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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以下是法国高考的一些作文题,尽管没有直接涉及哲学,但显然也具有很强的哲学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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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是谁?”这个问题能否以一个确切的答案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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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否说:“所有的权力都伴随以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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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感知能力是否来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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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提及的是,此文中明确提出了这样一个论点:缺乏批判意识或许就“从一个侧面回答了‘钱学森之问’,即我们为什么始终培养不出杰出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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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逻辑的角度表述,也就是,科学命题应是所谓的“全称命题”,也即应当具有“所有的S都是……”这样一种形式,它是与所谓的“特称命题”,也即“某个S是……”这样的命题直接相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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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例如,这显然可以看作现今经常会听到的“科学化运动”的一个基本涵义,即认为所有学科都应采取科学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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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此我们或许还应提及关于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关系的如下看法:“人的思维是至上的,同样也是不至上的,它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同样又是有限的”;“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无限的;按它的个别实现和每次的实现来说,又是不至上和有限的。”(周丽昀,《科学实在论与社会建构论比较研究——兼论从表象科学观到实践科学观》,复旦大学博士论文,2004,第1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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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传统”,可见郑毓信,《数学哲学与数学教育哲学》,江苏教育出版社,2007,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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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更为一般地说,这或许也可以看成西方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特点,即有很多哲学家,如罗素、怀特海、弗雷格、胡塞尔等,都是从数学或者说数学哲学开始自己的研究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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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数学基础研究”,可见夏基松、郑毓信,《西方数学哲学》,人民出版社,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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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所谓“分析哲学”,在此主要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开始流行于英国的语言“通常用法”的分析学派或“语言哲学”学派。这一学派受穆尔的哲学和维特根斯坦晚期哲学的影响最深,强调语言“通常用法”的正确性,认为不可能构成一套可以概括语言各种不同用法的、完善的“逻辑语言”。他们并认为传统哲学问题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它所运用的语言和语言的“通常用法”发生了“出入”和“偏差”,因而运用“通常用法”的分析方法,即可发现这些问题是“无谓的”。这一学派主张哲学的任务不在于解决传统哲学的问题,而在于将这些问题化为乌有,也即认为“诊断”和“治疗”语言的“疾病”是哲学唯一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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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这一论证的具体形式为:由于归纳法在甲场合是成功的,归纳法在乙场合是成功的,等等,因此,归纳法在任何场合都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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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这两者是针对不同的目标而形成的:“语言I是严格限制的,以致只承认某些概念的定义和某些命题的表述,而这些概念和命题都是符合于构造主义的某些严格要求的。与此相反,语言II则是内容广泛的,它对古典数学与古典物理中所发生的每一个事件的表述都能提供充分的语句形式。”(《卡尔纳普思想自述》,第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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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值得指出的是,我们在此也可看到数学哲学的重要影响:正是著名数学家希尔伯特(他也是数学基础研究中“形式主义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首先发展起了“元数学”这样一种研究思想;对于希尔伯特的影响,卡尔纳普本人也是明确承认的,例如,在《哲学与逻辑句法》一书中,他就曾明确写道:“与希尔伯特在他的元数学中用于数学系统的相同的形式方法,也由我们在我们的逻辑句法中用于整个科学的语言系统,或是它的任何一个特殊的部分,或是任何别的语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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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哲学十讲:大师的智慧与启迪 第二部分 后实证的科学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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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科学的永恒追求:证实或证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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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实证主义在西方哲学领域中曾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只是到了20世纪50年代以后这种情况才发生了根本变化,特别是,美国著名哲学家奎因的论文《经验论的两个教条》被认为是敲响了逻辑实证主义(更为一般地说,就是逻辑经验主义)的“丧钟”。但是,如果从科学哲学的角度去分析,应当说还存在一些更早的工作。例如,英国著名哲学家波普尔(K.Popper,1902—1994),尽管一度被认为属于逻辑实证主义的范围,但他1934年在维也纳出版的《科学发现的逻辑》一书,事实上就“给实证主义以相当决定性的驳斥”。这一讲就将对波普尔的科学哲学思想作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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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划界问题”与“可证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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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划界问题”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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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学者查尔默斯曾表述过这样一个观点:“对科学哲学的发展作一个历史的叙述和说明将成为一项非常有趣的研究”。查尔默斯特别指出:“考察和说明逻辑实证主义的兴起就是非常有趣的”,因为,这正是一个“使人困惑的方面”:波普尔早在1934年出版的著作就已“给实证主义以相当决定性的驳斥,然而,这并没有阻挡实证主义的潮流”。(《科学究竟是什么》,商务印书馆,1982,第7—8页)由此可见,波普尔确实是科学哲学领域中最早对逻辑实证主义提出直接批评的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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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是,波普尔早年曾直接参与维也纳学派的活动,并因此被看成维也纳学派的成员之一。但是,如果说“意义问题”是维也纳学派在科学哲学领域内全部工作的核心或基本出发点,并就以“可证实性”作为判断概念与命题意义的主要标准(亦即所谓的“经验证实原则”:“任何一个命题只有能为经验证实或否证才有意义”),那么,在波普尔看来,我们则应以“划(分)界问题”,也即科学与非(伪)科学的明确区分,而不是“意义问题”作为科学哲学研究的中心问题,进而,我们又应以“可证伪性”而不是“可证实性”作为区分科学与非(伪)科学的主要标准。由此可见,无论就基本的研究问题或是相关的判断标准而言,在波普尔与逻辑实证主义之间都存在重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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