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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49 在6世纪早期的高卢,重新向修士们保证他们可以成为主教,意味着劝服他们教会的财富是可以保留的。这些财富就在那里,唯一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这些财富。波美里乌斯竭尽所能地证明,经手教会的财富并不会玷污他们或者损害他们的灵修生活,既过着沉思的生活又作为管理者是可能的。教会的财产以及它的所有者在名义上刻意地不拥有财产,这两者之间富有意味的分离是波美里乌斯论述的中心。波美里乌斯强调,按照老年奥古斯丁对财富与“管理者”之间的严格区分,教会的财产可以被个人管理——实际上,甚至可以在个人手上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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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51 波美里乌斯回顾了前一个世纪的主教。他赞扬阿尔勒的希拉里大大地增加了他主教教区的财富,[14] 他也赞扬了诺拉的保利努斯。在波美里乌斯的论述中,我们看到的保利努斯其实是一个非常不同的保利努斯——一位6世纪的保利努斯:精明的诺拉主教保利努斯,他“没有鄙视他教会中的财富,而是用极大的责任心管理着它”[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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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53 波美里乌斯论述的中心观念是:教会的财富和其他财富不同。它不是个人的财富,那种会引起拥有者体内粗鄙的肾上腺素涌动的财富。它是一种好像是由来自更高处的冷漠的“管理者”所管理的财富。首先,它是神秘洗涤过的财富,也是一种通过与上帝的无数交易而积累起来的财富,是所有男人女人共同捐献给所有阶层的。最重要的是,它是一种为了穷人的利益而筹集和管理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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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55 他们“主教和神职人员”应该知道,教会的东西正是虔诚誓言的产物,是他们为了他们的罪恶所提供的各种代价。他们是“穷人继承的财产”。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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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57 “古代法律中没有确切规定”给教会的捐赠:基督教的虔诚和罗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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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59 我们现代人理所当然地拥有集体——教会、大学和大公司——中“非个人管理的财产”这一概念,所以需要在想象力上进行一次跳跃,来重新理解波美里乌斯关于无主财富的高端言论所藐视的是人们长期以来的常识这一点。罗马法承认集体——市议会、贸易协会以及类似的行会——的存在,但是,罗马的法学家们几乎没有确切地定义这些团体与它们的财富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对于谁有权做决定和谁能够代表团体,法学家们并没有提供指导原则。[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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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61 在4世纪和5世纪的基督教会中,这一罗马法律思想上的空白继续存在。君士坦丁在312年规定:“任何人在去世时,都有自由将他所拥有的任何财产遗留给最神圣的和最尊贵的大公教会。”[18] 这是一条典型的涉及面广泛的敕令。乍一看,这条敕令似乎打开了财富涌向教会的闸门。然而,这并没有发生。这条法律的颁布只是因为捐赠给教会的遗产经常受到质疑,而且持续受到质疑。在临死前所立下的遗嘱中向教会遗赠,威胁到了继承者的继承权。正如我们在第26章所看到的那样,当我们讨论马赛的萨尔维安关于向教堂捐赠的论述时,教会可能的捐赠人与他本人家族之间的冲突是一个在5世纪特别尖锐的古老的罗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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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63 情况还不只是这样。这样的遗嘱不仅不受人们欢迎,以严格的罗马法标准来看,它们还很容易受到质疑。以“神圣和尊贵的教会”作为捐赠的接受者,基督教捐赠者称呼的是一个模糊的实体,而且这个实体的法律地位还不是完全确定的。主教们还没准备好发挥他们应该发挥的作用。在君士坦丁及其继任者的法律中,“教会的公民人格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而不是人为设定的”[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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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65 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中,罗马法学家继续漠视君士坦丁的法律中一直存在的这种定义上的缺失。他们的动作是缓慢的。在基督教虔诚的语言和罗马法的规范之间,存在时间上的严重滞后。长时间以来,基督徒被鼓励去“向穷人”和“向基督”捐赠。如我们此前所见,对于像波美里乌斯这样的作家来说,教会的所有财产都是(以这样或者那样的方式)给穷人的捐赠。但在罗马法中,“基督”和“穷人”是模糊的术语,他们是“立嘱者难以用特定概念形容的个体”。[20] 作为一种潜在的会引起诉讼的因素,这些术语需要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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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67 萨尔维安在5世纪30年代督促基督徒在遗嘱中念及基督的名字。[21] 而晚至530年,东部查士丁尼皇帝手下的罗马法学家仍然在展开工作,试图对基督徒的遗赠进行解释:“我们已经发现,遗赠中有许多内容在古代法律中没有确切规定。”一条查士丁尼时代的法律条款提到了一位没有署名的捐赠者:“一位名人,受过良好的法律和修辞学教育。”他的遗嘱仅仅声明,“我们的主——基督”是受益人,这引起了复杂的诉讼。查士丁尼手下的法学家们试图让这种危险的、可以随意解释的遗赠指向一个明确的接受者——立遗嘱者所生活的城市的主教就是比较可取的对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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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69 面对论述含混不清的遗赠所引起的问题,罗马法学家们本能地选择了这种解决方法。他们倾向于选择主教。在一个没有确切定义的协会中,主教是一位明确的代表。赠送给教会的财物(无论以何种形式——遗产的一部分、遗产的全部、遗赠或者只是奉献)要写明“给某某地方的某某教会的某某主教”或者“给某某地方的某某教会,该教会的主教是某某”。[23] 结果,主教没有像奥古斯丁所说的那样,仅仅只是其他人的财产的“管理者”。整个社会的共识仍然以罗马法为基础,这使他们成为主人,无论他们是否喜欢这样。[24] 我们将会看到,许多主教非常喜欢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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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71 “如今,贪婪已经在教会中增长了,就像在罗马帝国中那样”:主教和他们的批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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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73 不用说,并非每个主教都是奥古斯丁。不过,这并不仅仅是因为其他主教不太在意,或者不太超脱于尘俗,还因为他们陷入了一种无法解决的两难处境。罗马法使他们成为主人,而基督教的观念则希望仅将他们看成管理者。他是他自己城市的教会财富的主人,一切都得自己决定。唯一限制他自主地使用这些财富的是一种得体的意识,而同僚的压力、行省的议事会和古代教会此前的规章制度(以宗教会议“教规”的形式,无论是真实的还是发明的)不时地强化了这种意识。这些监督机制往往被证明是薄弱的。我们通常在这些限制失效时了解到一位主教的所作所为。在5世纪后期和6世纪,我们了解到很多这样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有充分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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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75 已经有人说过,罗马帝国的体制是一种由暗杀来软化的独裁制。基督教主教在他自己教会中的地位也几乎是一样的。那是一种由直接的人身攻击来软化的独裁制。要限制主教对他教会的财产进行独裁统治,唯一办法就是公开指责他滥用这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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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77 研究教会在晚期罗马社会中所扮演的社会和经济角色的历史学家们有充分的理由感激这种情况。我们获得的任何有关教会财产性质及其分配机制的证据,几乎都是来自对主教个人以某种方式滥用教会财物的管理权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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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79 这样的指责时常发生。我们就来关注几个这一时期拉丁西方的例子。475年,教宗辛普利修斯发布了一条著名的规定,提及了教会收益的“罗马式”四重划分。他规定,这些收益将被划分为四等份,分配给主教、神职人员、穷人,还有一份是教会的维护经费。这是这一时期意大利教会经济最重要的证据。而它能够为我们所知,只是因为奥菲纳主教被他属下的神职人员指控将最近三年的收益全部据为己有。[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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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81 我们也知道,6世纪早期拉文纳主教教区的年收益是12000索里达,这是极少数我们所拥有的古代晚期某个教会的收入数据之一。但是我们是怎么知道的?我们获得这一确切统计数据只是拉文纳教会内部冲突的结果。这场冲突致使一个由60名愤怒的神职人员所组成的代表团前去觐见教宗菲利克斯三世(526~530年在位)。这些神职人员前来要求他们在“罗马式”的收益四分法中的权利,而他们的主教拒绝支付给他们这笔钱。神职人员所规定的数目是3000索里达(这一数字乘以4,历史学家便得出,一个意大利主要的主教教区的年收益为12000索里达)。[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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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83 这些事件和无数其他事件表明,主教身边最吵闹和最冷酷的监督者并非普通人,而是他自己手下的神职人员。他们最密切关注的是主教对教会财富的使用。一位积极支持神职人员而反对其主教的匿名作者,在一份可能写于5世纪的文献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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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85 如今,贪婪已经在教会中增长了,就像在罗马帝国中那样。人们利用与主教的名义相关的权力和影响力……缩减了整个助祭阶层的费用,使之为他们自己所用……而不幸的神职人员则上街乞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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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87 显然,恶劣的主教冻结了司铎们的工资![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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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89 “认识你们的主人”:主教、神职人员和教会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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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91 主教和神职人员的冲突是一种在全欧洲范围内的现象,尽管在各地的形式有所不同。这一问题有很深的历史根源。自3世纪以来,主教作为各个城市中基督教社群领导者的地位从来没有被确保过。历史学家们所谓的“主教垄断制”的确立要比我们所认为的缓慢得多。在4世纪和5世纪,许多城市的教会实际上仍然是“多中心的”。司铎和助祭要比不在身边的主教更多地出现在他们的信众面前(尤其是如果主教作为一位公众人物需要参加宗教会议,或者需要前往宫廷进行游说的话,就会经常不在)。一种财产权的观念仍然残留在许多教会中。在罗马城,基督徒信众前往的教堂是由来自各个家族的世俗捐助者捐赠的。这些家族可能仍然统治着周围的街区。司铎和助祭可以享受到这些有教养的富人的庇护,他们以这样的方式实质上独立于他们的主教。[28] 我们所看到的是一种派系模式。从4世纪到6世纪,主教、神职人员以及他们的世俗支持者这三方的冲突几乎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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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93 在罗马城,情况尤其如此。在教宗西玛库斯时期(498~514)——我们已经在上一章的末尾见过他了——西玛库斯和司铎劳伦提乌斯同时当选教宗所引起的分裂,展现了存留下来的离心力是多么强大。这是一次难忘的分裂。以亨利·查德威克的话来说,西玛库斯和劳伦提乌斯之间的对立引发了“一场为期四年的可怕的帮派战争”[29] 。在罗马城对立帮派的街头冲突中,神职人员的领袖们被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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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95 这次分裂的舞台是罗马城。罗马已经分裂成由一些街区组成的松散的联邦。一些完好的建筑群(既有教会建筑也有贵族们的建筑)像岛屿一样点缀在衰败的、杂乱无序的罗马城中,这些像岛屿一样分散在城市各处的住宅都得到了良好的维护,它们是互相敌对的神职人员及其世俗支持者们的权力基地。支持劳伦提乌斯的神职人员们所发起的、反对教宗西玛库斯的坚持不懈的斗争表明,一位主教对他手下神职人员的掌控从来不是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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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28697 在这种情况下,财富对于主教权力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西玛库斯安然度过了这次风暴,因为他展示了教会财富的经济实力。据说,忠诚的神职人员的薪水增加了三倍,穷人们也以之前罕见的方式受到了照顾。作为教会财富的主人,西玛库斯重新确立了他作为罗马各个教堂的主人的身份。[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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