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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潮汕基督徒的葬礼在宗教方面的主要意义是强调肉身无法永恒存在,信徒肉身灭绝之后,在肉体之外得见上帝,从而复活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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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葬礼,可以清晰地展示死者生前及其亲属的人脉关系和社会中的影响力,基督徒的葬礼也不例外。在潮汕信徒尤其是教牧人员的传记中,参加葬礼的规模和人数都特别说明。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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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基督教会岭东大会信徒葬礼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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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汕档:12-11-16陈万和长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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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汕档:12-11-16长老韩彩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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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汕档:12-11-16黄永亮长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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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华基督教会年鉴》1917年,第2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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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汕档:C287潮惠长老总会记事册,岭东长老大会第二十四次(1922年6月20—22日),官集成牧师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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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华基督教会年鉴》1921年,第2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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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华基督教会年鉴》1927年,第2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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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杨子温:《张健初长老出殡情形》,《岭东大会月刊》第一期(1931年11月),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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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吴士敦:《侯章甫先生传》,《岭东大会月刊》第四期(193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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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汕档:12-11-16曾勉鲁牧师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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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汕档:12-11-16陈爱祥长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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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汕档:民国资料C295汕头区会议事部 中华基督教会汕头区会第133次会议(1946年9月3—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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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汕档:12-11-16曾席珍长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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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汕档:12-11-16彭松牧师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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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表格中所涉及的人物传记多系简明小传,数百字或千余字不等,但都以专门文字描写其葬礼规模和执绋人数,可见此事对传主地位的重要性,而上述葬礼规模较大的彭启峰系岭东大会著名布道家,曾执教五经富道学院,并多次代表岭东大会出席上海中国长老会联会会议及其他全国性的教会会议,(90)在海内外均有重要影响,是岭东教会的“中坚人物”。(91)而彭松则为客家地区著名的教会领袖,在教会内外人脉影响甚广。应当指出的是,重视葬礼规模和出席人数并非只有岭东大会,浸礼会的潮汕人物传记中也有类似记载,浸礼会早期的本土教会领袖黄宝山长老之夫人“出殡时,石中西人士,各校员生,来执绋者千余人,挽联甚多”。(92)另一位早期教会人士陈光德出殡时“执绋者三百余人”。(93)这说明重视葬礼规模为潮汕基督徒之普遍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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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督教丧葬礼仪对潮汕社会风气的影响,曾有岭东大会的信徒撰文进行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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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丧礼,孔老夫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这是他老人家很天真的由心灵深处流露出的与人同情的表现,真值得人们钦仰的。实在大众人,“人同此心”,人人都应该有这种同情人家哀乐的表现,方算得是个人。可是事实上却并不是这样,别的我且不说,只说惠潮人的旧俗:稍有饭吃的人家,无论在城的,居乡的,父母之丧,在大殓日的午饭,多数要请到各房族的士绅长者喝酒吃饭。酒席是摆在孝堂的前所,后所就是孝堂,这时候孝子孝孙,特别提高他的嗓子号啕大哭,所谓士绅长者却在擎杯畅饮,虽没有划拳斗酒的丑态,却也吃得饱饱儿,喝得醉眼蒙眬而归,真奇怪的现象啊!听说有某海岛的野蛮人,父母死一定要喝酒喝到酩酊大醉。道路上看到乱醉如泥,酣睡不醒的人,叫他起来,问他怎么价醉?一定是回答说:“父亲死啊!”或“母亲死啊!”这样的风俗,我们觉得是怪野蛮可笑的,可是有圣贤之教的惠潮陋习,差不多与野蛮人一样,这不是越发可笑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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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老夫子“于是日哭则不歌”,他老人家是喜欢唱歌的,可是他对于亲戚朋友的丧,去吊哭之后的那一天,整天都不再唱歌,这是他至诚实的天性,不是仪式上虚伪之哭的哭,也是“忧乐与共”,为人情所应有的。假如不是这样,可以算是不近人情的,所以原壤母死,“登木而歌”,孔子以杖叩其胫,真是该当的。惠潮陋习,父母死延僧尼做佛事,有钱的人家,不管你是不是明理识道,都免不了要邀到夭尼,作七日七夜的礼忏念佛。其实,哪里是招尼念佛,简直是“征歌选舞”罢啦。群尼麇集,作妖媚之舞,而唱靡靡之艳歌,一个哭泣之所,变为歌舞之场,中有参加丧礼,临场而趋之若鹜者,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歌舞之间耳!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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陋俗中很多因为父母死而倾家荡产的,不是犯法破家,而是给房族吃掉啊!一个老人气一断,所属堂从之亲,或至服亲以内,全数都断火烟,来吃那丧家的饭,从倒头到丧事完毕,越来越多,到还山那日,更加牵亲带戚,大食特食。大户人家花钞尚不致破家,那中小之家,就多有弄得财产精光的。说也奇怪,并不是这人吃那人的,吃了就完,改日那人也要吃这人,轮流相吃,同归于尽,可以说是“人相食”,岂不是一种怪俗吗?因为这样,那丧父母的儿女们当这光景,怕都没有哀恸到父母的死,乃是恸念到破家的苦难。那当家的,无论是孝子亦好,承重孙也好,在父或祖将要断气的时候,他的心一定是在打算怎么样卖田地,弄钞票,那死者死的情形怎么样,可不管啦!说什么“亲视含殓”都是假的!真罪过!孔夫子说:“丧与其易也宁戚”,“易”就是治丧讲究的意思,那讲究也是对于衣衿棺椁之合其身份说的,并不是办理吃喝,现在就只在讲究吃喝,哪里还有什么“戚”字在他的心里?变本加厉极矣!大户之家供人吃喝,虽没有倾家的可虑,但遇丧而奢饮食,吊者为餍其口腹而来,非礼之极!而对于焚冥镪、糊衣之种种无谓靡费之大,也甚可惊人。他们多是诗礼之家,也免不了随流俗而做这种愚罔的事情,实在是社会上文化上之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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