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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就真来不及了:纽约客的临终遗言 著名杂志主编的双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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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浦·格尔,62岁,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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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纽约著名文学杂志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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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临终遗言征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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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猜想你是一个对人类感情有特殊兴趣的人,因为你做的是件自掏腰包且无利可图的事。不过正因如此,我才决定写这封信。如果不是看见你的那则小广告,就像这世上的很多人一样,我肯定会把属于我一生的秘密带进天堂或是地狱去。是你的创意广告给了我改变这个决定的机会,我非常欣赏你的勇气和对了解人性做的努力。如果不是即将离世,我想我也会有兴趣参与你的这一工作,一个不同寻常的工作,因为我也对人性有着恐怕并不比你更少的热忱和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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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前我被确诊患了淋巴癌,目前正在做第二期化疗。对我只有62岁的生命而言,这个事实不吝来的太突然,太残酷,令我从所未有地意识到生命的短暂和无常。我存活的机率虽然仍是未知数,但我从其他得过此病的熟人身上已有所了解,所以我必须做好随时离世的准备。我选择向你,一个陌生人坦白我的真实生活,是因为我的人生故事可能会让无数人大跌眼镜,但却是真实地发生在人类生活中的故事。因为真实,就应该有被了解的价值。文学作品里的故事永远可以在真实生活中找到蓝本。我也相信,我不会是唯一有这样的生活或是选择的人,但是鉴于我的身份,大概我的故事更具说服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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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作家、编辑,曾在纽约一家著名的文学杂志担任主编多年。我之所以向你透露我的身份,是为了帮助你得出一个更接近公正的结论:即世间的人不论贫富,种族差异,贩夫走卒还是达官显贵,文化程度或高或低,都毫无列外地有着人类最基本的感情需要和弱点,都一样可能为了社会习俗和道德规范的制约而挣扎和痛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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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在创造人类时,赋予了他世间最柔软的东西,即男女之情。可是他却并没有同时赋予人类有效抗拒它的利器——用意何在?是昭然若揭还是一个万古之谜?我相信,是人自己,而非上帝,创造出抵御感情的道德条文和规范。文学即人学。世间流传最久远的古典文学里,有几部不是关于最难以抗拒的男女之情的?没有这个恒久的主题,文学就是贫血的,就少了存在的理由。由于它被上帝造成了人类身体里最柔软的东西,因此任何其他东西在它面前都会显得坚硬,尤其是冰冷无情的传统道德观与是非判断,对现代人来说更是如此。古希腊人比现代人对待一切感情更为宽容是不争的事实。同样的故事如果发生在与我有同样情感境遇的人们的身上,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会做出与我的选择相左的人生选择,即更符合被大多数人认可的道德规范的选择。从这一点来说,我似乎比一般人活得更另类,但生活本身难道不正是充满了这种不能否认的真实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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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开始讲我的故事呢?我出生在佐治亚州,父亲是公司职员,母亲是中学教师,我是独子。我毕业于佐治亚州的爱默里大学英文系。刚毕业的我雄心勃勃,自命不凡,自信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就必须离开闭塞的南方,像舍伍德·安德森那样,为实现作家梦想敢于放弃一切去大城市冒险。我不顾父母的担忧,只身来到纽约,相信一定能在这个作家和艺术家云集的大本营里找到属于自己的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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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纽约之后,我曾为了生计干过各种各样的工作,奔波了几年之后,首先在《巴黎评论》和《三分钱评论》上发表了几篇短篇小说,然后才终于在具有相当知名度的《竖琴》文学杂志找到一个初级助理编辑的工作,薪水虽然不高,但我非常努力和知足。记得刚开始工作时,我浓厚的南方口音经常受到别人有意无意的揶揄,让我颇为恼火和尴尬。我的座位面对着一扇通往其他办公室的玻璃门,它就像一面镜子,我一抬头就可以看到身后发生的一切。我经常瞥见那几个家住曼哈顿的同事在我背后做鬼脸,虽然我理解那里面也有幽默的成分,并非全部出于恶意。他们当中有从纽约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毕业的,还有两个毕业于巴纳德女校的年轻女编辑,虽然爱默里大学的英语系也名声在外(我是靠奖学金和半工半读念下来的),可是毕业于纽约的这些顶尖的私立学校却无疑是身份的象征。我唯一能用来克服自卑的有效方法就是拼命工作,把一切交给我的案头工作都做到最好、无懈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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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我在爱默里大学就得到肯定的写作才华也开始受到其他同事特别是总编的欣赏。我暗中憋着一股劲儿,一定要尽快在纽约这个地方出人头地,实现我心底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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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在晚上和周末写自己的第一部小说。一年后,《竖琴》杂志同意连载该书,这个突破令我欣喜若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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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在这时,我认识了一个叫黛比的姑娘。那是一个周末,我在中央公园散步时偶遇了她。当时她侧身躺在草地上看书,皮肤白皙的她,穿了一件墨绿色的连衣裙,栗色的披肩发洒在身上并遮住了她的半边脸。下午慵散的阳光从树叶缝隙中穿射而来,变成一个个晃动的金色光圈,像水波一样游戏在浅绿色的草地上和她的身上。所有的一切让她看上去像极了莫奈画作里令人赏析悦目的古典美女。当时我一点也不知道该如何接近她,只是徘徊在附近不愿走开。幸运的是,我和她不久在一辆响着音乐的冰激凌车那里相遇了。她要了一份草莓冰激凌,却发现把钱包忘在草地上了。我朝她笑了笑,立刻付了两份草莓冰激凌的钱,并主动递给她一份。起初她不肯要,拒绝时脸色已显露羞色。那个身材矮胖的卖冰激凌老者看出我的意图后,对姑娘说了一句后来促成了我们姻缘的话。他拉起姑娘的一只手,让她接过我给她买的冰激凌,不无幽默地说:“听我的,姑娘,一定要接着!在中央公园,可不是每个姑娘都能得到这个帅小伙送的冰激凌,错过了兴许就是一生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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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不失时机地询问她在看什么书。我记得那是一本乔伊斯的《都柏林人》。主修英美文学的我,怎能错过谈论这个忧郁的爱尔兰作家的机会?后来我一直认为那个神经质的乔伊斯就是我们的牵线人。我们就这样认识了。那个矮胖老者开着冰激凌车离开时,满脸得意地对我挤了一个鬼脸,我回他一个微笑,黛比则装作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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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比的家就住在中央公园附近的一幢二战前盖的老房子里,离约翰·列侬住的地方不远。黛比的父亲是杜邦化学公司的副董事长,母亲在哥伦比亚大学教音乐,她还有一个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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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比的一切都让我着迷。她典雅的面孔,有教养的举止,活泼大方又宽容体贴的天性,都让我无法自拔地爱上了她。退回到20世纪30年代,她恐怕是美国最理想的结婚对象了,我又怎么会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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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见黛比时她正在巴纳德女校读大学四年级,主修西方艺术史。虽然她令人羡慕的家庭背景与我的截然不同,她却似乎从未注意到我的南方口音——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我知道那是她天性中的宽容和教养使然。与黛比相爱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我不再感到孤独和自卑,身体里似乎被注入了不可思议的生机,工作起来竟感觉不到一点疲劳,即便是连续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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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作持续得到杂志社老板的赞赏。两年后,我从助理编辑升到了编辑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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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比大学毕业后我们就结婚了。挂在我们卧室墙上的那张结婚照记录了我们青春时期最为生动、最光彩照人的时刻:我们眼睛里闪烁着的青春四射的魅力和激情,几乎溢出相框。三年内,我们的儿子拜伦和托马斯先后出生了。像那个年代的多数已婚女子一样,黛比顺理成章地留在了家里照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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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作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在《竖琴》杂志工作了五年之后,终于来到了纽约最著名的文学杂志做了副主编。三年后,我晋升主编。在此期间我又出版了两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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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我对生活真的没什么可抱怨的,除了感激。我和黛比婚后也遇到过各种矛盾,但却没有争吵过一次,那是因为她从来不让我们之间有这种机会——她的善解人意和宽容一直成功地化解了一切已经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很多年来,我没有任何理由不相信自己娶到的是一个金不换的极品女人——她美貌动人,出身良好,受过最好的教育,人品上乘,然后做了贤妻良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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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次我坐在沙发上看报纸,望着她悉心照顾孩子的情景,禁不住自问:我何德何能今生竟能有这样的幸运?我会在圣诞夜或某个具有宗教意义的场合默默感谢上帝对我的眷顾和偏爱,尽管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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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一个举世闻名的现代大都市,居住着来自美国及世界各地的人,每天必然发生着形形色色的故事,有黑人或少数族裔居住区发生的抢劫或暴力事件,也有名人之间因感情和婚姻产生的新闻和旧闻充斥着媒体和报刊,成为人们在街头巷尾和餐桌上的话题,但这一切却始终与我们的生活无关。我们住在黛比的父亲送给我们位于曼哈顿下东区的一幢独栋两层的老式房子里,家里有佣人和杂役,两个孩子一直在附近的私立学校读书。周末,我和黛比陪着孩子们在中央公园里骑自行车、野餐,或开车去新泽西或是更远的波士顿看朋友或参观博物馆。我过着事业、婚姻和家庭无一不令人羡慕的中产阶级的典范生活,看似无懈可击,而我也一直从不怀疑这样的生活会有任何理由发生任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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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生活毕竟是生活,该发生的其实根本无可逃遁。1979年的一天,我生活里几近完美的格局在一个瞬间就被改变了,且毫无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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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我们杂志欲聘用一个女编辑,叫伊娃·施罗德,之前在著名的 “双日出版社” 工作过多年。我的行政秘书琼略显激动地对我说:“她是耶鲁毕业生,法国文学专业,‘双日’的得力编辑,没人知道她为什么忽然想离开那儿。不管怎样,这对我们可绝对是件好事,千万留住她!” 我看着琼兴奋的模样,没说什么。作为主编,我必须亲自与她面谈后才能决定是否同意将她作为资深编辑加盟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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