七十二次日食中:24(14)与《可见日食表》不合;46(34)、59(43)、69(53)、73(56)、75(57)五次,在《可见日食表》中无食。刘昭注补引张衡表奏,见51中;一次不合,六次《可见日食表》无食,未审问题所在,正待探索。中国古代观察日食工作方法为预测、观测、记录三者。如言:20“京师候者不觉”,可见京师史官早有预测,候而未觉。如言:“光武帝建武二年正月甲子朔,日有食之,在危八度。”当属京师史官观测所得。如言:“陇西、酒泉、朔方各以状上。”当属地方上奏记录。《可见日食表》中尚多无文献资料的,足见日食观测、记录多于预测也。《续汉书》记录有食,而《可见日食表》无之,尚待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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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888668 3.中国古代日食记录,史不绝书,保存科学资料,贡献巨大。古人观察日食,可谓精审,但这九十五条,就文献记载与根据现代天文方法计算的《可见日食表》考辨验证可分两类。一为合的;一为未合或不合的。合的六十八条,为:1、2、4、5、9、10、12、13、14、16、17、18、19、20、22、26、27、28、29、30、31、32、33、34、35、37、38、39、40、41、42、43、44、45、47、48、49、52、53、54、57、58、60、61、62、63、64、65、66、67、68、70、72、76、77、78、79、80、82、83、86、87、88、90、91、92、93、95。这六十八条可分三点说明:第一,有六十六条都见于《续汉书·五行志六》中,19、20两条则自刘昭注引《古今注》补入。这注记述日食,余多无稽。第二,第30条文字有误,已予辨正。第三,第45、48、57、61四条内容精彩,应予阐发。第45条:“安帝元初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洛阳所见为0.99,安阳为0.98,北京为0.93,曲阜为1.01,南京为0.91。《续汉书》云:“几尽,地如昏状。”可谓言简意赅,足见古人观测、记录的精审。《春秋》中记载日食三次:一为“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二为“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三为“襄公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这三次日食,三用“既”字,根据张培瑜《中国先秦史历表·春秋日食表》所载三食食分各为1.00,0.90,1.00;余食食分不及。这个“既”字训诂,《公羊传》云:“既者何?尽也。”何休云:“光明灭尽也。”杜预云:“既,尽也。术家之说:日月同会,月掩日,故日食;食有上下者,行有高下;日光轮存,而中食者,相掩,故日光溢出。皆既者,正相当而相掩间疏也。”三者从不同角度阐发,内容是统一的。《公羊传》以“尽”释“既”,通古今之训。《续汉书》则以“几尽”状之。何休云“光明灭尽”,杜预云“正相当而相掩间疏”,义皆精审。今以“食分”验证,赋予科学内容。《春秋》谨严,即此“既”字,可以悟解一二。第48条:“安帝延光四年三月戊午朔,日有食之,在胃十二度。陇西、酒泉、朔方各以状上,史官不觉。”这次日食,洛阳、安阳等十三名城都见,陇西、酒泉、朔方边郡各以状上。那么洛阳京师“史官不觉”的记载,岂仅实录,实是对于史官失职的批评。边郡状上说明当时日食观测,不仅中央重视,地方也有专职人员负责其事。第57、61两条:“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桓帝永寿三年闰月庚辰晦,日有食之,在七星二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建和日食十三名城仅北京、曲阜、南京、杭州四城见,永寿日食惟南京、杭州、江陵三城见;京师洛阳等观测不到。那么,这两条与前条“陇西、酒泉、朔方各以状上”的情况与性质不同,前条在批评史官失察,后两条则为褒扬郡国负责、重视。古人行文不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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