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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仓圆照著:《印度哲学史》,平乐寺书店,196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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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adhakrishnan and C.A.Moore,A Source Book in Indian Philosophy,Oxford University Press,Bombay,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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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宗教哲学概论 第二十二章 解脱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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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观念是印度宗教哲学中的基本观念。它涉及印度古代文化的核心内容,在近现代印度思想发展中也有着重要影响。一般的印度宗教派别都将其作为本派追求的最高目的或至善境界。此处初步考察这一观念在印度的形成及在古代各主要宗教派别中的基本内容,探讨其显著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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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宗教哲学概论 一、解脱观念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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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脱观念在印度很早就已出现。现在汉语中通常说的“解脱”一词,多从梵语“Mokṣa”或“Vimukti”翻译而来。它的使用一般认为是从奥义书开始的。但在奥义书之前是否就一定没有这类概念,也很难下一确切的判断。在印度早于奥义书的是所谓吠陀(1)。吠陀中的一些概念与奥义书中的解脱概念有关。如一些吠陀赞歌中谈到“不死”或“不朽状态”,梵文为“Amṛtam”或“Amṛtatva”(2)。还有一些吠陀赞歌谈到要“生不死地”、“证取不死”、“入不死界”等(3)。这都与印度后世说的解脱有联系。因为所谓解脱是相对于生死轮回而言的,吠陀中说的“不朽状态”或“不死界”等虽然没有谈到摆脱生,但却谈到了摆脱死。而且这在当时的人看来是一种完美的状态。它与后来的解脱观念有某些相似之处。当然,吠陀中谈到的这类概念与奥义书以后印度宗教中说的解脱还是有相当差距,不能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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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奥义书中,解脱观念是随着轮回观念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奥义书中已明确提出了处在轮回中的生命形态是充满痛苦的,而跳出轮回,摆脱痛苦,即为解脱。奥义书中对人死后的去处问题的讨论已比较深入,认为人死时死的是躯壳,但生命的主体并不死,它会进入不同的道路或区域。一些奥义书中谈到有两种道,即“祖道”(Pitṛyāna)和“神道”(Devayāna)(4)。祖道是生命的主体经过一些轮转过程后还回归到人生活的世界中来的道路,实际上是一种轮回的道路。而神道则显然是一种解脱的道路,因为进入这个道路的生命主体将到达梵界,不再回到原来生活的世界中来,也就是不再轮回,这即是达到了解脱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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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奥义书中,最深层含义的解脱观念与婆罗门教哲人所讨论的“梵”与“我”的观念直接相关。或说与其对梵我关系的看法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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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梵”(Brahman)在奥义书中一般被描述为是一切事物的本体,宇宙的最高实在。梵在本质上是一种“识”(Vijñāna),但又不同于世间一般的意识。在奥义书中的许多思想家看来,梵既是一种最高的实在,它就不能具有任何具体的属性,如果梵有具体的属性,那它就是有限制的了,就不是最高实在了。梵不能用世间一般概念来理解或用语言来表达,因为能用概念来理解或用语言来表达的东西都是有限制的,而梵是无限制的。对梵通常要从各种否定中去理解和体悟它。奥义书中的这些思想家采用不断否定的方式来表述梵,是为了突出它的至高无上意义,表明它的万物本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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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我”(Ātman)一词亦音译为“阿特曼”。它在梵语中有多种含义,如个我、呼吸、自我、本性、整个身体、人生命的最高本原等等。在奥义书中,这一词一般是在两种意义上来使用:一是指“小我”,即是在作为人的身体诸器官( 如眼、耳、鼻、舌、皮)的主宰体或单独的人之生命现象的主体这种意义上来使用的;另一种意义即指“梵”,许多奥义书在论述作为世界本体的梵时,不用“梵”这一词,而仅用“阿特曼”,此种“我”就是所谓“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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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释梵与我的关系问题时,奥义书中的思想家多主张“梵我同一”(或梵我一如),认为作为宇宙万有本体的“梵”和作为人生命现象主体的“我”是同一的,真正存在的东西仅是“梵”。但世俗之人认识不到这一点,把“梵”和“我”看成不同的东西,产生无明。这样就会执著于不同于“梵”的“我”或与之相关的世间事物,产生种种欲望和相应的行为,由此导致业报轮回,而轮回中是充满痛苦的。只有消除无明,认识“梵我同一”,才能真正摆脱痛苦,达到解脱。正如《广林奥义书》中所说:“认识梵者,直升天界,获得解脱。”(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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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义书中形成的解脱观念对印度后世宗教哲学派别的发展影响极大,无论是婆罗门教系统的派别,还是非婆罗门教的派别,都在不同程度上吸收或借鉴了奥义书中的这方面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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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宗教哲学概论 二、婆罗门教六派哲学的解脱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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吠陀和奥义书中虽然表述了婆罗门教的基本思想,但婆罗门教中形成相对独立的若干哲学流派则主要是在所谓奥义书时期之后,不少这类派别的理论体系的成型则是在公元前后。婆罗门教的哲学流派主要有六派,即:数论派、瑜伽派、胜论派、正理派、弥曼差派、吠檀多派。尽管这六派都属婆罗门教系统,但解脱观念在这些流派中则各有其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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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六派中,吠檀多派是最直接继承吠陀奥义书中婆罗门教主流思想的派别。在解脱观念上也是如此。吠檀多派中的思想家众多,而影响最大的则是商羯罗(Śaṅkara,788-820)。商羯罗的解脱观主要体现在其对梵我关系的解释中。他认为,真实存在的仅是梵,梵是一切的根本,而现象界是梵的一种幻变。在他看来,梵在本质上是唯一不二的,但由于人们对梵的理解不同,因而梵看上去就有两种:一种是“下梵”(即“有德之梵”),它是有限制的,有属性的,表现为具有不同名称和形态的世界(现象界);另一种是“上梵”(即“无德之梵”),它是摆脱一切条件因素的,无差别的,无属性的。把本来唯一不二的无属性的梵看作是“下梵”就是无明,即“下知”。而把梵看作仅是无属性、无差别的“上梵”则是真知,即“上知”(6)。与这种上梵、下梵、上知、下知的理论相应,商羯罗认为解脱亦可区分为两种:一种是“渐解脱”,另一种是“真解脱”。“渐解脱”是在对下梵的信仰中产生的,这种解脱还讲死后小我至梵界享乐,它还不是彻底的解脱;“真解脱”是通过上知获得的解脱(亦称“无身解脱”),这种解脱的实现虽然也要求遵从婆罗门教(印度教)的种种规定,履行种姓义务等,但主要则是依靠修行者直接证悟“梵我同一”。在商羯罗看来,人的本性是纯净的,真解脱仅在于消除无明,认识真我(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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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曼差派在六派中对解脱问题是相对不太关心的一派,尤其是在早期,主要的思想家在这方面谈论很少或不清晰。而此派8世纪的两位著名思想家普拉帕格拉(Prabhākara)和枯马立拉(Kumārila)在这方面谈论得相对多些。根据普拉帕格拉及其追随者的观点,解脱是作为人再生之因的法与非法的彻底消失,法与非法产生于人的行为(业)。解脱的途径是:对世间遇到的烦恼产生厌恶,认识到此世的快乐总与痛苦相关联,对享乐不感兴趣,停止做那些被圣典禁止做的事和被认为可能带来某种快乐的事,通过承受产生于先前获得的法与非法的结果来减少法与非法等等。总之,要遵循婆罗门教的圣典所规定的原则来消除法与非法,使“我”不再回到轮回的世界中去,此即为解脱(8)。根据枯马立拉的观点,解脱是“我”摆脱一切痛苦,处于自身原本之状态,是“我”所附之现在的身体毁灭和不生未来身体的状态。枯马立拉认为,认识“我”对获得解脱是必要的,但仅仅认识“我”对解脱还不够,还应把做祭祀等与对事物本质的认识结合起来才能获得解脱(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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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论派认为解脱就是跳出充满痛苦的轮回世界。轮回中的痛苦主要被分为三类:依内苦(由风、热、痰和欲、怒、贪等引起的生理或心理方面的苦)、依外苦(由人、兽、蛇、山崩等引起的苦)、依天苦(由风、雨、雷霆等引起的苦)。离苦的途径是体验数论派的“二元二十五谛”(10)的学说,获得最高的认识,使“自性”不再与“神我”结合,脱离痛苦,达到解脱(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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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派在解脱方面的观点与数论派接近。它把造成痛苦的原因归为“能观”(相当于数论派的“神我”)和“所观”(相当于数论派的“自性”)的结合,又把造成这种结合的原因归为无明。认为灭无明需从事种种瑜伽修行(具体有所谓“八支行法”(12)等),最终使产生轮回的“行力”(种子)被摧毁,这样即可灭苦,达到解脱(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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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论派在婆罗门教哲学中是偏离此教主流思想较多的派别,但它的理论体系中也有解脱一类的成分。在它看来,轮回现象也就是“我”与身体的结合,而造成这种结合的则是所谓“不可见力”(Adṛṣṭa)。不可见力是人的善恶行为所产生的一种力量。当不可见力不存在时,我与身体的结合就不存在,轮回状态结束,也就是达到解脱(14)。关于达到解脱的途径,胜论派认为主要是依靠对真理的领悟。而在胜论派中,对真理的领悟就是对所谓“句义”(15)的认识,有了这种认识就能达到至善的状态,此即为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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