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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11 在任先生生前,《中国佛教史》第四卷估计已经完成,然而任先生一再表示要对书稿进行调整和修改,故直到2009年先生逝世也未能将书稿交出版社出版。至于我承担撰写第四卷中隋唐佛教的部分,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完成,并将其中部分内容作阶段性成果发表。此后我个人撰写出版了《唐五代禅宗史》,实际已将第五卷中的禅宗部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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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13 笔者在任先生逝世之后就反复考虑能否在自己撰写书稿的基础上,大体按照前三卷的风格写出一部《隋唐五代佛教史》。便找出尘封已久的手稿重新审视和构思,最后决定将题目改为《隋唐佛教史》,立即着手付诸实行。想到自己从40多岁参与撰写《中国佛教史》,已度过了30多个春秋,现已年过古稀,若将已有手稿重新核对输入电脑,并且搜集资料撰写以往没有研究或研究不深的问题,确实不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有时与友朋、学生谈起此事,他们也表示担心,劝我悠着点,别将身体累垮。然而既然作出决定,就一定要将它付诸实现。自此,夜以继日,经过三年多的时光,终于将全书一节节地完成,心头的紧张感得以放松,现在终于到了最后交稿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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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15 本书分为两编。第一编是写隋朝佛教,由两章组成:第一章写隋朝社会和佛教,着重介绍隋朝的社会及佛教政策、佛教概况、僧官制度、佛经翻译和经录、佛学研究;第二章写隋代的佛教宗派,对天台宗、三论宗和三阶教作介绍。第二编写唐朝佛教,也分两章:第一章写唐朝社会和佛教,介绍唐王朝的宗教政策和佛教,对唐初佛、道二教的争论、武则天称帝与扶植佛教、唐朝僧尼制度、唐武宗灭佛、佛经翻译及佛教著作等作介绍;第二章写唐代佛教宗派,对法相宗、律宗、净土宗、华严宗、禅宗的成立和早期发展、禅门五宗中的临济宗、沩仰宗、曹洞宗等进行介绍。至于云门、法眼二宗,因为是进入五代之后成立,故在本书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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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17 这里应当向读者交代的是:因为笔者已经撰写并出版《唐五代禅宗史》并校刊《敦煌本六祖坛经》《神会和尚禅话录》及《临济录》等书,故介绍禅宗的篇幅较小,而且内容多选自这些著作或校刊本。如果读者需要详细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请径自参考这些著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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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19 在编写本书过程中,参考了很多国内外相关著作,借此机会向这些著作的作者表示敬意和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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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21 担任本书编辑的黄燕生女士原是笔者的硕士研究生,多年来对出版和重印《中国佛教史》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这次为编辑本书又付出很大辛劳,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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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23 2013年4月12日于北京华威西里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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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28 隋唐佛教史 [:1701171338]
1701171429 隋唐佛教史 第一编 隋朝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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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31 隋唐佛教史 [:1701171339]
1701171432 第一章 隋朝社会和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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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34 隋唐佛教史 [:1701171340]
1701171435 第一节 统一的隋王朝和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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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37 一 实现南北统一的隋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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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39 自从西晋末年发生“八王之乱”(291—306)以后,逐渐形成全国战乱相继的分裂局面,中经南北对峙的东晋十六国时期和南北朝时期,到隋文帝开皇九年(589)攻灭地处江南的陈朝,结束长达278年的分裂局面,实现了南北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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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41 隋文帝杨坚(541—604),弘农华阴(在今陕西)人,北周时袭父爵为隋国公,女为宣帝皇后。静帝年幼即位,杨坚以丞相身份总揽朝政,受封隋王。在北周大定元年(581),杨坚废静帝自立,建立隋朝,改元“开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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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43 隋文帝在位期间,推行轻徭薄赋政策,减轻刑罚,鼓励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隋朝仍实行从北魏以来的均田制和租庸调制,为减轻农民负担,把成丁年龄从十八岁提高到二十岁,又减少租调徭役,提出以庸代役的规定。为抑制大族豪强地方势力,采取检查隐漏农户(很多原为豪室依附农民)和重编户籍等措施。在政治上改革官制,置尚书、门下和内史三省为最高政权机构,废除九品中正制,从州学、县学的生徒中选拔官吏,又改革地方行政制度。这些制度和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社会秩序的安定和中央集权的巩固。隋文帝时已形成相当繁盛的社会局面,史载开皇年间(581—600)“户口岁增”,开皇十二年(592)“有司上言,库藏皆满”。(《隋书》卷二四《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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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45 隋炀帝杨广(569—618),文帝的第二子,开皇元年(581)被立为晋王,南下伐陈时为行军元帅,后进位太尉,并州总管,开皇十年(590)任扬州总管,镇江都(今江苏扬州)。即位时国力强盛,为便于各地向中央运送贡赋和进一步控制全国,下令营建洛阳,以洛阳作为隋朝的政治、军事中心。隋炀帝大兴土木,征发数十万至数百万人去服劳役,或建宫苑,或修运河,巩长城,辟驰道,又发兵三次进攻高丽,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和社会稳定。在这种情况下,农民难以忍受日益沉重的劳役、兵役和租赋负担,从大业七年(611)起各地频繁爆发反抗隋朝暴政的武装起义,严重动摇了隋朝的统治基础。大业十四年(618)隋炀帝在江都被部下杀死,隋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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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47 在隋王朝巩固中央集权的过程中,很重视提倡儒家名教文化。文帝即位之初曾“诏购求遗书于天下”,开皇三年(583)诏曰:“行仁蹈义,名教所先,励俗敦风,宜见褒奖。”又派遣使臣巡察各地风俗,诏曰:“朕君临区宇,深思治术,欲使生民[1]从化,以德代刑,求草莱之善,旌闾之行。”命各地官府贡举文武之才,嘉奖“志节高妙”之人(以上见《隋书》卷一《高祖纪上》)。仁寿元年(601)又诏曰:“儒学之道,训教生民,识父子君臣之义,知尊卑长幼之序,升之于朝,任之以职,故能赞理时务,弘益风范。”但又认为当时国子学与州县的儒生有名无实,难以任用。于是,国子学仅留下七十人,太学、四门及州县学并予废除(以上据《隋书》卷二《高祖纪下》)。然而在隋炀帝即位之后,又予以恢复,并增添进士科,为普通知识分子参政提供方便。西汉末年以来兴起的图谶学说曾依附儒学得以发展,社会上一些图谋政权者利用图谶或所谓“符命”作为进行“改制”和改朝换代的合法依据。东晋武帝、宋孝武帝、北魏孝文帝、梁武帝都曾下令禁止私家隐藏纬候图谶。隋炀帝即位,派使者四出,“搜天下书籍与谶纬相涉者,皆焚之,为吏所纠者至死”(《隋书》卷二十七《经籍志一》)。此后图谶基本绝灭。这一措施的出发点,自然是为了控制臣民的思想,维护隋王朝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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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49 隋王朝存在的时间虽不过三十八年,但因为它结束了长期的分裂局面,具有重要历史意义。从文化方面来说,由于长期的南北分裂对峙,南北的文化产生了很大的差异,各形成自己的特色。在统一的隋王朝的社会环境中,南北文化互相会通融合,形成新的更高层次的民族文化。文帝、炀帝在维护儒家正统地位和发展儒家文化的同时,都大力扶持佛教,使佛教得到较大发展。在隋朝大一统的条件下,开始形成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佛教宗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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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51 隋唐佛教标志佛教民族化历程的基本结束和中国佛教开始进入鼎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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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53 二 隋文帝兴隆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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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55 北周武帝崇奉儒家名教,取缔佛、道二教,攻灭北齐后又在原北齐境内推行取缔佛、道二教的政策。据《佛祖统纪》卷三十八记载:“毁齐境佛教经像,时僧反服(按:还俗)者三百余万。”然而实际上,在还俗者之中有不少人仍秘密奉法传教,也有很多僧人逃到南方。周武帝死后,宣帝开始恢复佛教。静帝时身居丞相之位主持朝政的杨坚积极扶持佛教,佛教得以迅速流行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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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57 隋朝直接承袭北周,隋文帝继续奉行兴佛政策。开皇元年(581)向全国下诏,允许民人出家为僧,并命百姓按人口出钱营造佛像(《隋书》卷三十五《经籍志四》);采纳沙门昙延的建议,敕度一千余人为僧(《续高僧传》卷八《昙延传》);又敕在五岳之下各置寺一所(《历代三宝记》卷十二),命在京师及并州、相州、洛州等大的都城由官府组织写“一切经”(相当于后来的“大藏经”)置于寺内,另写一部置于秘阁保存。《隋书》卷三十五《经籍志》记述:“天下之人,从风而靡,竞相景慕,民间佛经,多于六经数十百倍。”同年又下诏为其父杨忠(尊为“武元皇帝”)曾作过战的地方襄阳、隋郡、江陵、晋阳各立寺一所,建碑颂德[2];接着,又下诏在当年平北齐的相州战场立寺一所,立碑纪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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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459 开皇元年(581)冬,原北齐沙门宝暹、南朝陈沙门智周等十一人从西域归,带回梵文佛典260部,文帝敕付有司访人翻译。开皇二年(582)下诏于新建的长安都城兴建大兴善寺,作为安置高僧修行和译经之所。(《续高僧传》卷二《阇那崛多传》及《历代三宝记》卷十二等)开皇三年(583)下诏修复北周所废的一切佛寺。(唐法琳《辩正论》卷三)同年降诏:“好生恶杀,王政之本。佛道垂教,善令可凭。禀气含灵,唯命为重。”命京城及各州的官寺在每年正月、五月和九月的八日至十五日,行道弘法,戒杀一切有生命之物。开皇四年(584)下诏把北周灭佛时由官府没收的金铜等造未毁佛像交附近寺院供养,不得损坏。(《历代三宝记》卷十二)开皇五年(585)诏沙门法经于大兴殿授菩萨戒。六年(586)大旱,诏沙门昙延于正殿升御座授法,文帝与群臣都受八关斋戒。(《佛祖统纪》卷三十九)开皇十年(590)是实现南北统一的第二年,隋文帝“敕僚庶等,有乐出家者并听”,并承认在此年四月以前私度出家的僧尼合法。当时僧尼已达50余万人。(《续高僧传》卷十《靖嵩传》、卷十八《昙迁传》)开皇十一年(591)下诏,以后营造佛寺佛像等功德事业,不必分官民公私,可以“混同施造”。(《历代三宝记》卷十二)同年下诏州县各立僧尼二寺。(《金石萃编》卷三十八《诏立僧尼二寺记》)。开皇十三年(593)文帝在佛、僧前为兴佛犹有未周之处及北周灭佛之时臣民之罪而“发露忏悔”,臣民仿效者据称达十万人(《历代三宝记》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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