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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35 每一个被试被告知他们将要学习一种新的语言,并由实验者教给他们。在第一天开始的时候,给被试呈现每种颜色及其相应的名称,实验者读,被试重复。之后,将这些颜色顺序打乱,重新呈现给被试。如果被试能正确地命名颜色,实验者会给予表扬,如果命名错误,会被告知正确的名称。在被试学习5到12天后,会对被试颜色命名的学习结果进行测试,并对被试学习进展进行记录,直到所有的被试都能对颜色进行正确的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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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37 在完成学习阶段的任务之后,所有被试会进行下一个任务,检验被试这种新的一般类别概念的能力是否真正的形成,能否向新情境迁移,还是仅仅局限于所学习过的特定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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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39 为了检验这个问题,实验者会给被试呈现多种颜色,其中包括八种没有学习过的颜色,询问他们这些颜色是否属于某种颜色类别。计算两组被试的迁移任务成功率(用来说明之前的学习能否迁移到不同的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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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41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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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43 如果人能够天生地知觉颜色的类别(就像罗施所假设的那样),那么在颜色学习任务中,那些学习焦点颜色的丹尼人被试要比那些学习非焦点颜色的被试学得更快,因为焦点色更符合颜色概念的原型。图2—5概括说明了两组被试在学习阶段的学习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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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48 图2—5 学习焦点颜色和非焦点颜色类别学习的平均错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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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50 学习颜色原型组被试整体的错误率为8.54,而学习模糊颜色组被试整体的错误率为18.96。两组之间的差异是非常显著的。如果仔细地观察图2—5,能够发现学习原型颜色的被试只需要5天就能很好学习颜色类别,而学习非原型颜色的被试则需要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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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52 罗施认为,说明通过这种学习方式获得的颜色类别的能力迁移到的新情境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仅是对特定颜色的学习,而是形成了一种“有用”的概念。在对没有学习过的颜色被询问是否属于某个特定类别的任务中,如果被试不能将学习过的颜色进行迁移,那么被试的正确率应该在猜测水平的12%。罗施的研究结果表明被试回答的正确率大约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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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54 罗施还报告了一个额外的信息,在学习阶段完成之前,在学习非焦点色的被试中,有4名被试感觉非常沮丧,要求退出实验。实验者做了很大的努力才说服被试继续完成实验任务。在学习焦点颜色的被试组中并没有遇到这个问题,他们都非常乐意完成实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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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56 为了获得一个相对简单的结果,看起来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正如在本节开头所提到的,罗施的这项研究结果和其他研究,以及其他人的一些研究对于理解我们的大脑是如何工作的产生了深远影响。接下来,我们会首先概括性地介绍罗施对本研究结果的讨论,然后对该研究之后出现的大量相关研究进行简单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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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58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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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60 罗施发现了一种测量方法,可以用来检验看起来几乎不能检验的理论。你能想象一种物体的概念或者类别在英语(或者其他语言)当中并不存在而恰好在丹尼人的语言中正好没有关于颜色的分类?可能存在,但是很难发现,而测量起来会更加困难。研究不存在颜色类别知识的文化本身就是一项非常精妙的研究。但是她的贡献更多地源自她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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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62 这项研究的主要结果是,即使在没有颜色知识文化中的人也能够学习颜色类别知识,并且通过原型学习颜色要比通过非原型学习颜色更快。这些发现说明,特定的概念存在于我们的脑中,不管使用的语言是什么,也不管是否使用过这些概念,这就是主要的发现。因为这些概念看起来是人类生物组织的一部分,罗施称之为“自然类别”(她的文章题目)。这一项研究之所以对心理学有如此大的影响,是因为它彻底地颠覆了原有观念。之前普遍认为语言产生了概念,而这种观点不仅仅受到了挑战,而且与之前的观点相反,语言中的概念是围绕着自然存在的类别而形成和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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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64 罗施进行了总结,并指出这项研究更深层的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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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66 简而言之,本研究所呈现的关于颜色类别的学习及其结构的意义可能远远超出颜色领域本身:(a)在其他领域中可能也存在类似的自然类别;(b)甚至在非知觉领域,人工原型(非知觉类别的最佳样例)一旦获得,可能会以类似自然类别原型的方式影响该领域的学习与加工(P.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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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68 这就意味着,物体(自然的或人工的)是通过将其与相应类别的原型相比较,是否符合原型来分析和分类的,而不是通过审视其是否符合一般的语言定义来判断是否属于某个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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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70 后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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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72 在罗施的早期研究之后,大量的研究都支持自然类别的存在以及类别原型在概念的形成过程中的作用。罗施及其同事,还有其他的一些研究者证实了她的这项早期研究的发现,并展示了这项研究的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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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74 例如,正如我们之前提及的,根据严格的语言学定义,物体的类别之间应该是有明确的界限的,然而罗施认为概念之间并不存在清晰、明确的界限。相反,概念之间的界限是模糊的,甚至会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Rosch,1975)。如果我们回过头来再看一下关于“鸟”这个概念的例子,你认为鹬鸵(kiwi)是鸟类么?那么蝙蝠是鸟类么?你可能有关于鹬鸵的知识,知道它属于鸟类(即使它不能飞,也不鸣叫,蹲在树上),但是当你想到鸟的时候,鹬鸵通常不会出现在你的脑海(不过现在可能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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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76 另一方面,你知道蝙蝠不是鸟,即使它能飞,发出特定的鸣叫声,甚至有的蝙蝠生活在树上。正是由于蝙蝠的这些特征,一些人在一定意义上持有蝙蝠是鸟的观点。再举一个例子,考虑一下“水果”这个类别,你首先想到的是哪些水果?人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苹果、桔子或者香蕉。那么,番茄是不是水果呢?番茄可能是水果,但它是一个非典型的样例(与你的原型相比),因为番茄与你心目中的水果原型相距较远。请记住,心理学家所关心的是,人是如何思考的,而不是实际上是否正确(顺便说一下,kiwi[1]对于鸟这个类别来说,不是一个典型的样例,对于水果来说也不是一个典型的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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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78 近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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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95980 罗施对新几内亚丹尼人的研究表明自然类别的存在之后,多种研究方法用来揭示人类是如何对周围的世界概念化的(参见罗施1978年的完整讨论)。其中一种方法是,让被试对列出的物体是否属于某个类别进行等级评定(例如1到10的等级)。对于“狗”这一类别,德国的牧羊犬可能被评定为10,而法国斗牛犬可能被评定为3(这与狗的品种没有关系,而是人们认为在多大程度上评定它是狗),如图2—6所示。其他的一些研究使用反应时间作为指标测量一些事物是否属于某个心理类别(Dovidio,1986;Rosch & Mervis,1975;Unyk,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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