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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6141 婚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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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6149 婚姻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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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6157 男姓名某 甲子年 端月 初一日 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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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6159 女姓名某 乙丑年 花月 初二日 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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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6161 敬爱当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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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6169 主降生一千 百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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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6171 光绪  年 月 日 某人行结婚礼(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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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6173 从某种意义上说,基督徒的婚礼仪式是一种社会性表演,在这种表演中牧师托主之名来证明基督徒婚姻的神圣性,从而与一般世俗婚姻区别开来。而教会自设婚姻登记记录簿,也进一步强化了基督徒婚姻自成体系的公众认知。至于婚礼之中的夫妇对揖以及向父母和主婚人作揖,则包含传统礼仪的某种承继。从世俗的角度看,这种基督徒婚礼基本上是西式婚礼的移植,开后来“文明”婚礼之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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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6175 长老会强调合法的婚姻必须是一夫一妻制,对于教友“违法嫁娶”之事的惩处及程序,长老会有明确规定,“凡未信道时曾娶有夫之妇,或妇人嫁有妇之夫,以及脱夫另嫁,弃妇另娶,与凡类此等事者,其中关系重大,层折甚多。故各堂会倘遇有此等事端,该长老会务必彻底详查,禀明大会察核主裁。至于会内男女,若有犯此等事者,与凡引诱人为此事者,均宜禁隔,并当禀明大会,分别办理”。(43)1884年棉湖长老会的林田嫂顺姑醮婿(按:有夫再嫁),被教会“禁其晚餐”,并要求她回到原夫处(44)。长老会对娶有夫之妇者,一般会给予禁隔的处分。(45)有教徒邱阿忠因娶有夫之妇而被教会除名,(46)但其人在被革之后十多年的时间内一直坚持到堂礼拜,而且“屡求再接”,(47)长老会只好派牧师巡视办理,(48)但处理的结果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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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6177 1892年,彭松提出,有以前未信道时已娶有夫之妇者现已信道,可否接之领洗入圣会,并且有教会内的人“引人以娶有夫之妇者宜如何办理”,长老大会派纪多纳、安饱德、彭启峰等多人商讨此事。(49)第二年,纪多纳等人将其所议凡未信道时曾娶有夫之妇等事备有条例呈献,请大会纳用,获得大会批准。(50)对于慕道友娶有夫之妇,教会能否为之施洗的问题,长老会也是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从宽作处理。(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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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6179 在实际生活中信徒娶有夫之妇事往往十分复杂。1897年,枫口堂会报告黄郑明娶有夫之妇,大会派林芳多人调查此事。(52)根据调查的情况,黄郑明所娶之妇虽然其丈夫未过世,但是因为为盗被革出在外逃亡,长期不能归家,且该妇人是在自己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出嫁的,不愿意脱离现任丈夫,所以她得罪较弃夫出嫁者轻,而黄郑明之罪也轻,“且黄郑明甚忧其过,而事上帝之心至今有进无退,故可免革之出圣会”,长老会最终决定,如果黄郑明有前来求受晚餐,枫口长老会查其有真悔改前进天途,可以接之就主晚餐。(53)曾有娶有夫之妇被革出教会的人,反复要求“再接”,长老会的处理方案是,如果该妇女之前夫已经再娶,就可以接纳其人重新加入教会,如果其前夫未娶,则不能加入教会。(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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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6181 妇女改嫁所引发的重婚问题也是教会必须面对的难题。达坑堂会余悦真之妻刘氏之改嫁问题内中曲折和枝节繁多,不过长老会经过调查,确认该妇弃夫改嫁事情属实,显然已经背道,所以汕头大会照例将其人革出,以纯洁教会。(55)长美堂会的陈元孝在未信道时曾“出妻”,在此后二十多年里该妇改适二次,该妇人的第三个男人尚在世,但陈元孝却要再接此妇,这件事情“是否合道”,如何料理,长老会也派多人专门调查此事,(56)后因陈元孝去世,此事才不了了之。(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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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6183 男子纳妾自然是违反一夫一妻制的,但是由于当时中国社会本身对此并无限制,富人纳妾是很普遍的事情,这使得教会处理起来颇费周折。1890年5月,施饶理在潮惠长老大会上提出讨论“凡求入教之人设有娶一女为妻外另纳妻妾者,若未与先娶者之外隔开,不可接之领洗”的问题。(58)在当年秋季大会上金护尔认为该问题太复杂,可以讨论但不必急于作出决定。施饶理提出暂且搁置,以后再讨论,但金护尔不同意搁置,大会上有多人对此发表意见,但没有作出决定。(59)此后,长老会就此确定了七条规则。不过当时教会在处理娶妾问题上总体是较为宽松的。汕头富商陈雨亭在“未信道之先尝有娶妾”,且“不得相离”,汕头堂认为陈实心信主,应当接之领洗进教,汕头长老大会批准该堂要求,只是要求在行洗之前将相关条例“读与众听”。(60)枫口堂曾因没有牢记和领悟相关条规,在没有禀明大会的情况下,接受了一名娶妾的慕道友的领洗申请,而大会考虑到相关条例订立不久,堂会系一时疏忽,所以如果该慕道友确实“热心从教”,就准如所恳,同样也要求在受洗时须将相关条例读与会众听。(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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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6185 事实上,对于是否容忍一夫多妻制教会是有争议的,曾有英国长老会传教士在《教务杂志》发表文章,认为一夫多妻制作为一种邪恶,只能逐步被清除,在教会史上的旧约时代它是被容忍的,在使徒教会时代也大体上是被容忍的,现在中国的教会环境与使徒教会时代十分相似,因此,明智之举是遵循早期教会领袖对此的处理方法(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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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6187 至于弃妻另娶他人,长老会也会根据情况作出处置。棉湖堂教徒陈赐抛弃妻子蔡若,另娶他人,引发争议,长老会在作出调查后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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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36189 一、按弃妻他娶,救主明言实犯淫行,本毋庸置议,惟伊夫妇既分隔八年之久,且屡经公亲劝处,迄无相和,则于常理有所不同,惟陈赐于欲另娶之先无向其前妇公议辞别,又无报明本堂牧师长老,比本堂牧师长老明言劝止,仍然不遵,径行己意,实属犯法,故宜禁隔。二、视陈赐、蔡若二人婚姻既经绝断。三、宜着陈赐出书与蔡若,以表明其姻绝断。四、请大会饬陈赐、蔡若合立毫无财物交联之约。五、请大会切劝二人宜相恕相赦,不可怀恨于心。(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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