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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01 三 隋炀帝与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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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03 隋文帝五子皆崇佛。原太子杨勇、秦孝王杨俊、蜀王杨秀、汉王杨谅都热心建造寺院,与沙门交往密切,积极支持僧人开展讲经弘法活动。隋炀帝杨广是文帝二子,尤其尊奉佛教。开皇元年(581)被立为晋王,任并州(治今山西太原)总管,即在此建弘善寺。率兵灭陈后,任扬州总管,镇江都(今江苏扬州),为扶持佛教、道教的传播和发展,建造“四道场”,其中的慧日道场、法云道场是佛寺,玉清道场和金洞道场为道观。唐道宣《续高僧传》卷十五“义解篇论”有这样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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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05 道场慧日、法云,广陈释侣;玉清、金洞,备引李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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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07 唐法琳《辩正论》卷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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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09 自昔在藩邸,立四道场,释老双标,内外兼资,爰王登极,更广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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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11 意思是说,隋炀帝杨广在即位之前是既崇奉佛教,又崇奉道教。[9]这四所道场的一切费用由晋国司供给。当时著名的学僧,如成实和涅槃学者智脱、法轮、慧觉,三论学者法澄、道庄、智炬、吉藏等人,都被召请到慧日道场。此后,杨广又在长安建日严寺,他们之中有的人又被延入日严寺。[10]杨广即位之后,为给文帝追福在京城长安建大禅定寺(后为大总持寺、大庄严寺),又建清禅寺、香台寺,在高阳建隆圣寺等(《辩正论》卷三)。大业三年(607)下诏度千僧出家(《广弘明集》卷二十八《隋炀帝行道度人天下敕》)。在隋炀帝即位前曾称寺为道场,如他给慧觉的信中说:“今于城内建慧日道场。”[11],即位后在大业九年(613)下诏正式改天下寺为道场,道观为玄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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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13 江南自东晋以来佛教兴盛,宫廷及大寺储藏的佛教典籍很多。隋炀帝在任晋王兼行军元帅率兵灭陈及以后平定叛乱过程中,命各军随处收集佛教经书。他们把收集到的佛书都送到江都,杨广命人加以整理登录,在王邸设“宝台经藏”共四藏,约有10万轴。此后,将其中的正藏留在王邸备用,其他各藏分授慧日及日严、弘善等寺。[13]设在江都王邸的宝台经藏,派专人负责掌管,称之为“知藏”。[14]炀帝即位以洛阳为东都后,降敕在洛水以南的上林园设置翻经馆,召集学僧在此翻译佛经。此后,洛阳上林园与长安大兴善寺成为隋朝的两大译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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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24 隋炀帝与一些名僧交往十分密切,如智炬、吉藏、慈乘等三十余人,都是他最敬重的,即位后请他们入住长安日严寺。他与天台宗创始人智(539—598)的关系,史载最详。智在陈朝后期得到陈宣帝和陈后主的信敬。炀帝即位前任扬州总管镇守江都时,曾迎智到江都,设千斋法会。智为炀帝授菩萨戒,授予戒名为“总持”。炀帝授智以“智者”之号。此后,炀帝与智书信往返频繁,曾多次相邀,然而智皆予婉辞。炀帝在给智的信中自称“菩萨戒弟子总持”或“弟子总持”。炀帝即位时,智已经去世,他在此后关于佛教事务所下的诏敕中称自己为“菩萨戒弟子皇帝总持”。隋炀帝还对天台山国清寺的建立和维持给予很大的资助[15],可以说天台宗的创立和发展与隋炀帝自始至终的帮助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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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26 随着佛教的发展,隋炀帝对僧尼的活动也提出若干约束。大业初年(605)下令禁止僧尼随便离开寺院到外边活动。(《续高僧传》卷二十《志超传》)炀帝身居至高无上的皇帝之位,对沙门“抗礼万乘”的不拜君王的表现也十分反感。在大业二年(606),炀帝从外地率军回京,暂驻南郊,听说有僧犯罪,便召众僧前来,见僧皆不跪拜,很不高兴,下敕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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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28 军国有容,华夷不革,尊主崇上,远存名体,资生通运,理数有仪,三大悬于老宗,两教立于释府[16]。条格久颁,如何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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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30 据载,在场的道士纷纷下拜,然而僧众对他的训斥并没有屈服,仍然直立抗礼。有位叫明赡的僧人当场回答:“陛下必欲尊崇佛教,僧等义无设敬;若准制返道,则法服不合敬俗。”意思是说,如果陛下是真心崇奉佛教的,就应当按照佛教的规矩不逼近沙门礼敬帝王。在这种情况下,炀帝只有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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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33 大业五年(607),炀帝又下诏命全国整顿佛教,说:“天下僧徒无德业者,并会罢道。”也引起僧众的反对。大志和尚曾师事智,听说此事后直奔东都洛阳,上书炀帝应“兴置三宝”,表示要燃臂“用报国恩”。炀帝没有退让,表示允许。于是,大志在燃臂中死去。这样一来,炀帝整顿僧尼之诏只好作罢。[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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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35 据唐道宣《释迦方志》卷下记载,隋炀帝在长安为文帝及献后建造两所禅定寺,两座木塔,另建寺10所,修治旧经612藏,29172部,修治旧佛像101000躯,造新佛像3860躯[18],度僧尼6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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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37 隋朝文帝、炀帝两代三十七年,共建寺3985所,度僧尼236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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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39 四 隋朝的僧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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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41 隋朝的官制基本上沿袭北朝,在僧官制度方面也是如此。《隋书·百官志》记载北齐因循北魏的官制,在朝廷设昭玄寺管理佛教事务,置大统一人、统一人、都维那三人,还设置功曹、主簿办事人员,管辖各州郡县的沙门曹。大统是僧官中最高的职位,也称“沙门大统”或“昭玄大统”;统,也称“昭玄统”“国统”,地位仅次于大统。都维那,也简称“昭玄都”,执掌教法、纲纪。从《续高僧传》的记载来看,隋朝以前担任大统者仅见北齐法上,一般只有国统和国都。国都自然是昭玄寺的都维那的略称,一般作为国统的副职。如北齐邺都的昙遵,“年逾七十举为国都,寻转为统”。[19]宋代赞宁在《大宋僧史略》卷中的“僧主副员”中介绍说:“魏世更名僧统,以为正员,署沙门都,以分副翼,则都维那是也。”是有道理的。北齐时曾置十个昭玄统,“一统一都,为正为副”。[20]因此,对于《隋书·百官志》中对昭玄寺官职及数字的记载是不可作机械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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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43 从记述隋朝佛教史实的资料来看,隋朝后将昭玄统改为崇玄署,置令一人,当由俗人担任,归鸿胪寺管辖[21]。隋初僧猛曾任“大统三藏法师”,“委以佛法,令其弘护”。(《续高僧传》卷二十三本传)此后,又任昙迁为“昭玄统”,灵藏为“昭玄都”,如《续高僧传》卷二《那连提黎耶舍传》所载开皇二年(582)那连提黎耶舍到长安译经,“敕昭玄统沙门昙延等三十余人,令对翻译……”“昭玄统沙门昙延、昭玄都沙门灵藏等二十余僧监护始末”。《续高僧传》卷十一《慧海传》称昙延为“大昭玄统”,看来这只是对他的尊称,未必意味着他当过“大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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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45 在地方上,州(隋炀帝即位后曾改州为郡)设“沙门曹”管理当地佛教僧尼事务。有关隋朝的这方面的资料不详,据魏齐佛教的有关记载推论,在州“沙门曹”当设有“州僧统”、“州僧都”的僧官。[22]然而从情理来推测,各州未必都设僧官。现从《续高僧传》的记载来看,相当州僧官的有“僧正”、“僧官”、“僧任”等称,皆为对地方僧官的称呼。如隋初僧晃“面委僧正,匡御本邑”(指绵州);慈藏为蜀王门师,“为州僧官,立政严猛,瓶衣香花少缺加捶,众僧苦之”;智敫在开皇十二年(592)受任广、循二州“僧任”[23]。这里提到的“僧正”、“僧官”、“僧任”,还可以将“州都”包括在内。县的僧官有“维那”。据开皇六年(586)龙藏寺碑[24],县的维那不止一人。此碑阴所列真定、石邑、井陉等县有维那五人以上。至于佛教组织的基层单位寺院,一般皆有寺主,如隋初昙迁任长安禅定寺寺主,法愿任并州大兴国寺寺主,僧凤为崇敬寺寺主等。[25]至于“上座”之职,虽南北朝、隋朝有的寺院也有“上座”之称,如《续高僧传》卷十二《灵干传》所载,灵干在大业三年任长安大禅定道场(即禅定寺)的“上座”,但似乎这种现象并不普遍。直至唐代才有上座、寺主、维那(都维那)共同管理寺院的“三纲”制度。《隋书·百官志》记载:“郡县佛寺,改为道场;道观改为玄坛,各置监丞。”此发生在炀帝即位之后。寺监、寺丞恐怕皆由僧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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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1547 隋朝作为长期分裂之后出现的统一国家,以举国的规模兴隆佛教,建寺塔,度僧尼,组织译经,奖励义学,带有一种大一统封建王朝的气度。佛教作为隋朝文化和宗教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无论对当时还是对后来的王朝,都是有重大的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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