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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里明显的说教并没有随着维多利亚时代的多愁善感的终结而终结。满世界依然都是粗浅而类型化的小说,观念在这种小说里披着角色的外衣演出道德戏剧。但这些更近期的作品对他们的哲学化倾向是有意识的,并为此找了借口,他们似乎觉得这违背了某些不言而喻的文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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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在大约同一时间,鲍德温写了一篇文章说另一种道德化和改变世界的小说出现了,其传递的信息据他的文学观看来或多或少是有冒犯性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反面:安·兰德的《源泉》。这本书里满是无私与帮助弱者,但对兰德而言这两者都是诅咒。她小说中的反派角色是埃尔斯沃斯·M.图希,一个诡计多端的社会主义建筑批评家,他相信艺术家应该使自己的品位服从于大众的品位;他相信个人的爱是不公正的,因为你应该平等地爱所有人。她小说中的英雄是霍华德·罗克,一位才华横溢的古怪的建筑师,其原则与利他主义相反——他害怕让自己卷入另一个人的生活,同样也害怕别人会干涉他的生活。“这就是我写作的动机与目的,”兰德写道,“典范的投射。树立道德典范的肖像是我的终极文学目标——任何包含在小说里的说教的、理智的或哲学的价值都仅仅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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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德对无私的论证于一九七七年被玛丽莲·弗伦奇在《女人们的房间》中采用,这是一本卖了两千万册的女性主义小说。女主角米拉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读了《源泉》,那时她还是个学生,这本书点燃了她改造自我的欲望。那时她感到自我已经窒息,并被一种教导女人要无私的道德所绑架。米拉读《源泉》的时候感到内疚,因为她意识到这是一本粗浅的书,不如她在学校里读到的文学作品。但她也开始怀疑,正是因为这是一本粗浅的书,才会对她有种道德上的影响力。“好文学,她的老师们觉得好的文学,与真实世界无关,”她想,“与世界相关的作品要低于与世界无关的作品。”对她来说,似乎坏小说的低劣与坏人的低劣是相似的:要得到尊敬,文学如人一般必须保持贞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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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斯·鲍德温毫无贞洁可言,他极深地卷入了这个世界。从没有人像他那样被道德义愤所驱使,他在他的非虚构作品中描述了这种愤怒以及引起这种愤怒的机制和邪恶。然而在他的小说里,就像在很多文学作品里一样,这种愤怒被转化了,仿佛某种跟形式有关的东西用强力催生了一种关于“什么是错的,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人应该做的”的不同的表达方式。在他的小说里,道德美变得更小,更具体,更私人,是某种存在于一个人与另一个人之间的东西。他在《告诉我火车走了多久》中写道:“生命中的某些瞬间——不需要很长或显得很重要——能够补偿生命中的很多东西,能够为一个人生活中的那种疼痛、那种困惑提供救赎和辩护,赋予他不只是忍受生活而且要从中获益的勇气。某些瞬间让我们懂得了人类相互连接的价值:如果一个人能够忍受自己的痛苦,那么他也会尊重他人的痛苦。因此,简单但又抽象地说,我们能够帮助彼此摆脱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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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溺水:哲学问题?思想问题?道德困境?真实人生? 第十四章 从宇宙的视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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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行义过分,也不要过于自逞智慧,何必自取败亡呢?不要行恶过分,也不要为人愚昧,何必不到期而死呢?你持守这个为美,那个也不要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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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道书》7: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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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三十岁后不久,斯蒂芬妮·维克斯特拉决定不再信仰无条件的利他主义。这是她十年之内所经历的第三次重大转变,最终她感觉自己疏离而孤独。她怀着一种彻底的道德明晰感长大,明白什么是自己的责任,但这已经逐渐萎缩与朽坏,直到最终像一层老掉的皮肤一样从她身上掉下来。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她开启了一系列探寻,寻找一种不同的明晰性,有两次她认为已经找到了,但是都搞错了。在最后一次探寻失败以后,她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她可能再也不会像童年时那样坚定地相信道德的确定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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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密歇根州的荷兰镇长大,那是一个靠近大峡谷的美国西部小镇,是非常荷兰化的地方。那里每年都会举办郁金香节,有很多高大的蓝眼睛的人和新教教堂。她妈妈在一个基督教学院教书,爸爸在一所要求教授在基督教信仰誓约上签字的大学里教授哲学。虽然她爸爸是一个哲学家,但他和她妈妈展现给她的基督教并非一系列神学信念或一种道德生活的方式,而是一种与耶稣的情感联系。斯蒂芬妮虔诚而盲目,她爱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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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十一年级时,因为要去东海岸休假,她的父母把她送到了马萨诸塞州的一所寄宿制学校里。家庭作业比过去要难,一开始她非常努力,以至于都开始掉头发了。她还发现她在学校的很多朋友都不是新教徒,于是她尽自己所能去说服他们相信上帝。她随身携带着《圣经》,这样就可以随时翻开它和其他人分享,比如和朋友们一起出去的时候,或在半夜的宿舍里。她不是一个说好话的新教徒,她对自己的使命非常认真。有一次在餐厅吃饭时,她搅进了一场可怕的争论,当时她说,上帝创造某种人不会只为了将他送入地狱,所以同性恋必定是一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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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爱上了一个不信神的男孩,这个男孩也爱她,并开始在晚上给她打电话。有天夜里,他问她,如果有一天早上她醒来后完全确信上帝并不存在,她会做什么?她回答,她会不想再活下去,那将毫无意义。谈话不久就结束了,和谈话一起结束的还有他们的友谊。这并不是因为他们说了什么,只是对他来说这太疯狂了。她还有另外一个犹太朋友,他是个不可知论者,当他们一起出去绕着校园散步时,她试着说服他相信上帝是存在的。她不知道任何正规的论证,于是她对他说,唱圣歌的时候她感受到了圣灵的存在。有天晚上,她的朋友说,如果上帝真的存在,他为什么要允许我的亲人们死于大屠杀呢?这给了她很大的打击。她感到晕眩,头脑一片混乱,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不是她第一次遭遇恶的问题,但这是第一次有人让她以如此直接与私人的方式来面对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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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试着让人们改变信仰的时候,她自己却动摇了。她以前从没有和新教徒之外的人一起生活过,她发现这既奇怪又令人激动。她开始骂人,吸大麻。这些东西并没有让她有很强烈的罪恶感,那种感觉为性保留着。在一场基督教摇滚音乐会上,她签署了一份婚前无性行为的誓言,但是她十四五岁时的一次经历一直保留在她记忆深处。她在纽约时,有一次坐在她祖母公寓附近的街角咖啡店里,看见一本女性杂志放在桌上,就随手拿来翻了翻。她在里面发现了一位有基督教背景的女性的文章。那个女人直接对读者说:如果你在婚前有过性行为的话,你并不会化为一股烟。你不会死亡或者消失,生活会继续,你将好好的。我是这样做的,所以我知道。在那时,这对斯蒂芬妮来说就像是一个启示。在她可能犯的所有罪中,她知道婚前性行为是最坏的,然而这里却有一位女性基督徒这么做了并幸存了下来。她好多年来都想着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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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上大学前的那个夏天,她在网上用笔名发了一个有脏字的帖子。她爸爸在搜索电脑的历史记录时猜到了她的笔名,与她对质。他对她说,她需要更努力地祈祷,不再犯罪。她哭了,跑到后院里,躺在蹦床上,看着夜空;就在那时候她看到了一颗流星。她感到这是上帝在对她说话,让她回家。他已经发现了她,拥抱她并重新接纳了她。这是一种欢喜的感觉,一种被接纳、重新变好的感觉——即使这意味着要放弃过去两年她生活中出现的令人激动的新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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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去上大学的时候,她立即开始强化她复苏的承诺。她睡觉前每晚都读《圣经》,还写了一张纸条给上帝,保证决不看色情文学,并把它装在钱包里。她加入了一个基督教的小礼拜堂唱诗班,每周六早上聚在一起读《圣经》并谈论神学问题。她想知道为什么上帝要聆听祈祷。难道对他而言更有意义的不是把事情都安排到最好状态,什么都考虑周到吗?一个人因为碰巧祈祷了什么或没有祈祷什么而有不同的命运,这难道不奇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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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读研究生时学了哲学,并遇见了一个叫杰夫的哲学系学生。有一次,她向他解释关于莱布尼茨的某一观点,他们相爱了。他们能够连着八个或十个小时谈论哲学或宗教——他们散步时走很长的路,整夜整夜地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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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夫来自宾夕法尼亚州。他还在读高中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活跃的创业者了。十六岁的时候,他募集了大约九万美元创建了一个公司——但他并不是为了追求金钱本身。他想要对世界有所影响,并想着,不论他要怎么做到这一点,很多的钱总会是有用的。他本科在沃顿商学院念商科,但随后决定转而学习哲学。读到康德的时候,他开始发展自己的道德体系。他也开始发展自己的心理学理论,他相信人类的大脑远远未被完全开发,在少量心理学伎俩的帮助下,与目前所开发的量相比,它能够得到指数级的增长。他经常引用的例子是记忆宫殿,比起其他方法,这种方法能使人记住的东西要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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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斯蒂芬妮和杰夫在一起时,她是幸福的。但她再一次纠结于自己的信仰,她不能将自己与一个判处人类下地狱的上帝联系在一起。她心想,我不想崇拜那样的上帝。她从没有跟她父亲提到过这些怀疑,但他却觉察到了。有一天,他在电话里与她对质:你依然相信耶稣是为你的罪而死的吗?她最终尖叫着结束了对话,并且好几个月都没有再跟他说话。那真是一段艰难的时期。她意识到,如果要放弃基督教的话,就不得不预备着永远不能亲近她的父母。但是她感到必须要保护父亲,因为她知道她的抛弃对他是毁灭性的。有天夜里她梦到他游走在沙漠里,她知道他将死去,她本来可以救他,但是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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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研究生院后不久,她开始对形而上学不再抱有幻想。哲学家似乎是想通过运用他们对事物本性的直觉来得到真正的知识——但为什么应该是这样呢?尤其是研究已经显示生活在不同文化中的人们对同一问题拥有完全不同的直觉。当处于相同文化甚至相同流派的哲学家们拥有冲突的直觉时,该如何在二者之间进行裁决?她转向了知识论——研究我们怎样为自己的信念辩护——但很快她就开始怀疑很多讨论是毫无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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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在一趟有杰夫加入的意大利家庭之旅中,她妈妈发现斯蒂芬妮在吃避孕药。她妈妈很吃惊,想方设法阻止这一可怕的罪过。她为杰夫祷告,向他伸出手,想带他走向上帝,她让他们发誓在意大利不要有性行为。最终,她和斯蒂芬妮大吵了一架,因为她妈妈整天追着他们,不让他们溜出她的视线——斯蒂芬妮愤怒而困惑地想,好像她觉得他们会在大街上乱搞似的。之后,当她发现斯蒂芬妮已经和杰夫睡过之后,便对她说她已经背叛了上帝,她不会原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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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几个月,她和父母在电话里就自己与上帝的关系展开争论。她父母感到她的信仰已死,他们为她的灵魂而战,但最终还是失去了她。她不再相信了,她这样告诉他们。接下来的夏天,她和杰夫去密歇根州参加一个婚礼,趁着父母不在住进了他们的房子。她到了那里后发现,以前屋里到处都放着她的照片,而现在全都不见了,她所有的痕迹都被移除了。她妈妈留了一张字条解释怎样可以找到杂货铺,就好像她是一个陌生人,从没有在那所房子里生活过,没有每周都去那个杂货铺。那张字条也告诉她,她的东西都被打包放在了地下室,她走的时候应该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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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妮和杰夫结了婚。她父母来参加了婚礼,但她知道他们并不对此感到高兴,她没有让父亲带她走进礼堂。在接待处,她看见一个表亲拿出了一些她小时候的照片,其中有一张是她大约十二岁时,正在试穿她妈妈的婚纱。这些照片似乎呈现了从那个孩子到现在的她之间的连续性,她退却了。她想,那之间没有连续性。她已经选择了和童年断裂,这选择是艰难而痛苦的。她收集了所有的照片,把它们藏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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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后不久,她的生活似乎终于安定了下来。她和杰夫都在马萨诸塞州郊外的一所小学院找到了工作,并搬到了附近的一所房子里居住。但她并不满足,她感到应该做些什么来改善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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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还是研究生时,她曾在珀斯安波易的一所看护中心里做一个十三岁女孩的看护人。她们一起去博物馆,一起看电影,一起做饭,她变得有些依恋那个女孩。她开始研究看护中心,发现很大比例的孩子在长大离开看护中心之后会成为无家可归的人。有一年夏天,她在几个为收养孩子服务的机构实习,试着帮助这些孩子顺利进入成年阶段,她注意到,尽管这些机构抱有良好的意愿,但他们很少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那里并没有真正的研究,没有数据,没有证据。她意识到这是她喜欢做的事——对善良意愿的效果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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