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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第二十五节 听觉中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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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觉中,我们也同样天然倾向于以某种柔软的、精致的方式受到影响;至于悦耳的、美妙的声音在多大程度上与我们之前对于美的描述相符,每个人可以作出自己的判断。在弥尔顿(Milton)少年时期的一篇诗作中,(4)他曾经描述过此类美妙的声音。对于弥尔顿在这一艺术领域的成就和精湛技艺,我就不用多谈了;没有人比他拥有更敏感的听觉,也没有人比他更能用比喻的方式来表达出这种感受了。弥尔顿的描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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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完全驱走了难以释怀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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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包裹在吕底亚人柔软的音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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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音调曲折婉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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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美无比,拉长至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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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奔放、多变,还有熟练的回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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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温柔动人的声音,让人长久迷失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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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解开了所有紧绷的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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晦暗不安的灵魂才始平静。[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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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感受,与其他事物中的美的特质相比较,比如柔软、蜿蜒曲折的表面、无中断的延续以及渐进的变化;观察到所有这些感官的差异以及所有他们的作用,都有助于使它们更为清晰,并且从整体上保持一致,而非因为其复杂和多样性而变得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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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面的描述,我还要再加上一两点需要注意的地方。其一,音乐中的美不能够承受太大或者太过强烈的声音,后者或许可以促发别的激情;它也不能包含尖厉、刺耳以及太过深沉的声音;与这种美最合拍的,只能是清晰的甚至是平缓、无力的声音。其二,从一种音调到另一种音调的多变或者快速转变,都是与音乐中的美相悖的。这类转变(5)[22]常常令人欢快不已,或者促发其他突然的、令人激动不已的激情;但它不能让人感到安宁、沉醉以及平和,后者才是美的独特效果,在其他感官上也是如此。事实上,美所激发的感情更类似于某种忧郁,而非高兴和欢快。我这里所论,并不是要把音乐限定在某些种类的音符和曲调上,何况音乐也不是我所擅长的领域,更不敢大放厥词。我的目的,仅仅是要确定某种一以贯之的美的观念。对于灵魂的影响,存在无限种可能的方式;或许只有一个杰出的头脑、一双敏感的耳朵,才能够感受到此类声音的多样性。在美这一普遍标准之下,从那些不同的甚至是互相反对的观念中,分辨出某些属于同一种类而且彼此协调一致的观念来,应该说不上是偏见吧?而在其中,我的目的也仅仅是找出一些关键点来,用以证明听觉和其他感觉在愉悦感受方面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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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第二十六节 味觉与嗅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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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考虑到味觉和嗅觉,各感官之间的普遍一致性就会更加明显。我们经常比喻性地把甜美的观念适用于视觉和听觉;但是,由于味觉和嗅觉所能感受到的痛苦或愉悦,没有其他感官那么明显,因此我们将对它们与其他感官的相似性作一番解释;实际上,这种相似的程度很高,我们甚至可以寻找所有感官之所以能够感受到美的共同原因所在。在我看来,没有什么别的途径能够比对所有感官的类似愉悦感受进行对比、考察,更有助于寻求一个清晰、确定的美的观念了;这是因为,有些地方在这一感官作用下非常清晰,但在另外一种感官下却非常模糊,只有对它们进行全面的了解,才能更为确定地谈论它们中的任何一个。通过这一方式,它们才能互相确证;实际上,自然正是需要细察的,我们只能从它们显露出来的信息中,去评述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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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们崇高与美观念之根源的哲学探讨 第二十七节 崇高与美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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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束对美的一般评述时,自然应该对美和崇高作一番简要的对比;在这一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二者之间的极端对立。崇高的事物在尺寸上是巨大的,而美的事物则是娇小的;美的事物应当是平滑、光亮的,而崇高的事物则是粗糙不平的;美的事物应当是避免直线,在偏离的时候,也令人难以察觉,而崇高的事物在很多情况下却以直线条的方式出现,即便存在偏离也是极为明显的;美不应当暧昧不明,而崇高则倾向于黑暗和晦涩;美应当柔和、精细,而崇高则坚固甚至厚重。事实上,二者是完全不同性质的观念,一个建立在痛苦之上,另一个却建立在愉悦之上;尽管它们会违背其原因的直接性质而发生变化,这些起因却并不会因为它们发生变化而变化,从而一直保持着区别,而这种区别是任何一类艺术家所不能忘记的。在自然结合的无限变化中,我们应当尽量找出结合在同一事物中的不同特质,同时,我们也必须找出它们在艺术作品中的表现。但是,在思考某一事物之于激情的力量时,我们必须知道,要想使某一事物的主导特质能够影响我们的心智,其他的次要特质也必须是同一性质的、与主要特质有着同样的设计,只有如此,所促发的感情才能更为统一和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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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与白相混合,连在一起,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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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变换一千种方式,难道就没有黑和白了吗?[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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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看到崇高和美在某些时候混杂在一起,难道这就证明它们是相同性质的,它们是相类似的,甚至说它们不是相对、截然相反的?黑和白可以混在一起,可以杂拌,但却并不因此就是相同的。无论是它们之间彼此混合,还是它们混合于其他颜色,黑作为黑的力量,以及白作为白的力量,都会一如它们独立呈现于世人面前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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