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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4.12 自上而下过程的例子,这些过程可能改变刺激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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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书写不清楚,人们仅凭一项特征就无法判定,一个刺激物应该读作“H”还是读作“A”。但是,如果像插图4.12那样设计一种上下文的关系,那读者就有望读懂。因此,同一个的刺激物/-\有时可读作“A”,有时可读作“H”。同样,I3要么意味着“B”,要么意味着“13”。这种感觉的产生仅仅通过自下而上的过程是无法解释的。大脑明显能够考虑到不清楚的符号所处的上下文联系。在一种情况下,这个模棱两可的符号一定是“A”,因为它处在刺激物“DAS”的中间是有意义的;在第二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把这个符号读作“H”,因为与“REA”不同,“REH”似乎是有意义的。同样,我们从周围环境可以推断,I3是一个数字还是一个字母。认知引导的过程还能够使人读懂一段很难辨认的文字:(M n k nn uch in ei em S tz vi e Zei hen w gfall n la sen.“一个句子可以抽掉很多字母”),这句话并不难懂,因为大脑通常都知道,哪些字母在德语中是经常搭配在一起的。可以用这种知识来填补缺失的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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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看插图4.13所示的建筑物时,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这两种过程间就出现了大脑无法解决的矛盾。因此,观察者无法没有矛盾地解释这个复杂的刺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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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4.13 这个建筑物有几根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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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形状感觉中的格式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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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大于各部分的总和”。当我们把视线投向我们面前的书桌时,便使无数的接收器把物理能量转化为神经搏动。但是,尽管如此,观察者还是看不到视锥细胞和视杆细胞所记录的各个刺激。毫无疑问,即使我们首先把感觉场中的大量线条、圆形和角完全有意识地组合成有意义的整体,我们也会产生巨大的困惑。在接收器把所记录的刺激通知大脑之后,大脑就立即开始进行组织,也就是说,把接收到的信息组合成有意义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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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当我们注视放在面前桌上的一支铅笔时,我们把这个有用的书写工具看作一个整体或者一种形态。之前必须完成的过程,即接收器记录这种刺激物,分析和组合所看到的特征,在有意识的感觉之前就已经完成。对于观察者来说,感觉整个客体显然比看到并说出各个特征的名字更容易。从看书桌这一小小的自我实验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有意识的感觉是对整体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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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章中就已介绍了与结构主义者针锋相对的格式塔心理学家的观点。结构主义者研究感官体验的基本要素,因为他们相信,感觉是在组合这些要素之后产生的。格式塔心理学家反对这种要素论观点,他们认为,整体大于各部分的总和。他们描述了许多原则,人们正是根据这些原则把感官数据组织成为感觉。插图4.14可以说明他们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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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4.14 由圆圈组成的八要素图,每个圆圈中有三条线组成。观察者真的只看到各个要素,还是感觉可以看出一个有意义的整体,即一个立方体的整个布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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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主义者在研究中具体关注的也许是要素,即八个圆圈。但是,他们同时可能会忽略观察者只有把目光投向整个画面时才会感觉到的一些东西,也就是说,那些白色线条会组合成为三维的立方体(所谓的内克尔立方体)。感觉者甚至可能在那些事实上不存在物理刺激的地方看到立方体的棱,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称之为“错觉轮廓”(Bradley & Petry, 1977),“任何认为感觉是由各种感官感受组成的理论都不能解释这种现象”,(Goldstein, 2001)只有在注视整个图解画面时才能使大脑设计那些在注视要素时无法看到的错觉轮廓。在这一点上,整体确实大于各部分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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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形与背景的原则。当我们把目光投向物理环境时,我们可能看到的是挂在墙上的一幅画、放在桌上的一本书和悬挂在天花板上的一盏灯。这样的观察结果可以表明,知觉场具有基本的秩序:一种物体(画、书和灯)——人们大多称之为图形——通常从一个背景中凸显出来。实际上,视交叉处的细胞对图形的反应比对背景的反应更活跃。(Lamme, 1995)这种图形—背景的关系在其他感觉领域也存在。比如,我们在音乐厅把歌声感觉为前景,我们毫无困难就把歌声看作从背景——乐团的音乐中凸显出来的一个有意义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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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塔心理学家早就认为,图形—背景的区别是感觉的一种基本的秩序效果。这种理论的代表人物认为,这种区别效果与一个人的学习经验无关。事实表明,在眼科手术后平生第一次能看见东西的人,很快就能够在图形和背景之间作出区别。(von Senden,1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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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难看出一幅画的图形和背景。图形是一个具有明确界限的整体;而背景似乎是可以无形扩展的。图形与背景的界限越不清楚,就越不能看清图形,比如看大雾中的雪人。艺术家创作了一些提示刺激安排得很巧妙的刺激图,以致观察者不能立即区分图形和背景;这就是可逆图。插图4.15举了这方面的两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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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4.15 可逆图,在这种图中可以将图形看作背景,将背景看作图形:A:鲁宾的面孔/花瓶幻觉B:莫里茨·埃舍尔的木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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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在看A图时,首先会把一个从黑暗的背景中凸显出来的花瓶看作图形,然后,他们才会把黑色的背景也看作一个图形:会看到两张相对的面孔。莫里茨·埃舍尔的木刻是另一个例子,人们在这张木刻画中看到的图形要么是天使,要么是魔鬼。对所展示的图片作重新安排可以使人按照意愿看出这个或那个整体,这也取决于观察者的经验,如下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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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塔心理学家还提出了其他一些格式塔定理;要素怎样组合成更高级的形状,都取决于这些定理。插图4.16各用一个例子表现了感觉安排的著名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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