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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二十世纪末,潮流开始翻转,人们对利他主义的态度又一次发生了改变。一九九〇年,一篇发表在《社会学年度评论》上的文章观察到,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早期开始,社会科学领域似乎发生了一种思维范式的转变,人们不再确信表面上的利他行为必然源自隐秘的自利动机。推动转变的因素之一是社会学家翁林纳夫妇——塞缪尔和珀尔,他们在作品中描写正直的外邦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帮忙拯救犹太人性命的非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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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缪尔·翁林纳的家人在大屠杀中被杀害了,但是塞缪尔自己却活了下来,因为在继母的催促下,他十二岁时就离开了家。一位波兰农妇冒着生命危险将他带到自己的房子里,并教他模仿非犹太人以渡过难关:她给他起了新的名字,换了新的衣服,教他阅读波兰文以及背诵教理问答。翁林纳夫妇估计大约有五万名外邦人冒着生命危险——通常也包括他们家庭成员的生命——不计回报地搭救犹太人。为什么在那么多人没有这样做时他们却这样做了呢?和一般的利他主义的例子不同,这风险甚至已经大到不能由社会认同来补偿的地步。这与环境相关,还是与人的品格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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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林纳夫妇拒绝情景假设,他们认为这关系到品格。他们发现,救助者被他们的父母教导要关心他人,而非救助者则受到教育要好好工作或者要听话。非救助者在事实面前感到无助乏力,而救助者则认为他们对自己的生命及自身所处的环境有一定的掌控力,且愿意承受失败的风险。救助者和非救助者同样易受到他人情绪的影响,只不过非救助者更多地受到幸福的感染,而救助者则更多地被痛苦所打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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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理学领域,情况也发生了转变。社会心理学家C.丹尼尔·巴特森寄希望于打破舆论对自私的绝对支持,并着手调查利他主义是否总是假性利他主义,还是它也会被真正的同情和减轻他人痛苦的欲望所唤起。“如果我们可以是利他主义的,那么我们目前所有关于个人心理学、社会关系、经济学和政治的观念在某个重要的方面几乎都是错的,”他在一九九一年这样写道,“普遍利己主义的假设是如此根深蒂固,在我们的文化中广为流传,就像是水之于鱼一样很难被意识到。”决定真正的利他主义是否存在的不仅仅是科学的旨趣。自私的预设是自我强化的,毕竟,有什么比怀疑人本就是自私的更可能阻止利他主义呢?如果做困难的利他之事仅仅是另一种形式的自私,仅仅是让自己感觉良好的途径,那好,有很多更容易、更舒服的方式可以实现这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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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物学和进化心理学中,群体选择作为对真正利他主义的解释而复苏。由于自然选择在群体之间和个体之间一样起作用,即使利他主义对于个体而言是个坏策略,进化也会确保利他主义的持续活跃。在经济学中也一样,理性自利的预设开始转变。一九八九年,一位经济学家得出结论说,人们捐钱给公益事业不仅仅是出于对那些会得到好处的人的关心,也是为了这件事给他们带来的自我满足的“光热效应”。经济学家们曾长期预设,就公益事业而言存在着搭便车的问题:如果人们无须付出代价就能分享公益事业的话,他们会这样做的。但是很多研究显示,这个假设只有当受试对象是经济学家时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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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即使在精神分析领域,情况也开始转变。一篇由两位精神分析学家合写的论文试图建立这样一个观点:除了老朽的病态利他主义之外,还存在着正常的利他主义。是的,存在“很多郁郁寡欢的自我否定的殉道者,他们有很严重的受虐和病态自恋倾向,他们强迫性的照顾和自我牺牲的行为掩盖了他们的攻击性、妒忌以及控制他人的需要”。但是也存在着这样一种人,对他们而言,帮助他人就是真正的、不矛盾的快乐之源。这种人因帮助他人而感觉良好,结果更加快乐。精神分析学家们之前没有意识到这种人的存在,是因为他们很少来寻求心理治疗。而且,在很有技巧的精神分析学家的帮助下,即使一个郁郁寡欢的殉道者也可能转变为一个快乐的行善者。例如,其中一个治疗师的殉道者型病人在经过一段良好的心理治疗之后找到了男朋友,有了一次高潮体验,并且预定了歌剧院的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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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溺水:哲学问题?思想问题?道德困境?真实人生? 第七章 陌生人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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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借着苦难救拔困苦人,趁他们受欺压,开通他们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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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伯记》,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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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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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关于一个男人的故事。他在印度中部的荒野上创建了一个麻风病人疗养院,并将这份繁荣而有名望的事业传递给自己的儿孙,正如人们会将自己的航运业和报业传递下去一样。这人有两个儿子:年轻一点的在遥远的丛林中建立了一家诊所,和他父亲一样赢得了名声和赞赏;年长一点的将工作建立在父亲工作的基础上,但其成就不太被认可。这个故事始于一个雨夜里的一次偶遇,这次偶遇改变了他的人生进程,随后几代人所经历的一切也都应归于那个决定。事情本可以变得不同。你能想象这个人在不同时空凭借同样的激情和毅力实现许多别的抱负:他可能会成为亨利·福特,也可能会成为拿破仑。如果存在天生的圣人的话,他并不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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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他习惯性地焦躁不安;他渴望新奇的东西,乐于面对障碍;他鄙视舒适,需要人生变得困难;他想要被抛掷,被打击;他需要焦虑,需要处于危险之中。他能够忍受大量的痛苦,无所畏惧;他把自身的内在品质看得比其他任何东西都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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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下雨的夜晚,他经过一具躺在路边的躯体。很难说这是个人——这是一具处于麻风病晚期的病人躯体,浑身赤裸着,几乎不能算是活着,手和脚只剩残肢,鼻子凹陷进去,肉已经腐烂,上面爬满了蛆。这恐怖的景象让他厌恶,他害怕会染上这疾病,所以跑开了。但随后他意识到自己是因为害怕而跑开——他,那个不害怕任何东西的人。对他而言,有所畏惧的念头比染上麻风病更可怕,于是他返回那个麻风病人身边,给他身上盖了一件衣服挡雨。这个麻风病人得到帮助太晚,很快就死了。但在接下来的几周里,这个男人被这一经验深深地撼动了。他之前感到害怕,并且跑开了。他不能忍受这个念头,这个念头却一直纠缠着他。甘地称自己无所畏惧——他曾经就是这样一种人!在他的人生中,他第一次感到痛恨自己。他决定去做唯一能够令他恢复平静的事情——朝自己的恐惧前进,直到他能够摆脱它:他要把治疗麻风病当作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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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开始想的是治疗疾病,但在定居疗养院很多年后,他意识到,让他激动的并不只是痛苦的减轻,还有痛苦本身。他相信,一个没有感受过疼痛的人,不管是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不能建立深厚的依恋关系,而分担的痛苦则是共同体的凝合剂。疼痛将一个人打开,允许他人进入,所遭受的痛苦处于人之为人的核心位置。他的疗养院因麻风病人的痛苦而更加团结,巴巴相信,正是因为他自己也在很多时候处于痛苦之中——他有严重的退行性关节炎,不得不花时间做牵引,一连好几个月都得躺在床上——他才感到自己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对我来说,相似的疼痛总是最强有力的纽带。”他写了一首诗:“我能忘记那些同我一起笑的人,但是我无法忘记那些同我一起洒泪的人。”他的妻子写道:“伴随着痛苦的更伟大的联盟才能够改变这个世界。我们不需要其他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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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开始是个小少爷。他父亲在他们世代生活的村庄——位于印度中部,孟买东面八百公里之外的死气沉沉的戈拉加——拥有四百五十亩土地,还在那格浦尔市的政府里有一份好差事,为英国的财政部门工作。年轻的族长穆利达尔·阿美特出生于一九一四年十二月,他妈妈亲昵地称他为巴巴。他从童年起就显示出某种东西,要不就是对痛苦的漠然和对父亲的认可,要不就是对疼痛的兴趣和对父亲的不认可。比如,作为一名婆罗门,他不被允许与贱民有肌肤接触,即使是影子也不行,更何况是贱民的身体。因为贱民是不洁净的,接触是一种污染;这不是势利,而是虔敬。但是,尽管他父亲为此打他,他仍然和贱民小孩一起玩耍,更让人震惊的是,他还和贱民家庭一起吃饭。在他想到同情他们之前,他就被这些被放逐者所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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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他长成了一个青年,他妈妈出了些问题。在夜里,她会尖叫和唱歌。有一天她穿了七件莎丽,一件摞着一件,然后又在城市广场一件一件地脱掉。她在一个精神病院里住了好几个月,最终也在那里去世。从那以后,巴巴称自己为疯妈妈的疯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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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他有一辆绿色的辛格牌运动跑车,座椅是动物皮毛装饰的,还有一只幼年黑豹当宠物。他穿着为英国政府做衣服的裁缝给他做的衣服,打桥牌,喝酒,常常一学期什么都不做。他因为喜欢上了著名的流行歌手蒙塔兹,就驾车八百公里去看她在加尔各答的演出。他喜欢罗宾德拉纳特·泰戈尔的诗,为了阅读原版《吉檀迦利》而学习孟加拉语,并驱车一千公里去参观泰戈尔精舍。他也写诗,写那种热情洋溢的、充满浪漫主义的诗歌。他喜欢电影,有时一天要看三部,他会在播放间歇点餐,叫人送到剧院,如果他特别喜欢一部电影,他会看上二十次,直到能够熟记于心。他会买两张票,这样他就能把脚搁在前面的座位上。他为影迷杂志写影评,给诺尔玛·希勒和葛丽塔·嘉宝写信,她们也会回信给他。他曾经还有过当演员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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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享乐主义者。在经过这么多事情以后,他并不快乐。他总是在打架——拳击或者摔跤。他的朋友都是些流氓一样的角色。在青少年时期,他为秘密武装抵抗组织走私武器,这些反英革命分子认为甘地的非暴力观念太天真了。他冲往灾难发生之处——地震、饥荒,积极参与并尽力帮助有需要的人。他步行去森林打猎,不是躲在树上安全地杀死动物,而是和它们面对面地赤膊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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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猎的时候,他漫游到加德奇罗利森林的深处,遇到了一群遥远部落的人——马迪亚贡德人。他看见他们饱受饥饿与疾病的折磨,却感到他们的集体比他所属的集体更加亲密和忠诚。当他待在自己家的田庄时,他喜欢四处走走,会一会农户和村民。他们不像马迪亚贡德人那样孤立而奇怪,他们只是贫穷而已,但与他在父母家遇到的那些人相比,他更喜欢这些人。等他慢慢长大,这些印象逐渐加固,他开始相信富人都是麻木的,对周围的荒凉故意视而不见,而穷人则不可避免地会看到。他通过阅读确认了这种印象——马克思、普林斯·克鲁泡特金、鲁斯金、潘杜朗·萨内。在教会大学里,他很厌恶被迫参加《圣经》课,每当上课他就用棉绒堵住耳朵;但他会自己阅读基督的生平,并决心以那种方式度过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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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以后,他抛弃了武装革命军——他看到他们在摆脱英国之外毫无想法——并启程拜访甘地的静修所塞瓦格拉姆,那里离他父亲的房子不远。有天他坐火车旅行,看见英国士兵正猥琐地调戏一位年轻的新娘;她的新郎很害怕,把自己锁进了厕所。巴巴和那些士兵打了一架,在车站请求指挥官对此进行调查。甘地听说这个事件以后将巴巴称为abhay sadhak,意为“无畏的求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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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二年,在甘地发起的“退出印度运动”(迫使英国承认印度独立的运动)期间,巴巴雇律师来为反抗辩护,而他自己则被暂时收押。他的热忱引起了维诺巴·巴韦的注意,巴韦是住在附近精舍的一名苦行者和博学的甘地式侍僧。多年以后,巴韦徒步穿越印度,号召地主将土地分给穷人——一部分是由于独立后的爱国主义情怀,但主要是由于他自身神圣的魅力,这个他追求了多年的疯狂想法取得了令人吃惊的成功。在印度,苦行主义是相当可观的一股力量——巴韦和巴巴都清楚这一点。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早期一次徒步的过程中,巴韦拜访了巴巴初建的荒凉的麻风病疗养院,并将巴巴的故事与《罗摩衍那》——一个王子被流放到森林里与野兽一起生活的故事——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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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巴完成学业以后想接受训练成为一名医生,但他父亲咨询了一名星相学家,根据那位星相学家的说法,巴巴的星座显示法律会是更加幸运的选择,于是巴巴很不情愿地被培训成了一名律师。他的工作是为罪犯辩护,但他讨厌这样——他讨厌为那些他明知有罪的人辩护,他讨厌自己花十五分钟的时间就能挣五十卢比,而一个工人工作一整天还挣不到一卢比。他离开了他的公司和城市,在小镇沃罗拉和一名低种姓的律师一起成立了一家合作事务所。他开始将低种姓者和贱民——清洁工、拾荒者、织工——组织起来。他组织的拾荒者告诉他,他不可能理解他们的生活——他们清洁公共厕所,整理废物,把它们装进篮子里用头顶着运走。他把这当作一个挑战,连续九个月都在早晨三点钟起床,在去律师事务所上班前拾荒四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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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些令人讨厌的非婆罗门行为,他依然是一个条件相当不错的年轻人。未来的姻亲给他施压让他提亲。他认定如果结了婚就不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于是更多地出于实际而非精神的原因,他成了一名苦行僧:他宣誓要独身,并要游历到东部的喜马拉雅山脉,去圣者们的精舍中去拜访他们。他穿着橙黄色的长袍,让自己的头发和胡子长得又长又乱,把烟灰涂抹在身上,乞食为生。他吃得很少,每天早上三点钟赤脚走过荆棘去河边洗澡。他不擅长沉思——他发现要平静下来很难,但不适才是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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