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1256114e+09
1701256114
1701256115 黄心川著:《印度哲学史》,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
1701256116
1701256117 姚卫群著:《佛学概论》,宗教文化出版社,2002年版。
1701256118
1701256119 姚卫群著:《印度哲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1701256120
1701256121 汤用彤著:《印度哲学史略》,中华书局,1988年版。
1701256122
1701256123 宇井伯寿著:《印度哲学史》,岩波书店,1965年版。
1701256124
1701256125 金仓圆照著:《印度哲学史》,平乐寺书店,1963年版。
1701256126
1701256127 S.Radhakrishnan and C.A.Moore,A Source Book in Indian Philosophy,Oxford University Press,Bombay,1957.
1701256128
1701256129
1701256130
1701256131
1701256132 印度宗教哲学概论 [:1701250697]
1701256133 印度宗教哲学概论 第二十五章 伦理思想
1701256134
1701256135 伦理观念是哲学的重要内容,而印度古代的伦理观念则多带有相当浓厚的宗教色彩。也可以说,印度古代的伦理观念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在印度的宗教哲学之中。研究这方面的内容对把握印度文化的基本特点有重要意义,对认识印度社会在古代的基本形态及在近现代的变化也有帮助。此处以古印度宗教哲学的一些主要文献或流派为考察对象,从中梳理出它们在伦理观念方面的发展脉络和基本特点。
1701256136
1701256137
1701256138
1701256139
1701256140 印度宗教哲学概论 [:1701250698]
1701256141 印度宗教哲学概论 一、印度伦理思想的较早形态
1701256142
1701256143 现存印度最早的宗教历史文献是吠陀和奥义书。目前人们所能了解的印度古代最初的伦理思想主要就表现在这些文献中。
1701256144
1701256145 吠陀文献中最早的是隶属于吠陀本集的《梨俱吠陀》。《梨俱吠陀》中的不少赞歌就表述了古代印度人最初的伦理思想。如一些《梨俱吠陀》赞歌要求人们友好、互助、诚实等(1)。此外,一些吠陀诗人还提出了一种“理法”(Ṛta)的概念,认为这种理法是永恒的,能消除罪恶,使生灵得到启示;还认为理法是坚固的,美好的,天地都属于它(2)。从这类赞歌中可以看出,理法概念在吠陀中一方面代表永恒的宇宙法则或秩序,另一方面又代表人类行为的相同准则。遵从这种准则,人们就可得到真理,就可变得纯净和神圣(3)。印度历史上流行的苦行、断食、禁欲等理论在吠陀中也有一定反映(4),但这类成分未占主导地位(5)。这与吠陀时期的社会性质有一定关系。吠陀时期总的来说是处于原始社会瓦解和阶级社会形成时期的历史发展阶段,因此,吠陀中一方面反映了原始社会的人的部分道德,如对人友善,帮助等;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与阶级社会形成过程有关的伦理道德观念,如苦行、断食、禁欲等。后者当时在印度虽然还未普遍流行,但随着印度阶级社会的不断发展,它在印度思想史上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1701256146
1701256147 对印度系统伦理思想形成有较大或重要影响的是印度种姓制的出现。种姓制是古代印度社会阶级划分的一种重要表现形态。这种制度及与之相关的概念在吠陀中就有所反映。种姓制明显要强调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观念,在当时的统治阶级看来,这种制度是和谐的,是自然的。《梨俱吠陀》中的一首赞歌在谈到“原人”(Puruṣa)时说:“婆罗门是他(原人)的嘴;他的双臂成为刹帝利;他的两腿是吠舍;他的两足生出首陀罗。”(6)在这首赞歌中,作者还把“原人”视为世间事物的根基,把世间事物与人紧密地联系起来,表现出一种认为人类本性与世界本性同一的思想。原人的形态也体现了人类的社会等级分类的形态。这首赞歌虽然未说遵从种姓制的不平等是美德,但却可以看出作者实际上把这种不平等看作是一种和谐的现象,认为各个种姓都是“原人”必不可少的部分,种姓的不平等是符合自然秩序及人的需要的。当然,吠陀中这种伦理思想的倾向还不是十分明显。把遵守种姓义务看作美德,把违背种姓义务看作大逆不道的伦理观念,是在奥义书之后才普遍流行开来的。在吠陀时期,所谓“善”主要指举行祭祀,相信吠陀中说的祭祀的有效性;所谓“恶”则主要指反对做祭祀,或对祭祀的功效持怀疑态度。
1701256148
1701256149 奥义书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吠陀文献,但狭义的吠陀不包括奥义书。奥义书的主要内容也确实与吠陀本集等文献有很大不同。它明确表明了包括伦理思想在内的印度宗教哲学的基本观念。
1701256150
1701256151 奥义书中提出或明确强调了一系列后来在印度思想史上影响巨大的宗教哲学理论,如善恶因果、轮回解脱、梵我同一等。这些与印度的伦理思想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或就是伦理观念的表现形态。
1701256152
1701256153 奥义书中谈到的善恶因果与种姓的等级制是相关的。奥义书中的主流思想代表了婆罗门教的思想。因而,所谓善主要指遵守种姓制确立的社会秩序或生活准则,这便是善因,善因将获善果。反之,便是恶因,恶因便获恶果。《广林奥义书》中说:“行善者成善,行恶者成恶。”(7)《歌者奥义书》中说:“此世行善者将得善生:或生为婆罗门,或生为刹帝利,或生为吠舍。此世行恶者将得恶生:或生为狗,或生为猪,或生为贱民。”(8)
1701256154
1701256155 奥义书中谈的轮回解脱观念也有伦理方面的意义。在许多奥义书思想家看来,再好的轮回状态在本质上也不是善,因为它都要受生死规律的束缚,轮回状态中的乐的状态不会持久。只有跳出轮回,达到解脱才是至善的状态。而解脱的至善状态又与达到梵我同一的境界是分不开的。
1701256156
1701256157 梵我同一的理论认为,“梵”是万有永恒的最高实体,它唯一不二,并永恒不变。“我”作为人身体或个别生命现象的主体,实际是以梵为根本的,或在本质上就是梵。梵通过自身的幻力,幻变出包括人类四种姓这种社会形态在内的宇宙万象。在奥义书中的许多思想家看来,人不应该仅仅满足于世上人间的善因善果,而应按照更高的道德标准来积累善因,求取更高的善果。这更高的道德标准就是认识梵我同一。而达到梵我同一则需要禁欲、苦行、冥想等种种辅助手段。因此,在奥义书中,苦行、做瑜伽以及履行宗教义务等都被看作是善,它们是达到解脱或梵我同一的重要步骤(9)。
1701256158
1701256159 在奥义书产生后,许多婆罗门教思想家根据吠陀与奥义书中提出的一些基本思想,创立了一系列的所谓“法典”(或称“法论”),用以在实际上巩固种姓制度。这些法典与奥义书同样表现出了印度进入阶级社会后形成的社会伦理思想。它们确认神创造了人类的四种姓(10),认为四种姓的划分是神意的,不是人为的,因而是永恒不变的。法典为四种姓制定了具体的生活准则和道德规范:四种姓各有高低贵贱的不同社会地位和相应义务,高种姓统治低种姓,低种姓必须服从高种姓(11)。遵守法典的规定者会得福,反之则将获罪。法典学者为种姓制社会具体规定了一套人生的基本生活历程或要求,即所谓“四行期”:(1)梵行期,指成年前的儿童,从师修学吠陀等宗教圣典,熟悉祭祀仪轨,履行宗教义务。这个时期的生活目的是求“法”——宗教等方面的根本真理或道德准则。(2)家居期,指学成回家,过世俗生活,履行成家立业的世俗义务。这个时期的生活目的是“欲”和“财”——结婚和求财。(3)林居期,指年纪渐大时,隐居山林,进行各种修行,过简朴的出家生活,为最后的精神解脱作准备。这时可以携妻同行同修。(4)遁世期,指单独实践苦行,舍弃世俗享乐,云游乞讨,禁欲减食,磨炼意志,争取最后解脱。这后两期的生活目的是求“解脱”(12)。在印度,这人生四期,只有前三种姓才有资格按此生活,首陀罗贱民则无权过此生活。这套人生行为规范或规定展示出了种姓制成型后印度社会伦理观念的基本内容。它虽从吠陀奥义书时期开始逐渐产生,但影响却持续数千年,至今仍在相当程度上作用于印度教教徒的伦理观念。当然,近现代的情况与古代比,已有很大变化。
1701256160
1701256161
1701256162
1701256163
[ 上一页 ]  [ :1.701256114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