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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般人常说不知者无罪。今天如果不学戒律,愚昧无知,虽犯了戒律,能否因为不懂得缘故,被认为无罪?或者虽然有罪,也能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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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没有受过戒的人,即使犯了戒律也没有破戒之罪。如果已经发下誓愿受戒,那就应该依律修身学习,尽自己能力行为修持。倘若有人因为不好好学习而破戒,那么对他要在应得正罪以外,还要加上不学无知的罪名。哪会有减轻罪责的道理?如果因为害怕破戒而恐惧,那只有退戒回归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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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戒律繁多,都坚持下来不是一件容易事。在这样一个末世,遵守戒律的最低标准应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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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律藏五百结集法》说:佛陀涅槃后,众多阿罗汉聚合回顾总结佛法,阿难对大迦叶说:“我跟从佛陀,听他教诲,记得佛陀说:‘从现在起,你们众比丘要舍弃那些杂碎戒。’”当时阿难正愁悲得不能自持,结果没有问问佛陀到底什么是杂碎戒,结果标准不好掌握。询问别的比丘,回答也都不同。迦叶于是只好让大家仍按照佛陀在世时的惯例遵从,全部学习遵守,不提弃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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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之时,世道更趋于混沌,一般人都害怕繁琐,全部遵守实行更不是一件容易事,幸好有舍微细戒遗教还可以遵照实行。至于多少,各人根据自己的能力。如果按最低标准要求:有所不为的事情,四叶、十三僧残、二不定法,都应该一心遵行。有所应为的事情,结交僧界、受戒、忏罪、说戒、安居、自恣等,都是比较容易践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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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来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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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刚出家受戒时,未能完全契合法理,如果严格按照律义衡量,实在等于没有受戒,本来不能弘扬比丘戒律。但由于我过去受过戒,其后又根据自己能力修持学习,因此粗知佛法大意。如今想以自己的一点见解,与大家互相研习,特别希望能有五位精通律仪的比丘出现,能使正法显现于世间,如果那样,我弘扬律法的责任就可以完成了。所以我在讲律法时,不想聚集的人太多。但想要有数人发弘扬律法的大愿,这些人能传承南山的道统,以此作为毕生事业。我将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发誓以舍命的精神启发诱导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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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分几个学程:第一学程学《四分含注戒本》《戒相表记》,如前所述,一共二册多;第二学程学《随机羯磨》一册,以上二学程学完,就能大概知道律学大纲。《戒本》《羯磨》都必须诵读;第三学程学《行事钞》中选择讲《资持记》。学生自己阅读《比丘尼钞》及其他;第四学程略讲《戒本疏》。学生自己阅读《义钞》及其他;第五学程略讲《羯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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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尽力研习,有中人天资的学生经过约四五年的时间就可学完。但前提是要有恒心,决不间断。还必须心思精细,决不粗心浮躁,这样才能圆满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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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年二月,发下弘扬律法的誓愿后,五月居住在某寺,就由寺主发起,想要创办律学院。只是因为寺主与我意见稍有不同,后来寺主也不再主事,此事就放下了。以后又有几处寺庙,约我去他们那里办律学院,我根据以前的经验深知其中的困难,所以都没有承诺。只是在宁波白衣寺门前存了一个“南山律学院筹备处”的牌子,我答应为他们培养两三个教员。在那以后,我制定了弘扬律法的办法:不立名目、不收经费、不多召集听众、不固定地址等。去年春天我在某寺,有几个人愿意和我学习律法。我为他们讲了四重、十三僧残,后来因故中止了。夏天住在某寺,又有数人来愿意和我学习律法,他们求道的愿望非常强烈,行为修持也很严谨。只是不久他们与寺主发生矛盾,所以去了别的地方。以后有几个以前就在这个寺里住的人,诚恳请求我给他们讲解律法。本来计划在八月开讲,可学的人七月就到其他地方就职了。所以此次在本寺讲解律法,可以说是我弘扬律法的第一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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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简略叙述了我发心弘扬律法后所经历的一些事情。我罪孽重、福分浅,断断不敢再希望举办什么大规模的事业。只是希望诸位师友奋力兴起,挑起传播南山宗的重担,高筑律法的大厦,使其广传世间。这是我所祝福祈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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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讲解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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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学——只是求解文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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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学——参考讲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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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院普通佛学课程中律学讲义
:止持,包括《含注戒本》《戒相表记》;作持,《随机羯磨》。简要显明每周学习两小时,一学年讲完,大约学习八十个小时,就可以掌握律学的大要。所以现在这个讲义酌立标准。如果在别的地方预讲的时间更多,可以再增加教材。如果在戒期内讲,预定时间仅仅在四十小时左右,就可以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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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三本笔记簿:我所编写的讲义草稿,将来你们就可以参照它来继续教授初学者;听时做笔录;用笔做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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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问笔答,有四方面好处:问词与答词都能详细说明;问者与答者都怀有郑重,决不潦草,各负责任;问题随时记录下来,可以作为自己讲授时的参考;在问答文中,选择精要的地方列入书中使之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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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口头问问题,请原谅就不答复了。不对的地方请指正。讲课中遇到气弱可能要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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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身遇见佛:弘一大师修心录 律宗之难:二十年来刚刚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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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弘一大师1935年12月(乙亥年十一月)在泉州承天寺律仪法会上的演讲。大师在此次演讲中讲述了律学中比较重要的著作,以及律宗在发展过程中的兴衰起伏。大师着重提到了一些古已湮没今又复现于世的极为珍贵的律学著作,叮嘱大家万万珍惜这极为殊胜的因缘,最好能发心专学戒律,以重兴律宗,继大师未竟之志。本文用白话写成,故没有进行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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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家以来,在江浙一带并不敢随便讲经或讲律,更不敢赴什么传戒的道场,其缘故是因个人感觉着学力不足。三年来在闽南虽曾讲过些东西,自心总觉非常惭愧的。这次本寺诸位长者再三地唤我来参加戒期胜会,情不可却,故今天来与诸位谈谈,但因时间匆促,未能预备,参考书又缺少,兼以个人精神衰弱,拟在此共讲三天。今天先专为求授比丘戒者讲些律宗历史,他人旁听,虽不能解,亦是种植善根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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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比丘者应先了知戒律传入此土之因缘,及此土古今律宗盛衰之大概。由东汉至曹魏之初,僧人无归戒之举,唯剃发而已。魏嘉平年中,天竺僧人法时到中土,乃立羯磨受法,是为戒律之始。当是时可算是真实传授比丘戒的开始,渐渐达至繁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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