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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时候,我们不会在没有明确特征的地方迷路,或者在黑暗中笨手笨脚。在拥有大量标记可用来导航的环境之中,人们也面临着导航上的困难。在这样的环境中找到自己的路,不但需要你准确地记得自己到过哪里、什么时候到的,还要依靠在自我中心的和非自我中心的编码方面的技能。与记忆世界中的许多领域一样,一提到“我们怎样记住空间信息”,我们便会被带回到海马体的研究之中。20世纪70年代早期以来,人们知道,老鼠的海马体中的一些特定细胞会在它处于某些特定位置的时候发光。当你把老鼠放回其曾到过的环境中时,那些同样的“位置细胞”发光,意味着位置细胞特定模式的激活,“记住”了它自身曾经历过的空间背景。这些研究成果,加上最近的一些发现,证明了海马旁皮质中的“头方向细胞”已将这些位置细胞添加到海马体导航设备的逐项登记表之中,当老鼠朝向某个特定的方向时,这些位置细胞会发光,表现得像是某种内在的指南针。这些细胞综合在一起,为记住关于空间的自我中心和非自我中心的信息,构筑了神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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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一些挪威籍研究人员发现了第三类细胞,一时间让研究导航的神经科学家感到极为兴奋。通过记录背内侧内嗅皮质中的细胞的输出,研究人员发现,不论动物处在代表着空间的六边形的哪个网格中,研究人员称为“网格细胞”(grid cells)的细胞都会发光。背内侧内嗅皮质是紧邻海马体的大脑部位,它向海马体传输的信号,是海马体最重要的输入信号中的一种。研究人员总结的理论是:网格细胞将导航的空间划分成同等尺寸的部分,就像地形测量图上的小方格那样。为便于理解,你想象将自己身边的空间划分为一个个六角蜂窝的形状。每次当你站在这些六边形的顶角位置时,某个网格细胞便会发光,而且不论你站在哪个网格中,只要是处在不同六角形的相同部位,网格细胞都会发光。因此,似乎网格细胞用来编码的信息既不是关于绝对空间的,也不只是关于你朝着哪个方向的。不同的网格系统相互覆盖时,可以提供关于动物所处位置的详细信息。网格细胞代表的六角形网格,还可以提供关于该动物移动距离的信息,就好像航海家使用经线和纬线来找到他们在地球上的航行路线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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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兴奋的是,网格细胞还表明各种空间信息(如位置、距离和方向)可以怎样组合成关于世界的心理地图。使网格细胞得以发现的这种神经科学(也就是以电子方式记录单个的神经元),在人类的大脑中通常不是可能的,因此,当一项使用功能性磁共振成像(fMRI)来进行的脑部成像研究表明人类的内嗅皮质中也呈现了类似的六角形网格时,这项研究确实是令人振奋的。在该研究之中,科学家要求研究参与者在一个虚拟现实的舞台上导航,在相关联的研究中完成一项与让老鼠执行的任务尽可能类似的任务。科学家发现,在人类大脑中发现的网格细胞的同样的激活模式,可以通过老鼠的研究数据来预测。尽管科学家尚且不能精确指出特定细胞的位置,但这些研究成果意味着,人类的大脑中存在着网格细胞,而且这些细胞与老鼠大脑中类似的细胞以相似的方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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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不只牵涉海马体及其相关的皮质结构。最近的功能性磁共振成像研究表明,人类海马体中的一些细胞,会与某人与目的地的距离成比例地发光,所谓与目的地的距离,既包括直线距离,也包括你实际上会走到空间中的那一点时所走过的距离(沿着一些道路并且绕过障碍物)。科学家对海马体细胞这种有节奏的发光而进行的研究还表明,海马体细胞中存在一种特殊的低频振荡,称为theta振荡(theta oscillation),这种振荡渗透在整个海马体系统中。人们认为,海马体的theta节律(theta rhythm)可能为我们提供了计时信号,使我们能将自己在空间中所处位置的信息与我们已经走了多远的详情综合起来。打个比方,生活在16世纪的任何一位航海家都可能告诉你,要在地球上找到航行路线,你不只需要一个罗盘,还需要采用某种方式来追踪观察时间。theta节律提供的时间信号可能与对头部方向、网格和定位细胞等的计算结合了起来,可为我们提供相关的信息,来追踪我们漫步到了哪里。尽管要完全弄清这些到底是如何发生的,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有的人甚至提出,这些专用的系统可能为我们的那些指出“发生了什么以及何时发生”的自传体记忆,提供了基本的计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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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切都在顺利进行时,海马体区域的导航系统会构建一个追踪你身在何处表征体系,这是一幅显示你过去和现在的位置以及你最终目的地的心理地图。迷路,意味着你无法将那种内在的心理地图与对身边世界的感知结合起来。它意味着出错了,然后,由于你前面已经出了错,后面还会接着再出错。你迷路时,便打乱了精密的神经地图,即使你当时正在创建它。而自传体记忆的异常,以及你的经历的时间片段,似乎与对空间的表征只有微弱的联系,综合起来,使得那些问题甚至更加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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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是我十分熟悉的另一座城市,但是,这座城市同样以它自己的版本误导我、欺骗我。我生活在这里的时候,常跟别人说,我对这座美丽的城市再熟悉不过了,胜过地球上其他任何地方。但俗话说得好,一知半解可能是件危险的事,而对于记忆的迷宫而言,再贴切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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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晴朗的冬日,我一边穿过悉尼港,一边想着另一场记忆实验。我的计划是从克雷蒙角走下轮渡,沿着防波堤走到公共汽车换乘的水泥浇筑的广场那里。顺便提一下,克雷蒙角好像大地的一根手指,一直从悉尼的北部海岸延伸到港口。我和旅行同伴过去常常购买轮渡船票的小商店,油漆已经掉落,大门紧锁。我沿着台阶向上攀登,来到保护区,那里是一片苍翠繁茂、露出绿色的地面岩层的原始林区,景色美得让人惊叹。这个微型国家公园得到了政府的精心保护。林中的小道被重新封闭,新树立的告示牌清楚地说明着这处景观的细节以及保护区的历史。我的眼神落到了一处空无一人的操场。上一次,我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个操场。你会处理对你来说突出的、显著的信息,而当我最后一次在那里来回走动时,本来有机会去逗学步儿童玩一会儿,但我没有去。那是六月的一个工作日,临近中午时分,那里人不多,一对已退休的老夫妇正在散步,还有一个中年人在独自慢跑,他也许还觉得冬日的太阳过于刺眼,因此戴着太阳镜。我的后面是一座正在翻新的房子,建筑工人在上面大喊着,要底下的帮手递给他一件电动工具。我可以听到从布满游艇的莫斯曼湾传来的割草机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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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部海岸这个美丽的局部位置的大量信息如潮水般涌入我的脑海,在这些证据面前,我还是没有想起那些已被遗忘的细节。10多年以前,我第一次来到这个海角时,那些细节,包括操场、告示牌、正在翻新的洗手间,全都不在那里。建筑物也变了模样;它们不再是原来我记得的样子,但记忆以许多其他的方式在戏弄我。在克雷蒙角尽头的下坡处矗立的灯塔,远比我记忆中的陡峭得多,但同时,如今的我更加习惯于带着学步的孩子一同环游世界。身为父母,自然对潜在危险更警惕一些,因此也放大了地形中每一处潜在的危险。那里竖着一块纪念一位16岁女孩的告示牌,她在1988年的时候葬身于此,那正是我到这里来的前一年。我记得那里原本没有告示牌,可能是在我离开以后竖起来的。如果它一直在那里,我确定自己会记得。我们常常爬到灯塔的中心位置,在那里抽烟、喝酒,灯塔的四周是波涛汹涌的海水。现在,那片区域已经被完全隔开,当地政府承认这里过于险峻,人们在这里行走或玩耍,有可能被浪潮卷走。有人曾在这里死去,但我们当时根本不知道,因此,并没有人阻拦我们爬上灯塔。只是在后来,那些可怕的事件的记忆才与这个地方的建筑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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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你在经历一次漫长的艰苦跋涉之后,夜里进入梦乡,黎明时分醒来,发现自己身处一座宫殿。我的意思是,我实际上曾在这里生活过,置身于克雷蒙角的自然美景与人造景观之中,如今,这种同样的力量让我感到震惊。富豪们挥金如土地买下壮观的宅第和海景公寓。这是悉尼房地产的鼎盛时期,城市交通四通八达,四处景观精美绝伦。我看到空无一人的阳台,在那里可以欣赏到美丽的海景,这样的房子要花上百万美元,而我在想,能够买得起这种海景房的富人,有没有机会静静地坐在阳台上欣赏如此美景。这似乎是一种荒谬的反常,因为距离那里只有五分钟路程的地方,曾有一家背包客酒店。大多数来此旅行的英国孩子,最终都在国王十字车站附近那些蟑螂和老鼠经常出没的低级酒吧里过夜,但我们没有花太多的钱,便在港湾酒店住下。这家酒店背向莫斯曼湾,是一幢不规则伸展的、外表是蓝色油漆的维多利亚式房屋。21岁不谙世事的我可能以为,所有澳大利亚人都居住在郊区的原始林区上的这一小块树叶茂密、紧邻大海的土地上。但我也意识到,我能够像那样在这里生活六个月,似乎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权利,一种不用花钱来旅行的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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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正在寻找这家酒店。我开始沿着克雷蒙角东侧的小路前行,从一群中年妇女之中穿过,她们正朝着我的方向散步。我们以前常常经过这条小道,它是一条通往保护区的风景线,直抵渡轮码头。小道成了精心保护的花园别墅与同样精心保护的原始林区之间的分界线,左侧是花园别墅,右侧是茂密的树林,一直延伸到海湾。从森林中桉树的树干间隙望去,悉尼港有如一颗明珠,闪闪发光。我发现了一片带有坡度的草坪,我曾在那里照过相,惬意地躺在草地上,把一个沙滩球放进运动衫里,假装成孕妇的样子。但我不知道那个酒店在哪里。一路上的房子看起来很熟悉,它们的阳台栏杆是带有殖民地风格的铸铁栏杆,但我无法看到自己曾住过的房子。上一次,我几乎没有注意这些。我对这里的风景有着一般化的认识,但记不起任何细节。因此,我并没有从那些壮观的老房子中挑选一间,我也并没有说:“这里就是我曾称为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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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我的记忆实验进展得并不顺利。这条道路变得越发黑暗,并且杂草丛生,而我也离那些房子更远了。这条路如今比我高,我必须爬上一个陡坡,才能再走到路上去。我意识到,我记住了一段不同方向的旅程,正在此时,一种新的熟悉感浮现在我的脑海中:这并不是从酒店抵达克雷蒙角和渡轮码头的那条路,而是从酒店到军事公路主干道上的那些商店的路。当这种隐隐约约的熟悉感彻底消失时,我放弃了,掉转头来,重新回到通向保护区的那条路上。由于我从另一个方向走近那些别墅的后部,因此,那些别墅看起来比之前更加陌生了。回到保护区,我走上了通向克雷蒙角另一侧的中心位置的那条路。冬日的阳光晒人,我脱掉了羊绒衣来爬山。忽然间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说不清楚是紧张、悲伤还是放松,因为我在寻找,找到了最后却发现它并不是那条要找的路。如果找到了,我可能会失望。我也许不得不面对一些关于自己过去的东西,也有那时我人生中的种种不如意。但某种程度上,没有找到的感觉更差。它告诉我,我找错了,根本不能相信自己的记忆。如果对这里的记忆错了,我还能在其他什么地方不记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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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料想,不记错并不容易。我在悉尼生活了五个月,这是我第一次回到克雷蒙角,试图寻找曾经住过的地方。我希望自己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这次旅行上。记忆是一门艺术:它可以做得很好,或者也可能做得极差。我不想在记忆发生的时候被分心,也不想抓住机会去一睹那些显著的细节,它们可能会扰乱将来我对过去的重新构建。我希望克雷蒙角成为一种对意识的冲击。如果在我还没有做好准备记住它们的时候,记忆便如潮水般的涌入,那我会失去大部分的记忆,最终只留下在转瞬即逝的片刻间回想起来的部分记忆。我想第一个进入记忆的迷宫,而不是排在一长串探索者之后第100个进入,如果那样的话,前面的每一位探索者都会以他们自己的方式改变事物的原貌,只留下自己的记忆线索。我珍视记忆;我知道它的欺骗性。今天,我实际已经经过了克雷蒙角,从米尔森角到港口的市中心一侧的环形码头。当树木繁茂的海角那熟悉的曲线映入眼帘时,我移开了视线。甚至在这次来到澳大利亚之前,我都没有看过自己以前环球旅行的照片。我知道,总有一天,我还会回来,我希望那种记忆是纯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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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与我回到剑桥大学的街道时面临的问题一模一样。如果我对这里的景观产生了一种熟悉感,我需要确定它是不是真正的熟悉,这需要追溯到我许多年前在这里的经历,而不是某些在此期间发生的、依然是最近经历的认知中介。我已经冒了这样的风险,不得不急忙返回原点,沿着通向保护区的路来到另一条路上。当然,它看起来是熟悉的;就在刚才,我还经过了那里。我既在时间中迷失了,又在空间中迷了路,无法辨别哪些是刚刚熟悉的,哪些是更早以前熟悉的。我希望很快会发生一些我明确而且具体知道的事情,以便可以毫不怀疑地确定它发生的日期。我知道,那幢蓝色的房子可以让我这样做,现在唯一的选择是试着从另一侧来找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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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酒店所在街道的地址早已在我的记忆中模糊。克雷蒙路这个名字听起来很熟悉,但我不知道房子的号码了。尽管如此,我一走上通向码头的路,马上便想了起来。我曾在41号住过。这些事实都联系到了一起,就好比你在照片上看到一个老熟人时,只要一看到他那张挂着微笑、泛着红光的脸,他的名字便一下子从你的脑海中蹦了出来。我开始数着小道右边房子的号码,它们是20~30的奇数号码,以升序排列,于是我意识到,41号最多只是我的猜测。人行道与主路分开了,在一丛紫薇花的掩映下慢慢地下坡,使得一些贴着红瓷砖的房子也被紫薇花挡住,在花丛中若隐若现。在39号,我看到一条用篱笆围着的连接路,从我上方的路上一直斜下来,逐渐消失在尽头的转接区。几级台阶将人行道与那条路连起来。这便是我以前常来的地方,有许多的商店和啤酒馆,或者,我们会在观看夜景之后,歪歪扭扭地坐进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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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酒店已经不在了。蓝色房子以前矗立的地方,如今是许多模仿古典风格的淡黄色房子。我看到一位年轻的亚裔女性走出来,手里拎着一袋垃圾,于是我叫住她。她看起来有点儿紧张。我问她是不是居住在她身后的这座不协调的郊区宫殿里,她说她是清洁工,主人外出了。我看起来一定有些鬼鬼祟祟,站在路的中间,用手中的录像机录着像。我说自己曾经在这里住过,并说这里的车库门都是电动,房子是由建筑师设计的,但那些听起来像是牵强的借口。在这个女人来这里工作之前,一定有许多背包客蜂拥而至,如果我像现在这样和她争论,倒不如默默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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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试着往回走。现在,我已经在一侧确定了房子的位置,根据距离,大致知道离房子曾经矗立的那片海角还有多远。但我从原始林区的那一侧,无法联想到所有这些。它们看起来像是在不同街道上的不同房子,好比在某些光幻觉中人们看到的某个物体,与其真实形状完全不同。我是不是进入了时空循环?现在是21世纪吗?为什么依然还是1989年时的路呢?这两种场景,只有一件事情是相同的,那便是:无论哪个场景中都找不到蓝色的酒店。随后我看到一条位于一块大岩石上方的长凳,表面还有被雨点打湿之后留下的痕迹。有一天晚上,我和我的朋友克里斯曾坐在这里,进行了一番充满深情的哲学讨论,不过由于我时不时要拍打脚踝上的蚊子,讨论不得不中断。那些蚊子一定是在平板石中湿漉漉的凹陷处滋生繁衍的。那一点点的事实性知识,确认了我的回忆。现在,那里再没有什么昆虫在嗡嗡叫了,蚊子只在我的记忆中嗡嗡地叫着、飞来飞去。足够确定的是,稍稍远一些的地方,是一片最近清理出来的一小块土地,如今,在那里,酒店被一个极其丑陋的庞然大物所替代,这个怪物好像在闷闷不乐地低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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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为什么从离开之后直到现在一直没有回过克雷蒙角,我并没有完全实话实说。当然,我记得这里,也和一些朋友谈起过,他们和我分享了他们的经历。但在想象中,我也到过这里。想象与记忆是同一回事吗?不完全是。我把记忆比作讲故事,但在我看来,它几乎真的就是讲故事。严格来讲,我对这个地方的记忆已经变成了写小说。在快到30岁时,我写了一部小说,开篇就描写在游泳池中裸泳的情景,那个游泳池离我自己住过的蓝色酒店并不远。悉尼这座城市遍布着市政拥有的户外游泳池,许多处在毗邻港口的风景优美的地方。酒店可能已经消失,但我写到的游泳池,一定依然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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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当我再回到克雷蒙角靠近市内的那一侧,并且凝望著名的悉尼地平线时,我在脑海中“观看”着一种虚构的景观。我没有看到那块岩石,那块我一度在温和的夏日黄昏坐在上面给朋友写信的那块岩石;我看到了另一块岩石,我的小说中的两个主人公坐在上面调情、做爱。我对位置的解读,可以当成你参观某个城市的指南,类似这样的指南,你只能从一部小说的描述中才知道,比如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笔下的都柏林,或是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evsky)笔下的圣彼得堡。它是熟悉的,却是一种认知中介的熟悉。与剑桥大学用亮光纸印刷出来的大学宣传小册子一样,这是一种用来表征的熟悉,而不是对事物本身的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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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本小说,总体上来得并不容易。它得让你很好地发挥想象力,特别是在开头的场景中。作为一位新手,你要述说自己。你要把事情做对;你希望能够生动地进行描述;你希望描述的事情引人注目。但你可能做得过了头。我打算让读者被手里捧着的书深深吸引,而那必须在书的开头几页就做到。开头几页,不仅仅是小说的开场白,也是一个场景、一个时刻,在那一刻,小说中的主人公初次见面就相互吸引。在那个场景中,要形成全书的主题思想,随着故事的逐步展开,主题思想一再显现。这必须要计算好。我在每个细节中都让自己想象这个场景,那意味着要完全从记忆中重新构建游泳池及其周边环境的形象。那时,我住在英格兰中部地区,无法去悉尼核实我在书中描写的细节。那个时代,谷歌地球或谷歌街景还没有问世,不可能通过视觉来核实那里的场面。这是我第一次有机会观察自己在小说中虚构的演绎是不是准确。如果在解锁我对某个地方的经历时,有什么事情将那些记忆暂存器与想象结合起来,那就是麦卡勒姆游泳池旁边灌木丛生的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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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并没有找到它。我按照一条与克雷蒙路交叉的路线,漫步到了我认为游泳池所在的位置,却只看到价格更加昂贵的公寓和修剪整齐的草坪。我不可能完全凭想象“发明”那个游泳池。我确实是在依靠自己的记忆。我记得在一个布满星星的冬日夜晚,我心目中的英雄费恩·考斯利(Finn Causley)一头扎进水里,而他痴情地爱着的安娜,坐在一旁的长凳上怯生生地观看。但那是费恩的故事,不是我的。我虚构了它,而且,我在天空灰蒙蒙的英格兰中部地区,花了数年时间来虚构这样的场景。我带着一种焦虑的、被打败的感觉走了回来,沿着通往渡轮码头的路走下去。哪里都没看到游泳池。我记得我在小说中写了什么;我是这样描述的:通往泳池的路,被一丛丛的杜鹃花隔开,要踏上一些水泥台阶,才能走到池边。但这里没有花丛,没有台阶,没有任何能够辨别的东西。如果我确实到过那里,那么游泳池应当和我记得的样子差不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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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渡轮码头,我开始沿海角西侧通往海滨的路走下去。过了一会儿,我看到一扇大门和绿色的金属栏杆,在远处水面的反射下,栏杆闪烁着绿色的光芒。这是背包客经常光顾的港湾酒店的游泳池。我坐在离大门不远的人行道旁的一条长凳上,心里想着,这些事情怎么会搞错呢。游泳池其实在港口的下方,而不是比路还高——这是合理的。这一点,从市政游泳池里充满了港口的海水便可推想得出。我意识到,事实上我可能从来没有沿着滨海的道路走过这么远。我只是“发明”了那个游泳池,因为我实际上从来没有到过那里。如果我沿着那条路走过这么远,一定能找到游泳池的真正位置,那将宣告我这种来之不易的“发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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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的,是别人对那个游泳池的体验。其他的人来过这里,对我讲过。我的朋友帕姆在一次喝醉了酒的时候被人搞恶作剧,被推到了游泳池里,并在那里摔断了腿。但是,一方面,我自己没有来过这里,或者说,如果我来过,也已经彻底忘记了这次经历,以至于即使是重新想象,也没能勾起我任何真正的回忆;另一方面,我觉得难以相信的是,我在克雷蒙角住了这么长时间,居然没有真正到过麦卡勒姆游泳池。我分不清方向。在几经周折之后,我想出了自己所在的空间位置,但我迷失在了自己的过去中。我可以完全实话实说: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以前是不是站在过这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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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对于这种分不清方向,我本不应感到惊讶。我花了太多的精力来想象游泳池那一场景,以至于我觉得这种想象是真实的。我忘了自己从来没有去过那里,或者,也许我一开始真的不知道。想象,能够自行在我的脑海中占据一席之地。如果没有一个将它们拉回来的现实,没有一个与它们对照的现实,那么,想象会自由地繁荣、发展,丰富自己的细节。我不能回到那里并验证,这个事实也意味着,我的这种想象可能还会蔓延,变得确定,并最终产生像是真实记忆的感觉。想象某件事情,就是将它置于时间与空间之外。当我意识到自己在游泳池这件事情上记错了时,并未使我对游泳池的许多细节想象看起来变得不太真实。甚至,这些细节反而变得更真实了。现在我发觉,我的想象与现实之间有着多大的差异。与记忆欺骗我一样,想象也欺骗了我:如果说这种想象对我来讲如此鲜活的话,那么它到底有几分真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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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克雷蒙角寻找那家酒店和那个游泳池,已是八年前的事情。现在,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心中再也没有了急于去确认的冲动。从我在笔记本中匆匆记下的简短笔记中,我注意到,那天我拍了一些视频片段。我将它转换成磁带的格式,转录到电脑上,但我想起,我在转录的时候出了一个问题,导致视频被毁坏了,其中的一些片段已经丢失。我在笔记本中记下了回到克雷蒙角的日期,因此,可以在视频软件中使用数据戳来寻找我的位置。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我们在悉尼逗留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只丢失了大约一个星期时长的视频,而我那天回到克雷蒙角的时间段,恰好在那一个星期之中。我看不到那些视频,也无法验证克雷蒙角和游泳池是什么样子。那一天的视频已经彻底消失了。一直以来,我的想象把我带到那里,如今,我被记忆欺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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