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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句语具有三玄门,每一玄门具有三要,那么一句语共有九要。以前述三句为例,三句应有九玄门、二十七要。能够这样机械地理解吗?玄义曾反复批评“执名句”,“认名作句,向文字中求”,要求“不著文字”,“一切时中,莫乱斟酌”,“休歇自心”,难道会提倡这种烦琐的表达方法吗?显然不可能。后世不少禅师对此作了引用,但极少作具体解释。宋代汾阳善昭(947—1024)“举扬宗乘渠渠,惟以三玄三要为事”,在说法和所作偈颂中对此有不少引述和发挥。此后云门宗禅僧荐福承古(“古塔主”,?—1045)曾对“三玄三要”作了系统解释,例如在引用善昭的偈颂作解释时提出所谓“玄中玄”、“体中玄”、“句中玄”等。[244]然而他们二人的解释只是他们自己的见解,不能认为是符合或代表义玄本人的观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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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玄自己从未对此作具体解释。据《临济录》推测,义玄的本意是说:向弟子、参禅者说法,应力求每句话都抓住要点,切中要害,使人能迅速领悟“真正见解”。在这个场合,“三”表示多,非一;“玄”意为深邃、奥妙,非一般文字能够表达的道理;“要”是要点。“一句语须具三玄门,一玄门须具三要,有权有用。”其中“一句话”是比方,未必特指一句话,是指讲授禅法;“三玄”、“三要”是递进语,“要”是“玄”之要,是强调说法应有深妙内容,并且要句句突出重点。《临济录》说“佛法玄幽”,“心法”是“玄旨”,说无形无相的“乘境底人,是诸佛之玄旨”。据此可以说,义玄所说的“三玄三要”是要求讲授禅法应当突出心法、佛性的内容,不搞烦琐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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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料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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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作“四料拣”。“料”,意为核计、度量;“简”,意为简别、选择,合为衡量择别的意思。“四料简”是义玄根据弟子不同的素质和思想状况所采取的四种旨在消除他们对“人我”(“我”,意为自性、实体、规定性)、“法我”执著的教导方法。二执也称“人执”、“法执”。《临济录》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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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晚参示众云:有时夺人不夺境,有时夺境不夺人,有时人境俱夺,有时人境俱不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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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有僧问:如何是夺人不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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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云:煦日发生铺地锦,婴孩垂发白如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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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云:如何是夺境不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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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云:王令已行天下遍,将军塞外绝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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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云:如何是人境两俱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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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云:并汾绝信,独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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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云:如何是人境俱不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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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云:王登宝殿,野老讴歌。[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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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认为人身由色、受、想、行、识“五蕴”组成,它们聚散无常,从而人生无常,充满痛苦,劝人不要迷恋世俗生活,应断除情欲烦恼而追求解脱。这种着重破除对人身的执著,被称为破“人我”。“人我”也简称“人”或“我”。小乘佛教虽也破人我,但对于构成身体的要素“五蕴”及由“四大”所造的山河大地等外境——所谓“法我”(简称“法”)还是承认的。大乘主张人、法两空,以“诸法性空”的般若理论既否认人我,也否认法我。禅宗是大乘佛教在中国发展的形式之一,自然也强调破除人、法二执。义玄提出的四料简,就是以破除人、法二执为宗旨的。所谓“夺”,是指禅师用语言或动作乃至棒喝示意弟子或参禅者破除对人、法的执著。义玄通过偈颂描绘的意境比喻是破斥人我还是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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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夺境不夺人”,是提示人执(我执,我见)重的人破除对人我的执著。偈颂描绘的是早晨太阳光辉四射,大地似锦(法、境),而出生不久的婴儿却已白发如丝(人),比喻只夺人,未夺境。“有时夺境不夺人”,是提示法执重的人破除对法的执著。偈颂描绘的是疆土达到统一,边境安定的情景(只述法、境),比喻只夺境,未夺人。“有时人境俱夺”,是提示人执、法执都重的人破除二执。偈颂所说并州(唐为太原府,治所在今山西太原)、汾州(治所在今山西隰县)两处(包括土地与民众)割据一方,朝廷政令不行,比喻人、境俱夺。[246]“有时人境俱不夺”,对于没有人、法二执的人则作出肯定的表示。偈颂描绘的是天下太平,四海升平的景象,用以比喻人、境俱不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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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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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是观照、打量、观察和认识的意思;“用”是作用,特指接引、指导参禅学人时所用的语言、动作,包括棒喝在内。明本《临济录》[247]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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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众云:我有时先照后用,有时先用后照,有时照用同时,有时照用不同时。先照后用,有人在;先用后照,有法在;照用同时,驱耕夫之牛,夺饥人之食,敲骨吸髓,痛下针锥;照用不同时,有问有答,立宾立主,合水和泥,应机接物。若是过量人,向未举已前,撩起便行,犹较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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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即“四照用”。义玄说,对于前来参禅者,有四种对待方法:一是“先照后用”,即先打量观察一下他的知解情况,然后再用语言或动作予以引导、启示;二是“先用后照”,即先向对方提出问题,或向他作出某种动作,看他有什么反应,然后对他作出判断,适当地加以指导、教诲;三是“照用同时”,即一边用语句或动作进行试探,一边予以相应的引导、教诲;四是“照用不同时”,即根据学人的情况和参禅的时间、场所,或是“先照后用”,或是“先用后照”。他还对此作出解释,说对人执重的人用“先照后用”的方法;对法执重的人,用“先用后照”的方法;对二执都重的人,则用“照用同时”的方法,严格示意他破除二执,好像“驱耕夫之牛,夺饥人之食,敲骨吸髓,痛下针锥”那样,决不姑息;对某些弟子或参禅者,则采取灵活的形式多样的“照用不同时”的方法。他认为,对那些人、法二执俱无,知解高超的人,就不能套用以上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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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宾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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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客)是指参禅者、学人,“主”是指受参问的禅师。在一般情况下,受参问者是主,来参者是宾。但在对待佛法问题的认识或悟境上,两者的地位是平等的,谁的见解高,谁就占据主动地位,反之就处于被动的尴尬地位。义玄将这种情况归纳为四种,后人称为“四宾主”。《临济录》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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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流,如禅宗见解,死活循然,参学之人,大须子细。如主客相见,便有言论往来:或应物现形,或全体作用,或把机权喜怒,或现半身,或乘师子,或乘象王。如有真正学人,便喝,先拈出一个胶盆子。善知识不辨是境,便上他境上作模作样。学人便喝,前人不肯放。此是膏盲之病,不堪医。唤作客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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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善知识不拈出物,随学人问处即夺。学人被夺,抵死不放。此是主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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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学人,应一个清净境出善知识前,善知识辨得是境,把得抛向坑里。学人言:大好。善知识即云:咄哉,不识好恶。学人便礼拜。此唤作主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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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学人被枷带锁,出善知识前。善知识更与安一重枷锁。学人欢喜,彼此不辨。呼为客看客。[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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