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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03 漏刻生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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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05 视品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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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07 太史令的品级只在三、五品之间,但因为他是天意的解释者与传达者,天人之际的大奥秘他能够洞晓,他俨如帝师,故在某些政治上的重要关头,五品的太史令之言,可能比一品大员的话更有分量。有时,一些著名天学家深得帝王宠信,他们另任高官,并不担任天学机构中的官职;但是他们在天学事务中的发言权,远远超过太史令之类的天学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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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09 天学家何以能在政治中占有重要地位,表面看起来似乎只是因为他们懂得占星之学,而帝王又相信此学,但实际上还有更为深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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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11 (五)历代“私习天文”之厉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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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13 古代中国的天学,既然在历朝官史中、在综合的知识系统中、在政务中、在朝廷职官机构及政治运作中,都有如此重要的特殊地位,那它成为一门广泛受到提倡、鼓励的学问,似乎应该是很自然的事了——然而却恰恰相反:对广大公众而言,天学是一门被严厉禁锢的学问!对于民间私藏、私习天学书籍,历朝颁布过许多严厉的禁令。关于这些禁令,下面姑列其较重要者若干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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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15 (泰始三年)禁星气谶纬之学。(《晋书》卷三武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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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17 诸玄象器物、天文图书、谶书、兵书、七曜历、太一、雷公式,私家不得有,违者徒二年。私习天文者亦同。(《唐律疏议》卷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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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19 诸道所送知天文相术等人凡三百五十有一,(太平兴国二年)十二月丁巳朔,诏以六十有八人隶司天台,余悉黥面流海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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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21 (景德元年春)诏:图纬推步之书,旧章所禁,私习尚多,其申严之。自今民间应有天象器物、谶候禁书,并令首纳,所在焚毁。匿而不言者论以死,募告者赏钱十万。星算伎术人并送阙下。(《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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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23 (至元二十一年)括天下私藏天文图谶、太乙、雷公式、七曜历、推背图、苗太监历。有私习及收匿者罪之。(《元史》卷十三世祖纪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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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25 (洪武六年诏:钦天监)人员永不许迁动,子孙只习学天文历算,不许习他业;其不习学者发南海充军。(《大明会典》卷二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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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27 国初学天文有厉禁,习历者遣戍,遗历者诛死。至孝宗弛其禁,且命征山林隐逸能通历学者以备其选,而卒无应者。(《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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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29 观以上各条,其禁令之严酷程度,以现代人的常识来看,完全是不可思议、无法理解的。对此奇怪现象,应该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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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31 再进一步分析上列七条记载,还可发现一个隐伏的规律。先看各条年代,依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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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33 泰始三年,公元267年,距西晋开国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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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35 永徽二年,公元651年,距唐开国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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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37 大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距北宋开国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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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39 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距北宋开国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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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41 至元二十一年,公元1284年,距元灭宋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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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43 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距明开国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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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45 国初,明朝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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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47 不难发现,七条禁令都是在新王朝开国之后不久颁发的。这就引出一个问题:为何历朝都在其开国之初特别重视对于私藏、私习天学的禁令?仅就明代的情况而言,“国初学天文有厉禁”绝非虚语,兹举一个颇有说服力的例证,《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云:“(刘基)抵家,疾笃,以《天文书》授子琏曰:函上之,毋令后人习也!”刘基是佐命元勋,开国时又是太史令(历志一作“太史院史”),他切诫子孙不要习《天文书》,足见“国初学天文有厉禁”之可怕了。至孝宗时“弛其禁”而征山林隐逸之能通历学者,却“卒无应者”,也说明当初禁令之严酷。“无应者”未必是无通晓者,而是“无敢应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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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49 二、天学之社会功能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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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095051 (一)“天人感应”与“天命”的思想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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