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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04836 虽然我们在美的事物上总能发现许多色彩,但是却很难将它们分辨出来,这是因为在自然的很多方面都存在某种无限的变化。但是,即便在这种变化中,我们也能找出一些确定的原则来。首先,美的事物的色彩绝不可能是灰色或者泥色,而一定是清晰、明亮的。其次,也不能是某些特别强烈的色彩。那些适合于美的色彩,一定在任何种类色彩中居于中等,比如浅绿、淡蓝、微白、粉红和紫罗兰色。再次,如果许多色彩都是强烈和鲜明的,那么它们就总是千变万化,不至于仅是一种强烈的色彩;如果有许多色彩同时存在的话(比如一些杂色的花儿),那么它们的力量和炫目之光将很大程度上彼此消减。在一个非常漂亮的混合物上,将不仅有色彩的一些变化,而且没有任何色彩——无论红或白——是特别强烈和耀眼的。除此之外,它们以此种方式混合在一起,并且保持着变化,以至于很难辨清其边界所在。依据同一原理,孔雀的脖子和尾巴上的色彩,以及公鸭头部的混合色彩,才显得如此令人愉悦。事实上,形体之美和色彩之美是如此相近,以至于我们可以设想,确有此种混合了不同性质的美的事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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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04841 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1701603154]
1701604842 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第十八节 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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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04844 综上所述,美的各种特质仅仅作为感性特质,有如下这么一些方面。第一,必须在形体上娇小;第二,必须平滑;第三,在躯体的起伏上有所变化;但是还必须注意第四点,即这些身体部件的变化不能是棱角突出的,而必须是互相融合的;第五,要有娇嫩的特质,不能表现出过强的力量来;第六,色彩要清晰、光亮,但却不能太过强烈、耀眼;第七,如果某一色彩太过耀眼,要尽量使其和其他色彩混合。我认为,这些就是美所依赖的特质;这些特质都是自然存在的,不太可能比其他的东西更易被任何奇思怪想所改变,或者被不同的审美趣味所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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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04849 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1701603155]
1701604850 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第十九节 相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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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04852 相貌,在美的领域占据着重要地位,我们人类尤其如此。风俗习惯赋予相貌以某种标准,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这种标准,我们就说此人是美的;这一标准能够将人们对美的欣赏和人体结合起来。因此,要想使人体变得完美,要想使人体美发挥最大程度的影响,在相貌上必须具备温柔的、亲切的特征,而且应当在外观上保证柔软、光滑和娇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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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04858 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第二十节 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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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04860 迄今为止,我有意漏掉了对眼睛的论述。眼睛在美的领域内占有不可或缺的位置;它不可能简单地放在前面各章节名下来讨论,尽管实际上可以归之于同一原理。在我看来,眼睛之美首先表现在它的清澈上面;认为色彩斑斓的眼睛是美的,这是一种建立在特殊偏爱之上的看法;没有人会认为某种灰暗、泥黄色的混浊眼睛会是美的。(3)我们之所以喜爱眼睛的美,乃是基于和喜欢钻石、清水、玻璃以及其他透明物体一样的原则。其次,眼睛的不停转动也增加了它的美感;不过,一种缓慢的转动要比迅速的转动更为美丽,后者生动活泼,而前者则惹人爱怜。再次,谈到眼睛与其他相邻器官的结合,有必要坚持和其他美丽事物一样的原则;它不应当太过远离其他的脸部器官,也不应当固定于某种精确的几何结构。除了上述这些以外,眼睛的作用乃是出于人类内心的某些特质,其主要的力量也来源于此;因此,我们刚刚关于相貌的论述也适用于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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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04866 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第二十一节 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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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04868 在此讨论丑的特性,似乎有悖于我们上面讨论的内容。我前已论及,丑在各方面都要和构成美的特质相反。不过,尽管丑与美正相反对,但它并不对立于比例和适合性。因为,极有可能存在某物,它符合比例但却奇丑,或者极丑但却非常适合于某种功用。我也认为丑总是与崇高的观念相联。不过我并不是悄然传达给读者这么一个观点,丑本身就是崇高观念,实际上,丑必须达到令人非常恐怖的程度,这一观点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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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04874 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第二十二节 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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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04876 优雅是一种与美无甚差别的观念,它们俩几乎蕴含在同样的事物之中。优雅概念从属于姿势和动作。在这两者中,要想表现出优雅来,就必须不能出现任何困难;也还需要身体的回转变化,以及身体各部分的沉稳;在这种情况下,身体各部分必须既不能相互阻碍,也不能截然分开或者出现突出的拐弯。正是在这种精神状态和动作的放松、完满与精致之中,我们才发现了不可思议的优雅,或者可以这么说,“吾不知其所以然”;[20]当任何人看到“麦迪奇的维纳斯”(Venus de Medicis)、“安提诺乌斯”(Antinous)或者其他雕像时,都会觉得非常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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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04882 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第二十三节 典雅与美观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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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604884 如果某种事物,其整体的各部分都是平滑、光亮的,不存在彼此之间的挤压和冲突,也没有粗糙不平或者混乱不堪的现象,并且同时以符合规则的形象来感动人,那么我就称它是典雅的。它非常类似于美丽,不过其特殊之处在于这种规则性;正是由于它所激发的感情与美有很大差异,所以可以归之为另外一类。我把那些精致的、有规则的,但却并未模仿自然事物的作品,归之于这一名下,比如那些典雅的建筑和家具等等。若是某种事物具备了上述典雅的特征,或者具备了美丽的特征,此外又拥有巨大的尺寸,那么它就远非是单纯的美了。我称之为精美或者美观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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