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1175493
(二)“总录”中的“总集群经录”载自东汉永平十年至唐贞元十六年(67—800)僧俗187人所译著佛典2447部7399卷并附有他们的传记,其中从东汉迦叶、摩腾至唐智升系转载《开元录》的“总括群经录”,但增加梁失译《大佛名经》十六卷、唐法琳《别传》三卷、《续开元释教录》三卷、义净《有部毗奈耶药事》等七部五十卷,以及金刚智、无能胜、法月三人译经九部二十卷,合为19部92卷。自智升编撰《开元释教录》之后,经玄宗朝后期及肃宗、代宗、德宗三朝,追补不空、般若、勿提提犀鱼、尸罗达摩五人译经120部224卷。
1701175494
1701175495
特别应当指出的是,密教高僧金刚智奉敕回归并逝世的时间,《宋高僧传》卷一《金刚智传》作开元二十年(732)。《贞元录·总录》(载卷十四)不仅补充了金刚智生前所译四部七卷经,而且在为所附传记中,引述集贤院吕向撰写的比较详细介绍金刚智入唐以前的生平;又引述了混伦翁撰写的《金刚三藏塔铭并序》,明确地说金刚智在开元“二十四年随驾西京,二十九年有敕放归本国,行至东都现疾告终”。此与赵迁所撰《不空三藏行状》的记载是一致的。
1701175496
1701175497
因为不空在唐肃宗、代宗朝的崇高地位,《贞元录》对不空的传记写得最为详细,从卷十五、卷十六两卷皆介绍不空的译经及其事迹,不仅有他译的经录,也有肃宗、代宗的多件诏敕和不空的奏状。这些记载与圆照所编《代宗朝赠司空大辩正广智三藏和上表制集》为了解当时朝廷崇奉密教情况和唐朝在“安史之乱”之后的社会政治和宗教文化背景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1701175498
1701175499
(三)“别录”中的“分乘藏差殊录”的“有译有本”、“有译无本”、“支派别行”、“删略繁重”、“补阙拾遗”、“遗伪再详”、“伪妄乱真”七录与《开元录》,虽大部分相同,但也有一些增减。其中“有译有本”、“有译无本”增加了经籍,而“伪妄乱真录”中把隋信行所撰三阶教著作35部44卷目录全部删掉。
1701175500
1701175501
(四)卷二十九、三十的“入藏录”收大小乘经律论及贤圣集传共1258部5390卷(510帙),比《开元录》增加182部342卷(30帙),又别附“不入藏目录”有118部247卷。
1701175502
1701175503
五代时期,南唐保大三年(945),西都(今南京)右街报恩禅院禅僧恒安编撰《大唐保大乙巳岁续贞元释教录》(简称《续贞元录》)一卷,共收于《贞元释教录》中未载录的佛教经律论及念诵法、经录等140 部413卷的目录。其中有唐李通玄著《新华严经论》四十卷、彦悰集《释法琳别传》三卷及沙门从梵编撰《一切经源品次录》三十卷等。
1701175504
1701175505
进入宋代以后,自宋太祖开宝四年(971)至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雕印的《开宝藏》是以唐《开元录·入藏录》为依据的。此后朝廷设立译经院(后改传法院)翻译佛经,奉敕陆续编入大藏经,编撰的经录有《大中祥符法宝录》、《天圣释教总录》和《景祐新修法宝录》。[102]
1701175506
1701175507
唐宋以后,在经录编撰体例方面值得注意者:
1701175508
1701175509
一是元代至元二十四年(1287)庆吉祥等撰《至元法宝勘同总录》十卷,按元版藏经目录为序,把藏汉两种文字的佛典进行互校,注明二者异同、有无、多寡并用汉字音译佛典梵语题目等。
1701175510
1701175511
二是明代天台宗名僧智旭(1599—1655)著《阅藏知津》四十八卷[103],对1773部佛典作解题,注明书名、卷数、译著者,并就其内容作提要介绍;还提出新的佛典分类法,把佛典分为经、律、论、杂四部分,每部分又各分为二,经、律、论各分大小乘,其中大乘经按天台宗“五时”判教次序把大乘佛经分为华严、方等、般若、法华、涅槃五大部。方等部之中包括“显说”与“密咒”两部分,而秘密部诸经归“方等密咒部”所摄。“杂藏”之中有西土撰述与此方撰述两部分。这种分类法为日本近代编印大藏经参照采用。
1701175512
1701175513
1701175514
1701175515
1701175517
隋唐佛教史 第四节 唐朝的佛教史书著作
1701175518
1701175519
在唐朝社会经济文化高度发展的总形势下,佛教文化也取得前所未有的高峰,佛教史书的编撰是其中取得成绩较多的领域之一。这些史书体裁、内容多样,既有继前代僧传的续编,也有汇总以往及唐前期儒、释、道三教争论的文献,还有反映某些佛教信仰、佛经传播历史和影响的专题撰述。
1701175520
1701175521
一 法琳及其《辩正论》
1701175522
1701175523
法琳(572—640),俗姓陈,原籍颍川郡(治今河南许昌),远祖随宦寓居襄阳,自幼出家,周游各地访师问道。在隋开皇十四年(594)夏,隐居青溪山鬼谷洞(在今湖北当阳市玉泉),广读佛儒书典,知识渊博,编撰《青溪山记》。在仁寿元年(601)入关游历今陕西一带,看到道教日渐兴盛,为深入了解道教,便蓄发改穿道士服装,潜心钻研儒、道经典。在义宁初年(617)假借道士身份进入道观,对道教自汉末张道陵和张鲁、张衡父子(三张)及东晋葛洪等人相继倡导和发展的道教各派及其教义、经典,所谓“三清秘典”、“九府幽微”[104],作了全面系统的调查与研究。唐太祖武德初年(618)重新回归佛教。
1701175524
1701175525
太史令傅奕(554—639)尊尚老庄和儒书,厌恶佛教,在武德四年(621)上废佛奏章十一条,批评佛教“妄说罪福,军民逃役,剃发隐中,不事二亲,专行十恶”;应强制僧众还俗,为国家输租效力。武德七年(624),再次上疏请求废佛,并将奏状四处散发,以致一时之间“京室闾里,咸传秃丁之诮;剧谈席上,昌言胡鬼之谣”,对佛教造成很大冲击。高祖将他的奏议付群官议论,但支持者甚少。法琳向朝廷陈述反对意见,说佛教“虽形阙奉亲,而内怀其孝,礼乖事主,而心戢其恩,泽被怨亲,以成大顺”;后又撰写《破邪论》对傅奕奏状进行详细批驳,说佛教“近则安国利民,远则超凡证圣”,“冥卫国家,福荫皇基”,断无废退的道理。在这期间,僧普应著《破邪论》、门下典仪李师政著《内德论》、《正邪论》皆对傅奕的奏议进行驳斥。
1701175526
1701175527
继傅奕之后,京城道士也有积极响应者。李仲卿著《十异九迷论》、刘进喜著《显正论》批评佛教。在这种形势下,法琳怀着护法的情热,广引儒、道二教和佛教典籍,撰写《辩正论》八卷进行系统的反驳和论证。
1701175528
1701175529
然而这一切并未消除唐高祖对佛教的疑忌和削弱佛教的念头,武德九年(626)五月下诏“沙汰”僧尼,规定京城留寺三所、观二所,各州留寺一所。当年六月发生“玄武门之变”,秦王李世民杀皇太子建成、齐王元吉,不久即位为帝(即唐太宗),致使这一废佛诏令未能实行。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在终南山为唐高祖建置龙田寺。法琳应请前往居住修行,从事撰述。
1701175530
1701175531
唐太宗认为皇室李姓是道教所奉教主太上老君(道德天尊)李耳之后,为“宣畅祖风,遵嵩本系”,于贞观十一年(637)正月下诏,虽说“老君垂范,义在于清虚;释迦贻训,理存于因果”,然而本意在尊崇道教而贬抑佛教,规定“自今已后,齐供行立,至于讲论,道士女官,可在僧尼之前”。京城僧众表示异议,推法琳上表陈述,称“今之道士不遵其法,所著冠服,并是黄巾之余,本非老君之裔,行三张之秽术,弃五千之妙门,反同张禹漫行章句,从汉魏已来,常以鬼道化于浮俗,妄托老君之后,实是左道之苗。”然而唐太宗不为所动,命官员强制僧众必须服从。
1701175532
1701175533
贞观十三年(639),道士秦世英向朝廷列举法琳所著《辩正论》所述批判道教的内容,告发法琳“谤讪皇宗,罪当罔上”。太宗大怒,下诏严厉训斥,说“毁我祖祢,谤黩我先人,如此要君,罪有不恕”,敕命刑部尚书刘德威、礼部侍郎令狐德芬等官员按《辩正论》各章内容严加审问。太宗听报审问结果之后,又亲自审问法琳。法琳仍不屈服,在回答中竟称“拓拔达阇,唐言李氏,陛下之李,斯即其苗,非柱下陇西之流”。太宗谓法琳“爬毁朕之祖祢,谤黩朕之先人”,决意加以严惩。降敕借《辩正论·信毁交报篇》中有“念观音者,临刃不伤”的话,命有司监督法琳念七天观音,到七日后处决时,看他能否避免伤害。七日后,法琳对官员说皇帝征战救民,施政治国,功德无量,即为观音、势至菩萨,“论功比德,上圣道齐”,因此“七日已来,唯念陛下”。太宗知后,虽赦其死罪,然而仍命将他迁徙四川为僧。贞观十四年(640)秋七月,法琳行至百牢关菩提寺时因病逝世,年六十九岁。[105]
1701175534
1701175535
法琳与秘书监、弘文馆学士虞世南(558—638)友善,义同金兰。法琳所撰写的诗赋碑志、赞颂箴诫、记传启论及三教系谱、大乘教法等,由虞世南编为三十卷,并为之序[106]。此集虽收《破邪论》,然而尚未提到《辩正论》书名。在虞世南逝世的第二年,法琳因《辩正论》而遭审问。
1701175536
1701175537
《辩正论》八卷,前面有弟子陈子良撰的序,说“论凡八卷十二篇二百余纸,穷释老之教源,极品藻之名理,修述多年,仍未流布”。可见此序当著于《辩正论》流传之前。
1701175538
1701175539
到底《辩正论》编撰与流布于何时?彦琮撰《唐护法沙门法琳别传》卷上所载“高祖脱屣万机,文帝(按:唐太宗)摄政”之后法琳向右仆射蔡国公杜如晦借书的信,说“今重修《辩正》,颇为经书罕备,史籍靡充,虽罄短怀,未知克就。……意者但是诸子杂书,及晋宋已来内外文集,与释典有相关涉处,悉愿披览。”[107]杜如晦《答法师书》谓“瞩傅弈之狂简,已制《破邪》;遇刘、李之讹言,将修《辩正》”,表示愿意借书,做他“护法”,“博采所须,广寻其要”。据《旧唐书·太宗本记》,武德九年(626)六月唐太宗率将兵杀太子建成,立为太子,“庶政皆断决”,八月即位。杜如晦于此年七月被封为蔡国公,贞观三年(629)进封尚书右仆射、刑部尚书,四年正月去世。据此可以推测,法琳于武德七年(624)在道士李仲卿著《十异九迷论》、刘进喜著《显正论》之后开始撰写《辩正论》,在唐太宗即位后,贞观三年至四年(629—630)向“尚书右仆射蔡国公”杜如晦借书修补《辩正论》。弟子陈子良当在此后为此书写序。可以推测,在贞观十三年(639)九月法琳被囚禁受审之前,《辩正论》在社会上曾流行,而在此后已难以在世上公开流行了。
1701175540
1701175541
《辩正论》由十二篇组成,请看下表:
1701175542
[
上一页 ]
[ :1.70117549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