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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881 [46]分别载《大正藏》第50册第194页下、第566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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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884 [47]《智者大师别传》及《续高僧传·智传》、《国清百录》卷二、《广弘明集》卷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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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886 [48]《国清百录》卷三《遗书与晋王》,载《大正藏》第46册第809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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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889 [49]湛然《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一之一载:“开皇十五年自荆下邺。”(《大正藏》第46册第148页上)“邺”即建邺,即建业,为晋时旧称。但《国清百录》卷三载智《遗书与晋王》谓:“再游江都……令著《净名义疏》”。(《大正藏》第48册第809页下—第810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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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891 [50]《大正藏》第50册第567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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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893 [51]《大正藏》第46册第810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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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896 [52]《续高僧传·智传》载:“令唱《法华经》题。”重视《妙法莲华经》五字经题,认为它们含有佛法圆妙深义,是天台宗特色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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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898 [53]《大正藏》第50册第196页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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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900 [54]据《续高僧传》卷十九《灌顶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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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902 [55]《大正藏》第50册第197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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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904 [56]三轨:真性轨、观照轨、资成轨;三道:烦恼道、业道、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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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907 [57]悉檀(siddhǎnta)意为“成就”、“宗”、“理”,一般意为教法。智按照其师慧思的主张,将悉檀二字分开解释:“悉”当遍讲;“檀”当施讲,说“佛以四法施众生”。四悉檀原出自《大智度论》卷一,即:世界悉檀、各各为人悉檀、对治悉檀、第一义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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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909 [58]湛然:《止观辅行传弘决》卷一之一。《大正藏》第46页、第141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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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912 [59]《国清百录》卷三所载智《遗书》:“既再游江都,圣心重法,令著《净名疏》,不揆暗识,辄述偏怀,《玄义》始竟,麾盖入谒(按:指杨广入京)……在山两夏,专治《玄义》,进解经文至《佛道品》,为三十一卷。”另载,杨广《答遗旨文》:“灌顶所送最后《净名义疏》三十一卷,至《佛道品》,谨即装治……逮旨尔前《玄义》及入文解释,付弟子焚之,即付还使,遣对烧荡。”载《大正藏》第46册第809页下至第810页上、第811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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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914 [60]《大正藏》第34册第159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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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917 [61]实际并非完全如智所说,有的判教学说中没有“不定教”,有的甚至也没有“顿教”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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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919 [62]关于南北朝的判教学说,还可参考隋吉藏《三论玄义》中引述慧观的“二教五时”的判教;隋净影慧远《大乘义章》卷一载刘虬的“五时七价”及诞公、菩提流支的判教学说。此不俱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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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921 [63]鹿苑,即鹿野苑,相传为佛最初向五弟子说法的地方。所说之法为小乘,故此时以鹿苑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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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923 [64]以上关于五时判教,见《法华玄义》卷十上下及卷一上;《法华文句》卷六下、《四教义》等,并参考唐灌顶《八教大意》、高丽谛观《天台四教仪》,分别载《大正藏》第33册、第34册和第46册。为避免烦琐,除个别引文外不一一标出页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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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926 [65]四谛本是原始佛教的基本教理,大乘佛教兴起后,不少大乘佛经给予新的解释,发挥大乘教理。智从立教的需要,摘引一些经的词句,提出生灭四谛、无生灭四谛、无量四谛、无作四谛,用于与藏、通、别、圆四教相对应。详见《摩诃止观》卷一上、《四教义》卷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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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928 [66]以上主要见《四教义》卷一、灌顶《八教大意》。载《大正藏》第46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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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173930 [67]《法华玄义》卷十上、灌顶《八教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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