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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心爱法,志愿益人,不惮久时,其备一也;将践觉场,先牢戒足,不染讥恶,其备二也;筌晓三藏,义贯两乘,不苦暗滞,其备三也;旁涉坟史,工缀典词,不过鲁拙,其备四也;襟抱平恕,器量虚融,不好专执。其备五也;耽于道术,淡于名利,不欲高衒,其备六也;要识梵言,乃闲正译,不坠彼学,其备七也;薄阅苍雅,粗谙篆隶,不昧此文,其备八也。[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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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一有热心传法的精神;二能守戒规;三通晓二乘三藏;四博通经史,善于文词;五拥有谦虚的胸怀,不固守成见;六不追逐名利;七精通梵语;八具备中国文字学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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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极论》今存,载唐道宣《广弘明集》卷四。文章自设宾主,以“梵行先生”代表佛僧,“行乐公子”代表儒生,通过前者对后者的答辩,着重论述三个观点:1.佛教博大精深,非儒道可比。儒、道二教不能使人摆脱“苦河”“火宅”(指生死轮回),而能使人断除情欲,超脱生死苦恼的只有佛教;2.佛教僧人剃发离亲,出家行道,并不违背孝道;3.对儒家的“命分修短,身名宠辱,莫非自然之造化”,反对佛教的善恶因果报应的理论进行批驳,认为用“阴阳之力”来解释群生的生长变化是困难的,如果把一切生命的形成“但禀之于乾坤,人亦奚赖于父母”?既然人生离不开父母,就不能说没有因果报应。“因自参差,果方环互”,因果报应之理是存在的,“或今身而速受,或来世而晚成”。儒家经典中也有“善恶积成,则殃庆有余”的记载,三代以来一直盛行“祭神祭鬼”的礼仪,怎么可以否定佛教的因果报应、“天宫”“地狱”之教呢!此外,此论还对儒者对佛教建寺、贪求财利、不杀生、不饮酒、食斋等的批评进行解释。《通极论》反映了隋朝佛教与儒家思想争论情况,但在理论上没有超出南北朝时期佛教学者反驳儒道二教攻击时所讲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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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三国论师”僧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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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粲(529—613),俗姓孙,汴州陈留(在今河南开封东南)人。出家后游历河北、江南、关陇东西,与北齐、北周及南朝陈的僧人交往,自称“三国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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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开皇十年(590)应文帝召请进入长安,住大兴善寺。开皇十七年(597)敕补为“二十五众”的“摩诃衍匠”。著有《十种大乘论》,从十个方面论释大乘经论。这十个方面是:通(或“无障碍”)、平(或“平等”)、逆、顺、接、挫、迷、梦、相印、中道。僧粲在通化寺向众学僧讲授此论,又撰写《十地论》二卷。仁寿二年(602)奉敕送舍利到汴州福广寺建塔供奉,仁寿四年(604)又奉敕送舍利到滑州修德寺建塔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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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粲善辩论。隋齐王杨暕在长安本第召集学僧三十余人,命通晓“三论”的吉藏登座回答众人的论难。僧粲“英华命章,标问义筵,听者谓藏无以酬及;牒难接引,谓粲无以嗣,往还抗叙四十余翻,藏犹开析不滞”。此后又论辩往复多次。当时僧粲、吉藏都以博学善辩闻名西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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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粲的弟子有僧鸾、僧凤、道岳。僧鸾在唐初还俗,官至给事中。僧凤与沙门明赡曾抗礼隋炀帝,援引佛典说明沙门不应礼拜君王之理,唐初以讲《法华经》而知名当世。道岳在隋末唐初研习《摄大乘论》、《俱舍论》等,也很有名。(《续高僧传》卷九《僧粲传》及卷十三《僧凤传》、《道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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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实论》学者智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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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脱(541—607),俗姓秦,祖籍济阳考城(今河南兰考一带),后移居江都(今江苏扬州)。父为梁北兖州司马,出家后为邺城颖法师弟子,学《华严经》、《十地经论》等。又从江都智强学《成实论》、《毗昙》等论书。陈僧智嚼是《成实论》著名学者,智脱曾投到他的门下精研《成实论》。智嚼死后,他继续教授门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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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初,智脱应隋文帝之请到扶风岐阳宫讲经。接着应晋王扬广之请到江都住入慧日道场,弘传《成实论》。杨广入长安,又随之住入日严寺,著《成实论疏》四十卷,奉敕讲《净名经》(《维摩诘经》)。杨广时为太子,亲临讲堂。吉藏提出诘难,智脱以三解脱门之义提出反问,“遂使投解莫从,处坐缄然”。智脱应杨广之请,撰《释二乘名教》四卷,《净名疏》十卷,又删略梁代智琰著的《成论玄义》流行于世。杨广派画工绘其肖像置于宝台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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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脱一生讲《大品般若经》、《大涅槃经》、《净名经》、《思益经》各30多遍,《成实论》、《成论玄义》各50遍。弟子有慧诠、道馞、诠声、德双等,都知当世。(《续高僧传》卷九《智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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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分律》学者洪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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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遵(530—608),俗姓时,相州(治今河南安阳)人,为隋代著名《四分律》学者。出家受具足戒后,专学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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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住嵩山少林寺,师事道云律师。道云与道晖皆是慧光弟子,精于《四分律》学。道云著《四分律疏》九卷,道晖所著也名《四分律疏》,七卷。洪遵除从道云学律学之外,还学《华严经》及《大智度论》等。此后,洪遵到邺,又从道晖学《四分律》,听讲《大智度论》、《毗昙》等。为使心静,曾入禅寺学禅“调顺法”十年。北齐王任命洪遵为“断事沙门”,负责平息僧尼之间的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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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初与慧远、昙迁、慧藏、僧休、宝镇等高僧被隋文帝召请到长安,住于大兴善寺。开皇十一年(591)奉敕与天竺僧共译佛经。开皇十六年(596)敕任“讲律众主”,在崇敬寺聚徒讲《四分律》。在此之前,关内盛行大众部律《摩诃僧癨律》。《四分律》属于法藏部的戒律,与《摩诃僧癨律》存在差异。在洪遵讲授《四分律》时,当地学僧认为此律属于异学,前来听讲者甚少。洪遵坚持白天讲《法华经》,晚上讲《四分律》,学者逐渐增多。仁寿二年(602)奉诏送舍利于卫州造塔供奉,四年(604)又奉诏送舍利于博州建塔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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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遵著有《大纯钞》五卷,通释律典。弟子洪渊在河北一带传律学。慧琎、玄琬等律学名僧也曾听洪遵讲《四分律》。《四分律》由于洪遵的提倡,在关内也逐渐盛行。此外,道洪及其弟子智首也在长安弘传《四分律》。智首是唐代四分律南山宗创始人道宣之师。(据《续高僧传》卷二十一《洪遵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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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来自印度的那连提黎耶舍、阇那崛多、达摩笈多等僧专门从事译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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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所述,可以对隋朝复兴佛法及奖励佛教义学之举作出如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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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隋朝承北周禁毁佛教之后,以文帝为首的中央朝廷致力复兴佛法,扶持佛教发展,一再召请南北著名高僧学者进入京城,安置住在大兴善寺等寺院,并且聚集各地入京的学僧住入各寺,组织学僧团体“二十五众”、“五众”,任命著名高位学者担任“众主”向众僧讲授大小乘佛教经论,督导他们研习佛法,培养能够到各地弘法的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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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隋代在长安、洛阳的著名学僧,很多是原来在北周、北齐治下的学僧,其中以研习《大涅槃经》、《十地经论》等经论的居多。也有的在北周禁毁佛教时曾逃至江南,在隋初回到北方,将真谛在南朝所译《摄大乘论》及其他唯识佛典传到北方,促进了北方地论学与南方摄论学的会通,对隋唐佛教义理的丰富和发展,对带有民族特色的佛教宗派的相继形成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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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隋代建立国家译场译经,不仅增加了新经流传,也促进了对佛经翻译学的研究。彦琮所著《辩正论》在前秦道安提出的“五失本,三不易”理论之后,提出了译经必须具有“八备”条件的说法,对后世选任译经人才是具有参考价值的。他的《通极论》既反映了儒、佛二家的矛盾,也反映了二者彼此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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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南北朝时期,南北奉行的戒律不统一,关内盛行《摩诃僧癨律》,嵩洛一带盛行《四分律》,江南盛行《十诵律》。洪遵进入长安,大力弘传北齐慧光法系相承的《四分律》学,使《四分律》逐渐在关内流行,此后经道洪、智首的继续努力,至唐代道宣创立四分律南山律宗,建立以大乘教理诠释《四分律》的律学体系,从而在律学领域为中国佛教实现民族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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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继北齐慧思(515—577)在《立誓愿文》中宣扬佛教的末法思想之后,隋代创立三阶教的信行(540—594)、在涿州白带山(在今北京房山)雕造石经的静琬(?—639)也宣扬末法思想,或为他们创立新的教说提供佛法依据,或为雕造石经提供理由。灵裕也受“末法”思想影响,担心佛法行将毁灭,便在河南宝山寺旁凿造“金刚性力住持那罗延”石窟,雕刻经文。隋代末法思想不仅对创立三阶教,雕造石窟、石经曾产生重大影响,也是以后净土信仰盛行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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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民”原作“生人”。《隋书》为唐魏征等撰,为避太宗李世民之讳,将“民”改作“人”。笔者引用时根据文意,改“人”为“民”。下面不再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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